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8日讯(通讯员 马光鑫)医保部门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改变药品供应难、回款速度慢、药品价格高等现状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新泰市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探索医保基金与配送企业(生产企业)结算新模式,协调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银行等部门,认真梳理各项业务,探索结算流程,实现闭环管理。
配送企业月初进行票据维护、结算申请,由医疗机构完成结算复核后,推送至医保部门完成经办审核并生成对账单,对账单生成后,由医疗机构、药企分别对账审核。医保经办机构每月10日进行结算流程的最终操作。节假日顺延,确保每月15日前完成结算。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回款周期缩短至1个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从2021年10月份试行以来,新泰市医保局共与全市24家公立医疗机构签定协议,结算药品款786笔,共计384.62万元。此举措大大提高了药企配送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了基本药物供应有保障、配送企业回款有保证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