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九批信访举报件共计21件(其中来电10件,来信11件)。截至10月3日,已办结14件,阶段性办结7件,未办结0件,现予以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80942元。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9批 2021年10月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2SD202109230069六郎坟社区玉皇山庄山坡南侧有一家无名广告喷漆厂,油漆味非常刺鼻,做广告牌废气的边角料被扔在山坡上,喷漆时噪音扰民严重。 泰安旅游经济
开发区
噪音9月24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组织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山东超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广告设计和制作。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2021年4月15日于泰安万达搬迁至此,2021年6月10日,营业执照变更为现经营地址,该公司规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属于豁免类。该企业生产车间面积约700平方米,北临玉皇山庄居民区,距离最近住户30米左右。生产现场操作工序无喷漆作业,废弃料室内放置定期回收,雕刻机运行时会产生轻微噪音及少量气味,该公司夜间不生产。2021年5月,经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现场进行噪音、异味检测,检测结果满足相应标准限值。已责令该企业加大废弃料回收频次,车间闭门生产,避免扰民。9月28日下午,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走访附近2户居民,居民反映未闻到气味,能听到轻微声音,但不影响正常生活。部分属实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责成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管理,车间关窗闭门生产。已办结无2D2SD202109230071新泰市汶南镇杨庄村北侧和西侧分别有2家养鸭户,每天不定时向汶河河道内排放污水,污染河道,破坏生态环境,且气味难闻。新泰市大气9月24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汶南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汶南镇杨庄村西侧无养鸭户,北侧有6户养鸭户,不在禁养区内,均建设有三级沉淀池和储粪场。目前,均处于停养状态。2.关于污染河道,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现场有少量前期养殖产生的粪便暂存在沉淀池内。养鸭场距杨庄村南侧的东汶河约1000余米,没有发现粪污外排及排入东汶河的痕迹。经查阅9月2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养殖场下游的东汶河断面采样监测报告,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3.关于气味难闻的问题。经查阅9月3日汶南镇委托第三方机构山东金舆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养殖场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数据,臭气浓度检测不超标。部分属实新泰市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汶南镇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的巡查力度,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整治,杜绝养殖粪便废水外排,减轻异味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已办结无3D2SD202109230063宁阳县华丰镇西故城村东北角有一个煤场,从事配置煤炭及洗煤,露天作业,扬尘严重,煤场占用部分耕地,造成土地破坏。宁阳县大气9月24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华丰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煤场为宁阳县兴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某。该公司2017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宁环审报告表〔2017〕72号),2018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煤场四周设置了高于物料的围挡,场内建有喷雾洒水设施,场内地面及道路全部硬化,煤场南、东、西南建有蓄水池用于收集雨水,总蓄水量约650立方米,收集雨水用于抑尘喷洒。现场发现该煤场内存放的部分煤炭未覆盖。2.通过华丰镇国土所核实,该煤场所占地不属于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基本属实宁阳县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华丰镇采取以下措施:1.针对宁阳县兴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内存放的部分煤炭未覆盖,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于9月27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听证(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责令该单位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拟处罚款36250元。2.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扬尘管控工作。已办结无4D2SD202109230074东平县银山镇狗山村,村内进行厕所改造不合格,下雨时粪便污水排放在道路上,现在村内道路上全是稀泥和污水,无法行走。东平县水9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山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村内道路实际为村内道路的一部分,该路两侧农户厕所改造工程均低于该路50厘米左右,对路两侧厕所进行现场查看并走访周边住户,不存在因厕所改造不合格,粪便污水排放在道路上的问题。此路原为一条水泥路,因老220国道路基提升,致使该处道路地势变低,下雨天积水严重。狗山村村委会为提高该段道路地势,在该道路上进行垫土,由于资金原因,未进行硬化,雨天道路泥泞。部分属实东平县责成银山镇采取以下措施:将该道路纳入整修计划,按照整修计划时限对该路段进行整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阶段性办结无5X2SD202109230180东平县彭集街道尚流泽村,村西70余亩良田荒芜,堆有建筑垃圾等,扬尘、异味污染环境;村民程某奎在105国道住宅楼东农田填埋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东平县生态此件与第二十二批X2SD202109160120反映内容一致。9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彭集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尚流泽村村西70亩地荒芜,堆有建筑垃圾,扬尘、异味污染问题。信访人反映的“村西70余亩”实际占地面积为47.8亩,2020年6月2日,尚流泽村委会将该地块承包给尚某种植(承包期为10年),尚某因个人原因一直未进行种植。9月17日现场核查时,该地块北侧堆存少量建筑垃圾,9月20日已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9月24日再次核查,未发现堆存建筑垃圾,现场未发现扬尘、异味问题。2.关于在农田填埋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人反映的位置现为一条废弃道路,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因地势低洼,前期修建该路时,程某奎将一户多宅清理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垫在路上,不存在破坏环境问题。部分属实东平县责成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彭集街道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建筑垃圾非法处置问题的检查力度,在源头上规范建筑垃圾处置。2.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已办结无6D2SD202109230049新泰市幸福里小区1号楼沿街楼老北京羊蝎子烧烤店向小区内排烟,烟筒17米长,油烟扰民。新泰市大气9月24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老北京羊蝎子烧烤店位于新泰市青云街道幸福里小区北门西侧,该餐饮店属商住楼,设有燃气灶2台、抽油烟机2台、烧烤炉1个,南侧通往小区排烟口处接入一根直通楼顶的排烟道,高出楼顶1.5米,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属实新泰市责成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街道采取以下措施:1.督促该餐饮店尽快安装油烟净化器,确保外排油烟全部收集处理。安装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2.9月27日进行了复查,该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阶段性办结无7X2SD202109230111泰山区五马街123号五马新居小区50米道路破损,扬尘严重,几条下水道损坏,污水溢流,异味严重。泰山区大气该问题与第22批D2SD202109160049号信访件反映内容一致。9月24日,泰山区组织岱庙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五马街123号五马新居小区于1993年建成,为泰山区房屋开发公司、岱岳区党校、泰安市文化馆单位宿舍,目前无单位进行管理。1.关于道路破损、扬尘问题。进入小区胡同道路路面存在积尘、坑洼不平现象。2.关于污水溢流问题。对小区内16处污水井进行排查,并沿管线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溢现象。五马社区召集居民代表了解污水外溢问题,岱庙街道工作人员对周边4位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未发现污水外溢情况。部分属实泰山区责成岱庙街道采取以下措施:1.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修补,截至9月29日已完成施工。2.加强小区道路清扫。已办结无8D2SD202109230013泰山区王庄社区福满楼饭店南侧的河道内有生活垃圾,现在河水是黑色的,散发出臭味。泰安市大气9月24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泰山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福满楼饭店南侧的河道为七里河下游河段。1.关于河道内有生活垃圾问题。该段河道内有少量生活垃圾,岸边无垃圾堆积。2.关于河水黑色,散发臭味问题。因万岳华府D区项目建设施工导致主管网堵塞,污水在七里河上游溢流至河道内,流至下游王庄社区处。9月10日确定了修复方案并开始施工,由于对原污水管道内污水水量估计不足,加之近期雨水量较大,导致污水管网维修方案未能成功实施。9月28日,万岳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专业管网维修疏通单位卫利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管网进行维修,初步勘察发现,污水管内疑似存在岩石,机械破除未能成功实施,计划9月29日下水勘察,修改制定修复方案,尽快修复污水管道。属实泰安市责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泰山区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环卫力量对该段河道实施清理作业,现已整改完毕。9月24日下午、25日上午,经现场复查,该段河道卫生状况良好,无生活垃圾。2.督促上游万岳华府D区主管网尽快修复,同时对周边管网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阶段性办结无9D2SD202109230015泰山区省庄镇后省庄村,村内建设楼房喷黑漆,空中有黑色飘洒物,异味严重,吸入肺中影响身体健康。拨打过12345,但是问题未解决。泰山区大气9月24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省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该项目是博阳路扩建工程中被拆迁的后省庄村村民的回迁楼。1.关于喷黑漆,异味严重,有黑色飘洒物,吸入肺中影响身体健康问题。现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进入工程装饰、安装阶段,进行外墙喷涂抗碱封闭底漆及真石漆。查阅该项目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真石漆检验报告等资料,真石漆喷涂工程施工流程:找平抗裂砂浆-喷涂抗碱封闭底漆-划分网格线-贴线条-喷涂第一遍真石漆-喷涂第二遍真石漆-干燥后喷涂罩面漆。施工方提供的抗碱封闭底漆及真石漆检测报告,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反映未闻到异味,未发现黑色飘洒物。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已委托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VOCs、臭气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下风向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20(无量纲)的标准;下风向厂界无组织苯最大值为0.0289mg/m³,甲苯最大值为0.0012mg/m³,二甲苯最大值为0.0016mg/m³,VOCs最大值为0.034mg/m³,颗粒物最大值为0.372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0mg/m³,苯0.40mg/m³,甲苯2.4mg/m³,二甲苯1.2mg/m³,VOCs4.0mg/m³的标准。2.关于拨打过12345,但是问题未解决问题。9月22日接到泰山先锋慧治服务平台(12345)转办件后,已交省庄镇进行处理。因该12345信访案件与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办理时限重合,需要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对12345信访案件办理延期手续,并委托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厂界废气各项污染物不超标(具体检测数据同上),10月2日已对12345信访人进行回复并告知检测结果,信访人表示认可。部分属实泰山区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省庄镇采取以下措施:1..做好周围住户解释工作。安排工作人员与住户多沟通,尽量争取住户的理解。2.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对辖区内各村在建工程的监管力度,依法引导村居建设项目规范化施工。已办结无10D2SD202109230051宁阳县乡饮乡孙家厂村北侧有一家养鸭场,占地150多亩,厂内有21个鸭棚,鸭棚内的地面没有硬化,粪水和粪便都渗到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地下水发黄、有臭味,居民无法饮用,养殖场内没有化粪池,没有排水设备,粪水粪便偷排到养殖场门前西侧的河流或直接排到养殖场南侧的耕地里。宁阳县水9月24日,宁阳县组织环城科技产业园、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鸭场为宁阳县润鸿畜禽养殖场,占地160亩,不属于禁养区,场内有21个鸭棚,设计年出栏肉鸭12万只,该养殖场于2016年11月进行了环评登记(备案号:宁环备字〔2016〕17号)。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存栏量7.5万只,通过核定,该养殖场2021年出栏量超过15万只,应当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原环评手续已失效。2.该养殖场鸭棚下面是1.5米深的沉淀池,沉淀池上是漏网,漏网上养殖鸭子,沉淀池已做防渗处理。养殖场另建设有5个50米×5米×4.5米的三级沉淀池,已做防渗处理并覆盖有盖板,粪污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排至三级沉淀池内,根据三级沉淀池内粪污情况不定期清理,抽出的粪污运输到养殖场南侧其承包的50亩耕地和孙家厂村北190亩耕地进行还田利用。现场检查时部分盖板有破损,已要求养殖场对盖板进行修复,现已修复完成。3.养殖场门前西侧为乡饮乡灌溉引水干渠,距离养殖场约30米,与养殖场之间有一条道路相隔,现场未发现养殖粪污排入水渠现象。经走访周边6名群众,均表示没有发现地下水发黄和有臭味的情况。环城科技产业园已委托检测公司对养殖场厂界臭气及周边的地下水和西侧的引水干渠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部分属实宁阳县责成环城科技产业园、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该企业完善环保手续,针对宁阳县润鸿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未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2021年9月2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2.加强对该养殖场的巡查监管,督导该养殖场加强粪污收集、贮存、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减少异味影响。3.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数据采取下一步措施。阶段性办结无11X2SD202109230151山东中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的若干问题。1.该企业预处理工艺不能处理高浓度废水,厌氧池形同虚设,细菌活性不足。2.污水经过稀释后排放,在线监测合格,不能排除其稀释后排放污水的行为,即便经大量清水稀释,全盐量也应该在10000左右。3.2021年5月15日验收,但该厂自2017年以来一直生产,可查电费,存在未验收先投产的违法行为,其间存在治污设施闲置的问题。4.废气收集设施不正常运行,更换不及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废处理混乱。5.生产后的原料废弃物违规使用农田露天乱晾晒,废弃物晾晒变质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并经雨水冲刷污染土地及地下水源。宁阳县水此信访件与第八批编号X2SD202109020003转办件、第十六批编号X2SD202109100041转办件重复。9月24日,宁阳县组织宁阳经济开发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污水问题:该公司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A/O”为主体的处理工艺。胆汁酸生产车间、CDCA生产工艺浓水调节PH后,同循环冷却排水、生活废水、冲洗废水、冷凝水、一般工艺水进入综合调节池混合,后续经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出水经在线监测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于9月24日委托检测公司对该企业PH调节池、综合调节池、好氧池、二沉池、清水池、总排口废水COD、氨氮、全盐量、总磷、总氮、总有机碳等项目进行检测。该项目生产工艺浓水全盐量为5700mg/L(约22立方米/天),综合调节池全盐量为1660mg/L(混合后水量约106立方米/天),好氧池全盐量为1980mg/L、二沉池全盐量为1930mg/L、清水池全盐量为1530mg/L、总排口全盐量为1480mg/L,各环节全盐量变化属于正常范围,未发现稀释排放现象。现场检查时厌氧池正常使用,污泥沉降比在正常范围。通过分析检测报告,总排口数据达标。2.关于未验先投问题:山东中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吨熊去氧胆酸项目(一期)于2017年6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泰环审〔2017〕3号),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污水处理、冷库建设完成;2019年1月,该公司冷库租赁给泰安安信食品有限公司使用;2019年12月,胆酸车间设备安装完成,进行调试;受疫情影响,2020年5月,胆酸车间开始试生产;2020年11月,CD车间设备安装完成,开始试生产;2021年2月起开展竣工验收检测,2021年5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自2017年至2018年共缴纳电费19.5万元,此电费用于基础建设期间的设备及建设期施工用电;2019年共缴纳电费56万元,用于冷库租赁存储运行及建设安装施工用电。3.关于废气收集设施运行、危废管理问题:通过调阅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废气设施运行正常,开展废气自行检测15次,其中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颗粒物及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该公司每3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已更换4次,共更换废活性炭、废过滤棉1128.8千克,该公司已与泰安市腾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嘉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目前废活性炭和过滤棉存放于公司危废间。4.关于原料废弃物问题:该公司主要原料废弃物为鸡鸭胆皮,已与宁阳县华瑞果蔬种植合作社签订胆皮销售合同,华瑞合作社定期清运胆皮用于园林绿化追肥,现场检查时该合作社在果园中央硬化地面上存储胆皮,并全部进行覆盖,周边无住户,现场无明显异味。部分属实宁阳县责成宁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已办结无12X2SD202109230178东平县银山镇中心小学西及西北大片土地臭水污水直排,集市活鸡露天宰杀,遍地血迹,沟边大量垃圾堆积,两环路由南向北5家服装厂烂布头、衣服废品也丢弃路边,臭水和垃圾污染了学校以西和以北几十亩基本农田。校外西边臭味难闻,严重污染环境。东平县水9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山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银山镇中心小学位于该镇前银山村,镇驻地及220国道以西。1.关于东平县银山镇中心小学西及西北大片土地,臭水污水直排,集市活鸡露天宰杀,遍地血迹,沟边有大量垃圾堆积问题。信访人反映的养殖户和屠宰点分别为房某某养猪户和郭某某宰羊点。房某某养猪户位于东平县银山镇中心小学西侧200米处,属非禁养区。该养猪户2002年开始养猪,建设猪舍1栋,约150平方米,存栏生猪30余头。猪舍南侧和西侧为林地,北侧为农田,东侧为该养猪户住宅。该养殖户采用干清粪方式打扫猪舍,猪粪经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少量冲洗水经排污沟排入西侧林地。现场有猪粪堆积和少量冲洗水,存在异味。郭某某宰羊点位于东平县银山镇中心小学西侧,该户长期在此宰羊并销售羊肉,现场有待宰羊和部分羊羔共30余只。待宰羊产生的羊粪在待宰羊舍漏粪板下堆积后还田利用。在反映的位置确实存在部分周边商户生活垃圾和市场蔬菜瓜果垃圾。集市存在宰杀活鸡行为,血液经收集后统一妥善处置,未发现反映的遍地血迹现象。2.关于两环路由南向北五家服装厂烂布头、衣服废品丢弃路边问题。反映的5家服装厂中,一家无工商营业执照被依法取缔,另4家服装厂均为来料加工,不涉及印染和漂洗,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加工衣服产生的废边角料。废边角料由各厂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垃圾收集箱内。近期由于220国道大修,银山镇垃圾外运通道受阻,造成中心小学西侧清运不及时。3.关于臭水和垃圾污染基本农田,校外西边臭味难闻,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反映的位置土地性质为建设预留地。银山镇中心小学西土地地势低洼,其海拔比周边区域低1米至2米,且该处雨水管网建设年代久远,管道顶标高比220国道雨水主管网底标高低近30厘米。今年9月,银山镇经历数次强降水,造成大量雨水留存在该处,无法外排。银山镇正在积极组织排涝力量对该处积存雨水进行抽运。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处积存的雨水无异味,已委托东平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处水样进行取样监测。属实东平县责成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山镇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房某某养猪户立即配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加强日常管理,通过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减控异味产生,计划于10月15日前整改完成。郭某某待宰点减少待宰羊数量,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扫处理羊粪,通过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减控异味产生。对活鸡宰杀户进行了规范,要求其在划定区域宰杀。2.要求银山镇立即对路边垃圾箱内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周边区域进行清扫,于9月29日前清理完毕。3.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阶段性办结无13X2SD202109230037东平县家宝石料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老湖镇,矿山整合前,越界盗采国家山石资源100万吨,破坏生态环境。东平县生态9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老湖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东平家宝石料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老湖镇大王峪村西南,生产经营项目为石材加工项目,2011年12月6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报告表〔2011〕66号),2020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2017年4月9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大王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号矿,有效期限自2017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9日。东平县于2018年开展了山石矿山整合,2020年1月17日,东平县家宝石料有限公司通过了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整治验收。2.2017年4月至6月,东平县家宝石料有限公司在原矿区范围外北侧修筑道路时,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0.22万平方米,毛石共0.6万吨。2018年6月1日,原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国土罚字〔2018〕第J-11号),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共87257元。部分属实东平县责成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老湖镇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2.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山石矿山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安全有保障、符合环保要求、群众满意度高、经济效益好的绿色山石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的协调发展。已办结无14X2SD202109230060很多村侵占果园、在耕地上私自建厂,并已形成一定规模。岱岳区其他污染9月24日,岱岳区组织山口镇、岱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岱岳区农业农村局、岱岳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关于侵占果园、在耕地上私自建厂的问题。结合卫片执法及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该区域及周边共3处违建。东迓庄村一村民占用耕地0.94亩,并硬化使用;后迓庄村一村民占用耕地0.7亩建临时周转房;赵石汶村一村民占用林地2.6亩建设厂房。属实山口镇、岱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成该3户村民采取以下措施:破除已硬化的地面、拆除周转房、拆除自建厂房,恢复土地原貌。截至9月26日已全部拆除完毕,土地已翻耕恢复原貌。已办结无15X2SD2021092300201.泰山区邱家店镇项目区创联染整有限公司从事印染行业,但污水处理设施却采用一般水洗污水处理设施,验收存在造假。2.创联染整有限公司在2016年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违规增建厂房上下两层共2000平方米。3.创联染整有限公司自2015年开始,私自盗釆地下水,用量巨大,对当地地下水源造成危害。泰安市水9月24日,泰安市组织泰山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泰安创联染整有限公司前身为泰安多美服饰有限公司,泰安多美服饰有限公司2008年7月14取得环评审批,2010年4月27日取得环评验收(泰山环验〔2010〕1号),2016年12月重新编制了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泰山环评函〔2016〕40号)。泰安创联染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租赁泰安多美服饰有限公司进行生产。2018年1月31日原泰山区环境保护局同意泰安多美服饰有限公司环保手续变更建设主体为泰安创联染整有限公司,并出具意见(泰山环评函〔2018〕3号)。1.关于泰安创联染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却采用一般水洗污水处理设施,验收存在造假问题。该公司主要工艺为胚布进厂-人工修布-缝筒-缩绒-洗呢-脱水-烘干-中检-起毛-轧水-刺拉-湿刷、烘干-烫光-剪毛-蒸呢-成检-打包,不涉及印染。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00m³/d,工艺流程为格栅→调节池→初沉池→二级曝气池→二沉池→清水池→进入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2016年12月30日,原泰山区环境保护局主持召开了《泰安多美服饰有限公司毛呢布料水洗整理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参加会议的有原泰山区环境保护局、泰山区邱家店镇、建设单位、评价单位、监测单位,会议邀请3名专家负责评估报告的技术审查工作,验收不存在造假。2.关于违规增建厂房问题。该厂房是泰安创联染整有限公司于2016年未经批准,违法建设,占用邱家店镇姚家坡村集体土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占用地类型是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关于私自盗釆地下水问题。取水井位于泰安创联染整有限公司院墙外,原已存在,为公路两侧绿化带浇水使用。2018年6月4日,该公司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泰山区水务局向其颁发取水(鲁泰山)字〔2018〕第12号取水许可证,年许可水量为1万立方米。有效期2018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6日。5月10日,该公司向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取水许可延续申请,并取得D270902G2021-0015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该公司按照管理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依法缴纳水资源税(费),查询采水量均不超过许可量。私自盗釆地下水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已纳入水资源正常监管。部分属实泰安市责成泰山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企业和周边区域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对违法建设厂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处理。阶段性办结无16X2SD202109230155泰安市港鑫毛纺织有限公司在新泰市西张庄镇镇政府西新建毛纺染色、水洗厂,无任何环评手续,污水外排,造成地下水污染。地址:新泰市西张庄镇。新泰市水9月24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西张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泰安市港鑫毛纺织有限公司纺织品印染及功能性毛呢后整理项目于2021年6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泰环境审〔2021〕16号),目前正在建设中,主体工程已建成,包括3座生产车间、3座原料库、3座成品库、1座锅炉房,正在安装生产设备及建设治污设施,尚未投入生产,当前不产生生产废水,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不属实已办结无17D2SD202109230009新泰市放城镇西石井村,村南鑫兴石料厂有私自开采地下水现象,加工石料时有扬尘污染。鑫兴石料厂西南方向有一家水泥站,在加工时有扬尘污染,鑫兴石料厂白天不营业,晚上营业,无扬尘治理措施。新泰市大气9月24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水利局、放城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新泰市放城鑫兴石料厂扬尘污染,白天不营业,晚上营业问题。该厂于2005年11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7月28日经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验〔2017〕34号)。建设有密闭大棚,安装了喷淋、布袋除尘等除尘设施,正常生产时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因未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矿山整合于2018年6月停产至今,经调阅用电记录不存在白天不营业,晚上营业的问题。2.关于鑫兴石料厂私自开采地下水的问题。与鑫兴石料厂相邻的新泰市福海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份打水井一眼,深120余米。9月24日新泰市水利局已要求企业停止使用地下水,拆除了水井配套设施并采取断电措施。私采地下水与鑫兴石料厂无关。3.关于水泥站扬尘污染问题。鑫兴石料厂西南方向的水泥站为新泰市福海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混凝土建设项目于2020年5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新环报告表〔2020〕121号),2021年3月份建成,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密闭大棚、脉冲除尘器、高效袋式除尘器、喷淋等。该公司目前未生产,正在组织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调试生产时治污设施运行正常,运输道路通过洒水车进行降尘。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部分属实新泰市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放城镇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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