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7日讯(通讯员 梁榕灵)近日,泰山区委编办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以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为依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事业单位章程备案工作。
明确制定范围,细化分类模板。对以往已登记为法人制定过章程的事业单位,按照现有章程模板对原有章程进行修订,新设立、整合组建的事业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及章程模板制定单位章程,此次共有203家事业单位对章程进行了制定(备案)。
规范制定内容,突出党的领导。一方面,根据《办法》要求,章程主要包括总则、宗旨和业务、党的领导、举办单位、组织机构等十一章规定,模板设计提供了共三十八条基础条款,由单位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对条目和内容进行增减。另一方面,为贯彻落实“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关要求,对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了规定,重点突出党的领导,对本单位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等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参与决策的方式和程序等加以明确。
严格工作程序,做好备案存档。做好起草工作。事业单位成立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管理层人员、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起草组,不具备成立起草组条件的,由举办单位指定专人并成立起草组,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后,形成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做好审议审核工作。制定(修订)的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先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研究讨论、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再提交举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做好核准备案工作。经举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确认盖章后的章程,最终报送至泰山区委编办核准(备案),确保各项工作科学、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