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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36访受〔2021〕0530036来电新泰市小协镇镇南百川纸业的排污管道破损,破损口位置在小协派出所南100米左右的位置,污水汇入水坑,附近村民会使用此水浇地。新泰市水5月31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小协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泰安百川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小协镇小协村(蒙馆路南侧),从事特种纸生产。2003年2月29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审〔2003〕20号文,对该公司《新汶矿业集团协庄煤矿年产2万吨特种纸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05年1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公司建设安装了水污染物排放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废水排放情况全天候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通往柴汶河的排水管道全长2000米左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通过该排水管道外排至柴汶河。1.关于“排污管道破损,破损口位置在小协镇派出所南100米左右的位置”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破损口”系指排水管道连接处垒砌的水渠,水渠破损有水外溢。位于小协派出所南100余米处,小协镇陈家庄村西北侧磁莱铁路桥洞北侧路东。因该处排水管道不在一条直线上,水泥管道无法进行连接,当年敷设管道时,该公司将管道连接处空隙约1米的距离垒砌成水渠并加盖板,用于连接排水管道。经了解,“破损口”系附近村民便于取水,将水渠自行破开所致。2.关于“污水汇入水坑,附近村民会使用此水浇地”的问题。经查,该公司敷设管道是沿自然沟敷设的,水渠破损处自然沟地势低洼,管道内的水溢流后在自然沟内存积形成水坑。因管道内溢流的水质清澈无异味,且水质良好,附近村民均取水用于灌溉农田。经现场查看,该处排水管道东侧为大片农田,农田内种植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有庄稼死亡现象。该公司承诺近期将对破损的管道(水渠)进行修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在线监控数据上传正常,第三方运维人员正在对在线检测设施例行维护。是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组织生产,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37访受〔2021〕0530037来电肥城市潮泉水泥厂院内晚10时后存在磕石子的情况。肥城市大气5月31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潮泉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水泥厂为肥城中泰建材有限公司(原潮泉水泥厂),主要项目为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2019年7月23日,泰安明磊建材有限公司租赁肥城中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独立经营。机制砂项目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70983MA3Q8WXB7U001Z)。工艺为原料(外购风化石)→破碎→分离筛→洗砂机→机制砂。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生产。破碎机配有袋式除尘器1套。经了解,该公司生产不正常,为了使用低谷用电,有时夜间生产。距离最近小学约400米。经查阅该公司5月以来的生产记录台账,正常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是1.要求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潮泉镇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2.要求泰安明磊建材有限公司加强治污设施管理维护,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38访受〔2021〕0530038来电岱岳区大汶口镇颜西村村南的养猪场将粪便通过管道排放到附近鱼塘内,导致鱼死亡。岱岳区水5月31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镇、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大汶口镇颜西村村南有2户养殖户。1.养殖户刘某团,在宅基地内养殖猪16头,为散养户,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户院内存在养殖粪污,少量污水流入宅基地南边的大湾内;2.养殖户刘某温,在宅基地内养殖猪5头,为散养户,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户设置了化粪池,因清理不及时,导致部分粪便有所外溢。以上2户村民均未办理相关的养殖手续。信访人反映的鱼塘由颜西村村民刘某庭承包,该鱼塘不与其他水域相连,鱼塘内鱼死亡原因不确定。已安排刘某庭将死鱼捞出,进行无害化处理。是1.经协商,该2户村民自愿将养殖的21头猪全部售出,对粪便进行清理,5月31日,已全部清理完毕。该村村委会已出面协调养猪户与鱼塘业主的后续问题,6月1日已处理完毕。2.由大汶口镇畜牧兽医部门对该村民进行了养殖政策解释,重点强调宅基地内禁止搞养殖。如果要再养殖,必须在合法区域内,办理相关手续。39访受〔2021〕0530039来电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家属院门外的垃圾桶清理不彻底,导致气味扰民。泰山区、市城管局大气5月31日,泰安市组织泰山区政府、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检查,岱道庵路东侧泰前街道办事处家属院门外,垃圾清扫属于云泰物业,垃圾清运属于泰晟物业,一天清运两次;原8个垃圾桶均为新桶,因夏天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桶内有食物残渣遗留。是考虑到该位置摆放8个垃圾桶过多,现已将垃圾桶数量调整为6个,并已全部更换为新垃圾桶。责成泰晟公司实时关注附近垃圾点情况,并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及时联系作业人员清运,按照标准要求加大清运力度,做到车走地净。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加强对泰晟公司环卫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关注市民对环卫服务方面的诉求,及时跟进督导。市城市管理局将监督检查结果列入泰晟公司环卫作业考核,与作业经费挂钩。40访受〔2021〕0530040来电新泰经济开发区新兴路泰昌土工材料公司生产塑料管,生产加工时产生的气味刺鼻,夜间尤为严重。新泰市大气5月31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山东泰昌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博徐路经贸走廊,主要从事土工材料、塑料制品生产,建有PVC复合管生产线1条(上料机1台、注塑机1台、牵引机1台)。经调查,该公司于2021年2月擅自建设PVC复合管生产线1条,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已进行调试,现场有部分产品。是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环评批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41访受〔2021〕0530041来电东平县州城街道容花树村村委会东南有多户养殖户,气味扰民,且距离村中自来水水源较近,其担心造成水源污染。东平县水5月31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州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自来水水源”为该村建设的取水井,信访人反映的“养殖户”为刘某某、周某某养猪户,均位于非禁养区,距离该井最近的为刘某某养猪户,大约80米。刘某某养猪户,东侧为耕地,西侧为住户,南侧为耕地,北侧为道路。建设2栋猪舍,存栏生猪70头,配套建设1处储粪棚约35平方米,2处防渗化粪池合计约149立方米,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还田利用。周某某养猪户,周边为耕地。建设2栋猪舍,存栏生猪62头,配套建设2处防渗化粪池合计约220立方米,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还田利用。2.5月31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上述2家养猪户猪舍周边无粪污堆积,但存在异味。是调查组要求:1.加强饲养管理,及时清运粪污,保持现场环境卫生;2.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和灭蝇剂等方式,降低臭味,灭蛆驱蝇。截至6月2日,已落实整改措施。42访受〔2021〕0530042来电宁阳县蒋集镇大胡村望岳街中段路北的坑内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直无人清理。宁阳县固废5月31日,宁阳县组织蒋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区域为宁阳县蒋集镇大胡村村北、望岳街中段,有倾倒的建筑垃圾和塑料袋等生活垃圾。5月31日,蒋集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区域确实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的问题,主要是附近村民倾倒。是蒋集镇政府已对该区域垃圾进行清理,6月1日,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村级巡查,及时制止乱扔垃圾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人居环境。43访受〔2021〕0531001来电泰山区科技西路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晚上经常向外排放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泰山区大气6月1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泰安启程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科技西路68号,是一家汽车轮毂生产企业,已取得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该企业产生气味的主要环节为喷漆工序,夜间喷漆工序生产,现场有2条生产线作业,配有5台生物法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均正常运行。前期第14批访受〔2021〕0524018转办件中反映了启程车轮类似问题,5月26日23时,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委托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启程车轮厂界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挥发性有机物下风向最大值即0.128mg/m³,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中规定的2mg/m³,颗粒物下风向最大值0.224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1.0mg/m³。是泰山区将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密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44访受〔2021〕0531002来电泰山景区大津口乡大津口村十四组组长冯某某在大津口村十四组的西山上开采山石,并在大津口河内洗石头,破坏水资源。泰山景区生态6月1日,泰山景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大津口乡大津口村位于大津口乡驻地,山林面积3840亩,耕地909亩,总人口3260人,总户数980户。大津口村十四组西山位于大津口村环山路以西,主要种植板栗树和核桃树,山林总面积230亩。大津口河西起东沙岭、东至栗杭水库,全长6公里。6月1日上午,大津口乡政府分管领导及乡环保办公室工作人员协调大津口村负责同志对该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先后在大津口村双规基地大桥、供电所大桥、马家林大桥等地进行了巡查,全长6公里内未发现河内洗石头的现象。在大津口村十四组西山,沿大津口村环山路徒步进行巡查,未发现有开采山石行为。否下一步,泰山景区将定期对大津口河和大津口村环山路周围进行巡查,坚决杜绝河道内洗石和开山采石现象。*45访受〔2021〕0531003来电泰山区恒基东尚小区东墙以东的小路有丢弃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情况,且此处扬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泰山区大气6月1日,泰山区组织上高街道办事处、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恒基东尚小区位于上高街道小井村,小区北临泰莱高速连接线,南临井十路,东临为小井村耕地,西临小井村回迁楼东区。小区东墙外有1条小路,是小井村的生产路,水泥硬化路面,长约200米、宽约5米。上高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道路两侧有杂草、杂物、垃圾,路面有积尘。是1.上高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小井村对垃圾和杂草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成。共清理杂草、杂物2车,清理垃圾2车。2.小井村对路面进行深度保洁,并进行清理积尘和洒水作业。46访受〔2021〕0531004来电新泰市翟镇王家寨村村委会于2020年以土地整改的名义将榆山小区以南的山开采售卖。新泰市生态6月1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翟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榆山小区以南是王家寨村村北,属于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翟镇王家寨村位于新泰市翟镇东北,是新泰市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项目搬迁村,计划整体搬迁后可腾空土地502亩,土地复垦已验收480亩。该村新安置区在金岭湖社区东北位置,目前正在建设中。新泰市翟镇石灰峪村等5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王家寨复垦区。2018年12月25日,原新泰市国土资源局以新国土资字〔2018〕40号文件作出《关于新泰市汶南镇岩庄村等16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立项的请示》。2018年12月26日,新泰市政府以新政字〔2018〕57号文件作出《关于新泰市汶南镇岩庄村等16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同意该16个项目立项。翟镇石灰峪村等5个村(包括王家寨村)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由新泰市西张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标,由该公司开展施工。该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于2019年5月竣工。由于该项目工期紧张,施工方将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渣外运到王家寨村村西存放点存放,并明确存放期间不得私自买卖,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运输路线作业,不得撒漏。施工方所清运的砂石渣存放数量向翟镇人民政府和综合执法部门进行了报备,该批砂石渣在翟镇人民政府和综合执法部门监督下由王家寨村委用于该村社区建设和村内各项工程建设,不得外售。否下一步,新泰市政府将督促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执法局和乡镇政府加强对社区搬迁村和矿区复垦村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管理搬迁村砂石资源,确保依法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47访受〔2021〕0531005来电肥城市安临站镇工业园区内的化工厂经常向外排放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肥城市大气6月1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安临站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安临站镇工业园区内的化工厂仅有1家,名称为山东鲁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安临站镇工业园区内,该公司于2019年3月搬迁至肥城市石横镇工业园区,已不再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位于安临站镇工业园区内的厂区正在拆除中,车间内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已拆除的反应釜存放于1车间北侧,已覆盖,现场无明显异味。该公司于2019年6月委托有拆除资质的黄山市科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拆除,厂区拆除产生的二氯乙烷蒸馏残渣,已委托有资质的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处置。是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已责成该公司在拆除过程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加大对拆除过程的环境管理,在拆除期间确保厂区环境安全,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和环保主体责任。该公司承诺在下一步的拆除过程中尽量封闭作业,对拆除后的设施随清随处理,不在厂区内存放,尽最大努力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48访受〔2021〕0531006来电泰山区泰山大街泰安永福医院将没有经过处理的医疗废水排放到下水道内。泰山区水6月1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财源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泰安永福医院,地点位于泰安市泰山大街78号,是一家民营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对该医院进行检查,该医院建有废水处理设施即二氧化氯发生器。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消毒,消毒剂为次氯酸钠,每日加药100g,添加至二氧化氯发生器,由发生器自动投药,检查时设备正常运行。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污口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是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跟进处理。49访受〔2021〕0531007来电新泰市龙廷镇供电站以南200米左右的洗砂厂夜间工作发出噪声扰民。新泰市噪声6月1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龙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洗砂厂是新泰市山水林田湖草柴汶河生态修复项目工程龙廷段涉砂管理站点,该涉砂管理点属于新泰市瀛泰经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新泰市山水林田湖草柴汶河龙廷段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该修复工程从龙廷镇平子桥至尚志庄桥,全长8.36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是河道清淤疏浚,河岸护砌,新建堤防,堤顶道路硬化、绿化,新建、重建拦河坝,新建管涵和桥梁等。现场检查时,新泰市瀛泰经贸有限公司涉砂管理站点临时安装了洗砂机2台,用来处理河道清淤清理上来的砂石,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该管理站点洗砂项目未办理发改、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露天生产无环保处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是龙廷镇政府责令该公司按照“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标准取缔该洗砂点。6月2日,该公司按照“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拆除了洗砂机,并清除了生产原料和产品,龙廷镇政府对其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50访受〔2021〕0531008来电宁阳县东庄镇谢家庄村敬老院南门东20米左右的杀鸡站将废水排放到旁边的河道内,导致河水发黑、发臭。宁阳县水6月1日,宁阳县组织东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崔某某杀鸡点,位于宁阳县东庄镇解家庄村敬老院南门以东20米左右,由东庄镇东崔村村民崔某某经营,依托原东庄镇崔解大集提供鸡宰杀服务,每日宰杀约10只至20只,属群众自宰自食杀鸡点。2.6月1日,经现场进调查,发现崔某某杀鸡点紧临原崔解大集排水沟,该排水沟不通向河道,沟内为死水,周边没有其他河道。杀鸡废水排到排水沟内,现场检查时水沟内有积存污水,无明显异味。是1.东庄镇已责令该杀鸡点立即停止经营,引导其进店经营或者迁离该处,做好废水收集处理工作,同时责令东崔村、解家庄村对水沟进行清理,6月5日,已清理完成。2.下一步,东庄镇将加强自宰自食畜禽宰杀点监管,督促业户做好废水废物等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1访受〔2021〕0531009来电东平县老湖镇焦铺村北100米左右昱欣隆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不符。东平县其他6月1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老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东平昱欣隆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老湖镇焦铺村,生产项目名称为水渣粉加工项目和年产30万吨预拌砂浆建设项目。其中,水渣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8月11日通过了原东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18年1月24日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0万吨预拌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2月15日通过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为泰东环境审报告表〔2020〕71号,2021年1月20日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2.经查,水渣粉加工项目和年产30万吨预拌砂浆建设项目原为东平县富通建材有限公司建设。2020年因资产原因,东平县富通建材有限公司将公司全部资产转让给东平昱欣隆建材有限公司。上述项目的建设规模、产品、原料、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未发生改变。是东平县已责成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52访受〔2021〕0531010来电宁阳县伏山镇桑家庄村村东有一个沼气站,污水乱排乱放,异味很大,影响环境。宁阳县大气6月1日,宁阳县组织伏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伏山镇桑家庄沼气站,位于桑家庄村村庄以东、曹汶路东侧路旁,建有1个发酵罐、1个湿式贮气罐,2016年10月运营。沼气站主要以桑家庄村奶牛养殖场的牛粪为原料,经发酵后产生的沼气免费为村民提供。沼气站所产生的沼渣沼液随时拉往有机菜基地用于有机蔬菜追肥还田。站内配有沼渣拉运车辆和沼液罐车各1辆;在发酵罐东侧建有沼渣暂存棚1个,棚内建有沼渣存放池2个,沼渣储存量200余立方米,建有沼液暂存池4个,沼液储存量300余立方米。沼气站西南方向,墙西侧、曹汶路路东边为村庄的排水沟,用于雨季排水,雨水经过曹汶路进入路西南的大坑内。2.6月1日,现场调查发现,沼气站院内存有部分未清运的沼渣沼液,沼液渗透至排水沟内,沼渣存放处及厂区周边无异味;排水沟内及流至曹汶路上的水质清澈无味。是1.伏山镇已责令桑家庄村立即安排人员对溢流沼液进行处理,同时及时清理清除站内堆积存留沼渣沼液,做到随产随运,杜绝沼渣沼液堆积渗透溢流现象。2.6月1日,桑家庄村安排人员对雨水排水沟进行封堵并清理沟内沼液,随后将动用车辆对沼气站内的沼渣沼液进行清理,同时计划按照“三防”要求,近期再组织施工队建设1个沼液储存池,杜绝沼液溢流至路上的扰民现象发生。53访受〔2021〕0531011来电东平县斑鸠店镇的鹏达钙业,生产时产生扬尘污染。东平县大气6月1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斑鸠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东平县斑鸠店镇鹏达养殖场,位于东平县斑鸠店镇子路村北,生产项目名称为单一饲料(石粉碳酸钙)加工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3月29日通过了原东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为东环报告表〔2018〕23号,2018年10月11日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2020年11月17日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备案。2.该公司原料为石子,产品为单一饲料(石粉碳酸钙),生产工艺为粉磨、筛分、装袋。进料口粉尘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磨机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自动装袋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进料口处的布袋除尘器处理。3.经查,该公司2020年因受疫情及经营者身体原因未生产,2021年受猪瘟影响生产不正常,未开展自行监测。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场区及运输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作业。调查组要求该公司正常生产期间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是东平县已责成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54访受〔2021〕0531012来电岱岳区马庄镇南苏小区最东面的车库有一个家具加工点,产生了扬尘污染和噪音污染。岱岳区大气6月1日,岱岳区组织马庄镇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家具加工点位于马庄镇南苏村东北,膏城大道西侧,是道路边的门店,面积约200平方米,门店名称为御马家具,负责人刘某某。该单位利用自家门店,主要从事家具售卖。现场检查发现,该家具加工点主要为外购销售家具,部分尺寸家具在自家车库进行加工,车库内有电锯等加工设备,没有吸尘设施,现场有加工产生的锯末未清理,噪声是电锯运行时产生的。是马庄镇政府对该单位负责人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关闭加工点,业主当场表示只售卖,不再从事生产加工。下一步,责成马庄镇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持续加大对镇域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落实内部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共同维护好全区环境质量和水平。55访受〔2021〕0531013来电宁阳县乡饮乡崇化村村民张某某在居民区养猪,异味很大,影响环境。宁阳县大气6月1日,宁阳县组织乡饮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宁阳县乡饮乡崇化村村民张某某是崇化南村(自然村)村民张某某,崇化南村属于崇化村(行政村)。经现场核查,张某某在崇化南村南头共建设3个猪舍,其中1个养殖育种猪1头,1个养殖仔猪8头,1个目前空置,共养殖猪9头,属于散养户。现场查看时,猪圈内有少量粪污,存在异味。是1.乡饮乡已责令养殖业主清理粪便,保持猪圈卫生,要求其不乱堆乱排养殖粪污,并定期进行粪污无害化处理。现养殖户已对粪污进行清理。2.下一步,乡饮乡将继续加强畜禽养殖监管,督导业户及时清理粪污,严防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生活环境。56访受〔2021〕0531014来电宁阳县东庄镇葛家庄村村南有一家做狗肉的饭店,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至旁边的河坝,污染了河水。宁阳县水6月1日,宁阳县组织东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饭店为宁阳县东庄盛鑫湖生态园,法人代表张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21MA3JRBD42N,主要经营餐饮服务。6月2日,经现场调查,发现该饭店存在操作间废水排入东边河坝行为,河坝内水量较少,水清澈无异味。是1.东庄镇已责令宁阳县东庄盛鑫湖生态园立即停止向河坝内排水行为,安装油水分离器,将操作间油水处理后外排,并将河坝内污水进行清理,6月5日已清理完成。2.下一步,东庄镇将加大对餐饮业户的监督管理和巡查力度,监督各餐饮业主依法安装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57访受〔2021〕0531015来电岱岳区夏张镇裴家庄村村北面有一家石料厂,产生了严重的扬尘污染和噪音污染。岱岳区大气6月1日,岱岳区组织夏张镇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岱岳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裴家庄村北262米一处临时料场,属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为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第一工程标5#临时场站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建设有碎石加工生产线一条,主要工艺:原材料—筛分—破碎—成品。主要设备:圆锥机2台、鄂破机1台、振动筛2台、布袋除尘器1台,车间内设有自动喷淋装置,门口有洗车平台。该公司5月6日因裴家庄村至峦湾崖村的村级生产路平整维修停产至今(该路段为料场主要通行路段)。通过核查,现场部分堆料防尘网有不同程度的破损,存在扬尘污染隐患;因该料场已停产,现场未听到生产噪声。是要求料场负责人提高治污设施的收尘效果,提高收集效率;在装卸原材料、产品过程中使用雾炮;及时更新破损的防尘网、设置围挡;加强对内部运输车辆所经道路的保洁,增加洒水频次,最大限度较少扬尘。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车间密闭,密闭作业,减轻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58访受〔2021〕0531016来电肥城市南苑郦景小区东南方向的空地上有一堆建筑垃圾,已盖上一层防尘网,但依然有扬尘污染。肥城市大气6月1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是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孙家小庄村委会。孙家小庄村位于肥城市南郊,属于城乡接合部,在该村南侧有一处空地,空地内有渣土堆积。5月15日,曾接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批〔2021〕0514013号转办件反映相关问题,孙家小庄村委会于5月18日对渣土及空地采取了洒水、清理、覆盖等治理措施,进行了整改。6月1日,接到受访案件后,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新城街道办事处立即到现场调查处理,经了解,孙家小庄村委会在5月18日对空地及渣土堆进行了清理覆盖,近几日,由于大风天气,导致个别防尘网出现刮散的现象。是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新城街道办事处立即责令孙家小庄村委会对现场进行了补盖,对个别吹乱的地方用密目网再次覆盖,并使用重物进行压实,采取定期洒水、开雾炮等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59访受〔2021〕0531017来电岱岳区马庄镇南王村有一个生产麻袋并进行麻袋翻新的加工点,24小时不间断生产,造成了垃圾及噪音污染。岱岳区噪声6月1日,岱岳区组织马庄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涉案麻绳小作坊,位于马庄镇南王村村委对面,名称为泰安市岱岳区华阳麻类制品厂,负责人王某。该厂租用村内闲置院落,主要从事麻绳编织制造项目。现场检查发现,建有麻袋切割机2台、缝纫机8台、导线机1台,废旧麻袋约5吨。该厂在麻袋切割粉碎时会产生噪声。该单位属于家庭式小作坊,有营业执照,但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环境规划要求。是经镇政府调查组教育,业主当场表示自愿拆除设备迁址另建。6月1日已拆除生产设备,并清运出场地。镇政府将帮扶经营业户重新选择符合环境规划的地址,办理手续后另行生产经营。下一步,责成马庄镇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持续加大对镇域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落实内部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各项环境质量指标稳定达标排放,共同维护好全区环境质量和水平。60访受〔2021〕0531018来电一、岱岳区祝阳镇陈良村村西有两家养鸭场,距离居民区很近,产生了很大异味。二、岱岳区祝阳镇磨石沟村村西的凤凰岭有一家养鸭厂,距离居民饮水井很近,已经造成饮用水污染。岱岳区大气6月1日,岱岳区组织祝阳镇政府、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位于岱岳区祝阳镇陈良村村西和磨石沟村村西的3家养鸭场。1.陈良村刘某养鸭场,占地5亩,现存栏肉鸭8000只,有2个容积为320立方米的沉淀池,不属于规模化养殖,现场有异味。2.陈良村张某某养鸭场,占地4亩,现已空栏,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养,鸭场内存放有干鸭粪,现场有异味。3.磨石沟村村西张某某养鸭场,占地9亩,现已空栏,不属于规模化养殖,鸭场附近没有发现水井,并且经过走访调查以及与所在村村委会了解,磨石沟村属于集中供水,饮用水来源于距离鸭场2公里的后上庄村,因此不存在饮用水污染问题。是已责令陈良村刘某养鸭场加大除臭剂的喷洒量,向饲料中添加活性益生菌,减少养殖异味;责令陈良村张某某养鸭场立即将存放的干鸭粪清运还田,未清理完之前不得再上新的鸭苗。下一步,祝阳镇将联合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以畜牧站、所在管区村为主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粪便,防止出现扰民的问题。61访受〔2021〕0531019来电新泰市翟镇后羊村羊村河东岸养牛场北100米,被人倾倒了两次带有刺鼻性气味的化学固体废料,影响环境。新泰市固废6月1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翟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位置在新泰市翟镇后羊村羊村河东岸养牛场北侧100米处,有2堆夹带泥土的固体废料堆,约30吨左右,现场有轻微异味。经调查,3月23日,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在后羊村羊村河东岸,王某某养牛场北侧发现3堆不明固体废物,现场有刺激性气味。接到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告知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查看了现场,并对该固体物进行了防雨淋覆盖措施。翟镇人民政府联系山东华翰环保管家有限公司进行取样,委托上海复达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经检测,该固体废物样品为一般固体废物,符合GB5085.3-2007的要求。4月29日,在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监督下,由翟镇后羊村村委会委托山东华翰环保管家有限公司将该处93.2吨固体废物运至青州鲁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5月16日,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在羊村河东岸同位置又有2堆夹带泥土的不明固体废物,现场有轻微异味,并采取了覆盖措施。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方排查,并通过公安部门调取沿线视频,因沿线监控设备损坏,未能查找到固体废物来源。翟镇后羊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公安部门报了案,至今未能查找到具体涉事人员及运输车辆。是6月1日,由翟镇人民政府联系山东华翰环保管家有限公司进行取样,委托上海复达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下一步,翟镇人民政府和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62访受〔2021〕0531020来电岱岳区范镇北河常年有人进行捕鱼、电鱼,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岱岳区生态6月1日,岱岳区组织范镇人民政府、岱岳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员反映的北河是范镇与祝阳镇交界处的河,涉及范镇沿河共6个村。经调查组沿河实地查看并结合夜查、走访了解,未发现有电鱼的情况。5月1日,范镇人民政府组织沿河村对祝阳镇人员越界到范镇捕鱼问题进行清理,并将渔具全部没收处理。经走访了解,确实存在个别人员捕鱼现象,大部分人员流动性较大,很难当场查获,为执法带来困难。是下一步,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非法捕捞,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依法处理;持续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非法捕鱼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加强自律行为。63访受〔2021〕0531021来电泰山区东湖路泰景城晚上刮东风和北风的时候,小区里有一股油墨和化工饲料的味道,影响正常生活。泰山区大气6月1日,泰山区组织上高街道办事处、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泰景城小区位于东湖路1号,东临天烛峰路、西临岱银毛纺织有限公司、北临小井村回迁楼西区、南临东湖路。1.6月1日,上高街道办事处重点对泰景城小区的东北方向进行检查。经排查,未发现产生油墨和化工饲料味道的企业、门头。2.小区西侧为岱银毛纺织有限公司,在第11批〔2021〕0521067号转办件和第13批〔2021〕0523007号转办件中,反映过类似问题。此案件信访人所反映问题应为岱银毛纺织有限公司产生。5月22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岱银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监测,监测结果均值为0.72mg/m³,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_2801.7—2019)表2中非甲烷总烃2.0mg/m³的标准。对泰安岱银毛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氨最大值0.12mg/m³;硫化氢最大值为0.008mg/m³;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2(无量纲),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1.5mg/m³的标准,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0.06mg/m³的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20(无量纲)的标准。是泰山区将责成上高街道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4访受〔2021〕0531022来信新泰市石莱镇北官庄村村东的良心谷,借良心谷项目名义挖风化料,影响生态环境。新泰市生态6月1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石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良心谷项目公司在建设茶文化民宿体验中心地基整理过程中清理出部分砂石,4月30日,该公司与新泰市砂石资源管理中心签订了砂石资源处置协议,5月开始进行砂石处置外运。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砂石堆放在办公区北侧,已覆盖并停止外运。是下一步,新泰市自然资源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辖区内砂石资源、农田耕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项目建设、土地整理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严格管控,杜绝盗采砂石、破坏生态的情况发生。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65访受〔2021〕0531023来电肥城市王瓜店街道马庄老村中心街正北有一养鸭场,产生的异味非常大,影响环境。肥城市大气6月1日,肥城组织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单位名称为肥城市元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地址是肥城市王瓜店街道马庄旧村,主要从事肉鸭养殖活动。经调查,肥城市元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肥城市王瓜店街道马庄旧村建设1个养殖场,该养殖场于2019年9月30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养殖场内共有3个养殖棚,建设3个污水沉淀池,现存栏肉鸭9000只。现场检查时,养殖场存在养殖粪便未及时清理情况,有异味存在。养殖场距离马庄旧村400米左右,旧村基本无人居住;沉淀池已经覆盖。是督促养殖户加大畜禽粪污转运频次,及时清理粪污;增加喷洒除臭剂频次,避免养殖异味影响周边环境。养殖户表示积极整改。肥城高新区将加强辖区内畜禽养殖日常监管,确保粪污及时清理、定期喷洒除臭剂,严格要求养殖户落实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要求。66访受〔2021〕0531024来电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杨庄矿社区边上的电厂,排出废气,产生了异味,影响环境。肥城市大气6月1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是中节能(肥城)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老城街道杨庄村,环保手续齐全。2.经查,该公司属于火力发电业,目前正常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生产工序包括上料、燃烧发电等。上料工序废气污染物为扬尘(颗粒物),为减少扬尘产生,对原料进行苫盖并设置防风抑尘网;对原料输送栈道进行了密闭;配备了5台雾炮及1台洒水车,对地面及时清扫并洒水降尘。燃烧发电工序废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20米的烟囱排入高空,锅炉外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异味主要来自原料储存环节,为减少异味产生,采取合理原料存储布局,控制入场原料水分,加强苫盖等措施。该公司也涉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批〔2021〕0521019号及第19批〔2021〕0529066号信访转办件,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老城街道办事处已调查处理。经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无明显异味,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治污设施运行记录齐全,今年以来,在线监控日均值数据无超标现象。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单位按规定频次对公司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5月24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对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浓度进行检测,5月25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总悬浮颗粒物)排放值均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是1.责令中节能(肥城)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强化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予以查处。67访受〔2021〕0531025来电泰山区梳洗河湿地公园近期晚10时后存在夜间施工、运输石头的情况,噪音扰民。 市住

建局

噪声6月1日,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市建筑业服务中心会同梳洗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挥部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中铁十局施工的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梳洗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灵溪湾节点的河底铺砌工程,位于灵山大街以南、梳洗河东岸。经调查核实,该项目需在6月底达到上级验收要求,近期正在加班加点进行施工建设,晚10时后运输石头、进行夜间施工,确实存在噪音扰民问题。是市住建局责成梳洗河建设指挥部严格遵守夜间施工规定,加强监管,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同时,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68访受〔2021〕0531026来电肥城市工业三路东首春泽景苑5月30日夜间施工至次日凌晨,噪音扰民。肥城市噪声6月1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春泽景苑地点位于工业三路以北、泰西大街以西。施工方为山东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接到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后,5月31日晚,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春泽景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施工、噪音扰民问题。6月1日,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方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问询,并就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经核实:5月30日,春泽锦苑工地浇筑车库筏板混凝土,由于方量较大,需一次性浇筑完成,造成夜间施工,影响了居民休息。是1.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春泽景苑施工负责人杨某进行约谈,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如因连续浇筑等特殊工艺要求确需夜间施工,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同时,要求白天减少施工噪声,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立即整改。2.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春泽景苑施工工地的检查频次,防止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避免群众误解,提升群众满意度。3.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城区夜间擅自施工扰民问题立行立改。69访受〔2021〕0531027来电泰山西湖二十里铺附近每天晚上都有船在水中电鱼。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生态6月1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组织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调查组对交办件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大河水库。大河水库位于新湖街以西、滨湖路以南,1959年始建,1960年建成投入运行,现更名为泰山西湖。接到交办件后,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错时执法中队多次前往泰山西湖周边查看,增加巡查力度,未发现泰山西湖有船在水中电鱼的情况。但之前确实存在电鱼行为。是下一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将继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照《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捕鱼现象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坚决处罚,确保泰山西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70访受〔2021〕0531028来电泰安高新区中天门大街泰开集团成套车间东北角不知因何原因发出恶臭,气味扰民严重。泰安高新区大气5月30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山东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位于泰安高新区中天门大街东首,东北角车间为装配车间,有UV打印机1台,产生的废气经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另外,该企业加工车间内有喷塑生产线1条,生产线上有挂件,未喷塑(企业实行错峰生产:18时至次日6时),喷塑粉尘经塑粉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由集气罩回收,经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通过对该企业生产车间与厂区东北角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恶臭气味。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夜间对该企业厂界与东北角进行检测,经检测,臭气浓度均不超标。是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持续跟进,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71访受〔2021〕0531029来电泰山区徐家楼街道琵琶湾村、栗家庄村以南、京沪铁路以东,青兰高速立交桥桥洞下,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土,未覆盖,导致扬尘污染。市交通运输局、泰山区大气6月1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山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实地勘察,涉案地点位于青兰高速莱芜至泰安段,琵琶湾村、栗家庄村以南、京沪铁路以东路段。该路段立交桥下存在部分建筑垃圾、渣土及部分生活垃圾,其中部分建筑垃圾系燃气、电力、自来水、信号线等管网、园林绿化施工所致。青兰高速莱芜至泰安段全长63.802公里,新建43.548公里,加宽泰新高速20.254公里。起自原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西港村南的G2京沪高速,止于G3京台高速泰山枢纽立交。新建段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段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均为120km/h,全线共设大桥5座、中桥4座、小桥8座、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分离式立交17座、通道35座、天桥8座、互通区主线桥17座、涵洞31道、服务区2处、收费站5处。2020年12月18日,由山东高速集团投资建设的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项目建成通车。目前运行状况正常。青兰高速莱芜至泰安段建设运营单位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兰莱泰分公司。该单位成立于2017年09月1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鲁中东大街299号,法定代表人为杜某某。经营范围包括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建设、收费、运营、养护和管理。是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已督导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兰莱泰分公司,对涉案地点堆积的建筑垃圾、渣土进行清理,部分难以清理的已采取撒草籽、覆盖无纺布等管控措施,并协调对接附近乡镇政府及时劝阻附近村民向立交桥下倾倒生活垃圾。目前,临近汛期,青兰高速莱芜至泰安段正在开展防汛排水施工作业,作业过程可能产生新的建筑垃圾和渣土,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将督导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青兰莱泰分公司,按照防汛排水施工作业进度,同步清理剩余建筑垃圾和渣土。72访受〔2021〕0531030来电泰安高新区良庄镇南宋村南宋大桥以北东岸,存在附近村民盗采河砂的情况。新泰市生态6月1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政府、楼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涉案单位是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负责新泰市柴汶河楼德段治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该治理工程项目位于新泰市柴汶河楼德段(中泓桩号16+138-22+438),于泥沟河与禹村河上游(22+428)至新泰市与岱岳区、宁阳县交界处(16+138)河段。此项目是由泰安市水利局(泰水发规字〔2019〕21号)批复建设、山东省水利厅重点项目,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文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17〕182号)及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文件《山东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鲁水发规字〔2017〕35号规定)建设实施,建设单位为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2019年9月9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泰新环境报告表〔2019〕055号)。主要建设任务:通过对柴汶河楼德段6.3公里河道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清淤疏浚、培厚、新建堤防、整平拓宽防汛路基、岸坡整治等措施,配套相关建筑物,保障河道等泄洪能力,提高河道防洪标准。经调查了解,因河道清淤产生的砂资源,按照《新泰市砂资源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新砂综治办字〔2020〕111号)》之规定,由新泰市砂资源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外销售。现场检查时,大桥北侧砂堆已覆盖,大桥南侧防汛路基所占土地已拓宽平整。是泰安市生态环境新泰分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泰新环境报告表〔2019〕055号)组织施工,落实料堆覆盖、道路洒水、运沙车覆盖的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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