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4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李松)为接受公众、企业、媒体的社会监督,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联合奖惩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对外公示,进一步规范市场发展秩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对存在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的经营主体,市市场监管局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据了解,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息是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1568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3002户。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我们依法依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6719条。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正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开展协同监管工作。据了解,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全市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调整分配40个市级单位和对应县(市、区)部门账号,并加大了调度力度。“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土地出让、招投标、政府采购、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说,这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借此可以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