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扬工匠精神 绣城市美景
市消费者协会发布 “双十一”消费提示
落实消防责任 防范安全风险
“肥城红”志愿者走进社区 急救课堂开到居民“家门口”
积分制管理激发移风易俗新活力
老有所乐 老有所学 老有所为
爱心人士捐赠物资 助社区筑起防疫屏障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消费者协会发布 “双十一”消费提示

 

本报11月8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李松)“双十一”临近,商家促销如火如荼,近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按需消费,谨防“陷阱”。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生活物资货源充足,供应完全有保障。消费者要保持理智、按需消费,避免囤货过多造成浪费。对于化妆品、保健食品、粮油调料、休闲食品等限期使用商品,更要杜绝冲动消费。商家宣称的“全年最低”“爆款秒杀”等情况未必真实,有的商家“先涨后降”,有的商家设置各种“花式买赠”。消费者最好提前了解价格走势,不要轻信低价宣传盲目下单。部分平台和商家推出的“保价”承诺,消费者要提前了解保价期限,购物后如有降价可在有效期内退还差价。当前直播带货火热,消费者面对主播的极力推销,要保持冷静,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的直播带货商家进行交易。为保障财产安全及交易记录可循,不要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不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消费者需了解商家发货及退换货政策,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购物凭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收到货后尽量当场验货,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及时联系商家或电商平台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或消协投诉。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经营者,促销行为要符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不得利用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或相关公众。

 
3上一篇  下一篇4  
 
   
   
   
Copyright@2000-2011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