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八批信访举报件共计6件(其中来电2件,来信4件)。截至9月22日,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2件,未办结0件,现予以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2SD202109120061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北孙村,村正北1公里左右的三变石山生态被破坏,有人将东侧山体破坏售卖私坟及奇石,并在山上建设房屋,造成山体及植被破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泰安市生态9月13日,泰安市组织泰山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售卖私坟、奇石,造成山体和植被破坏的问题。省庄镇北孙村村民戚某在承包的1200亩山林范围内,2009年至2010年先后将其爷爷、叔父、姑父的墓地迁移至其承包地内安置,未发现售卖私坟。现场山林保持良好,未发现售卖奇石及植被破坏现象。2.关于建设房屋问题。现场有6处平房,均为北孙村村民戚某和戚某某所建。房屋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未经批准在承包的山林范围内违法建设,属违法占地建设行为。2019年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目前该案已向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3.该信访件涉及的问题曾在省环保督察期间反映1次,办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开。2020年8月11日、2021年4月15日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2次,泰山区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20年8月14日、2021年4月19日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并回复。部分属实泰安市责成泰山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严格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政策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杜绝泰山山体保护区、景观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区内进行山石开采及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确保泰山山体不被破坏。阶段性办结无2X2SD202109120229山能集团肥矿集团三合公司,从事打石子、洗砂,虽然有压滤机但不使用,废水直接排入废弃矿井内,污染地下水。肥城市水9月13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泰安泰山三和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肥城高新区东大封旧村南。该公司砂石加工项目于2018年11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肥环审报告表〔2018〕114号),2019年6月10日完成自主验收。建设石子及水洗砂生产线各一条,年产石子60万吨、水洗砂30万吨。该公司因上游原材料供应短缺及设备检修,目前未生产。2.该公司水洗砂生产线最初建设一台闸板压滤机(配套3个100m3蓄水池),因设备效率低,2021年6月新建一台网带式压滤机(配套1个100m3蓄水池)。洗砂废水经网带式压滤机过滤后进入蓄水池,通过循环用水系统回用于洗砂工序,循环水不够时补充新鲜水。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三条规定,2017年已将原大封煤矿主副井封闭、填实,周边无其他矿井。2020年11月主副井区域地上已改建为生产车间,未发现有废水排入矿井内现象。不属实已办结无3D2SD202109120052房村镇房村村岱银路有一家恒基饲料厂,晚上生产加工饲料时噪音扰民严重,还有粉尘污染。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噪音9月13日,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房村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山东泓基饲料有限公司2013年1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泰岱环审报告表〔2013〕第01081号),2015年2月10日经原泰安市岱岳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泰岱环验〔2015〕第02102号)。该公司现场正在生产,布袋除尘器正常运行,调取该公司生产记录,夜间未生产。9月1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生产时厂界噪声、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9月17日21时对该公司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未发现生产,经走访公司周围10位居民,均反映未发现夜间生产、噪音扰民、粉尘污染的情况。部分属实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房村镇要求该面粉厂采取以下措施:生产时关闭门窗,做好隔音降噪抑尘措施。已办结无4X2SD202109120108新泰市刘杜镇高圈村,村西老藕池被原村支书高某华非法倾倒大量工业垃圾、城市垃圾等,约有2000立方米,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灌溉和饮用取水。新泰市土壤9月13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刘杜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向藕池倾倒工业垃圾、城市垃圾的问题。刘杜镇高家圈村村西藕池,于2013年废弃,2020年下半年,有村民曾经在此藕池发生溺亡事故。高家圈村村委出于安全考虑,利用高家圈村房屋拆迁的建筑垃圾及砂石,对藕池回填,现场大约还有300余平方米的水面未回填,回填部分已栽植树木。未发现有倾倒工业垃圾、城市垃圾迹象,现场没有异味。2.关于影响农作物灌溉和饮用取水的问题。该藕池水源主要是雨水,水质清澈,不影响农作物灌溉。高家圈村村委为解决村民饮水问题,在村西南和村东各打1眼180余米深的生活饮用水井,为全村住户安装了自来水。新泰市产品检验检测所对高家圈村生活饮用水取样进行了检测,20项检测指标全部合格。经向刘杜镇高家圈村村委会及部分村民了解,没有村民取藕池水作为饮用水的问题。9月15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藕池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不超标。不属实已办结无5X2SD202109120110泉沟镇果庄村刘家牌村委南有一垃圾废品回收站,其东侧约30米为阳光幼儿园,废品回收站内经常露天焚烧垃圾及橡胶轮胎,污染环境,对附近的幼儿园及居民造成影响。新泰市大气9月13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泰市场监管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泉沟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反映的为杨家牌村盛涛废品收购站,位于刘家牌村南、杨家牌村西南,占地600余平方米,收购站内存有废品200余吨,没有分类分区存放,摆放杂乱,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地面未硬化。现场未发现露天焚烧垃圾及橡胶轮胎迹象。该废品收购站东侧30余米是泉沟镇果庄阳光幼儿园。废品收购站经营活动对幼儿园正常生活教育产生一定的影响。9月15日,废品收购站已自行停止经营,并对存放的200余吨废品进行了清理。基本属实新泰市责成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泰市场监管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泉沟镇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点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经营,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和影响村容村貌。2.泉沟镇协助盛涛废品收购站搬迁至合理的位置。已办结无6X2SD202109120072举报人对金冠宏油脂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企业违规生产多年,举报人称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省级督察信访公示处理结果明确关停,但该企业一直生产到今年7月。举报人多次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均没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岱岳区其他污染9月13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泰安金冠宏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于1986年建厂,前身为泰安市恒信动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岱岳区粥店街道下旺村,主要生产销售动物油脂。根据泰安市岱岳区下旺村片区综合改造项目要求,粥店街道下旺村村民委员会及开发商与该企业签订了《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协议》,要求企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清空场地并完成搬迁。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已拆除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及部分生产设备,位于泰安高新区的新厂已建设完成,设备正在安装,计划11月份调试投产。2.关于至今未彻底关停、违规生产多年的问题。2018年,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问题,岱岳区责令该企业停产,并责成粥店街道加强巡查,杜绝企业恢复生产。经核查企业用电、用气等情况,发现泰安金冠宏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从2018年至2021年7月27日确实存在私自生产行为。3.关于举报人多次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均没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问题。2017年以来共收到部、省、市、区与该公司相关信访件30件,均按照时限要求进行处理,18件实名举报件,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回访。属实泰安市责成岱岳区采取以下措施:1.对企业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分析原因、厘清责任。2.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调查,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3.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阶段性办结无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8批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