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近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以提升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坚持服务当事人,优化仲裁办案机制,不断简化仲裁办案流程,案件处理跑出“加速度”,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简化案件处理流程,对于简单案件,将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变为当日登记立案、当日组庭、当日确定开庭日期,征得被申请人同意,压缩答辩期限,案件处理期限大幅减少。为外地当事人或不方便出行的当事人提供线上立案服务,当事人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多种渠道提出诉求,及时得到调解仲裁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仲裁办案质效,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推行要素式办案,从强化庭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3个重点环节入手,健全完善了立案、审理、裁决等一整套要素式办案流程体系,有效提升了案件处理效率,与传统办案方式相比庭审时长缩短近三分之一,裁决书文字篇幅减少30%左右,结案时间缩短20%以上,赢得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针对外地当事人、往来不便的当事人以及疫情防控的需要,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互联网在线调解、庭审工作和书面审理工作的通知》,运用电话、网络等多种远程模式,在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基础上,让当事人不跑腿、不出门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调解仲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