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韩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应急专家在应急、决策咨询、检查、技术评审等应用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近日,我市启动市级应急管理专家网上申报工作,并出台《泰安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按照《办法》规定,我市应急管理专家分为应急处置、咨询服务、现场检查、评审评估、宣传培训、其他类别6大类。申报、推荐相关类别专家的人选须具备热心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政治立场坚定,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10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在相应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年龄不超过65周岁,满55周岁的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满50周岁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40周岁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的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各类别专家申报人员还须符合从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学历等专项条件(详见《办法》)。
8月23日至9月25日,符合专家条件的申报人员,需登录网http://www.sdaj.gov.cn/ETC/ZJGL/,使用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注册、登录,进入“山东省应急专家管理系统”在线申报。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相关资格证书及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逾期系统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本次市级应急管理专家遴选面向全省,遴选程序分为申报、初审、审定、公示、公布等环节。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定后的专家名单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发文向社会公布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