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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委编办“三法”并进 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本报8月30日讯(通讯员 范小丽)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东平县委编办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坚持将“学法、守法、执法”三法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学法为先,筑牢法治意识“篱笆墙”。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每周集中学习日、机构编制微信工作群等,开展《条例》常态化学习,切实形成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安排业务骨干到党校开展《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宣传解读和引导,树牢各级领导干部“编制就是法”和部门“一把手”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

守法为基,织密业务流程“规范网”。研究制订《中共东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中共东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编委、编办职责权限,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约束。印发《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请示报告程序,切实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请示报告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及该报告不报告等现实问题。

执法为要,打好监管管理“持久战”。以职能运行专项督导为重点,对改革的关键部门重点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评估和跟踪问效,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积极开展机构编制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问题及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的整改力度,定期进行调度通报,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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