本报12月27日讯(通讯员 刘文建)一直以来,新泰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编制资源潜力,在全国率先探索设立创新创业人才编制服务中心,实施人才引进编制支持计划,助力破解企业招才引智难题,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搭建平台,筑巢引凤。新泰市委编办创新拓展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对上争取,于2019年经泰安市委编办批准设立了新泰市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中心(后更名为新泰市创新创业人才编制服务中心)。新泰市创新创业人才编制服务中心负责为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供编制支持,主要将改革中精简腾出的编制进行规整,有计划地为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企业聘用完成后,所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人事关系统一落在新泰市创新创业人才编制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为企业服务人员5人,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创新管理,服务人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所属企业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人事管理和考核由所在企业负责;新泰市创新创业人才编制服务中心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式,采取“见章盖章”的方式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考核。企业可以根据工作表现,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绩效奖励。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期满后,根据企业需求和个人意愿进行双向选择。 政企合作,财政兜底。专业技术人才正式聘用后,在企业服务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核定,由所属企业负担,并可享受企业同类人员的相应待遇。财政部门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承担“兜底”责任,由企业负担实发工资部分,保险等其他部分由财政兜底。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将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实名制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为专业技术人才核定事业人员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标准;医保、财政部门负责为专业技术人才核定事业人员医疗、住房补贴等相关福利待遇。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的薪酬待遇(含补贴、奖金等),由企业按照同类人员的标准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