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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5月26日,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16批信访举报件共计93件。截至6月2日12时,已办结75件(属实70件,不属实5件),阶段性办结18件,责令整改10家单位,立案处罚6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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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批 2021年5月2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访受〔2021〕0526001来电一、新泰市汶南镇李仙村东南岭有一家养鸭场,污水最终流至东平湖,污染河道。二、该村南岭有一家旧车拆车厂,夜间烧橡胶,异味扰民,地面未硬化,污油直接渗入土地,污染土壤。新泰市水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汶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汶南镇李仙村东南岭养鸭场是张某养鸭户,该养殖户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于2015年建设了3座鸭棚,2019年建设了1座鸭棚,现存栏肉鸭3万只,建有沉淀池、储粪场、黑膜氧化塘等粪污处理设施,有除臭设施,未发现粪水外排和污染河道现象。2.信访人反映的旧车拆车厂是徐某某拆解厂,位于李仙村村南,主要经营汽车拆解,办理了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2021年5月24日,汶南镇政府进行拉网式排查时发现该拆解厂现场有拆解后的零件,地面未硬化,地面散落着垃圾,对该拆车厂下达清理取缔通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焚烧橡胶的痕迹。是1.汶南镇政府责令张某养鸭户加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2.2021年5月30日,汶南镇政府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的整治标准,对徐某某拆解厂依法进行了取缔。2访受〔2021〕0526002来电泰山区唐王街博阳路至明堂路路段夜间有重型大货车通行,噪音、扬尘严重。市公安局、泰山区大气5月27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泰山区唐王街博阳路至明堂路路段夜间有重型大货车通行,噪音、扬尘严重”。经调查,反映的问题属实。1.该位置为唐王街东段,自明堂路至博阳路距离约1400米,平均路宽约8米。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天夜间对反映地点及问题进行现场勘查,经调查,该路段车辆较多,扬尘严重。2.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放宽货车城市道路通行限制”的要求,“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通行预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小时”。同时,对于部分本地车辆、外地来泰车辆涉及物流配送、城市建设等原因,必须通行该路段的,要为其办理通行证。泰山区唐王街博阳路至明堂路路段不属于城市核心区,偶尔有办理临时通行证的货车通行该路段。公安交警部门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严查大货车闯禁区和机动车违规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是5月27日,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泰安市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路段实施一次道路大清洗,增加夜间洒水作业频次。5月28日,泰安市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唐王街(明堂路至博阳路段)实施一次大清洗,采用机械化作业与人工作业相结合的方式,洒水车在前,机扫车在后,对路面的积尘进行彻底的清理。人工组不间断巡查,确保道路无瞬时垃圾。下一步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和频次,突出夜间等重点时段,通过设点盘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货车闯禁区、违规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该路段周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要求企业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给驾驶员上交通安全课,要求驾驶人行车时禁止鸣笛,提升文明行车意识。3访受〔2021〕0526003来电新泰市楼德镇升平庄村民乔某某在家中生产塑料,有异味,夜间生产噪音扰民。新泰市大气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楼德镇辛庄村西北方向,在自然村升平庄村乔某某家中,2021年5月22日,安装小型冷压机1台,原料是废旧泡沫,工艺是原料—挤压—产品。无任何手续,无环保设施,属“散乱污”企业。调查组会同辛庄村村干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该加工点未生产,无原料,有少量产品,未闻到塑料异味。经调查了解,该加工点于5月22日开始生产,仅生产了5天。是5月27日,楼德镇政府按照“散乱污”的取缔标准,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取缔。4访受〔2021〕0526004来电泰山区东湖小区东半部分有车辆经过和刮风时会有严重扬尘,原因是水泥地面有尘土。泰山区大气5月27日,泰山区组织岱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岱庙街道环保办、东湖社区工作人员前往信访人所述位置现场查看,信访人反映的东湖小区正在铺设路面,存在部分尘土。是当天东湖社区立即协调物业保洁队进行洒水湿润处理,而且每天坚持两次喷洒。5访受〔2021〕0526005来电东平县东平街道毛庄村东首北侧村民王某某有一家养猪场,异味扰民,污水直接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东平县大气5月27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东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王某某养猪户。该养猪户位于东平县东平街道毛庄村东首北侧。该养猪户周边为田地,属非禁养区。该养猪户建设4栋猪舍,合计504平方米,存栏生猪55头(其中母猪8头、育肥猪27头、仔猪20头),配套建设了1座36平方米储粪棚,1座36立方米污水池,养殖产生粪污经堆沤后还田利用。2.5月27日,调查组对该养猪户进行现场调查。猪场北侧林地内有利用堆沤后粪污施肥痕迹,现场有轻微异味,猪场建有污水池,未发现污水排放污染地下水问题。是调查组根据调查情况,现场向该养殖场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及时清理圈舍内外粪污,保持现场环境卫生;二是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和灭蝇剂等方式,降低臭味,灭蛆驱蝇;三是加强对现有粪污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达到“三防”要求。截至5月28日,养殖户已落实整改措施。6访受〔2021〕0526006来电新泰市青云街道通济村村北有一家小杜瓷砖加工厂,在村内施工,施工时噪音扰民,将污水排至村民的土地,污染土壤。新泰市噪声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小杜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汶南镇新易泰工业园2号仓,法定代表人杜某。该公司主要从事瓷砖切割项目,生产工艺:原料(瓷砖)—湿法切割—成品。经查,该公司于2019年3月份租赁青云街道办事处通济村车间从事瓷砖切割项目。原先租赁的生产车间位于青云街道办事处通济村村中,2020年10月份搬迁至新泰市汶南镇新易泰工业园2号仓。原通济村车间现已成为瓷砖储存仓库,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从事瓷砖加工和现场施工痕迹,现场无外排废水,未发现污水流至村民的土地,污染土壤。该公司在新泰市汶南镇新易泰工业园2号仓租赁生产车间1栋,建设切割机4台、磨边机1台、压平机1台、沉淀池3个。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是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其监管力度,坚决制止环境违法行为。7访受〔2021〕0526007来电新泰市刘杜镇高家圈村村西老藕池被前期村党支部书记高某某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约4000立方米,污染水源,该处水流至光明水库。新泰市固废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刘杜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在刘杜镇高家圈村村西,2012年前,此处是藕池,2013年至2017年,有人在此进行过淘金,随后坑塘大部分进行回填,剩余部分舍弃,形成水塘。经查,2020年下半年,有村民曾经在此水塘发生溺亡事故。鉴于安全考虑,董梁高速高家圈村房屋拆迁中的建筑垃圾,已回填至水塘,现场大约还有300余平方米的水面未回填。现场大部分是回填的建筑垃圾,还有小部分附近村民乱扔的生活垃圾,未发现有倾倒工业垃圾迹象。是刘杜镇政府现场安排保洁员对散落在表面的生活垃圾清理干净。下一步,新泰市将督促刘杜镇政府加强对农村垃圾的收集管理,在人口居住密集区增加垃圾箱的投放个数,做好垃圾清运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依法处置。8访受〔2021〕0526008来电泰山区邱家店镇后燕庄村西南角被随意堆放生活垃圾,且前期的生活垃圾场被当作工厂。泰山区固废5月27日,泰山区组织邱家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邱家店镇环保办公室、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后燕庄村西南角有个垃圾处理房,垃圾房墙北,村民李某某在此搭建了一个约20平方米的车间,在车间内打磨铁件。车间属于私搭乱建,并且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是邱家店镇政府责令其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干净生活垃圾。现李某某已拆除违建,清理干净生活垃圾,并且使其恢复原貌。9访受〔2021〕0526009来电泰安高新区渠西路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西侧的道路正在施工,无相关防尘、降尘措施。泰安高新区大气5月27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内部五号道路项目。施工单位为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地点位于泰安高新区中天门大街567号。2.经调查,该项目施工面积为1.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为546.56万元,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从2021年5月26日上午开始动工,现在属于场地平整施工阶段。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工地裸土未全部覆盖,现场施工作业配备2台三轮雾炮进行降尘抑尘;挖掘机1台,未施工作业,项目内部运输土石方的车辆有1辆未密闭覆盖,施工道路存在积尘,道路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未完全落实“10个100%”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是1.泰安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完善全部的裸土覆盖工作,道路采取洒水抑尘及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运输等措施,达到“10个100%”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在未整改完毕、未达到施工标准之前,禁止一切施工行为。并依法对涉案施工单位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按程序处理。2.下一步,针对此类信访件举一反三,对管辖范围内其他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10访受〔2021〕0526010来电2016年5月开始,岱岳区花园洲小区商住综合楼(5号楼、9号楼、14号楼)有人开饭店,噪音扰民,油烟直接排至该小区,在小区内开挖下水道,异味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81条规定商住综合楼禁止开饭店)岱岳区大气5月27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粥店街道大河社区辖区的岱岳南街东首路南,花园洲小区商住楼的沿街商铺。花园洲小区商住楼的沿街商铺共有4家饭店,分别是苏河湾餐厅、老宋涮烤大排档、好到家私房菜和阿里羊肉馆。4家饭店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出具了由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的检测机构对油烟排放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油烟排放合格。4家饭店都提供了噪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是1.责令花园洲小区物业对小区内的排污管道加强清理频次,防止异味扰民。花园洲小区物业已对排污管道清理完毕。2.关于举报人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81条规定商住综合楼禁止开饭店的要求,转交相关职能发证机关依法做出处理。下一步,责成粥店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众反映的各类环保问题;责成发证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81条规定商住综合楼禁止开饭店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慎发证照。11访受〔2021〕0526011来电新泰市谷里镇东南佐村南水库被人员倾倒生活垃圾,污染水源。新泰市水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谷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谷里镇东南佐村村南水库系一水塘,2014年,该村将其承包给村民范某某,承包时间至2044年,期限为30年。调查组会同东南佐村村委会干部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水塘内漂浮着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是谷里镇政府要求东南佐村村委会及承包人,对水塘内以及周边散落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承包人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水塘内垃圾。2021年5月29日,调查组到该水塘进行了后督查,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已清理。12访受〔2021〕0526012来电擂鼓石大街泰山学院附属中学门口每天不定时有喷雾的车辆经过,噪音严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泰山景区噪声5月27日,泰山景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喷雾车辆是泰山景区管委会为改善环境质量,降低扬尘污染物,租赁雾炮车在泰山景区施工工地、主要道路等实施喷雾降尘作业,并办理了禁区通行证。经调查,该雾炮车根据每天大气环境情况,不定时在通行区域开展喷雾降尘作业,因雾炮车功率较大,喷射射程较远,噪音较大,存在扰民现象。是针对上述问题,泰山景区将更换新型噪音较小雾炮车,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影响。下一步,泰山景区将尽快完成雾炮车更换,并优化作业时间,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13访受〔2021〕0526013来电岱岳区道朗镇西村没有下水道,污水直接排至口粮田。岱岳区土壤5月27日,岱岳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道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道朗镇开展全镇排查,无信访人反映的“西村”。通过省督察热线联系了信访人,希望提供详细的信息,但信访人不予提供。否下一步,道朗镇将继续加强对乡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力度,持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治理工作。14访受〔2021〕0526014来电东平县沙河站镇镇驻地有一个热电厂,距离沙河站初中和中心小学较近,有辐射,污染空气。东平县大气5月27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沙河站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润和新能源科技(东平)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沙河站镇沙北村,建设项目为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和环评审批手续,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建设1台130t/h生物质锅炉和1台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了SNCR脱硝设施、炉内喷钙干法脱硫、旋风+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公司锅炉外排口安装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与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以公司锅炉排气筒为界,距离沙河站中学约400米,距离沙河站中心小学约450米。2.5月27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公司废气主要为锅炉外排烟气和料场异味。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厂区料场已进行有效覆盖。3.调查组人员调阅了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显示该公司锅炉外排废气均满足《山东省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中表2其他燃料锅炉的排放标准(氮氧化物:100mg/m³、二氧化硫:50mg/m³、颗粒物:10mg/m³)。随后查阅该公司2021年5月19日自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区东、南、西、北臭气浓度均满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臭气浓度20(无量纲))。4.该项目建设1台30MW发电机组,发电机出口电压10.5KV,经厂内变压器升压后通过35千伏线路接至220千伏李楼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十五项,核与辐射“100KV以下无需办理环保手续”。是联合调查组要求该公司:1.降低进场物料的含水率。2.合理安排料场内易产生异味的物料位置,产生异味的物料堆存在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位置。3.加大料场内除味剂喷洒力度和频次。东平县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沙河站镇政府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15访受〔2021〕0526015来电宁阳县葛石镇山前村村南、村西有多家大型养猪场,村东有多家养鸡场,异味扰民。宁阳县大气5月27日,宁阳县组织葛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村南、村西大型养猪场分别是宁阳万盛养猪场和宁阳县卓丰家庭农场,村东养鸡场为牧旺养殖场。(1)宁阳万盛养猪场,经营者马某某,2014年7月办理了环评手续(宁环审报告表〔2014〕44号),2021年5月办理了农业设施用地备案,位于适养区。该养殖场建有猪舍5栋,存栏生猪260头,年出栏约600头,配套建有100立方米沼气池、225平方米三防堆粪场。(2)宁阳县卓丰家庭农场,经营者杨某某,办理了环评登记表,有规模化养殖备案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位于适养区。该养殖场建有猪舍3栋,年出栏约500头,现存栏32头,配套建有100立方米沼气池、500立方米沉淀池,沼液还田处理。(3)牧旺养殖场,建设了养殖棚7个、粪污处理棚1个,设计存栏3万只,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评已备案,建设有堆粪场1处。2.经现场调查,宁阳万盛养猪场建设有沼气池项目,堆粪场1处,现场干净卫生,异味较小;宁阳县卓丰家庭农场建设有沉淀池和堆粪场,目前存栏32头,现场气味较小。牧旺养殖场反映问题内容与第三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3066”内容基本一致,处理情况为:由于该养殖场选址问题不能进行防疫备案,养殖场负责人徐某某计划对养殖场进行搬迁,受养殖周期限制,无法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搬迁任务,其签订了100日内完成搬迁工作的承诺书。是下一步,葛石镇政府将加大对养殖业户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做好粪污的及时清理和综合利用,避免影响生态环境。16访受〔2021〕0526016来电新泰市羊流镇桃花峪村村民陈某某在村南有一个石料厂,粉尘污染严重,污水排至黄崖河。新泰市大气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羊流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羊流镇凤凰岭石料厂,位于羊流镇桃花峪村南400余米处,经营者陈某某,从事干法石粉加工项目。2011年3月22日,该项目通过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4年7月9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有两个生产车间及配套成品、原料仓库;主要设备有2台带式轮碾机、1台鄂破机、2台封闭式提升机、1台滚筒筛选机、1台装载机,生产车间内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1.调查组现场调查时,该厂干法石粉加工项目未生产,经了解因市场原因已停产40多天。现场物料堆场覆盖不全,物料输送带未完全密闭,厂区地面道路清扫洒水降尘不及时,有积尘,未建设进出厂区车辆冲洗平台。查阅该厂2021年2月28日自行监测报告,颗粒物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该厂干法石粉加工项目无废水产生,无“污水排至黄崖河问题”,由于2021年5月26日当地出现强对流天气,雨水冲刷裹挟丘陵地带的泥土通过自然沟、排水渠排至黄崖河。是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给该厂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厂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下一步,针对该厂存在的问题,将跟踪督导整改,并对辖区内石材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整治,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17访受〔2021〕0526017来电徂汶景区徂徕镇崔家庄村旧纸厂内有一家砂厂,常年买进卖出,装卸筛选,扬尘污染严重。徂汶景区大气5月27日,徂汶景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问题的地点位于徂徕镇崔家庄村西、泰化路以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原来是一处造纸厂,现场堆存有砂土堆,未完全覆盖,有洒水雾炮车1辆、筛砂机1台,无其他工程车辆作业。2.经调查,现场土地由个人承包,租赁期限20年,有存放及买卖砂土的相关手续,目前处于存放状态,但发现覆盖和降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是1.为防止扬尘污染,立即责令场主将砂土堆全部覆盖防尘网,对厂区内道路不定时洒水降尘,并采取雾炮喷淋降尘等措施,整改措施到位前不得进行作业。截至5月28日,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2.下一步,徂汶景区将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继续维持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的高压态势。18访受〔2021〕0526018来电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大白峪市场西临(岱岳区粥店街道堰岭社区东临)是一条臭水沟,有外溢粪便,异味、蝇虫扰民。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大气5月27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调查组对交办件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裕园东侧下水管道被外部绿化施工掩埋,造成了裕园下水管道堵塞而形成了污水外溢,流淌至大白峪社区内,形成一条臭水沟。是裕园社区物业维修部门已把掩埋的3个下水管道全部找到,正在全力抢修中,预计6月4日修复完毕。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为居民提供优良的生活环境。19访受〔2021〕0526019来电新泰市青云街道万家庄村村东有多家喷漆厂,异味扰民。新泰市大气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多家喷漆厂”应为:1.新泰市开发区大昌汽修厂,法定代表人:房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L516568465。该厂营业面积约有400平方米,建有35平方米喷漆房1个。2.新泰市新甫街道美邦汽车维修中心,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82MA3JRQB16X。该维修中心营业面积约有300平方米,建有35平方米喷漆房1个。3.新泰市新甫街道鲁艺泰汽车维护中心,法定代表人:鲁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82MA3JUEWPXK。该维修中心营业面积约有300平方米,建有35平方米喷漆房1个。4.新泰市车之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584514063Y。该公司营业面积约有400平方米,建有35平方米喷漆房1个。5.新泰市桑迪汽修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82MA3JRQB16X。该公司营业面积约有2300平方米,建有18平方米喷漆房1个。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2021年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5家汽车修理项目均属于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经现场检查,5家汽车修理企业均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具备正常运行能力。现场检查时,未进行喷漆作业,现场无明显异味。是下一步,新泰市将加大对辖区内汽车维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行检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20访受〔2021〕0526020来电宁阳县磁窑镇姬家庄村、大磨庄村、北村、东村、南村垃圾清理不及时,异味扰民。宁阳县大气5月27日,宁阳县组织磁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区域包括宁阳县磁窑镇驻地内的所有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和磁窑镇姬家庄村、大磨庄村、北村、东村、南村等5个村。以上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均由泰安启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清运。接到信访件后,磁窑镇政府立即联系泰安启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磁窑区域负责人,了解有关情况,因泰安启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致使公司员工罢工停运,造成生活垃圾堆积无人清运。是1.磁窑镇已督促并协调泰安启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环卫工人的保洁服务费,并开始清运工作。5月27日,泰安启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调集1台大型清运车,开始清运垃圾,预计6天内完成积存垃圾清运。2.下一步,宁阳县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举一反三,加大城乡环卫巡查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1访受〔2021〕0526021来电宁阳县伏山镇前石梁村村东200米有一家养鸡场,蝇虫扰民严重。宁阳县大气5月27日,宁阳县组织伏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鸡场是宁阳县明强家庭农场(西厂)年出栏4万只肉鸡养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伏山镇前石梁村村庄以东,距离最近居民住宅260米,位于适养区,建设单位是宁阳县明强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商某某(系前石梁村村民)。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占地24亩,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2020年1月投资建设,2020年6月投产运营,项目以肉鸡养殖为主,年存栏量26万只鸡,年出栏量25万只。分南、北两个养殖区,南区4个鸡舍,北区1个鸡舍,每个鸡舍按照“三防”要求,建有1个密封式化粪池,集中收集鸡舍冲洗废水,发酵后还田;投资65万在南区新上畜禽粪便处理设备1套,鸡粪菌种厌氧发酵处理后,生成有机肥追肥还田利用,鸡粪处理在半仓式车间进行,有效减少了臭味散发。2020年1月9日,该项目在山东省政府服务网站完成了备案;2020年1月13日,在山东省环保厅网站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2.2021年5月27日上午,伏山镇政府进行了现场检查,养鸡场南区内和鸡舍内环境卫生较为干净,无储存堆放遗留粪污;北区鸡舍南侧旁露天堆放20余立方米的鸡粪,准备用于换季期蔬菜基地蔬菜追肥,因储存过程中没有覆盖,造成臭味散发,滋生很多蝇虫。是1.为消除臭味蝇虫扰民,责令该养鸡场立即采取措施:(1)清除北区鸡舍南侧旁堆放鸡粪,并把场地覆土翻新,加大对北面养殖区喷洒除臭消毒除虫灭蚊蝇药剂频次;(2)严格落实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三防”和雨污分流相关要求,完善好粪污处理设施,加强对鸡舍、储粪池、沉淀池的日常清洁管理,及时清理粪污,做好粪污处置,确保各类恶臭气体达标排放;(3)做好蚊蝇防治,平时加大对养殖场除臭消毒和灭蚊蝇药物喷洒频次;(4)完善鸡粪临时存储设施,按照“三防”要求,在北区鸡舍南侧搭建鸡粪存储棚,并及时喷洒除臭消毒和灭蚊蝇药物,杜绝臭味散发和蚊蝇虫滋生扰民。2.截至5月28日,养鸡场北区鸡舍南侧鸡粪已清除,并对存放场地进行了覆土翻新和药物喷洒。负责人承诺后期养殖过程中将动用无人机加大养殖区的药物喷洒频次。22访受〔2021〕0526022来电泰安高新区良庄镇西良庄村村东有一个养猪场,异味扰民,污水、粪便排至口粮田内。泰安高新区大气5月27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良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村东无养猪场,村南有一养猪场,名为陈某养猪场,位于泰安高新区良庄镇西良庄村村南,距离村庄最近的居民住宅约400米。该养猪场建于2016年,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有1个养殖棚、1个化粪池,现存栏30头肉食猪。2.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化粪池已堆满,有破损,粪污外溢少量流入养殖场旁的田地里,有异味。是1.工作人员立即对养猪户陈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修缮化粪池,清理外溢粪污,并每天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减少异味产生,化粪池修缮完成前粪污需及时清理,不得外溢或随意处置。要求2021年6月4日前整改完毕。2.下一步,良庄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养殖户的日常监管,定期检修化粪池,防止粪污外溢,确保粪污及时清理;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养殖企业的监管,确保粪污按规定处置。23访受〔2021〕0526023来电新泰市谷里镇兴谷佳苑门前342国道每天有大车通行,噪音扰民,没有降噪措施。新泰市噪声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交通运输局、谷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谷里镇兴谷佳苑门前342国道原为S333省道,穿越新泰境内59.7公里,途径汶南、东都、新汶、小协、谷里、宫里、禹村、楼德等8个乡镇。该道路修建于1975年,其中大协至西柳路段23.5公里(包含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路段,具体桩号为G342K247-248)、路面宽12米、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调查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新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道的日常养护和产权保护工作。对于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都是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保持良好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畅通。根据日常养护巡查和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的路段符合和达到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要求,通行正常。据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度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资料显示,G342247-248路段的路面质量指数MQI为90.97,综合评定为“优”。经调查,产生公路噪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车辆多、行驶速度快,是噪声的主要原因。近年来,新泰境内普通公路的交通量成倍增加,特别是大型货车,尤其是五轴及以上的。据统计,每小时通行车辆903辆次,其中特大型车辆222辆次。公路只是作为交通运输的承载体提供着公共服务,交通部门已依法依规认真履行了公路的养护责任,保证了各项技术指标,路段安全畅通。是下一步,谷里镇将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对超载、扰民车辆的执法查处力度,减少扬尘、噪声扰民情况。24访受〔2021〕0526024来电东平县舜和苑小区2号楼西侧有一个临时充电处,有发电机声音,噪音扰民。东平县噪声5月27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平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为舜和苑2号楼西侧噪声扰民。2.5月27日,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小区拐角楼楼顶有一处移动信号塔,拐角楼位于2号楼西北角位置。26日凌晨,该小区北侧沿街楼高压故障停电,信号塔也随之停电,为保证信号塔正常运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立即安排发电车临时对该信号塔予以供电,26日下午4时左右,高压供电恢复,发电车撤离。信访人反映的噪声扰民即信号塔停电后发电车产生的噪声。是东平县将举一反三,针对此类突发事件加快处置时限,错时处理,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25访受〔2021〕0526025来电宁阳县鹤山镇中皋村南北大街两侧有建筑垃圾。宁阳县固废5月27日,宁阳县组织鹤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现场为宁阳县鹤山镇中皋村,位于大汶河中皋岛内,2010年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方式在大汶河南岸规划建设皋山社区,对中皋村实施移民搬迁,属整村搬迁村,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毕,2021年1月启动项目二期建设。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中皋村南北大街两侧存在的建筑垃圾,是5处村庄前期拆除破旧院落清理后剩余的残留地基,群众种植了部分蔬菜,无明显建筑垃圾裸露。是1.因目前的搬迁户未达到连片规模,所以无法大规模拆迁清理,待剩余群众集中搬迁后,将对中皋村剩余房屋进行拆迁,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处理。2.下一步,鹤山镇将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实现整村搬迁,同时做好已搬迁破旧院落的清理工作,减少扬尘污染。26访受〔2021〕0526026来电博阳路与泰兴路路口着火,有黑色浓烟,其怀疑是污染物,且其认为当地政府未发布相关信息。泰山区大气5月27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省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泰安东部新城区双创中心项目以南、泰新路以北,为待开发地块。2021年5月26日中午,在空地围挡内,一堆废弃垃圾着火,过火面积50平方米左右,中午11时20分左右,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将火扑灭,无人员伤亡。5月2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省庄镇政府进行现场勘查,着火地块地上为树枝树叶杂草,混杂部分废弃垃圾。是省庄镇立即组织环卫队伍对着火地块进行处理,5月27日晚7时清理完毕,增设围挡,使用抑尘网进行覆盖。27访受〔2021〕0526027来电新泰市岳家庄乡椹子沟村村南岭有一养鸭场,距离村庄较近,紧挨村生产路,气味扰民。新泰市大气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岳家庄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张某养鸭场,该养鸭场位于岳家庄乡椹子沟村西南1000余米处,该养鸭场属于刘杜镇联盟村范围,2018年被刘杜镇政府按违法占地拆除,2020年在原址重新修建。经查,现场空栏,张某今年一直未养殖,现场有轻微的异味,养殖棚西侧有少量废水积存。调查组要求立即清理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是下一步,生态环境、畜牧兽医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的巡查监管力度,指导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整治,杜绝养殖粪便废水外排,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28访受〔2021〕0526028来电一、徂汶景区滨河片区后旧县村因道路没有硬化,使用土垫平道路导致扬尘污染。二、村东大汶河北岸长期存在挖砂、磕砂的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徂汶景区大气5月27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徂汶景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一:地点为徂汶景区滨河片区后旧县村村北东西道路,为县级道路,约800米。因周边道路泰良路、滨河大道整修,该道路成为重要的通行要道,重型车辆繁多,原有硬化路面破损严重,存在扬尘污染的情况。2.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二:地点为大汶河后旧县村村东,属于国家重点项目“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工程。该工程北起颜张坝,南至颜谢坝,总治理长度18公里,面积约12平方公里。施工方于5月9日进驻场地,进行边坡工程,现场检查时,该工程正在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采用雾炮和洒水车洒水抑尘,不存在非法挖砂、磕砂情况。是1.针对问题一,为改善群众出行环境,抑制道路扬尘现象,滨河片区出动机械对路面进行了整修,并用风化料垫平压实,同时安排洒水车,每天不间断进行洒水作业,抑制扬尘。因该村将于今年完成搬迁,道路在村庄搬迁后按规划建设。2.下一步,徂汶景区将加强对道路扬尘问题的监管,持续跟进,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不论大小,立查立改。29访受〔2021〕0526029来电东平县商老庄乡商楼村西南角有一煤球厂,该厂未做降尘处理,导致周边作物被煤灰覆盖。东平县大气5月27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商老庄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东平县神火洁净型煤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董某某,位于商老庄乡商楼村,建设项目为洁净型蜂窝煤加工项目,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司原料投料处及破碎机配套建设1台高效袋式除尘器。5月27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由于市场销路原因未生产,物料在密闭厂房内堆存,厂房外无物料堆存,现场存在积尘,调查组对周边进行了仔细探勘,周边作物无明显被煤灰覆盖现象。是联合调查组要求该公司:1.立即对厂区内积尘进行清理。2.安排专人定期对厂区内进行洒水降尘。截至5月30日,厂内积尘已清理完成。30访受〔2021〕0526030来电泰山区青年路与万官大街交汇处南400米(过桥洞)、东100米左右的土路附近有工厂,生产导致居住地周边有粉尘污染物,且不定时有类似草酸的刺激性味道。泰山区大气5月27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徐家楼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工厂名称是泰安市泰山区彤飞电器设备加工厂,位于泰山区徐家楼街道琵琶湾村。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废气主要是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粉粉尘采取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烘干废气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企业生产过程中有磷化和水洗工序,磷化和水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调节+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该企业原料为塑粉,生产过程不使用草酸。5月31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和厂界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监测。是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后续处理。31访受〔2021〕0526031来电泰山景区大津口乡范家庄村有村民在土门水库内养鱼,倾倒饲料导致水质污染。泰山景区水5月27日,泰山景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为大津口乡范家庄村的土门水库,该水库分上、下库,由范家庄村自主建设,始建于1966年,历时10年,竣工于1976年。下库由麻塔公社12个村参与建设,始建于1976年,竣工于1978年,历时2年。建成后上库库容20万立方米,下库库容37万立方米,建成初期主要用于防洪、泄洪及农业灌溉。经调查,该水库的所有权归范家庄村,当时因村集体经济薄弱,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于1990年将水库承包给村民崔某某,村民崔某某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用于水产养殖,主要养殖鲢鱼、草鱼、鲤鱼。鱼类主要以自然生长为主,偶尔投放麦麸及青草喂养,每年汛期上游来水携带大量枯枝乱叶,大部分由承包户打捞出来,部分沉入水底。鱼类生长情况良好,现水库水质已委托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是下一步,泰山景区大津口乡政府将督促范家庄村村民崔某某做好对该水库的管理工作。32访受〔2021〕0526032来电一、新泰市禹村镇后寨村实验幼儿园对面仅20米的位置有一家鸭子屠宰场,距离过近,不符合国家规定。二、村中不定时弥漫粪便臭、腥臭气味,气味扰民严重。新泰市大气5月27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禹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众客瑞嘉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禹村镇后寨村,从事年屠宰及深加工4000万只肉鸭项目,法定代表人是王某某。2013年1月9日,原新泰市环保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16年10月13日,原新泰市环保局对该项目予以验收。公司建有肉鸭屠宰线1条,污水处理站1座,污水处理站建设了臭气收集处理装置,臭气经收集后,经酸洗—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施。1.距离过近不符合国家规定问题:该公司生产车间和幼儿园最近距离是屠宰车间西墙距离幼儿园约90米,污水处理站距离幼儿园约200米。屠宰车间产生的臭气污染因子是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污染因子是硫化氢,呈无组织排放方式。根据该公司环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的达标距离分别大于100米、50米”,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规定。2.气味污染问题:2020年7月1日,该公司与山东泰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企业自行检测。排污许可证要求氨气、硫化氢气体每半年检测一次。2020年11月16日,山东泰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3.2021年5月29日,执法人员复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山东泰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达新泰众客瑞嘉食品有限公司,并制定了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开展检测。是下一步,新泰市将加大对辖区内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轻异味扩散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下转05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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