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2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市供销社深入开展日用品农资重点督导检查,为群众把好安全关,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金字招牌。
市供销社在各级供销社机关及全部所属单位,供销社所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含子公司)及出租、租赁场所开展日用品农资重点督导检查。此次重点督导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日用品企业及门店经营场所销售假冒知名商标的产品,销售有毒有害、“三无”、过期失效日用品和不合格、过期变质食品以及利用广告和其他手段对商品质量、功效或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等情况;农资企业及门店生产经营场所制造或销售假、劣过期失效和标签残缺不全、含量与实际不符等不合格的产品,制造或销售假冒、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产品,制造或销售包装标识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对农资产品质量、功效、适用范围等进行虚假宣传等情况。
检查前期,市供销社系统各基层社抽调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属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逐一落实整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降低和消除隐患。检查期间,市供销社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供销社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联合当地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市供销社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农资和日用品市场进行抽查,确保系统内日用品农资经营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工作人员检查日用品农资经营点。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