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东平县老湖镇246省道125KM+500M至126M+700M(老湖镇转盘至水浒社区东移民路口)路段和滨湖大道随河船渔村牌坊至东平县湖管委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并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