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张永伟一行来到“服务民生面对面”栏目,现场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就市民关心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集资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效力、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老年人房产过户居住权等方面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即,市民来电咨询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是否存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情形,主要涉及哪些人?
张永伟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设过渡期。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人员,属于“新人新办法”适用范围,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执行《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新人”主要是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
●集资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公证时会非常慎重
有市民来电反映想购买集资房,该集资房手续齐备,但暂时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咨询这种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能否办理公证?
市司法局公证与法律援助科一级主任科员肖文回复,购买集资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公证时会非常慎重。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只要是房屋用地缴纳了国有土地出让金,建房手续齐全,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这种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合同以后发生纠纷的概率比较大,公证机构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会进行严格审查,对于这种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合同会非常慎重。
●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有市民来电反映,2015年把房子租给租户,约定每个月交一次租金,但租户自2019年10开始就不交租金了,之后2020年5月,这个租户突然悄悄搬走了,还欠8个月的租金没付。市民咨询起诉该租户是否必须在一年以内起诉,如果起诉期过了,还能否把租金要回来?
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桂林说,延付租金最早在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一年,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以及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通过起诉的方式索要租金不过诉讼时效。
●老年人房产过户给孩子可保留居住权
市民来电反映,姨父的儿子是个“啃老族”,隔三岔五地要求姨父把家里唯一一套房产赠与过户到他名下。姨父担心过户给儿子,儿子再把房子卖了,自己没地方住,想咨询如何通过公证的方式保留老人的居住权利。
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桂林回复,老人可以办理附条件赠与公证,保留自己的居住权。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同时,民法典还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保障居住的权利,房子过户给孩子,父母也可永久居住。居住权的设立既可以无偿,也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市司法局负责同志现场接听热线。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司刚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