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批信访举报件共计9件(其中来电1件,来信8件)。截至9月14日,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5件,未办结1件,现予以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0批 2021年9月14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X2SD202109040257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石碑村村东泰安市天奥森饲料公司,常年炼油,气味十分难闻,多数是在晚上生产。 泰
山
区
大气9月5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邱家店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泰安天奥森饲料有限公司,2018年12月9日取得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9年1月8日取得原泰山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备案意见(泰山环备函[2019]1号),2020年1月20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70902MA3CRXDL5M001Y)。1.关于“常年炼油,气味十分难闻”问题。该企业产生的废气为炒制、出油、压滤、出渣过程产生的油烟和恶臭气体以及燃气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炒制、出油、压滤、出渣工序安装有集气罩统一收集油烟、臭气,经洗涤塔+UV光氧催化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燃气锅炉安装有低氮燃烧器。9月5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厂界无组织臭气、有组织油烟、燃气锅炉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为27(无量纲),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20(无量纲)的标准。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的标准。有组织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的标准。2.关于“多数在晚上生产”问题。该企业为了减少生产成本,执行电价“丰、谷、平”政策,多数在夜间生产。 属
实
泰山区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臭气超标情况进行立案调查。2.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监测,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阶
段
性
办
结
无2X2SD202109040216村内有一家村书记女儿开办的养殖场,距离学校不足200米,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粪水渗透排放,鸡粪露天存放,异味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学习和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宁
阳
县
水9月5日,宁阳县组织葛石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单位为牧旺养殖厂,位于宁阳县葛石镇陈店村中心路南村西,不属于禁养区。该养殖场从事蛋鸡养殖,建设养殖棚7个,晾粪场1处,设计存栏3万只,已进行环评登记(备案号:201937092100000008)。该养殖场3个棚正在进行养殖,存栏约1.5万只,厂区已进行雨污分流,产生粪便堆存在堆粪场内,堆粪场符合建设要求。该养殖场养殖粪便每4-10日清理一次,委托村民孔某某外售做肥料。现场存在轻微异味,5月17日牧旺养殖场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由于该养殖场选址问题不能进行防疫备案,2021年7月1日,养殖场负责人徐某某与葛石镇北韦村吴某某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租期10年,计划对养殖场进行搬迁。养殖户已于8月28日处理蛋鸡1万只,剩余部分正在积极进行售卖,预计20日内完成。 部
分
属
实
宁阳县组织葛石镇采取以下措施:1.督促帮助养殖户售卖蛋鸡,确保在20日内全部完成。2.搬迁完毕前,督导该养殖场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 阶
段
性
办
结
无3X2SD2021090402051.青云街道新前村有十几个电炉,新汶办事处良村东南角、肉联厂西墙有两个,没有检查的时候晚上干,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没有环保手续,生产用沙是化工原料定型的,生产后废沙就随意丢弃,对土地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2.青云街道办事处南黄村牌向东走几十米,有个收废料的,收盛化工原料的桶。3、青云街道办事处同济庄清水湾洗浴南边,有个收废料的,变速箱油泥和各种化工原料都在院子里堆放,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新
泰
市
土壤9月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青云街道办事处、新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使用电炉企业有4家,分别为:新泰市仁和工贸有限公司、新泰市鲁能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新泰市新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泰市良鑫机械有限公司。(1)关于没有检查的时候晚上干的问题。由于中频电炉耗电量较大,为节约生产成本、响应供电部门低谷用电倡导,4家企业中频电炉一般选择在夜间生产作业(23时-次日7时),其它工序昼间生产。(2)关于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没有环保手续的问题。新泰市仁和工贸有限公司2018年4月29日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取得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新环备[2018]187号);新泰市鲁能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新环报告表[2019]7号),2020年9月15日完成自主验收;新泰市新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取得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新环备[2018]302号);新泰市良鑫机械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9日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取得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备案(新环备[2018]188号)。4家公司均配套安装了脉冲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焊烟净化器、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经查阅4家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排放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等)检测结果均不超标。查阅上述4家企业环保电量监控记录,和日常监管记录,均未发现违法排污问题。(3)关于生产后废沙随意丢弃的问题。上述4家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英砂全部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查阅相关台账记录未发现随意丢弃现象。(4)关于对土地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上述4家企业不产生生产废水。9月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距新泰市良鑫机械有限公司最近的水井采样,检测结果不超标。青云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距另外3家企业最近的新前村村委水井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还未出。2.关于收盛化工原料桶的问题,收购地点为曹某某废铁收购点,现场存放200公升铁皮桶2个、涂料桶3个,空桶内没有沾染矿物油和废涂料。3.关于变速箱油泥和各种化工原料在院子里堆放,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问题。该废旧物资回收处不产生生产废水,院内现堆放废旧钢材约100吨,未发现堆放变速箱油泥和化工原料问题。9月6日,青云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废旧物资回收处西北侧约50米处水井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还未出。 部
分
属
实
新泰市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青云街道办事处、新汶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企业和废品收购站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2.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阶
段
性
办
结
无4X2SD202109040026位于泰安市西部的泰山西湖(原名大河水库,天平湖)北侧的泰安市自来水厂原先设计为自来水加压站,使用三合水厂的出水,经二次加压后供应泰安市西城区用户,但泰安市自来水厂实际建设时是按自来水净化厂标准建设,使用泰山西湖湖水作为水源至今。泰山西湖一直是实际上的取水来源,但未被作为饮用水源地对待,没有划分水源地保护区,没有作为水源地来保护和管理,周边建设大量旅游和房地产项目,对泰山西湖水质造成污染。投诉人称,其自行取泰山西湖水样化验结果显示,铝等金属离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泰山西湖无法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泰
安
市
水9月5日,泰安市组织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安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环湖水厂情况。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泰安市自来水公司环湖水厂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资〔2009〕95号),环湖水厂从立项之初就确定为水厂建设。不存在反映的“原先设计为自来水加压站”情况。2.泰山西湖定位。2012年12月21日,市政府下发《关于泰城应急(后备)水源地供水工程规划的批复》,将大河水库作为泰城抗旱应急水源,反映的未被作为饮用水源地对待,没有划分水源地保护区属实。3.泰山西湖(原名大河水库,天平湖)水质问题。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原水水质检测指标对铝离子、细菌总数没有要求。根据泰安市安通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的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BW-3-202003230196、BW-3-202011053581),出厂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9月5日至6日,山东省泰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环湖水厂进行取样检测,铝离子、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根据2021年7月、8月例行监测数据,泰山西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4.泰山西湖周边污水管网建设完备。西湖周边所有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水,都按照规划设计汇入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没有水质污染现象。 部
分
属
实
泰安市责成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安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采取以下措施:1.由市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注销取水许可证工作。2.自旧县和东武水源地调剂供应泰安西城区用户用水,目前正在论证阶段。3.取消泰山西湖作为泰城抗旱应急水源资格。 阶
段
性
办
结
无5X2SD2021090401251.泰安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打着“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收集厨余垃圾的名义挖地沟油,提纯后当食用油进行出售。2.山东省皖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谎称在东平建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承揽泰安四区及东平病死猪畜禽处理业务,却通过偷埋等违法手段骗取政府补贴。 泰
安
市
土壤9月5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服务中心、岱岳区、东平县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反映的泰安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08176727X9,根据有关规定,对泰安市餐厨废弃物的处理,由市环卫处统一管辖。山东省皖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法人谢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0673952114,在岱主营业务是为中科洁能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收集储运病死动物。两家企业为独立法人,无隶属关系。1.泰安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有授权委托书,为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收运泰安市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等;通过调取企业电子系统记录发现,该企业存在销售棕榈油行为,销售明细中的“棕榈油”产品是以油炸油、烘烤油等酸价低的废弃油为主要原料制成,主要销往河北新欧油脂有限公司、安徽康得利油脂科技有限公司,新欧油脂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肥皂产品的生产加工,与泰安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有供销合同,且供销明细属实。康得利油脂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油脂的生产加工,作为生物柴油原料进行出口,与泰安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购进工业用废弃油脂,收购清单与泰安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出库明细一致。其余与泰安军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企业,也均为制造生物柴油和化工企业,不存在加工、销售食用油情况。2.因案情复杂,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服务中心正会同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东平县对东平皖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及政府补贴领取情况进行调查。 基
本
属
实
泰安市责成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市畜牧兽医事业服务中心、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东平县加快调查进度。 未
办
结
无6X2SD202109040210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胡家庄在2019年、2020年两轮环保督察后,当地政府只要求养殖户建污水池、粪便晾晒场,而没有建排污管网,造成污水池满自溢,也没有污水泵车抽运净化,更没有雨污分流和管网设备处理厂,实际是表面整改。村内养殖肉牛产生的漕水、粪水依旧渗透地下,污染地下水。2020年宁阳华丰镇由城投公司建成一处配套完善的肉牛养殖场,但进厂价格昂贵,仍有原村支书胡某华、胡某祥、朱某训等40多养殖户,继续在村内禁养区养殖,污染环境。另外,在东营村南,凤山峪村北2017年、2018年,被当地部门查封的十几个养鸡鸭棚,又开始占用基本农田养殖,造成下游村庄环境污染和饮用水污染。 宁
阳
县
水9月5日,宁阳县组织华丰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胡家庄现有养殖户及污水管网建设情况。胡家庄村现有肉牛养殖户40户,包括39户散养户和1户养殖专业户,1户养殖专业户在新建的养殖小区养殖肉牛76头,在村庄内养殖肉牛197头,均建设了沉淀池、晾粪场,固体粪便每日清理,极少量液体粪污流入沉淀池,农户自行抽取用于农田增肥。因39户散养户位置比较分散,不具备集中建设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条件,现场未发现沉淀池满溢现象,有1家养殖户(养殖3头肉牛)存在沉淀池建设不规范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9月6日已整改完成。2.关于新建肉牛养殖场进厂价格昂贵问题。2019年12月,华丰镇投资400余万元在胡家庄村北划定了36亩的养殖场,规划建设11个养殖棚,可养殖1000余头肉牛。目前已建成6个养殖棚及粪污处理等配套设施,基本达到养殖条件。每个养殖棚590平方米,养殖棚租金定价4万元/年,属于正常市场行为。3.关于查封的养鸡鸭棚又开始占用基本农田养殖,造成下游村庄环境污染和饮用水污染问题。2017年因凤山峪村15户养殖户的养殖棚未达到500米的防护距离,华丰镇按照规定关闭了该村的养殖棚。2020年2月,根据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修订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该村养殖户又开始养殖。东营村南、凤山峪村北区域现有肉鸡养殖户11户,15个养殖棚,存栏量共20万羽;肉鸭养殖户3户,5个养殖棚,存栏量共3万羽。养殖户均建设了沉淀池、晾粪场,养殖粪便发酵后运至各自的承包地还田。该村养殖场中有6个养殖棚占地为一般农田,有15个养殖棚占地为基本农田,均于2016年以前建设,属于遗留问题。华丰镇已于9月5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胡家庄村、潘家庄村、东营村3处水源地饮用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报告暂未出具。 基
本
属
实
宁阳县组织华丰镇、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宁阳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全部养殖户对养殖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对沉淀池、晾粪场等治污设施进行完善规范,已于9月7日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健全畜禽养殖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治污设施规范使用,并积极引导养殖户搬入新建的养牛场进行规范养殖。2.针对凤山峪村15个养殖棚占用基本农田问题,结合本次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养殖棚占地的性质,补划同等面积的耕地作为基本农田。3.待检测报告出具后,将根据检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阶
段
性
办
结
无7D2SD202109040039泰安市宁阳县石崮河以北宁阳县生物化工基地内的山东卓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长期非法在省外拉运危废、废矿物油,生产润滑油,没有合法的危废转运手续 ,生产过程中的台账和转运台账与实际生产转运情况不符。遇到环保检查时,公司仅提供省内运输危废联单,不能提供省外非法进购的危废转运联单。 宁
阳
县
土壤9月5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化工产业园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山东卓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化工产业园内,该公司回收利用1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及配套调和生产5万吨/年高品质润滑油项目于2016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泰环审[2016]34号),2018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19年1月、12月分别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鲁危废临122号)(泰安危证002号)。2.通过调阅企业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该企业2019年度废矿物油接收量为31294.3623吨,其中山东省内接收量为27191.0543吨,省外接收量为4103.308吨。利用量为29484.98吨(其中包含2018年试运行遗留的2278.65吨),2019年底剩余4088.0323吨未利用。2020年度,废矿物油接收量为55733.75338吨,其中山东省内接收量为30291.43738吨,省外接收量为25442.316吨。利用量为51767.56993吨(其中包含2019年底遗留的4088.0323吨),2020年底剩余8054.21575吨未利用。2021年1-7月份,废矿物油接收量为75931.52627吨,其中山东省内接收量为58388.86437吨,省外接收量为17542.6619吨。利用量为82889.9吨(其中包含2020年底遗留的8054.21575吨),2021年7月底剩余量为1095.84202吨。该企业在接收省外废矿物油的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山东省固废管理系统运行跨省电子转移联单,废矿物接收量与生产加工利用量相符。 不
属
实
已
办
结
无8X2SD202109040124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故县店村公交站南150米路西门面房,院子西面有个村民李某勇建办的养羊场,规模约600头,夏天恶臭熏天,水质污染严重,导致村民原本正常使用的井水严重变质,影响饮水。岱岳区水此信访件与第八批X2SD202109020057号信访件重复。9月5日,岱岳区组织夏张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该养羊场为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李老大家庭农场,经营人李某某,经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是家庭经营,营业执照(注册号:37090360049656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37091100000288),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不属于禁养区,现存栏约360只羊。场内有污水沉淀池、堆粪棚,配套92亩土地(个人18亩、流转74亩)用于粪便还田。该养场内有粪便异味,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于9月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人员对现场恶臭气体进行了抽样检测,并按水流走向对上、中、下游三处农户自备水井进行了水质检测。经检测,臭气浓度不超标(排放标准70,检测最高值28);地下水指标除总硬度超标外(当地地下水本底值特点),其他均不超标。 部
分
属
实
1.岱岳区责成夏张镇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该养殖农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养殖行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2.截至9月8日,农场内羊粪已清理完毕,清理出的场地已复耕,建设了沉淀池,雨污分流管道已分离。 已
办
结
无9 X2SD202109040256今年五月,在泰安市奈河公园沿河西路人民银行6号楼东邻新开一家御和小院饭店,油烟异味导致附近居民无法开窗,虽然在管理部门的督促下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异味仍然很大,且净化器噪音很大,噪声扰民。 泰
安
市
大气9月5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御和小院”饭店自2021年4月起试营业,位于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擂鼓石大街600号南院,北侧为舜和苑酒楼,东邻奈河河道,南侧为中国人民银行原锅炉房,房顶上方有在用的大型中央空调冷却塔,西侧院墙与中国人民银行6号宿舍楼隔2米小路相邻,6号楼2楼和顶楼住户东墙有自建窗户。该饭店安装并使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营业期间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有味道残留,净化器产生机械运转噪声。2.该饭店提供了7月1日的检测报告,油烟检测数值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昼间噪声排放检测数值符合《噪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3.市城市管理局分别于7月29日、9月8日委托管控环境技术(山东)有限公司对该饭店进行油烟噪声检测,油烟排放检测数值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噪声排放检测数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 属
实
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经营业户履行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排放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及时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改造,包括更换新油烟净化器、整改烟道、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等。2.9月7日调整整改方案,停用并拆除房顶上方现有两组净化设施和烟道,将烟道改入室内,出操作间东墙向下连接净化设备,9月8日加装隔音设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和油烟的影响。3.下一步不定期检查油烟和噪声排放情况,督促定期清洗维护设备,确保正常运转,促进油烟及噪声达标排放。 已
办
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