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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调解首起电梯审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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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破解电梯加装难题,暖心审批守住邻里关系
泰山区调解首起电梯审批案件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徐文莉/文 隋翔/图 实习生 武萧彤

“不同楼层的业主应尽量做到换位思考……低楼层业主要理解中高楼层业主的出行需求,适当让步;中高楼层业主也要考虑低楼层业主的合法诉求,合理补偿……”近日,在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岱青律师事务所的调解下,某小区单元楼增设电梯支持方和有异议方终于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单元楼继续增设电梯,邻里之间握手言和。

据悉,这是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实施以来,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律师调解的首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审批案件。

事件回顾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争议,低层业主要求撤销申请

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启动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2018年12月14日,我市发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方案,率先在市中心城区试点开展为期两年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惠及一方百姓。2021年3月26日,《关于印发〈泰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建发〔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更吸引了越来越多高楼层业主的关注。

“新方案中,只要超过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单元楼就能增设电梯,这让我们觉得增设电梯更有希望了。”一位业主说。

根据《通知》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且增设电梯支持方听取该单元楼增设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噪音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单元楼增设电梯方案及协议书进行公示。经社区备案后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增设电梯申请,在各级审批通过后,增设电梯支持方方可联系电梯增设公司施工。

知晓相关要求后,泰城某小区单元楼业主委托代理人把增设错层电梯的相关申请材料交到了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过,令审批部门意外的是,同单元楼的一楼业主很快提出了一份撤销审批的申请。

“业主代表提交增设电梯申请后,我们按流程进行了审批。”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过,居住在一楼的两户业主表示,他们在公示期间已向所在社区提交了书面反对意见,不认可社区在公示期后的盖章行为,要求撤销审批决定。申请被阻,电梯加装难以进行。那么一楼的两名业主为何要求撤销申请呢?一楼业主表示,增设电梯对通风、采光都会造成影响,电梯启用后,一楼居民不仅舒适感降低,房子价值也会受到损失。不过,由于他们所在小区的楼房底层是储藏室,一楼居民也需要攀爬半层楼梯,考虑到日后出行亦能受益,一楼业主之前提出了安装平层电梯的想法,不过,楼上业主们在商议增设电梯时,考虑节约成本等因素,最终商议决定增设上下两层共用的错层电梯,这让一楼业主难以接受。

律师

民法典为居民主张权利,高层业主支付低层业主补偿款

虽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利民之举,但由于不同楼层业主的需求不同,也会在落实过程中遇到麻烦。那么,住宅应该增设平层电梯还是错层电梯?低层住户合法权益如何维护?

根据《通知》要求,街道(乡镇)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推动实施、民主协商、纠纷调解等工作。面对业主之间的矛盾,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曾多次调解,但双方意见并未达成一致。基于现实情况,本着服务群众的理念,为更和谐地推动增设电梯审批工作,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分别与高层业主和一楼业主进行多次沟通,在充分了解双方需求后,决定借助法律手段,委托律师从法律层面予以调解。

“经过与该栋单元楼增设电梯支持方和有异议方接触,我了解到,双方对增设电梯这件事都比较认同,只是在细节上沟通不畅,最终未达成一致。”参与本起案件调解的岱青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兆山介绍,增设电梯须符合相关规定,即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必须达到一定比例,再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增设加装手续。该调解案的楼宇增设电梯及施工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因此,一楼业主对增设电梯应予以配合、不得阻挠。但不可否认,增设电梯对一楼业主可能会造成影响采光、出行安全、消防疏散等不可预见的隐患,据此,一楼业主提出了“补偿”的诉求。

那么,一楼业主提出“补偿”是否有法可依,邻居们是否认可呢?高兆山介绍,法律保护利益受损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根据民法典和《通知》规定,一楼业主认为增设电梯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要求补偿,但不能阻挠电梯施工。

在律师调解下,一楼的两户业主决定不再参与增设电梯。最终,该栋单元楼增设电梯支持方和有异议方达成调解补偿协议,增设电梯支持方给予一楼住户现金补偿。

相关部门

用法律“硬度”和审批“温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高层住户与低层住户对加装工作的意见不统一,导致多层住宅小区要求加装电梯业主与反对加装电梯业主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面对业主对于单元楼增设电梯提出的异议,行政审批部门该如何处理?业主之间的争议该找谁解决呢?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通知》等相关规定,业主认为因增设电梯侵犯其自身民事权益或对增设电梯有异议的,可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因此社区的调解任务尤为重要。前期,该单元楼有异议方提出异议后,其所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开具了相关调解证明,行政审批部门依据社区开具的调解证明通过了审批。后期,增设电梯有异议方又向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了相关情况说明。这起电梯纠纷,从部门处理角度比较简单,要么维持原审批,要么撤销审批,但无论哪种审批结果,都可能导致邻里关系破裂。

“泰山区正在全面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我们所有的工作都要在法律框架下推行。能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无论对于审批工作,还是解决邻里纠纷,都是最具有社会效益的一种高效的解决方式。单元楼增设电梯是一件利好之事,也是大势所趋。业主买房需要长久居住,邻里也要长期相处。考虑到一栋单元楼增设电梯支持方和有异议方以后还是要经常见面,在行政审批决定书下达给双方前,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议后决定委托律师对双方做最后一次调解。”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说。

针对该栋居民楼增设电梯的情况,7月21日,泰山区司法局、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相关法律专家召开了一场论证会,积极听取法律专家意见。

作为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法律顾问,高兆山从法律层面对该单元楼增设电梯支持方和有异议方进行法律解释,并积极沟通协调双方之间的相关利益诉求。通过律师的“牵线搭桥”,该单元楼业主最终达成一致,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冲突。

“本起电梯审批案件是今年增设电梯新政实施以来,泰山区调解的首起电梯审批案件。”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说,本着服务群众的理念,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用法律的“硬度”、行政审批的“温度”,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该起增设电梯行政审批案件为行政审批部门今后的工作打好了样板,也让部门和律师积累了相关调解经验,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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