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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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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第19批 2021年5月29日)
 

5月29日,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19批信访举报件共计68件。截至6月5日12时,已办结58件(属实51件,不属实7件),阶段性办结10件,责令整改5家单位,立案处罚1家单位。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访受〔2021〕0529001来电徂汶景区天宝镇大西庄村村广场向北有一家生产豆腐皮的加工点,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徂汶景区大气5月30日,徂汶景区组织天宝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涉案单位为一处加工豆腐皮的小作坊,地点位于大西庄村广场向北约200米,经营者是董某某,在其住宅庭院内加工生产豆腐皮。2.经调查,董某某豆腐皮小作坊院内有1台小型磨糊机,生产原料是黄豆。在加工过程中,经营者将产生的豆渣晾晒在院子内产生异味,1天大约产生5公斤豆渣。是1.天宝镇政府向经营者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将晾晒的废渣立即清理干净,且在以后的加工生产过程中禁止晾晒豆渣,购买小型储存桶,用于豆渣及废水的暂时存放。豆渣及废水需做到一日一清,合理处置,禁止直接排放。2.下一步,天宝镇政府将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类似作坊的排查,加大监管力度,发现任何污染环境的问题立即制止。2访受〔2021〕0529002来电泰山区南湖大街与旧镇路交会处的东南角有一废品收购站,凌晨有噪声产生,并且产生很大的异味,影响正常环境。泰山区噪声5月30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商务局、泰山区市场监管局、财源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废品收购站名称为泰山区鑫鑫废品回收站,位于泰山区旧镇路与南湖大街东南角,属个人经营。2021年5月31日上午,区商务局、财源街道、旧镇社区工作人员对鑫鑫废品回收站进行调查,发现该回收站露天经营,现场储存大量废旧金属、废旧纸张、书本及塑料制品,摆放杂乱,未进行分区分类摆放,回收站内现场没有打包机,不产生废气、废水。对信访人反映的“凌晨有噪声产生,产生很大异味”的问题,经营者提出异议,称回收站内只分拣废弃物,不产生废气,每天下午6时至7时下班工人回家,不存在凌晨噪声扰民的行为;区商务局6月1日下午再次到现场,走访了附近两户居民,均反映该回收站不存在凌晨噪声扰民和焚烧杂物的问题。否区商务局对该回收站内现场储存大量废旧金属、废旧纸张、书本及塑料制品,摆放杂乱,未进行分区分类摆放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分类摆放,并严格规定工作时间,避免产生噪声扰民的问题。3访受〔2021〕0529003来电东平县梯门镇李所村村西南方向北城矿业6号井附井2号,晚上产生了很大的噪声,影响正常生活。东平县噪声5月30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梯门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东平百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梯门镇石河王村西。反映的6号井附井2号为石河王铁矿南区2#副井,位于梯门镇李所村西南约350米,主要承担提升人员、设备材料及矿石,南区井下生产的矿石通过2#副井提升机从井下各中段提升到地表后,由车辆送至主厂区进行选矿。2.经查,该公司2#副井井下矿石提升至地表后,由矿车倾倒至卸载平台下地面,平台距离地面约3米,倾倒过程中会产生瞬时噪声,倾倒一次约2—3秒,平均6—10分钟倾倒一次。5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东平县梯门镇李所村西南角进行了夜间噪声环境敏感点位监测,监测值最高为43.8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要求。3.为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该公司计划对2#副井卸载平台进行密闭,已与鑫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预计6月底前完成。是东平县已责成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4访受〔2021〕0529004来电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望驾山村村东的河东有一石料厂,产生了严重的粉尘污染,已经将村民的庄稼破坏,并且村里河是新泰市二级水源保护地,但此厂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000米,污染水源。新泰市大气5月3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行政综合执法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牛某某于2020年11月,在望驾山村东南约500米处从事石材切割项目。该项目建有切割机1台、石材吊机1台,建有沉淀池,切割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生产工艺:原料(石块)——湿法切割——产品。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无人员,未生产。经核查,该加工点不符合用地手续。该石材加工点距新泰市金斗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白杨河)约600米,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至金斗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白杨河)内。是青云街道办事处责令该石材切割点立即停止生产,限7日内拆除生产设备。6月3日,该石材切割项目已拆除生产设备。5访受〔2021〕0529005来电东平县棉麻公司家属院里面的简餐快餐店和刀削面,产生了油烟污染,影响环境。东平县大气5月30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分别为东平县大川食坊和东平县冶路退牛肉拉面馆,位于东平县棉麻公司家属院沿街楼。2.5月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两家餐饮经营单位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仍存在油烟扰民隐患。是调查组向两家餐饮经营单位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于6月4日前将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调整至排气筒所在建筑物顶1.5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6月3日起,东平县将针对所有存在油烟问题突出的饭店开展集中检测,如存在油烟超标等违法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6访受〔2021〕0529006来电泰山区傲徕峰路18号疾控中心宿舍1号楼,被隔壁的酒店在楼顶安装了一个机房,产生了很大的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泰山区噪声5月30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泰山区傲徕峰路18号疾控中心宿舍1号楼隔壁的酒店为泰安市丁格曼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经核查,该酒店楼顶的空调压缩机和热水泵工作时产生声音为主要噪声源,2021年5月31日,泰前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酒店楼顶空调压缩机及热水泵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点位为空调外机旁(电机)、学校旁(电机)、住宅楼(电机)、空调外机旁。检测结果分别为68.8dB(A)、66.4dB(A)、60.7dB(A)、64.5dB(A),4个点位均高于国家标准(GB22337-2008)表1中1类边界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dB(A)的限值,检测结果超标。是2021年5月31日,泰前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当事人表示将通过加设隔音板等措施降低噪声。泰山区将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办事处监督当事人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后将再次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酒店的空调压缩机及热水泵进行噪声检测,确保其整改到位。7访受〔2021〕0529007来电新泰市东都镇南鲍村华恒矿业公司向东100米路南的车用尿素加工点,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污水直接到地里。新泰市土壤5月3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东都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素兰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产车用尿素添加剂项目,实为一车用尿素加工作坊,位于东都镇南鲍村村东,生产原料是尿素和纯净水。主要生产设备有净水机1台、搅拌罐1个、3吨塑料桶3个。生产工艺:车用尿素——加纯净水搅拌——液态车用尿素。1.关于“没有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经查,前期该公司主要是经营销售车用尿素。今年3月底,购买净水机、搅拌罐等设备后,开始在自家院内加工生产车用尿素。2021年4月26日,东都镇环保办公室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因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且距周边居民较近,不符合项目选址要求,东都镇对该加工点进行了断电,并要求业主自行拆除生产设备。2.关于“污水直接到地里”问题。经查,该加工点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净水机反冲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冲水主要是排入车间北侧一圆形鱼池内用于养殖红鱼。现场检查时,发现鱼池内存水有溢流至院落西墙外痕迹,西墙外庄稼地种植的玉米长势良好,未发现地面有积水。是5月30日,该加工点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业主承诺今后不再在此处加工生产。8访受〔2021〕0529008来电新泰市放城镇阚家庄村村委东有一养鸡场,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新泰市大气5月30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放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放城镇阚家庄村张某某蛋鸡场,该蛋鸡场位于阚家庄村东南300米处,建有1个蛋鸡棚,现养殖蛋鸡8000只,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经查,该蛋鸡场正在养殖,蛋鸡棚内和东侧刮粪板处有轻微刺鼻气味。是调查组要求业主加强饲养管理,及时清理养殖粪便、废水,严禁废水外排污染环境。9访受〔2021〕0529009来电东平县梯门镇马庄村的村民谢某某在村里养猪,有十几头,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东平县大气5月30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梯门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谢某某养猪户,从事生猪养殖,位于东平县梯门镇马庄村村南,属非禁养区。该养殖户建设猪舍4座,配套建设6立方米储污池1座,粪污发酵后还田利用,现存栏生猪25头。2.经查,该养殖户现场存在轻微异味,且排污沟未做到雨污分流。是调查组现场向该养殖户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及时清运粪污,保持现场环境卫生;二是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和灭蝇剂等方式,降低臭味,灭蛆驱蝇;三是对现有排污沟进行升级改造,做好雨污分流,降低异味扩散。截至6月2日,该养殖户已整改完毕。10访受〔2021〕0529010来电岱岳区粥店办事处泮河小镇点点利饭店,将抽油烟机安装到小区内侧,产生了油烟污染并且噪声很大,影响正常生活。旅游经济开发区大气5月28日,旅游经济开发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点点利饭店位于德天路以东、泮河小镇商业街。经现场检查,该饭店制作了油烟统一收集的排放烟道,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设备较为陈旧,过滤后的油烟及气味排放至楼体外位置,有轻微刺鼻气味,因油烟排放口距离居民楼业主较近,容易造成油烟扰民。是调查组已要求点点利饭店对其抽油烟机、烟道进行了全面清洁清理,更换油烟净化器并更改烟道远离居民楼。目前已协调专业油烟检测单位近期对点点利饭店进行油烟排放指标检测,若检测报告不达标,将令其停业整顿,直至排放达标。11访受〔2021〕0529011来电泰山区泰前街道白马石花园A区1号楼南侧有一移动信号塔,产生了辐射。泰山区辐射5月30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管理的白马石机房无线通信基站,位于白马石A区南,已在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备案系统中进行了登记备案。所有设备参数均符合《电磁辐射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及《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与白马石机房使用相同设备的矿业学院基站进行类比:白马石机房无线的天线及设备为5G设备,频段为3400MHz-3600MHz,矿业学院基站天线及设备为5G设备,频段为3400MHz-3600MHz。两个基站采用相同设备,频段及其他参数相同,故数据可用于参考。根据辐射检测报告,相关辐射的主要参数为功率密度,所有测量均在基站周围不同距离处选取测试点测量功率密度。根据地图位置测量,矿业学院基站距离居民楼直线距离为43米。根据矿业学院基站的测试报告,3号测试点与基站水平距离为25米,测试功率密度为0.01173μw/c㎡,符合《电磁辐射环境控制限值》要求,远低于国家标准450.01173μw/c㎡。相同设备的情况下,因白马石机房无线基站与居民楼直线距离比矿业学院更长,故功率密度会更低,符合国家标准。是泰山区将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企业做好对周边居民的解释沟通工作,消除群众恐惧心理。12访受〔2021〕0529012来电岱岳区范镇田庄村村东有一养牛场,产生了很大的异味,未做任何处理,影响环境。岱岳区大气5月30日,岱岳区组织范镇、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范镇田庄村村东有一户养牛场,户主为亓某某,占地面积约6亩,系租赁田庄村集体土地,距离村庄约300米,不属于禁养区。存栏肉牛80头,为养殖专业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畜禽养殖手续齐全。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牛场有钢结构牛棚2个,面积约800平方米,地面均已硬化,有雨污分流设施,场区东侧有储粪棚1座,面积约90平方米,南侧有沉淀池1座,容积约50立方米。养牛场内部及储粪棚位置均有异味散发。是1.要求养殖户立即对养牛棚内粪便进行清理,并增加清理频次,减少气味扩散。5月30日养牛棚清理已完成。2.要求该养殖户加强管理,建议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对储粪棚等易散发异味的地方定期喷洒除臭剂。下一步,责成范镇加大巡查力度,继续对范镇辖区内畜禽养殖行业进行摸排,对存在的环保隐患进行查处,督促整改,防止再次出现异味扰民的情况。13访受〔2021〕0529013来电徂汶景区徂徕镇东埠前村村西角的河边有一养鸡场,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并且将污水排到河里,污染了河水,影响了环境。徂汶景区大气5月30日,徂汶景区组织徂徕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鸡场位于徂徕镇东埠前村西,业主为刘某某。刘某某养鸡场进行室内蛋鸡养殖,占地约700平方米,养鸡舍距离河道约30米,不在禁养区,存栏量约8000只,属于专业户养殖,未达到规模化养殖。2.经调查,养鸡舍内地面已硬化,有少量鸡粪,异味轻微,粪污定期外运,未发现排粪沟,未发现向河道排污现象。是1.为进一步规范化养殖,工作人员责令该养殖户清理场内粪便,做到粪污日产日清,按要求建设化粪池,每日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2.下一步,徂汶景区将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举一反三,汲取经验教训,对全区各类养殖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14访受〔2021〕0529014来电宁阳县鹤山镇徐平大队十队东南方向胡姓村民在此养猪,将污水排到居民区,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宁阳县大气5月30日,宁阳县组织鹤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为宁阳县宇顺养殖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21MA94793T68,位于鹤山镇徐平村东南方向,鹤堽路以北,距离最近居民约50米,不属于禁养区。2007年建成2个简易大棚,目前生猪存栏95头,属于专业户养殖。该养殖场按照专业户的养殖要求配建了三级沉淀池。2.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三级沉淀池和排粪道均进行了封闭,未发现污水外排问题,厂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经对居民区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排放痕迹。是1.鹤山镇已要求养殖场对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消毒,并一天两次喷除臭剂,两次灭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下一步,鹤山镇将加大对散养户及养殖专业户的监督管理和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督促养殖户定期喷洒除臭剂、清理粪便,减轻对周围群众的影响。15访受〔2021〕0529015来电新泰市果都镇大峪村村北的杨某某和和某某开的收购废机油的加工点,排出的废机油直接排放到地里和村里的水沟里,造成污染。新泰市土壤5月3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果都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收购废机油加工点应是新泰市西涛润滑油经销部,从事润滑油销售项目,位于果都镇大峪村和平路4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82MA3WKP7U9F,经营者和某某。现场检查时,新泰市西涛润滑油经销部润滑油销售部正常营业,现场存放有24个容积为0.2立方米的铁皮桶、4个吨桶,内装成品润滑油,非废机油。现场未发现机油直接排放到地里和村里水沟里的迹象。是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给该销售部下达《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该销售部建设存放仓库,对存放机油的地面建设围堰,采取防渗措施。16访受〔2021〕0529016来电岱岳区夏张镇夏张文化广场向南50米向东拐的泰安展丰建材有限公司,原材料露天存放,产生了扬尘污染,公司的大车经过道路也产生了严重的扬尘污染。岱岳区大气5月30日,岱岳区组织夏张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市展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岱岳区夏张镇夏张北村,占地面积13400平方米,主要从事彩色水泥透水花砖、水泥预制构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车间内有布袋除尘器正在运行,扬尘较小,院内料场未采取覆盖、未进行围挡,运输车辆经过时有带起的扬尘,现场有一台洒水车进行洒水作业,未发现有雾炮。是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加强对内部运输车辆所经道路的保洁,增加洒水频次,关键位置安装雾炮,对院内原料进行覆盖、围挡,避免道路扬尘,6月4日已整改完毕。17访受〔2021〕0529017来电新泰市汶南镇李仙村李仙桥的西面河道上,有人在此进行挖砂,破坏生态环境,并且产生了严重的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新泰市生态5月3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汶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汶南镇李仙村李仙桥的西面河道为柴汶河北鲍段河道,根据《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清音大桥——孙村桥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新水〔2019〕69号),该段河道属于山水林田湖草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标段,该标段主要建设任务为河道清淤工程2.65km,堤顶防汛路路基工程20.11km,岸坡护砌工程4.69km,南鲍村、余良村漫水桥工程,修复南鲍村、余良村、东都二村、凤凰桥村水毁岸坡工程4处,新增河道清淤工程2.3km。调查组现场检查,未发现采砂坑及采砂现象,现场施工方正在进行施工,沿河路路面施工方每天都用洒水车对路面进行洒水,防止扬尘污染。否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汶南镇政府要求施工方采取措施降低工程机械噪音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新泰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河道工程管理力度,督促施工方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禁超范围施工,落实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建设生态绿色河道。18访受〔2021〕0529018来电岱岳区粥店办事处恒大翡翠华庭大门北面的道路有很多土,造成了扬尘污染,在小区西面有一条河,河里的水发臭,影响环境。岱岳区大气5月30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粥店街道粥店社区翡翠华庭小区西侧的泮河东路和泮河河道,该区域由粥店社区管理,卫生状况良好。工作组现场调查发现,该道路北首路东的裸露渣土和土地均覆盖完好,河道内未发现有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无污水直排,现场存在瞬时垃圾清理不及时和洒水频次少的现象。当前河水丰沛,河道内长有芦苇、水草等植物,水质清澈,水质良好。是1.粥店社区现场安排了5名保洁人员和一辆洒水车对该区域进行了垃圾打扫和洒水,并承诺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和管理。2.责成粥店街道安排专职环卫工作人员对举报地点及沿线进行日常巡查,如有发现乱倒垃圾、污水直排等现象及时劝阻并汇报,并积极对接河道管理部门,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工作。19访受〔2021〕0529019来电肥城市安临站镇东虎村村东面的东光山上,24小时不间断进行开山炸石,产生很大的噪声,并且砍伐1000多亩的树木,破坏生态环境。肥城市噪声5月30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临站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坤泰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安临站镇东虎门村,距东虎门村东侧直线距离约560米。2019年8月,泰安坤泰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矿山的采矿权,并由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发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20年1月16日,该公司依法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020年3月17日,该公司依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向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规定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2725280元。其采伐树木行为已通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采伐树木范围均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且符合《林木采伐许可证》要求。该矿山每天的6时至22时进行矿石的铲装及零星石料的破碎,不存在24小时开采的情形。采石场采石产生机械噪声和爆破噪声,针对机械噪声,因露天采场噪声源具体位置不固定、排放不连续等特点,且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采场临空面的降噪量随之发生变化,钻孔时距离100m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夜间不生产),露天采场最近的村庄为东虎门村,相距560m。针对爆破噪声,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①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择爆破参数,科学地装药和填塞作业。②在保证给定体积的岩石爆破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炸药的使用量及同一瞬时起爆的次数。③在每次爆破前提前告知有可能受爆破噪声影响的居民。④禁止夜间及中午爆破。该企业落实环评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轻爆破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爆破由山东天宝爆破有限公司设计方案及实施,当地派出所监管。放炮频率每月15次左右,共22炮,响声时间为几秒钟。2021年5月31日,经现场踏勘,矿山开采现场符合规定要求,堆放的山石有防尘网覆盖,且开采现场采取了喷水等防尘措施,没有无证采伐树木行为。是1.肥城市政府高度关注区域内资源监管工作,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避免矿山资源开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2.肥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部门联动,举一反三,统筹推进和解决在资源开发、矿山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3.安临站镇政府要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矿山企业规范管理,帮助指导矿山企业、驻地村居做好企地和谐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妥善解决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及和睦共处关系。20访受〔2021〕0529020来电宁阳县东疏镇花园村村西北角有一处废弃的窑厂,以复垦的名义在此进行挖砂时,来回车辆和机械产生了扬尘污染。宁阳县大气5月30日,宁阳县组织东疏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废弃窑坑位于花园村西北位置,2010年4月花园村村委会与张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用于开办砖厂,砖厂由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已关停。由于该处历史上一直在烧制黏土砖,地上土层已被全部挖掉,部分地方砂层裸露,成为工矿废弃坑地,长期处于荒芜状态。宁阳县于2020年10月30日批复同意对该地块进行复垦(宁政土字〔2020〕44号),该地块面积为7.8769公顷,复垦后可增加耕地7.3178公顷。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准备阶段,已经联系好附近土源,近期将开始复垦。复垦地块设有主道路1条,铺设石子防止起尘,购买雾炮和洒水车各1台,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起扬尘,非工作面用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2.经现场调查,该处复垦项目还未施工,现场裸露部分全部用绿色防尘网覆盖。经现场排查,该处未发现非法挖砂的情况。是下一步,宁阳县将严格土地复垦项目监管,严格按要求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不出现污染现象。21访受〔2021〕0529021来电肥城市王庄镇尚东村村东头有一饭店,饭店排出的污水直接排入北边的坑里,污染了土地。肥城市土壤5月30日,肥城市组织王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所反映的饭店为肥城市永振快餐店。该饭店位于尚东村村东,宴席接待能力16桌,主要承接婚丧嫁娶宴席,日常食客较少。现场检查时,该饭店院内东南角有污水收集池一处,每天产生的污水都排进污水池,5天左右请专门抽渣人员抽运1次,每次费用30元,现金支付。饭店北边没有坑,在饭店西北约50米有1条河沟,沟内无水,没有管道,未发现排放污水痕迹。否王庄镇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不定期巡查生产经营单位排污情况,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22访受〔2021〕0529022来信新泰市小协镇东南角小开发区的锐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作业会进行喷漆,产生异味,并且有扬尘污染。新泰市大气5月3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小协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泰安锐意工程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小协镇工业园区蒙馆路南。2017年12月,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工程机械配件制造项目进行了批复,2018年6月21日通过环保验收。1.关于“作业会进行喷漆,产生异味”问题。经查,该公司自今年5月6日因市场行情原因(钢材涨价)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喷漆设备。目前,该公司正在咨询喷漆项目环评办理和喷漆房及治污设施建设相关事宜,视情建设喷漆项目。对此,执法人员将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建设作业,将依法进行处理。2.关于“扬尘污染”问题。该公司浇铸废气配套建设有光氧催化+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空;熔炼、抛丸、落砂工序配套建设了袋式除尘器,生产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通过查阅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未发现该公司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情况。是为加强对企业的长效监管,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安装了环保电量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同步运行情况。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小协镇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后续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23访受〔2021〕0529023来电岱岳区范镇员北 村村批发市场南头的鸿达杰昌食品加工厂,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并且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岱岳区大气5月30日,岱岳区组织范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泰安鸿达杰昌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岱岳区范镇贠北市场南,占地19.5亩,主要生产冻鸡、冻兔。现场有鸡屠宰设备1套,兔屠宰设备2套。该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取得环保备案;2019年8月2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燃气蒸汽锅炉以天然气为原料,产生的烟气经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臭气集中收集后经各自臭气处理设备处理后分别经各自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排放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按照要求,每季度检测1次,检测结果合格。5月30日,调查组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该企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80吨/天,实际日产废水约50吨。2020年废水、废气、噪音检测4次,2021年检测1次,检测数据均合格,工作人员委托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污水总排口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不超标。是下一步,要求泰安鸿达杰昌食品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废气和污水管控治理力度,在废气和污水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责成范镇加大对泰安鸿达杰昌食品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导企业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水平。24访受〔2021〕0529024来电一、岱岳区满庄镇满南村村东面的河里,长年水质发臭,无人处理,影响环境。二、满庄镇满南村村东南方向有多家进行养猪,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岱岳区水5月30日,岱岳区组织满庄镇、岱岳区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一为满庄镇满南村村东面的河,由泰山钢材大市场流经满北村、满南村至青年河,水质发臭主要是沿途商户和楼区住房生活污水及雨水长年淤积造成。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二为满庄镇满南村村东南4家养殖户,分别为:王某某养殖户,存栏70头猪;宋某某1养殖户,存栏50头牛;宋某某2养殖户,存栏300头猪;刘某某养殖户,存栏40头猪;4家均为养殖专业户。现场调查发现以上养殖户主要以圈养形式进行养殖,有标准的储粪场和三级沉淀池,均发现有粪堆堆积现象,现场有异味逸散。是1.该河道已纳入山东岱岳化工产业园污水管网建设及青年河改造工程,目前污水管道施工改造工程正在测绘中,河道清淤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6月底完工。2.责令该4户养殖户对粪堆立即进行了清理清运,减少异味扰民,5月30日已清运完成。责令养殖户对储粪场进行防臭剂喷洒,减少异味扰民。25访受〔2021〕0529025来电肥城市安临站镇大辛庄村村南的二郎山,被原村党支部书记辛某某进行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肥城市生态5月30日,肥城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临站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当事人辛某某,肥城市安临站镇辛庄村人,1995年1月至2011年2月担任辛庄村党支部书记。经调查,现无证据能够证明村党支部书记辛某某与此事有关系。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开采地点位于肥城市安临站镇辛庄村南、省道104以西、二郎山以东。经查阅档案材料,该处曾设置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1处,采矿许可证号:3709830310046,法定代表人:牛某某(已去世);许可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2005年1月到期后未再办理采矿权延续,矿山关停退出。至今,该处没有再出现过开采、运输等现象。因年代久远,当事人已去世,加之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历经多次机构改革,人员多次调整,造成采矿许可证相关材料缺失。经查询相关历史资料,原矿山有效期间,累计采出0.38万立方米。2021年5月31日,经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临站镇人民政府联合现场踏勘,现场无人员、无机械设备,未发现新的开采痕迹,山下位置已自然复绿。是1.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2.安临站镇人民政府将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3.安临站镇人民政府督促辛庄村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资源监管和管控力度,坚决防范山石盗采行为的发生。*26访受〔2021〕0529026来电岱岳区满庄镇龙山村村西有修路的正在施工,夜间不间断施工,产生了噪声并且产生了扬尘污染。岱岳区噪声5月30日,岱岳区组织满庄镇、岱岳区交通运输局、岱岳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路段为岱岳区督办的“送马路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施工时间为5月3日至10月1日,施工单位现场配置2台旋挖钻机,进行钻孔作业,每个桩成孔时间约36小时,此处水位较高防止庄孔坍塌中间钻孔旋转不停歇,不得不24小时施工,钻桩孔遇石方时钻机与硬石有摩擦声音,钻机离最近居民居住区700米左右,有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因现场土建作业,现场泥土较多,施工车辆来往带起地面尘土,造成扬尘。是施工单位针对此现状对现场几台钻桩机做了时间调整,晚上钻上层软土层,做到尽量减少噪声扰民,扬尘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增加洒水车喷洒频次,5月30日,裸土覆盖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将责成岱岳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巡查,严防扬尘噪声扰民现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7访受〔2021〕0529027来电一、来电人是省级护林员,反映泰安高新区良庄镇员外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在徂徕山员外庄村水库附近盗挖500亩的树木(大约1000棵),挖树后挖砂,破坏生态。二、该村村北有一个大型养猪场,粪便直接排至山岭,流至水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高新区生态5月30日,泰安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安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问题一,该位置位于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良庄镇员外庄村北,2019年泰安高新区政府对徂阳大街(四坡路)进行升级改造,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泰高国土资字〔2019〕12号批准的临时取土场,施工单位是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坡路高新区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部),使用面积27180平方米(合40.77亩)使用期限2年,自2019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7日,经调查村“两委”,该取土场采挖前没有树木。2021年5月30日下午,泰安市自然资源规划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现场采挖深度约10米,采挖面积约40亩,现采挖区域已经整平,种植树苗,现已成活。2.信访人反映问题二,养猪场位于良庄镇员外庄村北,为泰安高新区良庄镇牧盛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已登记环评登记表进行备案。经查,该养殖场配套设施齐全,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养殖过程中产出的粪污都用于自己承包的300亩农田的农作物施肥。是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及良庄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养殖户严格按照标准化养殖场要求严格执行,对粪污妥善保存处理。杜绝外排情况发生。2.下一步,泰安高新区联合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员外庄村临时取土场巡查频率和力度,加强对该区域进行无缝隙监控、巡查频率和力度,通过“田长制”进一步压实基层村“两委”的监管责任,严格防止盗采风化料行为。*28访受〔2021〕0529028来电徂汶景区237省道明珠葡萄专业合作社中信加油站斜对面存放大量砂土,夜间筛砂,夜间施工,噪声、扬尘扰民。徂汶景区大气此件与第十六批受理编号为〔2021〕0526017案件内容基本一致,5月30日,徂汶景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问题的地点位于徂徕镇崔家庄村西、泰化路以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原来是一处造纸厂,现场场地内放有砂土堆,未完全覆盖,有洒水雾炮车1辆,筛砂机1台,无其他工程车辆作业。2.经调查,现场土地由个人承包,租赁期限20年,有存放及买卖砂土的相关手续,目前处于存放状态,扬尘问题已于5月30日整改完毕。是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噪声扰民情况,徂徕镇政府要求该砂场严格控制筛砂时间,中午12:00-14:00和晚上禁止作业,并安排崔家庄村不定时进行巡查,防止该问题再次发生。2.下一步,徂汶景区将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破坏行为,继续维持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的高压态势。29访受〔2021〕0529029来电泰山区东岳中学南院的配餐公司(温泉路与唐王街交汇处),距离居民区不足5米,噪音、油烟、异味扰民。市城管局大气5月30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行政执法支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经调查,该处存在排放油烟和风机声音的情况,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泰山区东岳中学南院的配餐公司”为山东遥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的山东省泰安东岳中学食堂,于2021年2月10日起开始提供就餐服务。该食堂位于泰山区温泉路439号,为二层楼房,占地面积约2100平方米,厨房设在食堂内一层南侧,烟道穿过一楼南侧外墙向上延伸至楼顶,连接油烟净化器和风机。油烟经集烟罩、烟道、油烟净化器和风机排放,烟道末端排放出口距北侧东岳中学职工宿舍距离>20米,油烟净化器和风机设有隔音棚。1.现场勘验情况。食品烹饪期间,现场检查食堂操作间及油烟排放情况,集烟罩和烟道均为白铁皮材质,各设备整体外观完整,无油污痕迹,风机和油烟净化器运转正常。责令承包单位提供油烟净化设施、风机的合格证及出厂报告等原始资料,现在全部提供。2.第三方检测情况。2021年5月31日,委托山东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油烟及噪声分别进行检测,噪声数值为昼间51.3dB(A),油烟检测平均值为0.2mg/m³,未超出国标排放限值。是 下一步将不定期检查油烟和噪声排放情况,督促商家定期清洗维护设备,确保正常运转,促进油烟及噪声达标排放。30访受〔2021〕0529030来电泰山区紫欣园小区53号楼南侧有一个变压器,每天20:00-0:00噪声扰民严重。泰山区噪声5月30日,泰山区组织泰山供电中心、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接到信访件后,泰山供电中心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变压器位于紫欣园小区53号楼南侧,2007年由泰安路桥公司建设施工,2009年4月移交至泰安供电公司管理。泰安供电公司委托山东鼎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声环境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变电箱北13m处53号楼为46.5dB(A)、变电箱西16m处56号楼为46.9dB(A)、变电箱南27m处58号楼为49.4dB(A)、变电箱东北侧23m处55号楼为46.5dB(A);夜间变电箱北13m处53号楼为38.7dB(A)、变电箱西16m处56号楼为39.4dB(A)、变电箱南27m处58号楼为38.7dB(A)、变电箱东北侧23m处55号楼为38.4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限值。是泰山区将责成泰安供电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检查,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处置。31访受〔2021〕0529031来电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与凤台路交会处以南150米路东的下水道异味扰民,且无法正常排污。泰山区大气5月30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高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置擂鼓石大街与凤台路交会处以南150米路东,该段排水管道长约400米、宽约1米。经排查,因擂鼓石大街与凤台路交会处以南排水管道堵塞导致水流不畅,污水积存散发异味。是上高街道立即安排施工单位对管道堵塞处进行疏通,并对凤台路(擂鼓石大街至唐王街)整段排水管道进行清理疏通。32访受〔2021〕0529032来电泰山区泰莱路泰安市三信电子有限公司(来电人称到泰莱路就能看到)用盐酸镀金属件,距离居民楼30米。泰山区大气5月30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上高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是泰安三信电子有限公司,地址为泰莱路25号。该公司位置厂界东、西、北紧邻居民楼,南邻胜利水渠、老泰莱路,已多年不从事生产;目前对外出租厂房、租赁仓库,现有龙旗、永科、鸿源洗化商贸公司;泰安泰靖祥服装有限公司、泰安市赢瑞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山东帅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以上公司不涉及使用盐酸。否泰山区将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该企业及院内其他单位的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33访受〔2021〕0529033来电肥城市物资西区1号楼北侧(小区内)的道路夜间、周末、早上8:00之前施工,噪声扰民。肥城市噪声5月30日,肥城市组织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处是物资西区1号楼前因道路年久破损,由向阳社区和城资公司出资进行重新硬化,目前正在施工中。2021年5月30日新城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施工方于周六(29日)7:30确实已开始工作。是1.向阳社区将加大监管力度,要求施工方按照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进行施工作业,尽量降低对小区居民的噪声影响。施工方表示接受管理,加强施工期间噪声管控,避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2.责成新城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单位对小区道路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施工。34访受〔2021〕0529034来电2018年夏张镇韩家岗的上千米河坝的河砂被偷盗。岱岳区生态5月30日,岱岳区组织夏张镇、岱岳区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岱岳区夏张镇韩家岗村东侧的河坝,总长200余米,现坝体完整,近年未发现偷盗河砂的情况。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曾于2018年5月22日由夏张镇受理,镇国土所、派出所、砂资源办、河道办共同参与处理,区河道管理保护中心也多次到现场查看,未发现盗采上千米河坝的问题。2018年7月12日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为:“坝体承包人吕某某转包给朱某,朱某为栽植苗木加宽整平了坝体,没有损坏吕某地邻间树木”,举报人吕某对这个答复不认可,但吕某30日内未提出复查申请,故各级政府信访部门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予以受理。2018年12月14日,村委会因合同问题起诉了吕某,期间吕某多次到夏张镇信访办反映边界纠纷和损坏树木问题,2019年12月15日经省高院终审判决,也未明确边界纠纷问题;2021年1月13日夏张镇政府召开了听证会,明确了边界以及其他问题化解的方向,吕某表示认同,后期反悔,结论未取得进展。是下一步,责成夏张镇加强巡查,发挥好监管职能。35访受〔2021〕0529035来电一、宁阳县华丰镇进粮村北首有一家养鸭场,随意排放污水、粪便,蝇虫、异味扰民。二、村南饮水源附近有一家养鸡场,距离水源较近。宁阳县大气5月30日,宁阳县组织华丰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鸭场,负责人为张某,位于宁阳县华丰镇进粮村北,距离进粮村约300米,该养殖场建有2个鸭棚,年出栏约3.6万只。信访人反映的养鸡场,负责人为徐某某,位于宁阳县华丰镇进粮村南,距离进粮村约100米左右,该养殖场建有鸡棚3个,养殖蛋鸡3400只,该养殖场距离村水源保护地500米左右,位于适养区。2.2021年5月30日,华丰镇人民政府到进粮村对养鸭场和养鸡场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2021年1月至4月期间,张某养鸭场均未养殖,2021年5月27日新上肉鸭1.2万只。该养鸭场建有沉淀池、晾粪场,现场检查时卫生情况较好,异味较轻,粪污清理及时,未发现随意排放污水的情况。徐某某养鸡场现场建有沉淀池、晾粪场,现场检查未发现粪污外排的情况。经对水源保护地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粪污外排污染痕迹。是下一步,华丰镇将继续加强对各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违规排污行为,防止对环境造成影响。

(下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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