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28访受〔2021〕0525028来电新泰市汶南镇大官庄村西岭有四五家养鸭场,异味扰民。新泰市大气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汶南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王某养鸭场、王某红养鸭场、王某田养鸭场、梁某贵养鸭场。上述4家养鸭户均是汶南镇北岙阳村村民,不在禁养区内,均有粪污处理设施和除臭设施。1.王某养鸭场2016年建场,有养鸭棚两座,现场存栏肉鸭7500只,正常养殖年出栏量5批,安装了干湿分离机,养殖废水暂存在沉淀池,粪便暂存在晾粪棚,现场有异味;2.王某红养鸭场2016年建场,建有养鸭棚一座,2020年11月停养至今,安装了干湿分离机,前期养殖废水暂存在沉淀池内,现场有异味;3.王某田养鸭场2020年5月建场,建有养鸭棚两座,2020年12月空栏至今,前期养殖废水暂存在沉淀池内,现场有异味;4.梁某贵养鸭场2016年12月建场,建有养鸭棚一座,现存栏肉鸭7500只,正常养殖年出栏量5批,安装了干湿分离机,养殖废水暂存在沉淀池,粪便暂存在晾粪棚,现场有异味。是 对此,汶南镇人民政府要求上述4家养鸭户,及时清理粪便,定期喷洒除臭剂,防止异味污染。下一步,新泰市将加大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处置粪污,杜绝养殖废水外排,减轻异味扩散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29访受〔2021〕0525029来电有人员晚上8时以后在岱岳区夏张镇蒯沟村西南的山沟处和梨园村果科所北侧卸建筑垃圾。岱岳区固废 5月26日,岱岳区组织夏张镇人民政府、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分别位于岱岳区夏张镇蒯沟村西南和山东省果树研究所夏张金牛山基地北侧、梨园村以南的丘陵地带。现场检查发现,岱岳区夏张镇蒯沟村西南存有建筑垃圾30余吨;山东省果树研究所夏张金牛山基地北侧、梨园村以南的丘陵地带现场存有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是 夏张镇人民政府责令属地村庄立即进行清理,5月27日中午,两处堆放点均已清理完毕。下一步,责成夏张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发挥好监管职能,严禁此类案件的发生。30访受〔2021〕0525030来电新泰市岳家庄乡孟家屯村老街两侧有多家养猪户,无任何环保措施,污水直接排至该村的小河内(仅此一条)。新泰市水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岳家庄乡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岳家庄乡孟家屯村尹某某养猪场,2020年在住宅大门西侧建设猪舍5间,养殖生猪40头。张某某养猪场,在住宅院内建设猪舍4间,养殖生猪30头。两家养猪场在村内河道东侧,均不在禁养区,都建有小型沉淀池,前期,因沉淀池清理不及时,有外溢排入河道痕迹。是 调查组要求两家养猪场及时清理沉淀池内废水,并对沉淀池进行升级改造,防止废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31访受〔2021〕0525031来电新泰市汶南镇青沙庄村村民姚某某在村西南角的口粮田内建设养猪场,异味扰民,污染地下水。新泰市水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汶南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是姚某某生猪养殖专业户,于2019年建设1座猪棚,2021年新增建设1座猪棚,不在禁养区内,建设用地为一般农业用地。现存栏母猪13头,育肥猪65头,建有沉淀池和储粪场,沉淀池和储粪场均做防渗处理,但未加防雨盖板,建有除臭设施,现场存在异味,未发现有粪水外排现象,未发现该养猪专业户污染地下水的现象。针对污染地下水问题。经了解村“两委”人员,该养殖户西侧300余米处,有一水井安装有净化器,净化后的井水供给该村村民使用。2020年该村两次对该井水进行检测均未超标。是 调查组责令该养殖户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月28日,该养殖户沉淀池和储粪场加盖了防雨盖板,喷洒了除臭剂,进一步消除了异味污染。32访受〔2021〕0525032来电经常有大车在新泰市禹村镇东沈东村原禹村煤矿位置拉砂石,扬尘严重,夜间大车通行、噪音扰民。新泰市大气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禹村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置位于禹村镇东沈东村原禹村煤矿章新线S237东侧。涉案单位:1.新泰市大禹石材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禹村镇西杜村北原禹村煤矿位置,从事干法石粉及石材来料加工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法人代表是马某。2017年12月13日,原新泰市环保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新环报告表〔2017〕192号)。2020年4月1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项目予以验收(新环验〔2020〕37号)。原料是石材,工艺是石材-粉碎-产品,产品是石子、石粉。现场检查,未生产,石子堆(1000余吨)已覆盖,有少量原料。现场建有生产车间一座(约50米×30米),石材粉碎设备一套,进出车辆清洗台一座。据该公司负责人马某介绍,2020年4月份验收后开始生产,仅白天生产,晚上不生产,因市场原因,生产一直断断续续,于2021年4月底停产至今。2.新泰市伊兴能源有限公司年产60吨机制砂项目,位于禹村镇东沈东村东原禹村煤矿院内,总投资约1200万元,法人代表是马某安。2020年5月1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泰新环境报告表〔2020〕86号)。2020年10月份进行了自主验收。原料是风化砂,产品是砂,工艺是原料-粉碎-过筛-清理-产品。现场检查,未生产,现场无原料、产品,仅有少量废渣(已覆盖)。现场建有生产车间一座(约50米×40米),机制砂设备一套,进出车辆清洗台一座。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2020年10月份验收后开始生产,因市场原因,于2021年4月份停产至今。该处有涉砂石的行业,运送原料、产品的车辆比较多,再加上章新线S237的过往车辆,造成了较大的扬尘。是 禹村镇人民政府在保证2辆洒水车的同时,增加了洒水的频次,并在该路段悬挂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夜间行车时,尽量不要鸣笛,影响居民休息。33访受〔2021〕0525033来电泰山区后七里社区二层楼(华龙家园西临、装饰材料精品城北邻、税务局家属院南临)每天早晚不定时有人烧穿心炉等炉具,异味扰民。泰山区大气 5月26日,泰山区组织财源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5月26日财源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发现税务局家属院以南最北侧一排二层楼区域,有一户居民大门前有燃烧穿心炉留下木柴灰痕迹,其余区域未见燃烧痕迹。是 1.财源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走访附近居民了解情况。2.对门前存在燃烧痕迹的该户居民进行入户调查,发现该户居民确实存在使用穿心炉现象。财源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对该户居民进行说服教育,对该户居民使用的穿心炉予以清理收缴,该户居民表示理解并配合工作。34访受〔2021〕0525034来电新泰市羊流镇东官庄村村民和某某每天会收集村里的尿液,之后存放在家门口,再排放出来,导致气味难闻,影响环境。新泰市大气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羊流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羊流镇东官庄村村民和某某,利用自家车库从事收集尿液活动。经查,和某某利用自家车库作为收集点,从事收集尿液活动,并将收集的尿液以每桶(50公斤/桶)5元的价格卖给青岛康原医药公司作为原料。其住房西墙车库内存有用于收集尿液的16个空塑料桶,现场无明显异味。经了解,这些塑料桶在送到收集点时,已冲洗并消毒,公司每天送来大约15个空桶,然后将前一天收集完的桶带走。经过排查其住房四周,除阳沟里有生活污水排出外,无其他外排液体。是 对此,执法人员要求该收集点,在收集完成后,每个收集桶必须密闭,并且车库门要随时关闭,防止异味污染。35访受〔2021〕0525035来电新泰市楼德镇寺岭村村西有一塑料加工厂,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到坑里,排到地下,污染了地下水,并且产生很大的异味。新泰市水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楼德镇鑫冉废品购销站,位于楼德镇寺岭村西北约500米处,从事饮料瓶破碎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82MA3NLYY15M,法定代表人是姬某某。2018年12月29日,原新泰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新环报告表〔2018〕392号)。2020年3月1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新环验〔2020〕27号)。现场检查时,该购销站未进行粉碎,工人正在分拣塑料瓶,原料露天存放。建设有粉碎设备一套,扒皮设备一套,生产车间一座。职工厕所附近建设一生活污水化粪池,化粪池有些损坏,生活污水外溢出化粪池,流入院墙东侧自然坑内。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该购销站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组织生产,原料不得露天存放,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同时,立即清理外溢的生活污水,修缮化粪池,确保污水不外流。业主表示,立即修建新的、容积更大的化粪池,将外溢的粪便及原化粪池的粪水回抽至新化粪池中,并将原化粪池回填平整。5月3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楼德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复查,化粪池已修建完毕,残留自然坑内的粪便及原化粪池的粪水已收集到新化粪池。36访受〔2021〕0525036来电岱岳区货场路交运家苑小区北侧有一条水沟,在小区与铁路之间,无人清理,臭味很大,滋生蚊虫,影响环境。岱岳区水 5月26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地点位于交运家苑小区北侧,泰肥铁路南侧,该区域有一段废弃的胜利水渠。水渠南侧是长城驾校,现场检查发现,驾校内的3个水冲式临时厕所将污水直排到废弃的水渠内,造成了污染及异味。据企业负责人介绍,在驾校办公室东约100米处正在建设一处达标的新厕所。是 责令长城驾校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工作组的监督下现场封闭了临时厕所、拆除了厕所排污管道,并用水泥将通往胜利水渠的墙洞封闭。驾校计划下一步将该厕所完善排污设施后继续使用,目前该厕所已停用。下一步,责成粥店街道办事处加强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37访受〔2021〕0525037来电新泰市羊流镇经济开发区泰峰起重设备有限公司院内,主营生产塑料颗粒,产生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新泰市大气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羊流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东昊色母粒有限公司,从事色母粒生产项目。该公司租用山东泰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车间,位于羊流镇工业园区。2019年4月8日,该公司年产2000吨色母粒生产项目通过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审〔2019〕第66号),2020年7月16日,通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竣工环保验收(新环验〔2020〕57号)。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是4台双螺杆挤出机、3台高速混料机、1台低速混合机、4台切粒机。混料机、挤出机等配套建设了一套布袋除尘器,挤塑机配套建设了一套UV光解+活性炭处理设备。调查组现场调查,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车间外未闻到异味;同时调阅该公司的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和2021年5月7日的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是 调查组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组织生产,维护好治污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减轻气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规范建立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并如实记录。38访受〔2021〕0525038来电东平县梯门镇小屯村村北的东森生态园,将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排放到门口的饮水渠,造成了水污染。东平县水 5月26日,东平县组织梯门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为东平县东森饭店,注册地址为东平县梯门镇西柿子园村,从事餐饮服务。信访人反映的饮水渠为一处灌溉渠,已闲置十余年,渠底已经硬化。经查,东森生态园确实存在将部分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倒入灌溉渠内的现象。是 梯门镇已要求其立即对灌溉渠内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截至5月27日,灌溉渠内厨余垃圾和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东平县已责成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管,确保厨余垃圾妥善收集、处置,杜绝随意丢弃、倾倒现象。39访受〔2021〕0525039来电新泰市翟镇王家寨煤矿门口向南100米路东的信捷物流园,晚上12点之后在院内生产风化砂,产生了很大的噪音污染。新泰市噪声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翟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恒佳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982MA3MJTMH44,法定代表人郭某某,位于翟镇泰丰路东侧院内,从事机制砂生产项目,租用1763平方米钢架结构厂房,建成制砂洗砂设备1套,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原材料为2020年8月13日通过新泰市金埔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的合法砂石原料。2021年4月13日,新泰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洗选行为,对其立案查处,对涉案设备装载机及水洗轮进行依法证据保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伍万元。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机制砂正在生产,现场有1000吨风化砂原料和100吨机制砂产品。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公司机制砂生产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即投入建设并生产问题立案调查,现场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21年5月27日依法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泰环改字〔2021〕03-3019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停止生产,依法进一步作出处理。2021年5月27日,翟镇政府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处理措施。40访受〔2021〕0525040来电新泰市楼德镇前柴城村光明街道西7胡同1号的加工布料的加工点,偶尔排出烧焦的气味,影响环境。新泰市大气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楼德镇前柴城村光明街道西7胡同1号”户主是陈某某,楼德镇前柴城村人。调查组会同前柴城村村干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陈某某住宅大门紧闭,家中无人。经排查,周边未发现加工布料的加工点。据前柴城村光明街道西7胡同6号居民许某及村干部介绍,陈某某常年不在家,在青岛儿子家看孩子。经询问周边群众,该胡同附近没有闻到过烧焦的气味,也没有加工布料的加工点。否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人民政府将加大对辖区内的排查力度,一旦发现“散乱污”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治理标准,彻底予以清除,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41访受〔2021〕0525041来电肥城市桃花园小区21号至24号楼西楼头的居民盖的房子,将生活污水排放到小区外的小河里,造成了环境污染。肥城市水 5月26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位于肥城市文化南路桃花园小区(西区),一馒头房自建排水管。接到该转办单后,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查看,在小区外赵庄河东岸发现一直径10厘米排水管,排水管所对河岸处有流过水的痕迹,查看现场时未见排水,该位置河水清澈,未见浑浊,未发现明显异味。通过排水管位置,找到该排水管源头为桃花园小区西侧平房一处馒头房。经与房主沟通了解,该处排水管仅排放部分洗手废水,水量不大。是 已要求房主抓紧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外排废水。目前该排水管已停止使用,正在改造施工中。改造完成后,外排水进入市政排水管道。5月30日已完工。责成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管网巡查力度,杜绝污水外溢,要求新城街道办事处严格社区管理,加大对小区物业监管力度,确保各类设施配套完善,实现辖管小区内清污分流,同时要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要做好配合,坚决杜绝污水外排环境。42访受〔2021〕0525042来电泰山区南关大街和南湖大街交叉路口东北角的院子里和北角的院里,堆满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影响环境。泰山区固废 5月26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庙街道现场核实,发现东北角的院落因为工程建设单位未与施工单位结清工程款项,现被施工单位工人当作工棚临时占用,在其院内居住,造成生活垃圾积存。东北角的院落内并无建筑垃圾。北角院落为岱庙街道南关社区旧村改造待拆迁区域,现场使用硬质围挡圈围,内有待拆迁院落一处,及民宅拆除后遗留的建筑垃圾。是 5月26日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庙执法中队责令东北角院内居住的施工单位民工对该院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存放在院内的施工工具、器材等杂物进行规整。岱庙街道南关社区安排人员对北角院内少量的生活垃圾采用人工捡拾的方式进行清理,而后采用推土机将建筑垃圾集中规整。5月27日东北角院内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院内杂物摆放秩序已规整完毕。北角院内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建筑垃圾规整完毕并进行了覆盖。43访受〔2021〕0525043来电肥城市安临站镇东张村杨家庄自然村村中间有一户养羊的养殖户,因在居民区中央,产生的异味比较大,并且夜间羊叫声扰民严重。肥城市大气 5月26日,肥城市组织安临站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养羊户为本村村民王某某,羊圈位于安临站镇东张村杨家庄自然村自家院内,占地面积约0.3亩(其中羊舍12平方米),现养羊33头,为畜禽养殖散养户。5月25日上午,安临站镇工作人员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到现场检查时发现,王某某养羊采用的是竹帘漏粪养殖模式,平时以干清粪式运至自家的10多块农田中,由于近期没有及时清理,导致产生异味。是 镇村两级要求王某某对羊舍实施整修,并彻底打扫干净,每天至少喷洒防臭剂8次。25日当天,羊舍已全部清理干净,并及时喷洒了除臭剂,收购活羊的商贩已联系好,26日已卖掉15只羊。责成安临站镇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开展集中整治,依照标准要求,对养殖粪污规范处理、综合利用,避免产生环境污染;责成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全镇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44访受〔2021〕0525044来电宁阳县磁窑镇宁阳化工厂附近泰安亚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了环境。宁阳县大气 5月26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经济开发区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公司名为泰安亚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化工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921MA3D5TBA29,主要从事三氯化磷、三氯氧磷和阻燃剂的生产,设计规模为3万吨/年三氯氧磷、3.4万吨/年三氯化磷、4.5万吨/年阻燃剂。2018年11月2日,该公司磷系列、阻燃剂系列产品转型升级搬迁项目一期工程取得了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通过的环评批复(文号:泰环审〔2018〕22号),2021年4月13日,通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4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2.5月2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会同宁阳经济开发区对泰安亚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三氯化磷/三氯氧磷车间采用“三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降膜处理工艺”,阻燃剂车间采用“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高空排放”尾气处理工艺,与环评设计一致;污水处理站尾气收集罩进行收集,采用“碱吸收、UV光氧、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处理工艺,与环评设计一致;该公司罐区全部密闭储存,尾气管道全部接入尾气处理设施,与环评要求一致。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自行监测方案中已委托第三方对各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情况和厂界、周边环境进行检测,通过调阅检测报告,该公司各废气处理设施排放指标正常。5月2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委托山东国润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氯气、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是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环保管理,严抓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全面排查环境隐患,避免发生环保问题。45访受〔2021〕0525045来电肥城市石横镇福山路整条道路由于修管道挖开道路,导致扬尘污染非常严重,未做相关的防尘措施。肥城市大气 5月26日,肥城市组织石横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肥城市石横镇福山路,该工地是肥城市高温水供热项目福山路段,2021年4月5日开工建设,预计6月底完工。现场检查时,约有1公里左右的路段已开挖,现场设有围挡,洒水车一辆,物料有防尘网覆盖,但有部分物料覆盖不完全,检查时,施工人员在对管道进行维护,未进行动土作业,现场没有明显扬尘产生。5月26日,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围挡、防尘网、洒水车、车辆封闭运输等防治扬尘措施均已落实,但有部分物料未覆盖完全。5月26日,在石横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对现场负责人梁某某进行了问询,据其介绍,工地施工时,需要沙料对管沟进行回填,沙料进场后,均会进行覆盖,因近期大风天气,覆盖沙料用的防尘网被刮开,导致物料覆盖不完全。是 1.5月26日,对梁某某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对物料完全覆盖,在之后的作业中严格按照建设工地防治扬尘施工要求进行施工。5月26日下午,现场物料已覆盖完毕。石横镇将做好对福山路段施工工地的监管工作,保证物料完全覆盖,动土作业时湿法作业,严格按照建设工地施工要求进行施工。2.石横镇将加大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确保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减少扬尘的发生。46访受〔2021〕0525046来电肥城市边院镇官庄村拆迁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乱堆,产生了扬尘污染,影响环境。肥城市大气 5月26日,肥城市组织边院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官庄村在2018年列入边院镇棚改搬迁计划,该村在2020年12月开始边拆除老宅基地边实行搬迁新居,同步进行,计划2022年底完成全村拆迁搬迁工作。调查时,现场无机械施工,无扬尘,有拆除房屋后的建筑垃圾堆存。是 官庄村民委员会立即购买了防尘网,村“两委”人员包片包干,划分区域,对已拆除的106户老宅基地进行了防尘网全覆盖。5月28日,覆盖工作全部完成。责令官庄村实施拆迁时加装移动式雾炮、洒水车,降尘除尘,拆除后,铺盖防尘网,拆一处盖一处,做到不扰民。47访受〔2021〕0525047来电新泰市石莱镇东石莱三村村北有一小水库,村里有一所中学,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排放到此水库,造成环境污染。新泰市水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石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中学是石莱镇初级中学,该中学现有学生及教职工约2700人,其中住校人员1500人左右。该学校设有公厕1处,食堂1处,周一至周五上课时,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30立方米,进入化粪池沉淀后,流出院外排入东石莱三村村北的小塘坝。调查组现场调查,该校负责人称学校没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该问题已存在多年,短时间内不能彻底解决。是 目前,学校先用抽粪车抽取废水转移至粪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暂时杜绝污水外溢。再向上级(新泰市教育局)汇报,积极筹集资金,勘测设计,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排放。48访受〔2021〕0525048来电宁阳县东疏镇镇卫生院附近的宁阳辰启工贸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产生异味,并且还有粉尘污染,影响环境。宁阳县大气 5月26日,宁阳县组织东疏镇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宁阳县辰启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东疏镇东疏大街蒙馆路北侧27号、东疏卫生院东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370921556725912Q,为收割机方向机柱配件组装项目。该厂产品收割机配件为季节性产品,只在麦收、秋收两季进行组装,平时场院闲置。2.经查,该公司收割机方向机柱配件组装项目仅进行组装,无机械加工、喷漆等工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规定,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该项目现场有3名工人正在组装产品,现场没有发现产生异味、粉尘的工艺及产品。是 下一步,宁阳县将继续狠抓企业环保治理落实工作,坚持企业发展、环保同行,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环保各项要求,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49访受〔2021〕0525049来电一、肥城市孙伯镇琶山村村东北方向有一养鸡场,产生了异味,影响环境。二、肥城市孙伯镇琶山村村南有一磕石场,夜间不间断施工,噪音扰民。肥城市大气 5月26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孙伯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一)关于“养鸡场”:经现场调查,琶山村东北方向有2家养鸡场,分别为:肥城市孙伯镇锦宏养殖场,养殖肉鸡,养殖规模约2万只;肥城市孙伯镇金某某养殖场,养殖肉鸡,养殖规模约3万只。上述2家养殖场环保、畜牧等手续齐全,生产正常。2家养殖场均采用产生异味较少的稻壳垫层饲养方式,其工艺就是在鸡舍内铺满一层稻壳,鸡粪便一经产生就落入稻壳中,在稻壳包裹下分解为干燥粉末,肉鸡出栏后场主将鸡舍内的稻壳清理并打包封闭,外售至山东寿光等蔬菜种植基地作有机肥料,下一批肉鸡进入鸡舍前再重新铺设稻壳。5月27日现场检查时,2家养殖场周边均无明显异味,仅在场内靠近鸡舍时有轻微异味。(二)关于“刻石场”:实际名称为“肥城市鑫城新型建材厂”,从事石子加工生产,位于琶山村南约800米,该厂环保手续齐全,5月27日现场调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现场负责人表示该厂自2021年春节后未曾生产,近期也没有生产的打算。案件调查人员查阅了该厂的用电量情况,长期停产情况属实。是 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孙伯镇政府督促2家养殖场定期在场内喷洒除臭剂,注意场区环境卫生,防止异味扰民。 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孙伯镇政府加大对肥城市鑫城新型建材厂的监督检查力度,该厂恢复生产后,要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50访受〔2021〕0525050来电肥城市安驾庄镇北张村村西北方向有一养猪场,距离居民区比较近,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肥城市大气 5月26日,肥城市组织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安驾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晟旺牧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猪养殖企业。位于安驾庄镇南杨庄村西北,设计年出栏商品猪6万头。该养猪场建设了1套三级沉淀池共6.3万立方米,沼气池6000立方米,距离猪场最近的杨庄村800米。采用水泡粪清粪模式,产生的粪便均用于周边种植田地使用。现场检查时发现,场内10栋猪舍全部空栏,三个沉淀池内存有少许猪粪污,异味来源于一、二级沉淀池,三级沉淀池主要为沉淀过滤后废水,无明显异味。一级沉淀池和二级沉淀池已加盖土工膜。是 1.责成泰安晟旺牧业有限公司加大粪污防臭措施,定期喷洒除臭剂。2.肥城市将以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做细、做实,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新路子,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51访受〔2021〕0525051来电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三联西村小区西邻的常来顺烧烤店,此商家的烟囱正对着居民区,产生了油烟污染非常严重。泰山区大气 5月26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执法中队现场检查,该店铺内设有烧烤炉2台、燃气灶2台、抽油烟机3台、油烟净化器3台,有3个油烟净化器的烟囱正对西侧楼房。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能正常使用,净化器和风机的连接处较好,无泄漏。泰前中队执法人员要求该饭店负责人立即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标准进行整改。待饭店的烟囱整改完成后再进行油烟监测。是 泰山区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办事处密切关注该饭店整改进展情况,待饭店烟囱整改完成后,立即对其进行油烟监测,泰前执法中队将依据检测结果做出合理处置。52访受〔2021〕0525052来电新泰市汶南镇杨庄村村南面有一条河和一个河沟,河里的水质发出异味,河里面也有垃圾和动物的粪便,影响环境。新泰市水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汶南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一条河是新泰市汶南镇杨庄村南侧河流,汶南镇杨庄村有秦某安、宋某强、宋某来三家养鸭场,均不在禁养区内,属于规模以下养殖。三家养鸭场口头委托该村村民秦某昌,将养鸭粪水倾倒至该条河流旁边的水泥池内。经调查,秦某安、宋某强、宋某来三家养鸭场的存栏肉鸭分别为7000只、7500只、7500只。三家养鸭场每家委托秦某昌倾倒的粪便均约20车次,每车次支付30至40元左右。秦某昌共倾倒了60余车次,每车约2立方米粪水。2.信访人反映的一个自然沟是汶南镇杨庄村窦某华养猪场南侧的自然沟,该养猪场养猪粪水外排至该河沟。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内,属于规模以下养殖。现场有1栋养猪舍,猪舍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该养猪场现存栏育肥猪20余头,养猪场将沉淀池内粪水排至养猪场南侧自然沟内,该养猪场未建设沉淀池,建设了1个晾粪棚。是 1.针对向汶南镇杨庄村南侧河边水泥池倾倒养殖粪水污染汶南镇杨庄村南侧河流的问题,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秦某昌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对倾倒的养殖粪水进行清理。2.针对倾倒养殖粪水污染自然沟的问题,2021年5月28日,窦某华养猪场已经清理了外排的养猪粪水,同时保证不在此处附近养殖。对于河流生活垃圾漂浮堆存问题,汶南镇杨庄村正在组织人员清理生活垃圾,并将清理后的生活垃圾运输至垃圾处理场处理。53访受〔2021〕0525053来电岱岳区满庄镇膏城花园小区一楼沿街商铺,小区门口的齐鲁地锅、金鑫烧烤、姐妹烧烤,膏城菜馆4个商家,油烟是往小区里进行排放,油烟污染严重。岱岳区大气 5月26日,岱岳区组织满庄镇人民政府、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位于满庄镇膏城花园小区南门西邻沿街商铺,齐鲁地锅,经营者为宋某,主要从事室内无烟烧烤;金鑫烧烤,经营者为金某,主要从事烧烤业;姐妹烧烤,经营者为齐某某,主要从事烧烤业;膏城菜馆,经营者为崔某,主要从事快餐服务,无烧烤项目。5月26日,经现场调查,齐鲁地锅、金鑫烧烤、姐妹烧烤,膏城菜馆4个商家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齐鲁地锅、金鑫烧烤、姐妹烧烤均使用无烟烧烤炉,对于反映油烟往小区排放问题,满庄镇政府、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经营业主立即对油烟进行检测。5月28日满庄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待出具检测报告后依法处理。是 下一步,对照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将加大对餐饮服务业的巡查力度,举一反三,组建餐饮服务业综合整治专班,对全镇所有餐饮服务业开展大整治活动,确保整改到位。54访受〔2021〕0525054来信新泰市汶南镇借庄村拆迁区域,成了建筑垃圾收纳场;拆迁时存在盗挖风化砂现象;借庄村青云山前存在风化砂买卖集散地,扬尘污染严重。新泰市大气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汶南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汶南镇借庄村拆迁区域建筑垃圾收纳场是新泰市碧桂园青云棠樾项目一期、二期项目施工产生的砂石资源堆积而成,该处砂石堆场位于新泰市汶南镇借庄村村北,由新泰市沈家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工作。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新泰市碧桂园青云棠樾一期、二期项目、新泰市汶南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别于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7日与新泰市金埔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砂石资源(废弃砂石料)处置协议》,纳入新泰市矿产业发展服务平台接受扎口管理。2.信访人反映的借庄村青云山前存在风化砂买卖集散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实为新泰市汶南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方为新泰市清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泰市汶南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20年9月17日与新泰市金埔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砂石资源处置协议书》,纳入新泰市矿产业发展服务平台接受扎口管理,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现场检查时砂石堆场覆盖不完全,砂石堆未运输装卸作业。是 目前,已有6家当地企业、5家外地客商签订了购销合同,拟购买55568.18吨,6家企业开始运输,运输完成了4780.51吨。运输时间为早5时至晚10时,尽快清理堆放的砂石。 新泰市人民政府责令新泰市矿产业发展中心、汶南镇按照职责,强化对砂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现场24小时值班,做好砂石装载以及废料覆盖、雾炮除尘、道路洒水等工作。*55访受〔2021〕0525055来信一、东平县接山镇牛山庄村山采石场,占用耕地良田150亩,开山砍伐树木5000余棵,扬尘污染严重。二、东平县接山镇寨子村和下套村采石场,违法占用耕地50余亩,砍伐树木2000余棵,扬尘污染严重。东平县大气 5月26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东平县接山镇牛山庄村山采石场,占用耕地良田150亩,开山砍伐树木5000余棵,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依据《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该矿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通过了绿色矿山创建专家验收。该项目使用的林地已于2019年1月30日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同意,属于合法使用林地。该项目各生产环节污染治理设施、措施完备。经查阅其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2.关于“东平县接山镇寨子村和下套村采石场,违法占用耕地50余亩,砍伐树木2000余棵,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依据《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该矿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通过绿色矿山创建专家验收。经核查,该矿区范围及邻边都不是林地范围。依据《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非林地范围内的林木砍伐不需要办理采伐证。该项目各生产环节污染治理设施、措施完备。经查阅其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是 东平县将以此次省级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矿山综合整治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矿山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安全有保障、符合环保要求、群众满意度高、经济效益好的绿色山石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的协调发展。*56访受〔2021〕0525056来信肥城市曹庄煤矿北风井内有粉碎砂石的,扬尘污染严重。肥城市大气 5月26日,肥城市组织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为肥城市太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址是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济兖路西86号。经调查,肥城市太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租赁肥城曹庄煤矿有限公司曹庄老风井注浆站12.03亩,租赁后计划开展机制砂存放及销售等业务,同时对老厂房、办公室等老旧房屋进行部分拆迁重建。5月26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砂石加工等生产活动进行,发现厂区内存放磕石机一套、洗砂机一套,堆存砂土等原料约31吨,未覆盖。是 2021年5月28日肥城高新区和肥城曹庄煤矿有限公司督促租赁方清除设备,因货车拉运部分设备时,将通行此厂区的唯一道路损坏,暂时无法通行,现在正在抢修。计划于2021年6月12日前完成清运,清运完成前对砂土进行全覆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肥城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巡查,对非法砂石加工业户,发现一处,取缔一处。57访受〔2021〕0525057来信新泰市汶南镇鲁某某在205国道南古庄村段破坏耕地数十亩,违规建设盛德停车场,导致扬尘污染、噪声扰民。新泰市大气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汶南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汶南镇盘古庄盛德停车场,位于盘古庄南,342国道南侧,经营人为东鲁村村民鲁某某,该停车场于2017年8月份开始建设,2017年9月份投入使用,盛德停车场违法占用汶南镇涝坡村的集体土地。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18年6月21日对鲁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19-071),鲁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也未对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2月27日向鲁某某送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编号为催字(2018)第9-071号,催告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但鲁某某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18日申请新泰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现场调查,汶南镇盘古庄盛德停车场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该停车场主要停放大车,车辆经过时有扬尘产生,车辆进入停车场会有车辆鸣笛现象发生产生噪音。是 2021年5月31日,汶南镇人民政府对该停车场进行清理,对场区土地进行复耕。58访受〔2021〕0525058来信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堰东回迁楼小区,8栋楼长期饮用有黄沙和青苔的水,怀疑受到污染,要求化验水质是否达标。市卫健委、岱岳区、旅开区水 5月26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卫健委、岱岳区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堰东小区回迁楼为2004年扩建104国道时兴建,8栋楼800人左右,属城市建成区。该小区2019年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水质合格。5月27日上午,市疾控中心专家在堰东老回迁楼小区水井处采出厂水、在8号楼4单元101室采末梢水,共采集水样2份,依据《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检测5项次指标,依据《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项次指标全部合格;5月28日下午,市疾控中心专家在8号楼其他3个单元不同楼层随机采集末梢水3份进行检测,依据《GB/T 5750.4-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检测27项次指标,依据《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7项次指标全部合格。5月26日,岱岳区水利局、卫生健康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堰东小区的饮用水进行取样检测,经区疾控中心检测,饮用水未发现黄沙和青苔,水质化验达标。否 下一步,将按照城区用水管理规定,接通市自来水后,封停自备井。59访受〔2021〕0525059来信新泰市东都镇沈村村民李某某,在村东北侧储存销售液碱、泡花碱,破坏耕地,释放有毒有害气体。新泰市大气 5月2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东都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涌鑫工贸有限公司,从事泡花碱生产项目,位于东都镇沈村东北直线距离1000余米处的原新泰市东都镇化工园区北区(尚庄村北),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692019027F。2012年6月2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以(泰环审〔2012〕28号)文,对该公司《年产3万吨泡花碱、2千吨阻燃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由于市场原因,该公司只建设了泡花碱生产项目,2016年12月22日通过环保验收(泰环验〔2016〕87号)。1.关于“储存销售液碱、泡花碱”问题:经查阅环评文件,该公司生产原料为液碱和石英砂,产品为泡花碱,属合法生产、销售。2.关于“破坏耕地”问题:该公司占地面积15.71亩。2012年12月24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以(泰政土字〔2012〕197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泰市2012年第11批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将包括该公司用地在内的土地性质批复为村镇集体建设用地,不存在破坏耕地行为。3.关于“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泡花碱生产项目正常生产,治污设施同步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脱硫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及周边未闻到异味。经查阅该公司2020年12月15日、2021年3月31日自行检测报告,外排废气(有组织、无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指标均不超标。是 为加强对该公司的长效监管,实时监控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同步运行情况。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安装了环保电量监控系统。日常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情况。60访受〔2021〕0525060来信东平县弘德医院,无环保手续,无污水处理设施。东平县水 5月26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卫生健康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反映的东平弘德医院是泰安颐园养老有限公司一级医院项目,位于东平县城佛山街703号,是一家民营非营利性医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6月29日获得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审批,批复文号为泰东环境审报告表〔2020〕25号,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辅助设施。2.2021年5月26日,调查组对该医院进行调查,经核实,医院现有职工43人,开放床位99张,于2021年3月24日开始接诊。因该院综合实力和专业人员的配置以及配套医疗设施还不完善,目前只有精神科开展诊疗活动,收治病情比较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31人,治疗方式主要用抗精神疾病的口服药和心理治疗,所有患者在入院前都进行了严格查体和把关,未收治有传染性疾病或有其他躯体基础疾病的患者。目前该医院仅产生生活废水(尚无化验、手术等医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沉淀池暂存,尚无污水外排。是 东平县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各项卫生、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