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6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小东)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从15日起至6月底开展“泰安有爱、未保护航”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宣传活动中,我市各部门、单位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全面宣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并组织志愿者开展“泰安有爱、未保护航”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此外,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发布《“泰安有爱、未保护航”倡议书》,倡议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倡议父母要切实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认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要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参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倡议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市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社会和学习环境,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守护祖国的未来,让他们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