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法治泰安建设基础,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党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省委制定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增强宪法意识,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推动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2.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和评价通报5项工作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年终述职重要内容。
3.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等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和法治文艺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创新普法方式、手段、载体,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报社、电台、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设立形式多样的普法栏目。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4.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到2022年底前,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建设一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扩大法治文化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法律图书赠基层、法治征文等法治文化活动。结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及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的法治文化活动。
5.深入推进“法德共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入开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工程建设。完善道德典型宣传和激励机制,广泛宣传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社会效应。广泛开展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积极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健全完善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6.加快推进社会领域地方立法。推动文化建设、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应急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
7.加强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审查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示范文本。加强行业协会监督管理,构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综合监管体系。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服务企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推进诚信泰安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泰安”名片。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增强各类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加强政务诚信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公民和组织信用档案,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完善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实现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信用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三、加强权利保护
9.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平台建设。健全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法规规章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完善企业家、职工参与涉企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定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和职工合法权益。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10.保障行政执法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及申请救济的权利,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的作用。扩大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和移动执法App应用范围,拓展“首次不罚、首次轻罚”行政执法领域。鼓励科技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改进执法方式,严禁执法“一刀切”,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
11.加强公民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健全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推进公正文明司法,强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制度保障。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行为的源头预防,健全案件纠错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以及非诉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辩护的权利,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水平,优化升级诉讼服务设施建设。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12.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推进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反馈机制、信息统计收集机制和质量监督评价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扩大援助覆盖面,推进标准化服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13.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教育和实践,多渠道畅通公民参政议政途径,强化公民意识的引导和培育,激发公民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意识。加强公民社会责任感培育,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褒扬见义勇为行为,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引导推动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社会责任。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14.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健全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机制,创新重点群体服务管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学校等重点领域环境依法治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会员维权、公益诉讼等服务。
15.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化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活动,推广基层治理积分制、红黑榜等做法,实施农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16.增强社会安全感。建立贯通省、市、县、乡、村、网格的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对基层社会治理事项实行“一平台管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深入做好反邪教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突出打击暴力恐怖、涉枪爆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盗抢骗”、食品药品环境、“黄赌毒”、高科技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推进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人群的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服务。
17.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充分整合优质调解资源,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整合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推进集约化纠纷解决工作,建设“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和风险研判。巩固和加强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化品牌调解室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指导各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等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五、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18.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落实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和互联网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实行网络空间规范化、精准化治理,化解网络风险。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上传播工程。开展“净网”“清朗”等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对自媒体、聚合平台以及个性化推送平台行为的监管。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行动,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推进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
19.依法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健全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在公开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评估与保护,健全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资产化和利用授信机制。加强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泄露和售卖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完善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信息系统条块融合的联动安全保障机制。
六、强化组织保障
20.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落实法治社会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要发挥好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责作用。要强化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基层法治提质升级。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法治社会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经费保障水平与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相适应。
21.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把法治社会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健全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法治社会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社会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22.加强理论研究和工作宣传。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讨、法治课题调研、学术交流等活动。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