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59访受〔2021〕0528059来电一、东平县斑鸠店镇淹王沟村村外西不到100米有一家石料厂,占地60亩,扬尘扰民,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二、斑鸠店镇北松山村黄河南沿有一家建业混凝土,扬尘、噪音扰民。东平县大气5月29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和斑鸠店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淹王沟村村外石料厂为东平县豪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斑鸠店镇岱程村,生产项目名称为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50米。东平县豪泰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因夜间电价低,该公司将大部分生产安排到夜间,厂区地面有积尘。调阅该公司自行监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等均符合排放标准。2.信访人反映的建业混凝土为东平县建业砼业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斑鸠店镇子路村,生产项目名称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距离最近居民区约750米。东平县建业砼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已落实清扫、洒水降尘等扬尘管控措施。调阅该公司自行监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等均符合排放标准。是调查组要求东平县豪泰建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采取清扫、雾炮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同时,调整生产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东平县已责成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60访受〔2021〕0528060来电泰山区财西街东岳大街小区22号楼楼下有多家饭店,油烟扰民严重。泰山区大气5月29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源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泰山区财西街东岳大街小区22号楼,地点位于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校场街中段,楼下饭店分别为高大厨家常菜、老地方家常菜、财源老火锅、西北牛肉面馆。上述饭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能正常使用,净化器和风机的连接处连接较好,无泄漏,集烟罩和烟道较干净。前期5月21日,财源执法中队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3家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高大厨家常菜检测结果为0.14mg/㎥,按照《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4小型1.0mg/㎥的标准不超标;老地方家常菜检测结果为0.14mg/㎥,按照《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4小型1.0mg/㎥的标准不超标;财源老火锅检测结果为0.24mg/㎥,按照《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4小型1.0mg/㎥的标准不超标。5月30日,财源执法中队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西北牛肉面馆进行了油烟检测。是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检测结果作出合理处置。61访受〔2021〕0528061来电泰山景区黄前镇麻塔村到大津口乡的麻塔河正在施工,无任何防护,水质浑浊,直接流至黄前水库,污染水源;在河中盗采奇石并进行售卖。泰山景区水5月29日,泰山景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工程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麻塔河治理段,位于黄前镇高家圈村与西麻塔村,计划共设置4道拦河坝,项目于2018年2月13日取得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立项批复,批复文号为泰景经发字﹝2018﹞13号。2021年4月完成施工招标,建设单位为黄前镇人民政府,中标施工单位是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经调查,高家圈村碾底峪桥为1号坝,顺河往下至西麻塔村分别是2-4号坝,由于3-4号坝浆砌需要大量石头,于5月24日和26日两天从1号坝上方运输2400立方米至3-4号坝,运输时严格按照防尘要求进行了车辆覆盖、道路洒水。该修复工程施工区域位于黄前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水源地保护要求,加强设备维护管理,防止油料渗漏等污染水源。现施工的1号坝至水库水面约3公里,沿途共有5个拦沙坝对泥沙截流并自然沉淀,经沉淀水质清澈后流入河道。施工现场周围已设置围挡,主要出入口安装有摄像头,不存在盗采奇石现象。是下一步,泰山景区将加强巡查监管,对盗采奇石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禁进行售卖。62访受〔2021〕0528062来电泰山区龙潭路老电校北侧的工地夜间施工(拆迁区域),噪音扰民。泰山区、城管局噪声5月29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泰山区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市辰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施工地点为龙潭路路西老电校北侧。施工项目为灵山村、财源新村、王庄村旧村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利用挖掘机、渣土车清运建筑垃圾。该施工单位在2021年5月28日晚上9时50分至当日晚11时施工,作业内容为渣土清运。接到信访件后,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向涉案当事人调查询问,证实确实存在夜间超时施工行为。是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并取得相关影像证据,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并配合调查,形成行政执法案卷,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案件已办结。当事人作出承诺,在今后施工中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将加大夜间巡查频率和力度,对施工工地进行突击检查和暗访,对查处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同时,对建筑施工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使用低噪音的设备,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对周边居民带来的噪声影响,确保给广大市民营造舒适的休息环境。63访受〔2021〕0528063来电肥城市边院镇前黄村中街西首清真寺东150米的路南被堆满鸡粪,异味扰民。肥城市大气5月29日,肥城市组织边院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鸡粪堆积问题,经现场调查,位于边院镇前黄村中街西首清真寺东150米王某某家中,鸡粪占地面积约为3平方米,因清理不及时导致异味产生。经调查了解,前黄村村民王某某,主要从事贩卖鸡,不养殖,随买随卖,鸡粪为临时积攒,现场异味明显。是经村委会工作,现已清运干净,喷洒除臭剂,异味消除。边院镇现场要求王某某在今后贩卖过程中不得积攒鸡粪,王某某表示接受。64访受〔2021〕0528064来电村民杨某在宁阳县蒋集镇西周村村外东北角有一家养猪场,异味扰民。宁阳县大气5月29日,宁阳县组织蒋集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养殖户为宁阳县蒋集镇西周村村民杨某,杨某在自己家中养猪,共养殖猪15头。经调查,该养殖户由于化粪池抽粪不及时、院落打扫不及时导致环境较差,现场存在异味。是1.为消除异味问题,该养殖户在5月29日下午对化粪池进行抽粪处理,对院落和猪圈进行彻底打扫,对化粪池进行了覆盖,并喷洒除臭剂。该养殖户主动承诺在肥猪达到育肥标准后外售,减少养殖数量,同时,每天定时清扫,喷洒除臭剂。2.下一步,蒋集镇将进一步规范指导养殖活动,提高养殖水平,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65访受〔2021〕0528065来电前期有人员在肥城市潮泉镇大王村的宋庄河河沿盗采河砂。肥城市生态5月29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宋庄河,当地人称为宋庄东河,肥城市河湖名录上称之为城东河。肥城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及潮泉镇工作人员于2021年5月29日下午到肥城市潮泉镇大王村城东河现场进行了全线巡查,留取了影像证据,没有发现在肥城市潮泉镇大王村城东河河沿盗采河砂的违法行为。肥城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对肥城市潮泉镇大王村村主任张某某和党员代表刘某某进行了调查问询,并制作了问询笔录。根据问询,城东河两岸老百姓常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庄稼等农作物,清理后又重复种植。2021年3月26日,村“两委”开会决定再次进行清理,2021年3月28日,大王村向潮泉镇政府申请,2021年3月31日潮泉镇政府批准后,大王村按照规定进行了清理,清理的河内两侧的淤积物没有外运,附在河道两侧,防止老百姓再次侵占耕种。城东河河沿有新土、鹅卵石的痕迹,可以明显看出该河道没有河砂,根据综合调查也没有证据显示有人在肥城市潮泉镇大王村城东河河沿盗采河砂。潮泉镇水利站也证实,根据“清河行动”要求,大王村城东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非法种植农作物的行为,要求村里按规定进行清理。否责成肥城市水利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河道生态的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在河道周边村庄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水资源的意识。*66访受〔2021〕0528066来电东平县银山镇玄桥村村内东侧有人员进行养殖(鹅和鸭子),异味扰民。东平县大气5月29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银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房某某、殷某某养殖户,均位于非禁养区。房某某养殖户位于银山镇玄桥村村内东侧,东侧是林地,西侧是住户,南侧为空地,北侧为乡村道路。建设1栋鹅舍,养殖肉鹅,存栏3000只。5月28日,该养殖户将该批次肉鹅出售,剩余30余只残次鹅散养在鹅舍南部,鹅舍内养殖60余只鸡,养殖产生粪污在鹅舍养殖网下堆沤发酵后委托他人处理。殷某某养殖户位于银山镇玄桥村村东苹果行内,西侧为果园,其他三侧为耕地。建设1栋鸭舍,饲养肉鸭,存栏6800只,于5月29日全部出售。该养殖户建设了1处污水池40立方米,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于还田。2.5月30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房某某养殖户养殖棚舍周边存在少量粪污堆积;2家养殖户养殖棚舍周边均存在异味。是联合调查组要求:1.房某某养殖户立即对粪污进行清理,于5月31日前清理完毕。2.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截至5月31日,房某某养殖户已将粪污清理完毕。67访受〔2021〕0528067来电宁阳县东庄镇东谷村以南1公里左右的养殖区域内的多家养殖户在养殖区以东的位置挖坑排放粪水,且土坑与村内的水库相连,导致村内水库被污染。宁阳县水5月29日,宁阳县组织东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东谷村以南1公里处有养殖户13户,其中,养猪户8户、养鸡户2户、养牛户1户、养羊户1户、养狐狸户1户,均为规模以下养殖户。东谷村南有两处水库,分别为中谷水库、东谷水库,均属于小二型水库,主要用于蓄水灌溉。中谷水库位于该养殖区域西北方向100米处,与养殖区域相隔一条8米宽柏油路,东谷水库位于该养殖区域东北方向250米处,地势与养殖区域基本一致。2.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水库实为该养殖区域东侧的一个蓄水灌溉用坑塘。杨某某等7家养猪户未建有化粪池,冲洗圈舍粪水外排至养殖区域东侧约100平方米的土坑内,土坑为自然形成,土坑上层粪水外溢至坑塘内,其余养殖户未见外排情况。3.经对水库周边进行巡查,在中谷水库、东谷水库周边未发现粪污直排的痕迹,水库的水清澈且不浑浊,无任何异味。是东庄镇畜牧部门已责令杨某某等7家养殖户立行立改,限期15日内建设化粪池,清理外排粪污。下一步,将加大对规模以下养殖户的督促引导力度,指导养殖户完善设施建设,规范养殖,避免污染。*68访受〔2021〕0528068来电岱岳区满庄镇天颐大道思源生物科技公司以西30米左右的位置有堆放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岱岳区固废5月29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工业园、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堆放垃圾的地点位于满庄镇天颐南街西段、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西约30米左右路南的空闲地带,为大汶口工业园预征储备用地,现场无建设项目。经现场确认,堆放垃圾为附近居民遗弃的生活、建筑、装修垃圾。是大汶口工业园管委会立即组织开展对该处垃圾的处理清运工作,于5月29日清理完毕。下一步,园区将加大对周围居民和工矿企业的宣传力度,通过制作警示标牌、增加巡查频次等手段防止向此处倾倒垃圾现象的发生,如果再次发现倾倒垃圾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和报警,让其受到法律的惩处。69访受〔2021〕0528069来电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姜庄村村北头联谊玻璃纤维公司西邻的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较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肥城市大气5月29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涉案单位为胡某某养猪户,位于肥城高新区姜庄村旧址西南,居于原村委划定的饲养小区内,场区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建有1栋猪舍,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目前,母猪、仔猪、育肥猪共计80头。该养猪户于2017年8月13日登记环评备案手续。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养猪户距离东南方向的姜庄社区1000余米,东边为联谊玻璃纤维公司,西边为林地,南边为原姜庄养殖小区空置的养殖场区,北边为后建的饭店。该养猪户仅有的1栋猪舍已全部用篷布遮盖,采用“干清粪”清粪模式,建设120立方米污水池一处,自有装粪塑料桶100余个。干粪收集后先收拢到养猪棚内堆粪处晾干,然后装到塑料桶内供周边菜农及自己承包的林地使用,污水汇集到污水池内,经发酵后用吸污车拉到林地稀释灌溉。5月29日现场检查时,共有装满干粪的塑料桶3桶,污水池内暂存约半池污水,“三防”符合标准,自有承包荒滩20余亩,进棚内检查时也无明显臭味。是1.责令该养猪户及时打扫猪场卫生,加大喷洒除臭剂频率,及时清除棚内干粪和污水池内粪污,防止异味扩散。2.肥城市将以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做细、做实,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异味去除的新路子,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70访受〔2021〕0528070来电岱岳区满庄镇钢材大市场内泰安鼎基重工和泰安泽沅重工每天喷漆,异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大气污染。岱岳区大气5月29日,岱岳区组织满庄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鼎基重工,公司名称为泰安市鼎基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泰山钢材大市场满泉路,成立于2012年11月,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注册资本1010万元,主要经营锻压机械设备及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信访人反映的泽沅重工,公司名称为泰安泽沅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泰山钢材大市场新北路,成立于2018年12月,法定代表人吕某某,注册资本200万元整,主要经营锻压机械设备及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现场调查发现,两个公司所处位置均为泰山钢材大市场钢材交易加工区,不属于居民生活区,两家公司均有环保手续、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应急方案和常规检测报告。鼎基重工有专用的喷涂房,检查时,喷漆房未使用,喷漆房治理设施能够正常开启,设备使用台账齐全,现场未发现有露天喷涂现象;泽沅重工环评中没有喷漆工序,现场也未发现有喷漆的现象。是下一步,对照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岱岳区将认真做好跟踪调查,举一反三,继续做好对泰山钢材大市场各企业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将措施落实到位。71访受〔2021〕0528071来电岱岳区大汶口镇柏子村以东柏子窑厂的烟囱向外排放废气,造成大气污染。岱岳区大气5月29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企业是泰安新中建材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张某。该公司主要从事烧砖,环保手续齐全。2019年10月,该公司投资580万元对脱硫除尘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上钙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器1套并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由山东平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维,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岱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其废气排放实时监控。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环保设备运行状态正常,在线数据联网正常。2021年3月30日,岱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焙烧炉废气排气筒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2021年5月7日,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废气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是1.做好附近村民的解释工作,说明企业已安装相关环保设备,处理后的气体符合国家标准,避免群众因不明情况产生误解。2.持续做好该企业的监管工作,定期进行巡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转。72访受〔2021〕0528072来电宁阳县华丰镇张家村西南方向的山上有开采山石的情况,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宁阳县生态5月29日,宁阳县组织华丰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区域为宁阳县华丰镇张家村废弃矿山治理项目,该山体位于宁阳县华丰镇张家村西,受前期多年开采的影响,治理区内开采立面裸露,山体破坏严重,岩体的完整性被破坏,局部存在危岩体,边坡岩体稳定性下降,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了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地质地貌景观的视觉效果,亟须治理。2020年,宁阳县人民政府委托宁阳国开实业有限公司对该山体进行改善治理,并通过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宁政专〔2020〕9号)文件下发至相关单位,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下发公文(宁自资规发〔2020〕60号)对此项目进行了批复。2.该项目工程于2020年6月份开始实施,因遭到附近村民的阻挠,工程进展缓慢,总施工天数不超过30天,目前,该工程处于停滞状态。经多方排查,未发现该区域存在违法开采山石的情况。是下一步,华丰镇将加强对相关项目的监管,落实好防治扬尘措施,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范围进行施工,避免造成扬尘污染。*73访受〔2021〕0528073来电岱岳区山口镇卫生院路口以东4公里左右的岳安商混站没有环评手续。岱岳区其他5月29日,岱岳区组织山口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未发现名为“岳安商混站”的企业,在镇卫生院路口以东5公里处有一家名为“泰安市康泽建材有限公司”的商混站,位于赵石汶村,法人孙某,主要经营范围是干混砂浆、商品混凝土,有环评手续,已验收。该企业于2020年7月委托山东辰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泰安市康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商砼40万立方米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7月29日,通过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泰岱环境审报告表〔2020〕56号。2021年1月,委托山东天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2021年3月11日,公示完毕。是下一步,山口镇将持续加强对同类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类似问题,上报岱岳分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74访受〔2021〕0528074来电东平县彭集街道龙崮村内东北角位置的养猪场异味严重,且距离居民区较近。东平县大气5月29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彭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彭集街道龙崮村内东北角有2户养猪场(户),分别为胡某某养猪场和马某某养猪户,均位于非禁养区。胡某某养猪场,东侧为养羊户,西侧为马某某养猪户,南侧为空院,北侧为林地,已进行环评登记备案。该养猪场建有猪舍3栋,存栏生猪170头。配套建设1处36平方米的储粪棚,2处化粪池合计55立方米,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于还田。马某某养猪户,东侧为胡某某养猪场,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空院,北侧为林地。该养猪户建设猪舍3栋,存栏生猪80头。该养猪户建设了1处20平方米的储粪棚,2处化粪池合计34立方米,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于还田。2.5月31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上述2家养猪场(户)现场无粪污堆积,但现场均存在异味。是调查组要求:1.加强饲养管理,及时清理场区内外粪污,保持现场环境卫生。2.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养殖异味。截至6月2日,养殖场(户)已落实整改措施。75访受〔2021〕0528075来电新泰市翟镇华通洗煤有限公司洗煤发货时没有降尘措施,导致附近扬尘严重。新泰市大气5月29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山东华通煤炭洗选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翟镇小港村,主要从事煤炭洗选生产销售。该公司年产60万吨洗选加工项目委托山东农业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评报告表,2004年12月10日,通过原新泰市环保局批复,2008年10月18日,通过原新泰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建设了全长330米的防风抑尘网,建有8个早期雨水收集池,8个废水沉淀循环池;6套大喷淋设备、2套小喷淋设备。调查组现场进行了调查,该公司对厂区煤堆进行了全面覆盖,装卸作业采用喷淋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出厂区前都经过洗车台冲洗喷淋,厂区地面已进行冲洗或喷淋,废水全部进入收集池沉淀后循环利用。2020年9月26日,该公司委托山东泰诺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厂区无组织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调查组发现,该公司厂区南门至241省道道路,因过往车辆较多,地面有积尘,未及时洒水降尘。是调查组要求该公司:一是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二是运输车辆装卸作业必须采用喷淋降尘措施,并加强遮盖;三是及时清理公司南门至241省道道路的地面积尘,配备洒水车不定时洒水降尘。76访受〔2021〕0528076来电东平县彭集街道办事处驻地105国道西北侧有一家瑞星化工厂,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至厂内的大坑,厂子周边的口粮田无法正常种植。东平县水此件与第2批访受〔2021〕0512020号内容基本一致。5月29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彭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反映的“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至厂内的大坑”问题:信访人反映的“瑞星化工厂”为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通过泰安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经规范化排污口排放。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大坑”为公司厂区西南侧自建人工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的部分废水经湿地深度净化后,使用提升泵提升至人工湖内,湖中养殖有鱼类、莲藕等水生生物,人工湖内无地面冲洗水等其他废水排入。为保持人工湖内的良好水质,公司将部分湖水定期抽回湿地净化处理,然后排入公司污水总排口。调查组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公司人工湖、总排放口、公司西墙外排水渠内提取水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8项指标均达到南四湖东平湖流域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2.关于反映的“厂子周边的口粮田无法正常种植”问题:调查组对厂界周边及厂外排污管道两侧进行了实地踏勘,农作物长势良好,未见死亡现象。该公司于2018年10月委托泰安川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编制了《东平县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对厂区周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厂区内外污染等级为优,土壤环境属清洁水平。2020年5月22日,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内土壤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值、阳离子交换量、氰化物、砷、镉等48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是东平县将以此次信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坚持严格执法和帮扶整改并重的原则,以加强现场执法为抓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放,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77访受〔2021〕0528077来电岱岳区满庄镇工业园满兴大街东尊集团对面的颗粒厂不定时排放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大气污染,且工厂的污水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就向下水道排放。岱岳区大气5月29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工业园、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泰安塑启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满兴路欣平塑料有限公司院内,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制造。2019年6月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年产3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一期工程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2月8日验收,厂区内有轻微气味。经过现场排查,该项目以清洗后洁净的废塑料PP/PE为原料,全部生产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熔融挤出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洗涤+UV光催化氧化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水经气浮机、生化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排污口。由于该企业因市场销路问题于5月20日停产,现场无法进行检测。是下一步,大汶口工业园和岱岳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对涉气企业的监管,确保生产时废气达标排放。78访受〔2021〕0528078来电一、新泰市小协镇碗窑头村内所有的生活垃圾和落叶都被焚烧处理,产生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此情况已持续多年)二、村南边养殖区内的水井被污染,水井苦涩,村民饮用后出现身体不适,且现在此村是癌症高发区。新泰市大气5月29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小协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小协镇碗窑头村”位于新泰市小协镇驻地西2公里左右处,常住户籍人口520户(1360余人)。经查,信访人反映的“生活垃圾”主要是指村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落叶”主要是该村保洁人员清扫村内道路产生的杂草落叶等。按照新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要求,该村在村内放置了30余个生活垃圾收集箱,村民生活垃圾及保洁人员清扫的杂草落叶均就近投放至垃圾收集箱,由该市环卫中心每天安排垃圾清运专用车收集后集中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村内有焚烧垃圾及落叶的痕迹,不存在私自焚烧处理现象。2.信访人反映的“村南边养殖区内的水井污染”问题。该水井位于该村村南1000米左右处,系“户户通”自来水工程取水井,井深220余米。经查,该村“户户通”自来水工程取水井北侧50米左右处为山东大宝养殖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场,水井与养殖场整体地势呈南高北低状,养殖场位于小协镇政府划定的适养区内,于2017年6月13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养殖场建有畜禽粪便沉淀池及储粪棚,现存栏种鸭1万余只,养殖方式采用稻壳垫底平面养殖种鸭,饮水采用乳头式饮水器,产生极少量废水,进入沉淀池发酵后外运用于施肥,种鸭(鸡)养殖期为1-2年,到期后清理稻壳粪便出售给附近村民作生物肥料。目前,该村取水井正常使用,每天抽取水8小时左右。经走访居民和查看居民家自来水,自来水水质清澈无异味,居民均反映不存在水质苦涩无法饮用现象。泰安市水利局每年都要对水井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经查阅2020年7月31日水质检测报告,该村取水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是下一步,小协镇将督促碗窑头村进一步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加强村域环境保洁力度,杜绝乱扔及焚烧垃圾和落叶杂草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村务公开透明度,及时公开公示取水井水质检测结果,获得群众认可和支持。79访受〔2021〕0528079来电岱岳区大汶口镇彭徐店村村北头的养殖户距离居民区较近,散发出的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岱岳区大气此件与第18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28018”内容基本一致,调查核实情况如下。5月29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镇人民政府、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养殖户为孙某,在大汶口镇彭徐店村村北租赁25.5亩土地,紧邻村庄住户,2020年2月,与大汶口镇彭徐店村委签订用地合同,合同中约定只用于农作物种植;后孙某在租赁土地内建设牛棚、猪棚和羊棚,养殖了110余头牛、570余只羊、400余头猪和700余只鸭子,现已达到规模化养殖,未办理相关的养殖手续,现场能闻到异味。是5月29日,岱岳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执法队对该处进行了依法处置,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根据该户存在的问题,岱岳区农业农村局对该户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泰岱(农牧)告〔2021〕6号),并罚款4.5万元。截至5月30日,该养殖户已处理完700余只鸭子、30余头猪和40余头牛,已拆除2个养殖棚,该养殖户还在积极处理当中。同时,该养殖户到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进行了实地考察,在该地租赁了一处适合的养殖场地,并有计划地进行畜禽迁移。下一步,大汶口镇政府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该户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其了解当地的养殖和环保政策,合法养殖。鉴于其改变土地用途,2021年10月1日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彭徐店村委不再续签合同。二是督促该户4周之内将所有的畜禽全部迁移处理完毕。三是该户清理完毕后,做好现场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80访受〔2021〕0528080来电肥城市安临站镇刘家村村西北方向的小山被开采用来养羊。肥城市生态5月29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安临站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山东朴然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信访人反映的“开采用来养羊”的位置,位于刘家村居民点西北约860米的小山。2020年5月,山东朴然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肥城市安临站镇刘家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97亩,承包期限30年,自2020年5月16日至2050年12月31日。合同中明确注明7亩土地用于建设羊棚。2020年8月,该公司因指定建设羊棚的位置坟头较多,清障难度较大,在未经安临站镇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位置平整场地,进行羊棚建设(框架式结构,地面未硬化),未有开采山石行为。2021年5月7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查时发现其建设行为,一个羊棚已建设完成,另一个羊棚框架主体已完成,2个羊棚面积均为248平方米(南北长31米、东西宽8米),遂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拆除羊棚,恢复原状。2021年5月29日,安临站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只对其中一个羊棚开始了清理,且清理进度较慢。2021年5月31日,经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安临站镇政府联合现场踏勘,涉案单位正在对羊棚进行拆除。是1.责令该养殖户加快清理进度,于6月10日前完成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建立健全联防联动、联查联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砂石资源领域非法采矿行为。2.安临站镇将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山石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81访受〔2021〕0528081来电岱岳区天平街道青春创业园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青龙上路与共青团路交会处的工地使用半挂车运输风化料,导致附近扬尘严重。岱岳区大气5月29日,岱岳区组织岱岳经济开发区、岱岳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岱岳区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工地建设单位是泰安市岱岳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施工路段正在修路基,路面为土路,有2台雾炮车和1台洒水车进行降尘作业,现场扬尘为运输风化料车辆行驶过程中带起的尘土;路基两侧有部分裸土未覆盖。是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全面停止施工。同时,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频次,尽最大努力减轻扬尘污染。下一步工作中,将组织岱岳经济开发区全面排查工地施工现场,加大扬尘污染整改力度,加强覆盖、洒水、雾炮等除尘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82访受〔2021〕0528082来信新泰市青云街道南皇村西首,铸铁作坊无手续;新泰市开发区派出所南205国道路东,后院2台电炉无环评;新泰市开发区山东巨能矿山机械有限公司,露天喷漆,无喷漆房。新泰市大气5月29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青云街道南皇村西首的铸铁作坊”是新泰市仁和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农机配件、矿山配件加工项目,于2018年4月29日办理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在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2.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开发区派出所南205国道路东,后院2台电炉”是泰安万金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开发区虎山路路北29号。主要从事矿山配件、精密铸件加工项目,2019年8月28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正在组织验收,现已完成验收检测。3.山东巨能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开发区迎宾路中段,主要从事通用矿山配件制造(通用矿车)项目,2010年9月29日,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2018年7月5日,该公司通过了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无喷漆设备,未发现露天喷漆现象。是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83访受〔2021〕0528083来信徂汶景区滨河片区泉林庄村村西和村西北,养鸡场、养猪场臭气熏天。徂汶景区大气5月29日,徂汶景区组织滨河片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有4家。养鸡场1家,为张某某养鸡场,位于泉林庄村西北角,建于1998年,土地性质为岭地,占地6000平方米,有鸡舍4栋,2020年7月份停养,有化粪池1个、容积32立方米,有防雨盖板,晾粪棚1个、面积70平方米。养猪场3家,第一家为亮丽养猪户,位于泉林庄村西北角,建于2005年,土地性质为岭地,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有猪舍2栋,现存栏120头,化粪池1个、容积30立方米,有防雨盖板,晾粪棚1个、面积70平方米;第二家为周某栋养猪户,位于泉林庄村西北角,建于2019年,土地性质为岭地,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有猪舍2栋,现存栏10头,化粪池2个,共计10立方米,有防雨盖板,无晾粪棚。第三家为周某平养猪户,位于泉林庄村西侧,建于1997年,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有猪舍5栋,现存栏60头,化粪池1个、容积15立方米,无防雨盖板,晾粪棚1个、面积40平方米,晾粪棚已完成地面硬化,防雨顶棚还未建设。2.经查,张某某养鸡场于2020年停养,鸡棚内只剩鸡笼,棚内干净整洁,无异味。亮丽养猪户,猪舍安装防蚊蝇纱网,晾粪棚有少量粪污,有异味,粪污不外排。周某平养猪户,猪舍安装防蚊蝇纱网,猪舍内有少量粪污及养殖废弃物,粪污不外排,异味不大。周某栋养猪户,猪舍安装防蚊蝇纱网,猪舍内有少量粪污及养殖废弃物,异味较大,粪污不外排。是1.工作人员立即对以上养殖户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以上养殖户立即清理堆积的粪污及养殖废弃物,每日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减少异味产生,并要求粪污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处置。2.下一步,徂汶景区将加强对辖区内畜牧养殖的监管,严格落实畜牧养殖粪污处理要求,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