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5日讯(通讯员 刘慧)为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东平县委编办坚持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通过明晰职责、优化机构、理顺体制,助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明晰职责界定,砸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委编委、县安委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砸实综合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行业安全管理、配合部门安全生产等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防止出现安全监管漏洞和推诿扯皮现象,做到不失位、不缺位、做到位。
优化机构设置,强化机构编制保障。进一步强化县级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为县应急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增加编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力量配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健全基层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为14个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实现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全覆盖;结合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明确机构设置,提升监管能力,设置发展保障部,明确7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生产岗位。
理顺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县安委办领导配备,设置县委县政府安委办秘书科、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科,通过保障机构编制,推动县安委办实体化运行。理顺明确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各专业委员会监管职责,促进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职,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