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大数据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在山东全省范围内开展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与实体居民身份证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东籍居民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社会机构和居民同样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对居民身份证电子证照真伪进行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