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37访受〔2021〕0523037来电新泰市刘杜镇东凌村以南的水坝北面的原生产用地被村民曲某某和村支书的弟弟曲某某开采,导致土地无法耕种。 新
泰
市
生态5月24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刘杜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刘杜镇东凌村”实际为刘杜镇东刘杜村,俗称“东岭村”,村南水坝坝体以北是新泰市光明水库灌溉管理处的水面范围。经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用国土调查云定位,东刘杜村村南大坝以北位置是光明水库灌溉管理处的水面范围,土地权属归光明水库灌溉管理处,大坝以北100余米坑洼处,2000余平方米常年积水。经调查了解,村支书曲某某的弟弟没有在此处开采过砂石,也未发现其他人在此处开采砂石,现场也没有开采的痕迹。是下一步,新泰市将责成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刘杜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破坏农田、乱采滥挖砂石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38访受〔2021〕0523038来电东平县接山镇常庄三村原张王路路东的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较近,每天发出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东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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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5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接山镇常庄三村原张王路路东的养猪场,为孔某某养猪户,该养猪户2016年租赁他人建设的猪舍开展养殖,当前存栏生猪40头,属于非规模化养殖场,位于接山镇常庄三村原张王路路东的非禁养区内,距住户约80米,东、南两侧为耕地、北侧为村镇道路、西侧为张王路。该养猪户配套建设了54立方米的储污池,养殖产生粪污还田利用。2.5月24日,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该养猪户储污池和排污沟密封较好,现场有轻微异味。是调查组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异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加强饲养管理,及时清理场区内粪污,减少异味扩散;2.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异味。该养猪户当即进行了除臭作业,并承诺及时清理养殖废弃物、喷洒除臭药剂。39访受〔2021〕0523039来电新泰市汶南镇尹家屋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的货车达不到国五排放,造成大气污染。 新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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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5月24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是新泰中联泰丰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汶南镇周家沟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5690347230,法定代表人是刘某,从事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项目和废弃石灰石综合利用项目,采矿区面积约5.25平方公里。2008年1月21日,该公司水泥熟料生产项目经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批复(鲁环审〔2008〕第24号);2016年4月11日,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环评验收(鲁环验〔2016〕23号)。该公司无自备货车,运输水泥熟料及骨料的车辆为购买方的车辆。现公司只有10辆矿车,通过矿车将矿山开采后的矿石运输至破碎机口,矿车均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 是下一步,新泰市将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确保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进厂车辆必须符合新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40访受〔2021〕0523040来电泰山区北上高街道天竺佳苑小区15号楼楼下的推理社店铺每天晚上通宵嬉笑,噪音扰民。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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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5月24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上高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是泰安市泰山区她推理文化交流社,位于泰山区上高街道天竹佳苑15#第三间商铺2楼,法人代表为刘某,5月28日下午民警与刘某取得联系,并到经营场所实地查看,共有4个房间,经营项目为“剧本杀”,又称“桌游”。该推理社于2021年4月10日开始营业,一般营业至晚上20时,偶尔营业至23时,截至目前有1次通宵营业,营业时店内声音较大;目前店内房间只有1个房间两面墙上装有隔音棉,无法有效起到隔音作用,曾经有邻居上门反映其噪音扰民的问题。是1.上高派出所已对该推理社经营负责人刘某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2.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第二项)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上高派出所将根据调查情况反馈到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41访受〔2021〕0523041来电岱岳区满庄镇满庄立交桥以西第二个路口往北西河北村村北头的工厂,经常往村里的水沟内排放污水。 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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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5月24日,岱岳区组织满庄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104国道满庄段与长城路交叉立交桥西北第二个路口向北100米的一个院落,原住户李某某,于2020年11月份交由张某用于废旧塑料的储存和再利用。通过调查了解,2021年3月3日,满庄镇环保办在巡查时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排放污水现象,遂立即责令张某停工停产进行整改,并将相关问题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4月2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该工厂废旧塑料储存和再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作出停产停业的处罚。4月27日,满庄镇对其“两断三清”复查时发现,该厂已停止生产,生产设施设备已拆解过半,厂地已经进行清理。5月24日,工作人员再次对该厂情况进行调查,现场发现该厂部分库存原料未清除彻底。是责令该厂将库存原料限期清除干净。5月29日,该厂所有原材料全部已清除,生产设备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对照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落实跟踪调查,对前期巡查问题及时处理到位,杜绝反复,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限期整改,及时将措施落实到位。42访受〔2021〕0523042来电肥城市王庄镇演马庄村经常有向金线河排放污水的情况,导致河水发臭。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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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5月24日,肥城市组织王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所反映的河道为肥城市上金线河王庄镇演马庄段。上金线河河道穿村段自演南村至郝庄村共2.6千米,涉及演南村、东孔村、西孔村、刘庄村、郝庄村。东孔村采用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演南村、西孔村、刘庄村、郝庄村采用房前屋后就地利用模式(地埋式灰水收集桶)处理。5月6日,镇环保办在上金线河王庄镇穿村河段排查排污情况时,在刘庄村河岸中段一台阶处发现加工浆水倾倒痕迹,因附近无监控设备,未查找到涉事人员。5月25日,现场检查时,河道水量较小,河水清澈,有部分河段浮萍较多,无明显异味,未发现向河道内排放污水痕迹,但个别河段水面有飘浮垃圾、个别河岸有白色垃圾。是1.立即责成沿河有关村进行打捞、清理。2.严格落实河长制,对河道巡查,特别是督促村级河长、河道管理员增加巡查频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置或报告。3.在落实人防的基础上,增加技防设施。在主要河段安装监控探头,沿河村对河道环境全天候监控,发现向河道内倾倒污水或杂物的情况,立即处置或向执法部门报告。43访受〔2021〕0523043来电2020年4月28日肥城市生态环保局下达通知书要求肥城市瑞福路东百汇居家具有限公司整改,但一直未整改。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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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5月24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肥城市瑞福路东百汇居家具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为“山东百汇居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汇居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1月取得原肥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20年10月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已转让给“山东布莱迪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莱迪公司”)。经询问,百汇居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20年年底将该处转让给布莱迪公司,布莱迪公司于2021年3月份和第三方机构签订了环保验收合同,正在进行验收相关工作。2.投诉人反映的“2020年4月28日肥城市生态环保局下达通知书”,系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原百汇居公司存在未配套安装木材加工除尘设施、尚未环保验收的行为,随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但百汇居公司自2020年6月起联系办理转让事宜,其间百汇居公司内部以及与布莱迪公司之间产生纠纷,工作主体不明确,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改。3.经调查询问,布莱迪公司在完全接手百汇居公司后,逐步组织进行整改,已于2021年3月完成木材加工除尘设施的安装,并联系进行环保自主验收。5月24日现场调查时,布莱迪公司未生产,木材加工除尘设施已安装。是1.企业现场负责人表示已将公司相关手续、材料等交给第三方机构,近日专家组将到公司查看现场,计划于今年6月初完成环保验收。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督促指导布莱迪公司尽快完成环保验收,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严格落实有关环保工作要求。44访受〔2021〕0523044来电肥城市边院镇徐庙村村民王某某家以南的水沟内积水发臭,无人管理。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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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5月24日,肥城市组织边院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所反映的水沟内积水发臭,位于徐庙村鑫旺大街(南北大街)220米处西侧,积水量极小,积水面积约2平方米,约30公斤积水。经调查了解,积水来源是附近几户村民乱泼乱倒引起,现场有轻微异味。是1.徐庙村村民委员会安排专人,对排水沟进行了疏通清理,对乱泼乱倒住户进行说服教育,现场异味已消除。2.责令徐庙村落实村规民约中卫生保洁制度,举一反三,对全村所有排水沟渠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依照标准要求,疏堵结合,避免积水产生气味扰民。45访受〔2021〕0523045来电肥城市王瓜店街道马庄村中心街正北(老泰莱路以北50米)的养鸭场向养鸭场以南的水池排放污水,导致水池发臭。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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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5月24日,肥城市组织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单位名称为肥城市元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肉鸭养殖活动。经调查,肥城市元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肥城市王瓜店街道马庄村建设1个养殖场,该养殖场于2019年9月30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养殖场内共有3个养殖棚,共建设3个污水沉淀池,现存栏肉鸭9000只。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污水沉淀池未篷盖,经对养殖场周边进行实地排查,发现养殖场南约100米有一水池,约30立方米,处于干涸状态,未发现有污水外排情况。是1.肥城高新区责成养殖户对污水沉淀池加装防雨盖板,此项工作于2021年6月15日前整改完成。2.督促加大畜禽粪污转运频次,减少粪污存量;保持污水沉淀密闭性,确保雨污分流,避免发生污水外溢情况。46访受〔2021〕0523046来电岱岳区祝阳镇二王安村北头的养鸭场将粪便排放在养鸭场以北1000米的位置,造成污染。 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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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5月24日,岱岳区组织祝阳镇、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养鸭场所有人是杨某,饲养面积800平方米,有一容积为120立方米的沉淀池。现场发现该养鸭场内肉鸭已经出售,处于空栏状态;养殖废水经暗管流入沉淀池,未发现有脏粪场,在鸭场北面确实存放有发酵后的鸭粪,共有3处,占地1.5亩。是责令杨某立即将现有鸭粪清运干净,若今后确需存放,必须建设晾晒场、防雨罩等设施,做好防渗措施,并要向饲料中添加益生菌,鸭舍、晾晒场及沉淀池内定时喷洒除臭剂,以减少异味。5月25日,晾晒的鸭粪已全部清理干净。下一步,对该鸭场环保配套设施完善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对鸭场排放情况进行巡查,确保不外排,不扰民。47访受〔2021〕0523047来电东平县中医医院以西白吉河东侧的排水口排出黑色的水,且有臭味,导致河水污染。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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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5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排水口为附近路面雨水管道的排水口,该区域共设置4处尺寸为1.2米×1米的方形排水口,仅进行地面雨水收集排放,无其他污水汇入。2.经调查核实,因5月23日东平县大面积降雨,大量雨水通过设置在白吉河东侧的排水口排入河道,现场检查时无水通过排水口排入白吉河。经沿白吉河沿线进行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存在水质异常的现象。是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将加大对城区入河口的巡查,杜绝污水入河,保障水体安全。48访受〔2021〕0523048来电泰安高新区龙潭路新儿童医院北邻世纪康城小区以东的隔音林被砍,导致火车经过附近的铁路时发出噪音扰民。泰安高新区噪声5月24日,高新区组织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杨树被砍具体地点位于京沪铁路洪沟火车站北200米处东侧铁路路基斜坡上。该地点土地所有权属于铁路部门。2.经现场查看,被砍的树木均为杨树,约20棵,地径均在26厘米左右,高均在12米左右,杨树所在位置有地下光缆警示牌,该杨树距离铁路电网约5米左右。经到农工办核查,此杨树被砍为铁路部门安全隐患消除行为。3.5月26日,针对噪音扰民问题,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小区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报告编号:ASRTHJ-2021052508)显示,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一类标准要求。是下一步,北集坡街道办事处与铁道部门进行沟通,如需采伐铁路两边的树木需提前联系有关部门并进行公告。49访受〔2021〕0523049来电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村东的水泥路(平阴县通往石横镇的道路)经常有大车经过发出噪音且导致扬尘严重。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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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5月24日,肥城市组织石横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东,该条道路是石横镇连接济南市平阴县及济菏高速的必经道路,石横镇称其为济荷连接线,约有1公里路段在石横镇辖区内。5月24日,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条道路有大车通行,经统计,1小时经过约50辆小轿车,20多辆大车,大车通过时有噪音及扬尘发生。针对“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庄东的水泥路(平阴县通石横镇的道路)经常有大车经过发出噪音”。该条路为石横镇连接济南市平阴县及济菏高速的一条交通要道,无法控制大车通行。针对“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庄东的水泥路(平阴县通石横镇的道路)经常有大车经过导致扬尘严重”。5月24日,现场检查时,有大车通过时确有部分路段有扬尘发生,主要是因为道路两侧有积尘引起。是5月25日,石横镇抽调一辆洒水车,利用洒水车水枪对道路两侧进行冲洗,安排人员对两侧进行清扫,道路两侧积尘已全部清理。赵庄村已协调水车对道路洒水降尘,洒水车每天对道路进行4次洒水。50访受〔2021〕0523050来电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姜家庄村村主任姜某某和刘某某在村北的山上开采石头。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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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5月24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开采石头”地点,位于肥城高新区姜家庄村居民点北、孙牛路北首、小洪涧荒山顶。姜某某在2019年为姜家庄村委会主任,现任村委会书记;信访反映的刘某某,因名字不全,无法认定相关信息。2018年6月11日,姜家庄村委会将该处荒山152.24亩承包给李某用于林业干鲜果种植。2019年1月23日,负责给李某修建道路的李某仲,在未取得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山体南侧位置修建道路,违法使用公益林975.1平方米。2019年1月28日,森林公安对其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2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恢复原状,并罚款人民币9751.1元。该处罚已履行到位。2019年3月1日,李某向村里提出修路申请;村“两委”结合上级山林防火道路不通畅的实际,召开两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同意其修路。2019年3月16日,该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由承包方出资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扩建。2019年3月23日,李某开始动工扩建道路。后因群众投诉,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和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中队于3月28日向李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随后李某停止了施工。其间,未发现山石外运现象。2019年3月25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向姜家庄村委下达《关于加强监管、严禁开采和外运砂石的通知》,督促姜家庄村委加强属地监管。经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中队询问和调查认定:当事人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承包的土地,扩建进山道路,宽度4米左右,没有盗采外运砂石资源行为,故没有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5月25日,经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现场踏勘,现场为一条4米宽左右的土路,未发现山石开采,也未有山石堆放。是1.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2.肥城高新区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3.肥城高新区督促姜家庄村加大该地块的后期监管,坚决杜绝和防范问题的再次发生。51访受〔2021〕0523051来电泰山区五马市场1排晚上9点左右经常有送货的大货车运输装卸货物,发出噪音,影响附近居民。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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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5月24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泰山区交运局、岱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岱庙街道办事处、泰山区市场监管局五马市场监管所、五马社区、市场开办单位工作人员联合行动,自5月24日18点到23点55分现场调查,并未发现来电人反映的大货车运输装卸货物现象,仅有小货车运输装卸货物。是1.五马社区现已计划招标安装门禁起落杆并采取市场入口车辆管控,严格控制市场准入和清场时间,预计两周内安装完成。2.五马社区工作人员和山东五马肉类水产批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对相关商户进行约谈,提醒其在装卸货物时注意轻拿轻放避免产生噪音。3.山东五马肉类水产批发有限公司安排安保人员加强夜间巡逻力度,晚8时到次日早7时禁止商户较大车辆进入市场装卸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