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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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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51访受〔2021〕0527051来电岱岳区桃花源路以东泰山大街以南的开元河不流动,河面有丢弃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河水发臭发黑。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水此件与第八批受理编号“〔2021〕0518040”内容基本一致,5月28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位置位于泰山大街以南、桃花源路以东、刘老根大舞台对面处水渠。因前期良宸美景项目在基坑土方开挖作业过程中误将市政污水管道挖断,后经市城管局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后进行了多次修缮,但当前该管道又出现堵塞现象,造成上游污水外溢至该水渠。是5月19日,调查组和良宸美景项目方到达现场察看,已基本查明问题原因,制定了整改方案。1.污水管道疏通措施:良辰美景施工单位聘请专业管道施工队伍进行高压疏通,5月22日已完成疏通。2.河道内垃圾淤泥清理已于5月15日在泰山大街路南及河道边设置临时围挡遮挡,5月16日开始清理河中淤泥垃圾,5月24日已完成清淤。现正在整修管道,管道修复完成后污水将不再外溢。下一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污水外溢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区内河道水质得到改善。52访受〔2021〕0527052来电泰山区温泉路北首以东博文学校东邻的位置,因修黄前干渠路在此处倾倒砂土,至今无人处理,导致附近扬尘严重。市住建局、泰山区大气5月28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山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泰山区温泉路北首以东博文学校东邻的位置,处于黄前西干渠路建设工程红线范围以外,此处为泰前办事处三合社区的房建项目规划用地。目前,存在滞留土堆三处,第一处土堆约200立方米,位于博文学校北侧,第二处土堆约50立方米,位于博文学校东侧,第三处土堆约600立方米位于博文学校东北侧。经核实,第一处和第二处土堆是近期黄前西干渠路施工单位管线改造临时存放,第三处是泰前办事处三合社区内部雨污水管道改造临时存放。本应及时清运出去,但因为社区雨污水改造将外运道路截断,只能暂时存放,由于近期风力较大,原覆盖的毛毡网破损移位,导致部分滞留土外露,确实存在扬尘问题。是5月29日,市住建局责成黄前西干渠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立即进行整改,当天指挥部组织施工单位就将滞留土全部覆盖完毕,并进行了洒水降尘处理,待三合社区雨污水改造完成打通道路后将尽快完成滞留土外运清理,消除扬尘污染问题。泰山区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环保规定施工作业。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设备,专人进行洒水防尘、清扫工作,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53访受〔2021〕0527053来电泰山区虎山路270号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工程研究院以北的居民楼内有使用柴火烧炉子的情况,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大气污染。泰山区大气5月28日,泰山区组织泰前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位置实际位于虎山路270号后的258号处北侧居民楼内,泰前街道环保办联合科大社区对现场进行察看,现场发现有使用的柴火炉子。是泰前街道办事处现场对炉具进行没收,并且给予当事人严肃批评。54访受〔2021〕0527054来电新泰市石莱镇木厂峪村药火山水库下游的废品站加工塑料,向药火山水库的支流内排放污水。新泰市水5月28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石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陈某某废品收购点,该废品收购点位于石莱镇木厂峪村南1500余米处,主要收购废旧塑料,于2021年5月25日建成并投入生产,有一条塑料粉碎生产线,清洗塑料的废水排入东侧沉淀池,未发现外排迹象,未办理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是5月29日,石莱镇政府已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治理标准,彻底取缔。*55访受〔2021〕0527055来电东平县银山镇南堂子村村委2018年开采村内昆仑山旅游景区的山石。东平县生态5月28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银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昆仑山旅游景区,位于银山镇镇域南部,戴庙镇以北,是一家AAA级旅游景区。2.5月28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2018年昆仑山景区月岩寺北侧山口道路坡度大,消防车辆、重车无法通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南堂子村“两委”研究决定在原有消防通道的基础上,降低该处消防通道坡度,当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施工期间产生了部分渣石和山土,主要用于道路低洼处和北侧的陡坡回填,未外售。3.因该施工项目需要到林业和矿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南堂子村委会并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存在未批采石行为。是因存在未批采石行为,东平县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对南堂子村村民委员会立案调查,拟处罚1万元。东平县将以此次省生态环境环保督察为契机,成立属地乡镇为主体,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持续加大宣传、巡查、打击力度,坚决杜绝非法盗采现象发生。56访受〔2021〕0527056来电新泰市柴汶河西张庄镇河段有挖砂洗砂的情况,将污水倾倒在柴汶河内,且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煤矿的煤矸石倾倒在河内。新泰市水5月28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泰安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西张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柴汶河西张庄镇段施工工程,根据《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该工程于2018年8月23日筹备实施,同年该工程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山东明瑞土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甲方为新泰市河道管理局,主要内容为河道治理疏浚和堤防安全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2019年10月23日取得环评批复;工程涉砂资源严格按照《新泰市砂资源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印发山水林田湖草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涉砂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经查,柴汶河西张庄镇河段挖砂是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方案实施的,主要是河道疏浚、修复盗采坑和土地修复整治,所挖出的砂资源统一由新泰市河道管理局管理。洗砂是工程施工单位报经市河道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后对含泥量大的砂做简单水冲洗,冲洗后污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外排。现场调查时洗砂工序已停产,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依据《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总体规划方案》的施工要求,该工程土地整治修复施工过程为挖出原先被破坏的土层、掩埋废弃物和砂资源后,回填建筑垃圾或煤矸石作为垫层,在上覆第一层土,后覆盖防水膜再覆第二层土,形成池塘用于莲藕种植或水产养殖,同时河道两岸建设标准防洪堤和人行道。该施工过程符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柴汶河西张庄镇段施工设计方案;信访人反映的生活垃圾为上游冲刷下来的塑料袋、矿泉水瓶子等,西张庄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河道时已发现并作了清理。是下一步,新泰市将加大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监管力度,同时做好对砂石资源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57访受〔2021〕0527057来电岱岳区财兴街彦盛彦火锅和北木南烤肉使用高音喇叭,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岱岳区噪声5月28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粥店街道辖区财兴街中段路南的两家相邻饭店彦盛彦火锅和北木南烤肉,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店铺门口均安装了户外喇叭。是现场责令两家店铺负责人立即拆除噪音设备以消除扰民现象。5月28日,在工作组的现场督导下两家店铺的两个户外喇叭均已拆除。下一步,责成粥店街道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众反映的各类环保问题。58访受〔2021〕0527058来电新泰市汶南镇太平庄村有在村内后汪和柴汶河掩埋生活垃圾的情况,发出臭味,影响附近居民。新泰市固废5月28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禹村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太平庄村内后汪是该村村内的自然坑塘,面积约5亩地;柴汶河位于太平庄村村东,沿河附近有该村村民居住。现场检查时,太平庄村村委已对反映的自然坑塘用约2米的围挡进行了封闭,准备建设广场,围挡内有村民丢弃的生活垃圾;该村东首的柴汶河段西岸有村民倾倒的少量生活垃圾。是太平庄村委立即组织清洁人员对自然坑塘和柴汶河河岸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2021年5月29日,太平庄村内自然坑塘和柴汶河河岸的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59访受〔2021〕0527059来电新泰市禹村镇田村以南的九龙山位置的风力发电机发出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新泰市噪声5月28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禹村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是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新泰禹村风电场(100MW)项目,位于新泰市禹村镇周边的丘陵地区,安装了22台单机容量2.5MW、15台单机容量3MW的风力发电机组。2015年10月14日,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经查,在禹村镇田村以南的九龙山上,禹村风电场(100MW)项目发电机组中,距离居民最近的是5号发电机组,机组基座距离居民约300米,满足了环评批复中“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的要求。经调查了解,风力发电机组的噪音,一部分是由齿轮箱和发电机等部件产生的机械噪音,另一部分是桨叶切割空气时产生的空气动力噪音。2020年11月,在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新泰禹村风电场(100MW)项目竣工验收时,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表,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标准值。是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会同楼德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该项目发电机组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60访受〔2021〕0527060来电泰山区财源办事处时代家园小区27号楼3单元一楼的味真美蛋糕房和北京馒头,每天和面发出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泰山区噪声5月28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源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关于“每天和面发出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1.味真美蛋糕房(泰安市泰山区麦品蜜语食品商行),经现场核查,设有HS双动和面机1台、糕点搅拌机1台,营业时间为7:30-20:00。2.北京馒头(泰安市泰山区开花馒头房),经现场核查,设有HWT和面机1台、四星馒头机1台,营业时间为5:00-19:00。5月29日上午财源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味真美蛋糕房(泰安市泰山区麦品蜜语食品商行)操作间南侧、住户客厅进行了昼间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57.1dB(A)、37.5dB(A),均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60dB(A)标准,检测结果合格。对北京馒头(泰安市泰山区开花馒头房)馒头房门口、住户卧室进行了昼间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58.4dB(A)、36.2dB(A),均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60dB(A)标准,检测结果合格。5月30日早晨5:00对北京馒头(泰安市泰山区开花馒头房)和面机在馒头房门口、住户家两个点位进行了夜间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65.0dB(A)、48.1dB(A),其中馒头房门口点位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50dB(A)标准,检测结果不合格。是5月30日,财源执法中队对北京馒头(泰安市泰山区开花馒头房)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泰山综行执改字〔2021〕CY0077号。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督促商户经营者积极整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降低机器噪音,有效减轻噪音扰民问题。61访受〔2021〕0527061来电新泰市中医医院的门诊楼正在拆除,没有任何防尘措施,导致附近扬尘严重。新泰市大气5月28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负责新泰市中医医院门诊楼拆除的单位是新泰市青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经调查,2021年5月14日,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对新泰市中医医院北侧原病房楼(3号沿街楼)进行检查,发现病房楼(3号沿街楼)沉降已超出预警值,建议对该病房楼采取拆除措施。新泰市青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开始对原病房楼(3号沿街楼)进行拆处,拆除前已建设围挡,并使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拆除时,未提前对楼体进行喷水,楼体瞬间倒塌时产生扬尘。对此,工作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立即停止拆除,对楼体进行提前喷水,楼体湿透后方可拆除。是新泰市青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设了2台雾炮机、1辆高炮洒水车对未拆除楼体进行喷水,楼体湿透后于2021年5月28日20时完成剩余楼体拆除。现场建筑垃圾已采取密闭覆盖措施,对其进行喷水降尘,建筑垃圾湿透后再进行装车外运。62访受〔2021〕0527062来电一、东平县沙河站镇芦村前大街东头有堆放建筑垃圾的情况。二、村东汶河边有养猪的情况,向河内排放污水,且粪便堆放在河边。东平县固废5月28日,东平县组织沙河站镇人民政府、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建筑垃圾,属于前期东平县清理沿河、沿湖“四乱”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已于5月21日清理完毕。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建设垃圾堆存。2.“汶河边养猪”为李某某养猪户,位于沙河站镇芦村村东,东侧为汶河,西、南、北三侧为耕地,属非禁养区。该养猪户建设1栋猪舍383平方米,当前存栏生猪17头,其中1头母猪,3头育肥猪,13头仔猪。该养猪户建设了1处41立方米化粪池,养殖产生粪污经发酵后还田利用。联合调查组对李某某养猪户周边进行了仔细勘查,未发现粪污堆积及向河内排放污水现象。是东平县将督促相关部门和沙河站镇人民政府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对于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从严、从重进行查处。63访受〔2021〕0527063来电东平县接山镇夏谢五村的盛源橡胶厂向外排放废气,前期有将废水排放在工厂以南的水沟内的情况。东平县大气5月28日,东平县组织接山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东平盛源橡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橡胶轮胎生产、加工、销售,环保手续齐全,办理排污许可证。1.关于“向外排放废气”问题: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轮胎制造过程中炼胶、压延、硫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配套建设了两套活性炭+UV光氧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因企业组织全体员工体检未进行生产,经查阅企业检测报告,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规定的排放限值,未发现超标排污和异味扰民现象。2.关于“将废水排放在工厂以南的水沟内”问题:该公司生产过程仅硫化工序使用水进行循环降温,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专人不定期进行抽运。仅在厂区南侧设置一处雨水排放口,经对企业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是东平县将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做到指导帮扶有温度、监督管理有力度,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64访受〔2021〕0527064来电肥城市边院镇济河堂村村民姜某军家以西的住户在家中开养殖场,粪便堆积在院落中,臭味扰民。肥城市大气5月28日,肥城市组织边院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所反映的养殖场所位于济河堂居民区内,养殖户主为姜某文。经调查了解,村民姜某文,2017年租用空闲宅基地建设简易养殖设施,2018年进行养殖。现场检查时,现场有37只羊,大小不一,现场羊粪堆存,无晾晒棚,异味明显。经济河堂村民委员会证实,此养殖户喂养多年,信访矛盾突出,扰民属实。是1.经村委会说服教育,该户于5月30日自愿将37只羊做销售处置,养殖现场周围已打扫干净,粪便清场,喷洒除臭剂,深度清洁,现场异味消除。2.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对全镇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开展集中整治,依照标准要求,对养殖粪污规范处理、综合利用,避免扰民。加强监管和指导服务,督促全镇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65访受〔2021〕0527065来电肥城市边院镇中古村附近有很多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较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肥城市大气5月28日,肥城市组织边院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所反映的养殖户共有4家,分别为张某玉养殖户、聂某东养殖户、聂某营养殖户、聂某海养殖户,上述养殖户均位于中古村居民区内。5月28日,经现场调查了解,养殖户张某玉,位于中古村南,于2018年4月份开始养殖,现存栏40头,其中母猪6头,育肥24头,小猪10头,现场异味较大,沉淀池不规范,无雨污分流,无晾晒棚,现场有猪粪堆积。聂某东养殖户2018年11月开始建设,2018年12月份养殖,现存栏32头,其中育肥29头,母猪3头,现场有异味,无粪便堆积,雨污分流不彻底,沉淀池约为48立方米。聂某营养殖户位于中古村北,2018年12月份开始养殖,现存栏28头,其中育肥19头,猪仔9头。现场无沉淀池、无雨污分流,气味较大,无猪粪堆存。聂某海养殖户,位于中古村西,2018年3月份开始养殖,现存栏2头。沉淀池约24立方米,无明显异味,无粪便堆积。以上4户均不在禁养区内。是1.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现场要求涉及的养殖户参照养殖场规范化标准,立即清理养殖场所卫生,灭蚊蝇、喷洒除臭剂,对沉淀池加盖,粪便日产日清不堆存,有效减少气味扰民,要求6月7日前完成整改。2.加强监管和指导服务,督促全镇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66访受〔2021〕0527066来电一、肥城市石横镇旅店村肥城市泽瑞管业有限公司在村南的口粮田内建造工厂,产生噪音,且生产时使用的砂石没有降尘措施,导致附近扬尘严重。二、旅店村居民楼的排污管道埋到康王河内,将粪水都排放在康王河内。肥城市噪声5月28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石横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问题一:信访人反映的“肥城市石横镇旅店村肥城市泽瑞管业有限公司”实为肥城市石横镇旅店预制构件厂,该厂环保手续齐全。肥城市泽瑞管业有限公司为肥城市石横镇旅店预制构件厂另行注册进行经营的公司,没有实体,均位于肥城市石横镇旅店村南,一个厂区挂两块牌子。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在村南的口粮田内建造工厂”的问题。经调查,该厂所占用地类为旅店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石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自2020年起,该厂贮存成品时占用厂区西侧2500平方米耕地,耕地地面未硬化。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加工时产生噪音,且生产时使用的砂石没有降尘措施”的问题。经调查,肥城市石横镇旅店预制构件厂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搅拌-振动-成品,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通过使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已落实各项扬尘、噪声防治措施。2021年5月31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山东鲁岳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开展监督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2.问题二:信访人反映的旅店村居民楼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2年建设完成,共有7栋楼、210户,现在常住户数70户,常住人口200人左右,日产生活污水20立方米—30立方米。经调查,居民楼南距康王河约150米。2015年,旅店村建设日处理100方的小型污水处理站,采用活性污泥法工艺,污水处理后用于村内园林绿化及农田灌溉。2020年,旅店村与肥城市水务集团签订委托协议,将污水处理站委托给肥城市水务集团进行运营管理。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转,在污水处理站南确有一条过去为防止污水量过大造成外溢而建设的溢流管道(约120米)通往康王河,但其出口已于2016年封堵,未发现有污水排至康王河内。经对旅店村康王河沿线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居民楼污水排入康王河内迹象。是1.针对占用耕地,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横所已向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厂5日内完成整改,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将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目前,该厂正在清除临时占用耕地内的预制板。2.责成石横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巡查,杜绝向河内直排污水。*67访受〔2021〕0527067来电泰安高新区良庄镇以北的青青农场附近的养鸡场向道路上丢弃粪便倾倒污水,导致附近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泰安高新区大气5月28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良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青青农场附近的养鸡场的业主为宋某某,该养鸡场位于泰安高新区良庄镇东良庄北山阳村南,距离东良庄1500米,距离山阳村2000多米,该养殖户不在禁养区范围内,也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2.经查,该养鸡场建于2007年,占地1000平方米,养殖棚3个,现已暂时停养。该养鸡场在西墙外建有占地面积10平方米、容积20立方米的化粪池1座。经工作人员在现场察看未发现有丢弃粪便和倾倒污水现象,养鸡场内无粪污露天晾晒,有异味。又问询该养殖户,承诺未向道路上丢弃粪便和倾倒污水。是工作人员对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定期对化粪池内的粪污清理干净,并对养鸡场内的卫生及时清扫,每日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减少异味产生。68访受〔2021〕0527068来信泰山区徐家楼办事处金峪小区20号楼楼下车库有一卖早餐的商铺,凌晨3点开始,有机器和面的噪音非常大,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旅游经济开发区噪声5月28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早餐店位于堰东路以东、金裕小区内部的位置,20号楼楼下车库,涉及噪声扰民。经现场检查,该早餐商铺无任何相关手续。是调查组已对该店铺进行取缔停业。下一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餐饮单位噪声扰民严格管理,防止噪音扰民情况发生。69访受〔2021〕0527069来电宁阳县磁窑镇高家店村村东的河道上有人进行挖砂,破坏了河流,村里铁路以东的山体也被进行破坏,影响了生态环境。宁阳县生态5月28日,宁阳县组织磁窑镇人民政府、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宁阳县磁窑镇高家店村村东的河道上有人进行挖砂,破坏了河流”问题,系磁窑镇高家店村海子河生产路桥建设工程。经查,原高家店村海子河生产路桥建设于20世纪90年代,2020年7月因强降雨导致桥梁局部坍塌,成为危桥,高家店村启动磁窑镇高家店村生产路海子河桥改造提升工程。该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个阶段是老桥汛期临时保修抢通工程,已于2020年7月底实施。第二个阶段是老桥拆除和新桥建设工程,于2021年5月中旬启动,工期预计1个月。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河道清淤,挖除河道内淤积的泥砂和杂物,提高河道过水能力;二是加宽硬化桥面,桥面从4米加宽到6米,提高桥梁通行能力;三是修筑桥梁护坡,增加排水通道,提高桥梁防洪标准。工程建设过程中,河道清淤由山东鲁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程监管和实施,不存在偷挖、盗采河砂的情况。经磁窑镇对河道其他区域进行巡查,未发现盗采河砂现象。2.信访人反映的“村里铁路以东的山体被破坏,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系磁窑镇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家店项目点。经查,该处为丘陵地带,地势高低不平,为实现耕地最大利用率,便于农业机械化操作,宁阳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实施高家店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工期预计8个月,工程分两块进行建设,一块是通过平高垫低对近5亩低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一块是建设一处农业供水方塘,用来续积雨水和河道引水。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为对坡地进行推高垫低,不存在山体破坏现象。是下一步,宁阳县将继续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业开发项目的监管,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集约化生产,为全县农业产业发展、产业脱贫与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70访受〔2021〕0527070来电新泰市泉沟镇小良庄村的徐某某将牛粪倒在村里的沟里,下雨后会排到村里的池塘里,污染了生活用水。新泰市水5月28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泉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泉沟镇小良庄村村民徐某某养牛户,位于该村村东北侧,属于散养户,2019年4月开始养殖。该养牛户不在禁养区。经查,徐某某养牛户,存栏6头肉牛,建有养殖棚舍面积约40平方米,棚舍地面已硬化做防渗处理,未建设废水收集池,清理的牛粪未及时转运处理,堆放于牛舍东侧自然沟附近,堆放地未采取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牛舍东侧的自然水沟内未见到排入的养殖废水,呈干涸状态,经了解附近住户,该沟南北走向,北高南低,平时干涸无水,仅在每年雨水丰沛季节,村北农田汇集的雨水形成径流流入村西南侧的池塘,现村西南池塘干涸见底,无水汇入。调查组在距离养殖牛舍最近的徐某某家中水井采集水样进行检测,2021年5月31日,新泰市环境监测站出具了水质监测结果报告单,徐某某家井水水样氨氮0.025mg/L(标准值<0.5mg/L),高锰酸盐指数0.79mg/L(标准值<3.0mg/L),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监测结果不超标。是调查组要求该养殖户:彻底清理堆放于水沟旁的牛粪,建设规范的存粪池和养殖污水收集池,对养殖粪污及时清理,做到粪污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和外排。 2021年5月30日,调查组对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该养牛户已清理堆放于水沟旁的牛粪,承诺养殖粪污及时清理;建设了粪污收集池和存粪棚,采取了防渗、防流失处理措施。71访受〔2021〕0527071来电泰安高新区中天门大街1117号的光彩工业园里的泰安双熙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不定时地进行喷漆加工,产生了刺鼻的气味,影响环境。泰安高新区大气5月28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双熙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泰安高新区中天门大街1117号的光彩工业园,主要生产汽车散热器,该公司喷涂车间(长48米、宽24米)属于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已于2021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喷漆漆雾、烤漆有机废气经一套“干式过滤+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经查,该喷漆车间已于2021年4月22日停产整顿,喷漆车间内未进行作业,未发现成品喷漆件,通过调取该厂监控录像发现,该厂一星期内喷漆车间未作业。是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规范生产。同时举一反三,对区内企业进行排查,认真梳理,加强监管。72访受〔2021〕0527072来电新泰市岳家庄乡椹子沟村村南有一养猪场和养鸭场,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新泰市大气5月28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岳家庄乡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鸭场是张某养鸭场,该养鸭场位于岳家庄乡椹子沟村西南1000余米处,该养鸭场属于刘杜镇联盟村范围,2018年被刘杜镇政府按违法占地拆除,2020年在原址重新建,2021年一直未养殖。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范围内。2.信访人反映的2家养猪场,业主分别是岳某某和谭某某,2家养猪场在椹子沟村村南1000余米处,岳某某养猪场2020年在原拆除旧址上翻建,谭某某养猪场是2021年4月份新建,2家养猪场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岳某某养猪场现存栏100余头,谭某某养猪场现存栏200余头,沉淀池、废水管道未进行防雨淋、防流失措施,现场有轻微刺鼻气味。是调查组要求业主加强饲养管理,及时清理养殖粪便废水,严禁废水外排;立即对沉淀池、废水管道进行全部遮盖,减轻气味对环境的影响。两家养猪场已将沉淀池、废水管道进行了遮盖。73访受〔2021〕0527073来电岱岳区祝阳镇横岭村村东南方向有一砖厂,没有环评手续,产生了很大的噪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岱岳区噪声5月28日,岱岳区组织祝阳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砖厂为泰安砖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横岭村东南方,距离村200米左右,负责人赵某某,从事人行道花砖生产,砖厂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车间1000平方米。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确无环评手续,现已停产两个月左右。经了解,该企业产生噪声的主要生产环节是装载机上料、搅拌机混料、砖机压制环节,其中砖机已经安装隔音间,进行降噪。因该企业早已停产,所以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现象现在无法确定。是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存在的问题,现场组织拆除设备,6月1日已拆除完毕。下一步,祝阳镇组织各管区、村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违法生产企业立即进行处理。74访受〔2021〕0527074来电岱岳区满庄镇北迎村村西的加油站东面有一养猪场,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岱岳区大气5月28日,岱岳区组织满庄镇、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岱岳区满庄镇北迎村卢某某,属散养户,目前存栏猪30头,主要以圈养形式进行养殖,有标准的储粪场和三级沉淀池,实现粪便干湿分离。现场调查发现,养殖场现场确有异味。是责令该养殖散户立即对粪污进行清理清运,对储粪场进行防臭剂喷洒,减少异味扰民。5月30日已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对照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责成满庄镇安排兽医站上门指导,对养殖场所进行规范和完善,对存在的异味问题,做好粪污的及时清运,及时打扫卫生,喷洒防臭剂降解,减少对周边群众的气味影响。75访受〔2021〕0527075来电徂汶景区徂徕镇南上庄村中心大街有两家生产面粉的作坊,作坊中的磨面机和粉碎机,产生了很大的噪音,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徂汶景区噪声5月28日,徂汶景区组织徂徕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该件与第二批受访件〔2021〕0512061基本一致,有关情况如下:该信访人反映的磨坊分别为宗某某磨坊和宝川磨坊,磨坊离居民区房屋5米左右。2020年10月30日、2021年1月30日和2021年5月25日,徂徕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两家磨坊加工作业期间边界噪声开展了三次监督性监测,根据三次噪声检测报告显示,以上两家磨坊噪声均不超过该区域执行的二类标准限制要求。是徂徕镇政府要求两家磨坊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白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下一步,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将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生产单位进行排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产生。

(下转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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