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调查发现,一些单位在招聘公告中明确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明确规定一些补贴只给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遭到不平等对待。(人民网)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了具体修学方式,在其他各个方面——无论是招生录取,还是培养标准,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执行的都是统一、同一标准。相关文件规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如此背景下,再把“非全日制”研究生拒之门外就是赤裸裸的教育歧视,既违反了规定,又造成了教育不公。
那么,如何消除就业市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不平等对待?还需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一方面,从学校培养环节着手,在奖学金、出国交流、补贴补助等政策上给予“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的权利。另一方面,健全公平的选人用人政策体系,建立顺畅有序的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对违反政策的就业限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平等的就业环境。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