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程帅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当前衡量一座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实力的权威性指标,是国家对一座城市发展的肯定,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城市管理的认可。创建为民、创建惠民,这是我们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根本目的,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我们要时刻牢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城市荣誉的最高标准;创建为民、共建共享,每位市民都是创城的受益者,更是参与者,唯有秉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上下齐心、众志成城,才能把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
为民,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切创建工作都围绕一个“民”字展开,这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为群众办成难事放在突出重要位置,解民忧;要持续加码民生工程,补齐短板弱项,办好“关键小事”,暖民心;要继续顺应群众期盼,出实招、办实事,顺民意。
文明创建为人民,作为城市的一员,作为文明创建的受益者,每一位泰城市民都应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而不能甘当旁观者,视自己为局外人。一座城市的文明,既需要干净整洁的街道、美观大方的建筑来体现,也需要公民的品德素质来彰显,更需要每一位市民去维护,只有群众普遍参与,文明创建活动才会如鱼得水,才会向文明创建的纵深发展,才能真正唱响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大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