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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出首张“地下室”阶段开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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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出首张“地下室”阶段开工意见书

 

本报12月2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你单位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进行‘地下室’阶段施工。”日前,壹号院项目负责人宋洪波领取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具的“地下室”阶段开工意见书。这是我市实行分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来,该局发出的首张“地下室”阶段开工意见书。

据了解,为提升项目的开工速度,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行分段办理,企业在取得相关手续、完成相关审查后可选择“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3个阶段或“±0.000以上”和“±0.000以下”2个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推行分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以来,我市已有多个项目申请办理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的施工许可手续,项目得以提前开工,节省了建设成本。壹号院项目便是该分段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众多项目之一,当前项目已完成“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由于临近年终岁尾,项目工期压力大,为保证工程进度,我们急于继续施工,但因不动产证还未取得,无法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宋洪波说。为了助力项目尽快施工,项目方在缴纳完成土地出让金、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地下室部分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当天为其办理了“地下室”阶段施工许可手续,项目得以继续施工。

分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今年制度创新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将继续坚持“有解思维”破难题,以解决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矛盾问题为出发点,简化、优化、细化审批流程,擦亮“泰好办”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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