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宁阳·综合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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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业主拆除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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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8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督促业主拆除违法建设

 

本报8月1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李腾腾)近日,有群众向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县城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内,有人占用停车位建板房。接举报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庙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看,发现有人擅自改变地下车位的使用性质,拟将车位改造成仓库,用来存放货物。

执法人员向小区物业和板房建设单位调查了解到,板房建设单位是某商业公司,该公司在小区内开设了一家超市,为了储藏商品,利用地下车库部分车位擅自搭建了板房。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向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在小区内开设超市,更好地满足居民购物需求,是服务群众的好事,但占用车位擅自搭建储藏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也对其他业主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从自身考虑,这一行为也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品牌和服务形象。该商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安排人员对违法搭建的板房进行拆除。

近年来,随着违法建设治理及管控力度的不断加大,明显的、成规模的违法建设行为基本消失,但一些规模小、施工周期短、隐蔽性强的违法建设,如违章阳光房、车库板房等,零星出现,呈现抬头趋势,发现、查处均相当困难。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将工作重心向小区内、建筑物内部等转移,综合运用数字城管“云巡查”、无人机侦测、徒步检查等方式,对此类违法建设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反弹,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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