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批 2021年5月2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访受〔2021〕0523001来电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凤凰小区正在进行暖气管道施工,在12号楼前进行喷漆,前期卸保温材料时,有玻璃丝纤维飘至居民家中。 泰安
高新区
大气 5月24日,泰安高新区组织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所涉及项目为凤凰社区供暖改造项目,施工项目位于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凤凰小区,施工单位为山东一建建设有限公司。凤凰社区属于未集中供热的老旧小区,供暖改造工程属于2021年泰安市为民办事10件实事之一,该公司负责凤凰社区一期20栋楼室内外管网施工。2.经调查,该公司施工单位在拆除楼内原有老旧管道时,采取抑尘措施不到位,导致有部分玻璃纤维漂至居民家中,并在12号楼南侧固定区域对110根6米长新管网进行防锈漆粉刷,并非喷漆。是 1.对所涉及项目的施工单位依法处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以此次信访投诉为契机,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举一反三进行排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下一步,泰安高新区将继续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各项目单位,对出现问题的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处理。2访受〔2021〕0523002来电东平县东平镇驻地有一家鲁邦公司,该公司内有一家鸽子场,该场将鸽粪排至鸽子场西侧水泥路路南和土路以西的河里。东平县水 5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东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为东平镇驻地鲁邦公司院内一家鸽子场,名称为山东中鹏农牧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李某某。该公司位于东平街道于寺村,属非禁养区,已取得环评备案,备案号为:201737092300000274。该公司建设鸽舍17栋,配套建设1座160立方米储粪池、1座100立方米污水池,养殖产生粪污堆沤发酵后还田利用。2.5月24日,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场现存栏鸽子3万只,现场发现部分粪污用于公司西侧路边栽植树木施肥,约20米长,该场西侧有一处坑塘,经排查,坑塘及鸽场周边未发现鸽粪排放痕迹。是 调查组现场要求该场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1.对路边粪污进行清理;2.做好粪污处理利用记录,明确粪污处理利用量和去向。截至5月28日,养殖户已落实整改措施。3访受〔2021〕0523003来电一、岱岳区马庄镇薛家庄村四坡路西首与肥城市交界处有一堆工业废料,气味扰民,污染严重。二、马庄镇西张村村北有一堆工业废料,气味扰民,污染严重。岱岳区大气 5月24日,岱岳区组织马庄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一位置位于薛家庄南邻,四坡路西首路北,距离居民区1000米,租用薛某某场地,露天存放脱硫石膏3000余吨,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有遮网覆盖,无围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二涉及场地,位于西张村北邻,距离居民区600米,租用张某场地,露天存放脱硫石膏3000余吨,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有遮网覆盖,无围堰。两处物料存储地分别位于马庄镇薛家庄和西张村附近,负责人均为张某某,主要从事运输行业,从华电章丘公司收购脱硫石膏后分批次销售给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制作石膏板,张某某自2021年4月份开始在这两处场地存放物料,现场无加工制作工序及设备,属于单纯的倒买倒卖赚取差价;两堆脱硫石膏,含水量较大,现场无明显刺鼻性气味。脱硫石膏主要成分为二水硫酸钙CaSO4·2H2O,是化学稳定性较高的无机盐,不易挥发,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应该按照规定合理存储。是 调查组对张某某进行了劝导,张某某表示立即将存放的原材料进行清理出售,截至5月29日,位于薛家庄南邻、四坡路西首路北存放的脱硫石膏已基本清运完毕;预计6月8日前清理腾空所有物料,恢复场地原貌。下一步,责成马庄镇以此环保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持续加大对镇域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落实内部环境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环境质量指标稳定达标排放,共同维护全市环境质量安全。4访受〔2021〕0523004来电岱岳区粥店街道马湾社区25号楼2单元102是饭店,26号楼1单元101是烧烤店,在居民区内,油烟扰民。旅游经济开发区大气 5月21日,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调查组对交办件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马湾路以东、马湾社区小区内部的位置,分别为25号楼1楼陆某快餐店和26号楼1楼阿斌全羊馆,都涉及油烟排放。马湾社区日常管理是归岱岳区。经现场检查,陆某快餐店和阿斌全羊馆制作了油烟统一收集的排放烟道,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过滤后的油烟及气味排放至楼体外位置,因油烟排放口距离楼上业主较近,容易造成油烟扰民。是 调查组已责令陆某快餐店和阿斌全羊馆对其抽油烟机、烟道、油烟净化器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已协调专业油烟检测单位对陆某快餐店和阿斌全羊馆进行油烟排放指标检测,若检测报告不达标,将令其停业整顿,直至排放达标。5访受〔2021〕0523005来电岱岳区山口镇佟家庄村东南角有一家养羊场,异味扰民。岱岳区大气 5月24日,岱岳区组织山口镇、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山口镇佟家庄村村民姜某某,该村民在村东南角养羊85只,现场发现羊圈内有粪污、杂物,院落周边能闻到异味。是 经工作人员沟通,姜某某自愿将羊售卖,将羊圈内的粪污、杂物全部清理干净。5月25日下午,该村民已将羊圈内的羊全部卖出,羊圈内的粪污、杂物已清理完毕,院落周边环境卫生也进行了全面清理,消除了异味。同时,村民姜某某承诺以后不在此处养殖。6访受〔2021〕0523006来电岱岳区道朗镇庞伍村南侧如意山区和许沟村南侧的山被人员盗采山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岱岳区生态 5月24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岱岳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涉案地点位于庞伍村西南方、许沟村正南方,属于岱岳区道朗镇庞伍村等3村的其他草地占补平衡开发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1月由道朗镇申请,2018年3月,由区自然资源局同意后立项(泰岱国土资发〔2018〕16号)。该项目总规模7.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91公顷,投资414.86万元,由道朗镇人民政府引入社会投资实施土地整治,相关手续齐全。该项目工程由于现场施工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工期拖延;另外今年4月,道朗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项目现场未按环保要求施工,并责令其进行整顿,故目前现处于停工状态,信访人反映的盗采山石现象,实际是项目在平整土地时的石方清运,不存在盗采现象。否 下一步,道朗镇以此案为例,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盗采山石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杜绝该区盗采山石行为的发生。同时,扎实做好项目监管工作,加强对该项目的宣传工作,消除群众误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7访受〔2021〕0523007来电泰山区东湖路东段泰景城小区西侧、恒基富丽东方小区南侧是岱银集团旗下的工厂,近期排出白色泡沫并伴有异味,夜间尤为严重。泰山区大气 5月24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上高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泰安岱银毛纺织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现有污水处理设施2套,主要处理山东岱银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牛仔车间和毛呢车间生产废水,日处理能力1800-1900立方米/天,夜间毛呢车间不生产。2010年该企业投资360万元新上污水处理站异味处理系统;为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2012年,企业又投资240万元对原先没有加密封罩的处理系统(调节池、气浮池、二沉池、接触氧化池、水解酸化池)加装了密封罩;2017年5月企业再投资72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加药存储罐、污泥存放处、格栅机用阳光彩板进行密封,现在污水站正常运行,密封完好。1.2021年5月22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厂界昼间无组织废气监测,氨最大值0.12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08mg/m³;臭气浓度最大值12(无量纲)。2.2021年5月24日,委托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夜间对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氨最大值0.074mg/m³;硫化氢最大值0.034mg/m³;臭气浓度最大值16(无量纲)。上述检测结果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1.5mg/m³的标准,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0.06mg/m³的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20(无量纲)的标准,均不超标。是 泰山区将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8访受〔2021〕0523008来电肥城市医院南侧有人员在龙山河(河西小区对面)建造仿古建筑,占用半个河道。肥城市生态 5月24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龙山河沿河文化部落桃城故事建设项目》,位于新城路南侧,河西小区对面、龙山河以北,军民街以东,总建筑面积16356平方米,总用地17632平方米,为政府投资项目。该项目建设在龙山河河道北岸,并未占用河道。项目经规划和国土部门批准,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原河道岸墙进行了加固处理,确保了行洪安全。5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投入使用。否 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肥城市将继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活动,为全市人民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魅力城市。9访受〔2021〕0523009来电岱岳区天颐湖胜利水库办公楼沿河道路以南路西被堆满建筑垃圾。岱岳区固废 5月24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工业园、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兴瑞府小区南侧外围空地,该小区由泰安市兴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万朝洲际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于2020年6月交房,现场发现小区居民装修所遗弃的建筑垃圾。是 责令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5月24日已整改完毕。下一步,将责成大汶口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园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监管,严格落实施工规范和物业管理规定,给新建小区划出固定区域存放装修垃圾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按时全部清运,不再出现随便遗弃垃圾的情况。10访受〔2021〕0523010来电岱岳区长城西路苹果园小区南侧是火车道,前期该处有树木,可以进行隔音,现树木被砍伐,噪音严重。岱岳区噪声 5月24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粥店街道岳峰社区辖区,苹果园小区附近乐园街以南、京沪铁路以北,该区域有一休闲公园,于2020年由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该公园建设之前有部分违建和树木,2019年,由粥店街道集中拆除,后由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该公园。因铁路沿线栽种高大树木对火车运行会存在安全隐患,故对原有树木进行了砍伐;现在公园南侧靠近铁路沿线栽培了部分绿化苗树,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火车经过时的噪音。是 下一步,责成粥店街道对该公园的绿化苗木进行充实,既起到绿化效果又能降低火车经过时的噪音。同时,加强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11访受〔2021〕0523011来电新泰市公安局以南500米的莱钢集团铜业分公司正在进行拆除,但拆除时无相关环保措施,扬尘、黑烟扰民。新泰市大气 5月24日,新泰市组织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莱钢集团铜业分公司”,应为莱芜钢铁集团新泰铜业有限公司,位于新泰经济开发区双山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72498085XR,法定代表人:高某某。主要从事硫酸铜、饲料级硫酸盐铁、铁精粉、电解铜生产项目,于2012年停止生产至今。经查,该公司位于新泰经济开发区内,周边无居民。公司厂房为钢架结构,因长期停产厂房腐蚀严重,部分车间因钢构件腐蚀已倒塌,为确保安全决定对车间进行拆除。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对车间进行拆卸,现场未发现扬尘和黑烟现象。是 调查组要求该公司加强拆除现场环境管理力度,配备降尘设施,防止在拆除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5月25日,调查组对拆除现场进行了复查,该公司已安装两台雾泡机对现场进行喷雾降尘。12访受〔2021〕0523012来电泰山区云海小区附近最近半年内不定时(白天和夜间都有)出现类似信号干扰声音,噪音扰民严重。泰山区噪声 5月24日,泰山区组织岱庙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位置为云海小区,属于岱庙街道迎喧社区。5月24日上午9时,岱庙街道环保办、岱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迎暄社区“两委”成员前往信访人所述位置现场查看,24日早晚对迎暄社区居民进行走访,询问多个住户,均未发现信号干扰声音和噪声扰民问题。否 下一步将增加对该小区及附近区域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处理。13访受〔2021〕0523013来电东平县书香雅居小区北侧(于寺村南侧)有一家养猪场,异味扰民。东平县大气 5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东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为于寺村养猪场,负责人为王某某,位于东平县于寺村南,属非禁养区。该养殖场已取得环评备案,备案号为201737092300000406。项目建设1个80立方米储粪场、2个220立方米污水池,养殖产生粪污经堆沤发酵后还田利用。2.5月24日,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养猪场现存栏生猪180头,储粪场和污水池均在使用中。是 由于该场属违建,调查组现场要求该场负责人立即清理现有存栏生猪,同时对违法建筑物予以拆除。截至5月26日,生猪已清理完毕,违法建筑物拆除完成。14访受〔2021〕0523014来电新泰市羊流镇下裴家庄村北侧和东侧的两条河2020年被管区人员以清淤名义盗采河砂。新泰市生态 5月24日,新泰市组织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羊流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位置在羊流镇下裴家庄村,村北裴家庄桥东侧。村北侧河流为下裴河,村东侧河流为坦里河,下裴河在该村东北方向汇入坦里河。经查,2018年4月,下裴家庄村被列为乡村振兴示范区重点村之一,为了群众出行方便,给该村规划了一条南北大道,并在村北跨下裴河修一座新桥,是裴家庄桥,全长240米、宽4米。为防止雨季期间下裴河河道狭窄影响泄洪,对新修的裴家庄桥造成安全隐患,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决定对下裴河进行河道清理,扩宽河道,按照要求对裴家庄桥东侧的下裴河600米进行疏浚,清理全部用于沿河两侧的护坡。是 下一步,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羊流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内河道的巡查力度,对于项目建设、河道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河砂资源严格管控,杜绝盗采河砂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盗采河砂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15访受〔2021〕0523015来电新泰市翟镇陈家上汪村村西南角有养猪场和养牛场,将污水排至养猪场南侧的坑里,异味、噪音扰民。新泰市大气 5月24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翟镇陈家上汪村村西南角有养猪场和养牛场,是养猪户陈某某和养牛户陈某某,均为散养户,是陈家上汪村村民。两家养殖户不在禁养区。1.经调查,陈某某养猪场,距离最近住户150米以外,养殖母猪1头、仔猪6头,养殖棚长12米、宽9米,猪厩6个,养殖棚内整洁、现场无明显异味。该养猪场南侧建有粪便收集池,已做防渗处理,并进行了简单密闭,养殖粪便收集后用于菜地施肥,未发现将污水排至养猪场南侧坑里问题。2.陈某某养牛场,距离周围最近农户150米以外,养殖肉牛10头,其中大牛6头、小牛4头,养殖棚面积约120平方米左右,地面硬化已做防渗处理,四周设40cm围堰,养殖棚采用彩钢瓦进行防雨淋防流失,现场无明显异味,未发现随意倾倒现象。是 调查组要求两家养殖场及时对粪便污水进行清理,防止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粪污要妥善处置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下一步,新泰市政府将责成畜禽管理服务部门、乡镇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巡查监管,督促散养户进行规范养殖,加强养殖棚粪污清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6访受〔2021〕0523016来电前期有人员在肥城市安临站镇刘家村村北的山体盗采山石。肥城市生态 5月24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临站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2020年6月8日,赵某某与肥城市安临站镇刘家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北山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60亩,承包期限30年,自2020年5月16日至2050年12月31日,用于果树或农作物种植。为改善承包土地的灌溉条件,2020年7月6日起至2020年8月2日,赵某某在承包地范围内修建了1座长方形蓄水池,池深3.3米、长13.5米、宽11.3米。该蓄水池属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其建设合法合规。在蓄水池工程修建过程中,产生了约500立方米左右的砂土石料,均摊放在现场,并未外运。5月26日,经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安临站镇政府联合现场踏勘,当事人正在对该处土地进行平整,蓄水池周边已基本完成平整覆土,少量石料已填埋于蓄水池西侧和南侧的低洼地块。是 1.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建立健全联防联动、联查联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砂石资源领域非法采矿行为。2.安临站镇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山石资源违法行为发生。*17访受〔2021〕0523017来电新泰市金斗路与青云路交会处以南60米路东有一家波司登,每天使用高音喇叭叫卖,噪音扰民。新泰市噪声 5月24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波司登”应为新泰市艾雪服饰专卖店。位于新泰市青云街道金斗路349号,法定代表人金某某。该店主要从事服装、鞋帽零售项目。经调查,该店原牌匾名“波司登”已更换为“服装折扣店全场20元”,未发现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调查组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口头警告,要求禁止在销售过程使用高音喇叭宣传,防止噪声扰民。是 下一步,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市区内的巡查力度,如发现违规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18访受〔2021〕0523018来电肥城市老城街道银宝路有一家恒丰塑业,不定时排放刺鼻气味或喷胶棉的味道。肥城市大气 5月24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全名为肥城恒丰塑业有限公司,位于老城街道火车站对面。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土工车间和加工车间正在生产,其余车间未生产,各车间生产状况不稳定,处于以销定产状态,VOCs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明显异味。现场查阅了2020年齐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泰安三英环境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等第三方公司对土工车间VOCs、厂界VOCs、高压静电吸附排气筒VOCs等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为达标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检测频次为1年1次;查阅了该公司各车间3月、4月和5月的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运行台账,显示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执法检查人员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厂界非甲烷总烃进行检测,经检测,厂界非甲烷总烃为1.88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_有机化工行业DB37_2801.6—2018》中2.0mg/m³的限值要求。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将会同老城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确保该公司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督促企业不断进行废气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一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19访受〔2021〕0523019来电新泰市放城镇南涝坡村村西有一个火车道,火车经过会鸣笛,该处无隔音措施。新泰市噪声 5月24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放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东平铁路放城镇南涝坡段。2009年开工建设,2010年通车运行。经现场调查了解,此处不具备安装隔音墙的条件,该铁路段有弯道,为保证安全,防止行人穿越护栏,火车行至此处须鸣笛。是 下一步,放城镇政府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无隔音措施问题。20访受〔2021〕0523020来电徂汶景区徂徕镇郑庄村东南方向有一个康养小镇,该处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物品堆放在其水库进水口的沟里,导致2019年鱼大量死亡。徂汶景区水 5月24日,徂汶景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康养小镇位于徂徕镇郑庄村东南方向,水库进水口位于康养小镇北门,北门对面有一处个人承包的自然小水库。2.经查,该进水口确实存在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是矿泉水瓶和垃圾袋),工作人员发现现场环境单一,只有少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3.关于“2019年鱼大量死亡是因乱倒垃圾所致”的问题,经询问周边村民,2019年确实发生过有鱼死亡的情况,是因2019年之前附近村庄将部分生活垃圾倒入该入水口导致,而泰山温泉康养小镇项目于2020年5月开始施工,并非该项目原因。是 1.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现场责令康养小镇施工方立即整改且不得反复。截至5月25日,施工方已经将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建筑垃圾进行了处理和覆盖。2.下一步,徂汶景区将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水库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加大对土地、水资源的保护,坚决遏制各类生态破坏行为。同时吸取此次案件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各类水库可能存在的污染问题。21访受〔2021〕0523021来电泰山区白马石花园小区东侧有一个水库,被回填盖为回迁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 5月24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执法支队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泰山区白马石花园小区东侧有一个水库,被回填盖为回迁楼。执法人员至现场发现有河道且正常使用,未发现水库。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白马石村民委员会在环山路以南,凤台路以东建设的白马石旧村改造回迁工程(御马山居)6#地块1#-2#楼,为2栋5-6层楼,建设规模4005.98平方米,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900202000180号),已于2020年11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验线复验记录表。否 下一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依法依规处理到位。22访受〔2021〕0523022来电徂汶景区天宝镇商业街以南1.5公里路西有人员在院子破坏耕地并存砂,在朴里村的河边进行盗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徂汶景区生态 5月24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徂汶景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院子在天宝镇商业街南1.5公里路西,现场存放的是天宝镇汛期预防用砂,属于临时存放,砂资源来自柴汶河楼德镇东城前村段治理工程,有新泰市砂资源证票,没有发现破坏土地行为,该土地为集体用地。2.经泰安市自然资源规划执法支队会同徂汶景区天宝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确实有部分现场有采砂行为,经调查朴里村委会有关人员,得知是天宝镇朴里村委会在汶河采砂。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4月23日对天宝镇朴里村委会在汶河采砂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立案号〔2021〕5203号,待调查结果出来后,依法处理。是 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破坏耕地,存砂、盗砂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23访受〔2021〕0523023来电肥城市新城街道刘庄居委会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靠近车站的道路并未维修,扬尘扰民严重。肥城市大气 5月24日,肥城市组织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道路属于刘庄居委会棚户区改造C区道路,该区北临肥城汽车站,居民楼于2020年建设完工,目前正在进行道路硬化施工,需硬化的道路涉及主路2条,辅路5条。南北主路5月中旬已经硬化完成,正在进行辅路硬化,两条辅路已经完成部分硬化,针对未完成硬化的道路,采取了铺撒石硝、洒水降尘的办法,减少扬尘产生。2021年5月24日,新城办事处与刘庄居委会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刘庄居委会已经组织人员对未完工道路进行全天清扫和洒水降尘处理,并张贴通告,对相关情况做好宣传和解释。同时继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道路施工进度,做好降尘工作,加大洒水频次,以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是 1.该区道路硬化,计划2021年7月底全部完工,从而彻底解决扬尘问题。2.新城办事处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加强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发生。24访受〔2021〕0523024来电泰山区迎春中学以东到迎春路机动车道有多处施工水泥凝固在路面,属于建筑垃圾。市城管局固废 5月24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5月24日,道路桥梁管理所对南湖大街(迎春中学门口至迎春路)车行道进行勘察,经现场确认,应为水泥混凝土运输车遗撒造成,影响行车舒适性的有15处。是 1.5月24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所立即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原则,立即安排施工单位对影响行车的水泥混凝土进行清除,在保证行车舒适性的基础上兼顾路面保护,截至5月26日,清理施工已全部完成。2.下一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所将与执法、环卫等部门加强联勤联动,从源头上治理类似情况。25访受〔2021〕0523025来电肥城市老城镇曹庄旧村有一片被垫起来的塌陷地,西边是生活垃圾等物品。肥城市固废 5月24日,肥城市组织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老城街道办事处曹庄村,属压煤搬迁村,土地塌陷面积1080亩,目前正在进行塌陷地整理。2021年5月24日和5月26日老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两次对信访情况进行实地查看。经了解,曹庄村共有塌陷地1080亩,前期已完成土地复耕的有100余亩。正在施工的是旧村址西面的一处废弃坑塘,使用的回填料来自肥城高新区北仪仙村拆除房屋工地的建筑垃圾,只用于下层回填,然后上层覆盖种植土。经了解,在目前塌陷地复垦中可以把旧村拆迁的建筑垃圾回填,并保证上层种植土厚度达到60厘米以上。现场查看在坑塘西南侧和南侧堆放的物料(还未推平)中发现有极少掺杂在建筑垃圾中的衣物、鞋帽、食品外包装袋(是在房屋拆除前遗留在旧房中房主未清理的废旧物品)。是 1.责令曹庄村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将生活垃圾清理干净后再回填。2.老城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场地进行监管、巡查,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确保土地整理、复垦的治理,现场做好扬尘治理、物料覆盖等工作,确保不出现破坏周边环境的事件发生。26访受〔2021〕0523026来电2017年东平县旧县乡大吉城一村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李某在村东首盗采矿产资源,将石头藏在基本农田内,使用树木作掩护。东平县生态 5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旧县乡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实际为东平县旧县乡大吉城一村村民李某某、康某某(二人均未曾在该村村委任职过村党支部书记)于2006年-2013年期间,在该村村北山上私自开采山石进行锯石加工,后将未使用石料堆存于该村村东农田内,堆存石料的土地现状为旱地(一般耕地),规划地类为基本农田。2.经查,东平县旧县乡大吉城一村村民李某某、康某某盗采山石行为已于2013年被原东平县国土资源局查处,停止了盗采行为。3.针对李某某、康某某二人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目前正在进行调查。是 东平县将以本次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山石矿山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严厉打击盗采山石资源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安全有保障、符合环保要求、群众满意度高、经济效益好的绿色山石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7访受〔2021〕0523027来电肥城市孙伯镇庄头村村南以种植蘑菇的名义进行开采山石。肥城市生态 5月24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孙伯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开采山石”位置,位于孙伯镇庄头村居民点东南、安孙灌渠以东的山坡地上。2020年7月2日,庄头村民委员会与山东昊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建设食用菌培植及观光采摘于一体的新型农业园区项目。承包期限30年,自2020年10月2日至2050年10月2日止。2020年8月30日,孙伯镇人民政府对山东昊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庄头村东南500米位置蘑菇种植项目进行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备案号:2020-03号)。登记备案后,山东昊昇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对场地进行平整,建设蘑菇种植大棚。其间,平整场地时挖出部分石头,放置在现场,未外运。5月26日,经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孙伯镇联合踏勘,现场已建设并投入使用蘑菇种植大棚4个,现场东、南有零碎山石堆放,现场有2台挖掘机和1辆运输车正在场平施工,未发现其有山石外运的现象。是 1.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确保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2.孙伯镇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28访受〔2021〕0523028来电八仙居小区北侧科技园内有一家天和纸业,不定时传出异味。宁阳县大气 5月24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企业为山东天和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城文化街1857号,现有一条年产10万吨生物化机浆生产线、2条1760纸机生产线、1条2362纸机生产线、1条2640纸机生产线和1条3700纸机生产线。其中,新上2362纸机和1.5万吨/年废纸制浆项目于2002年取得环评批复(文号:泰环发〔2002〕107号),2003年通过环评验收;2万吨/年2640纸机生产线扩建项目于2006年取得环评批复(文号:泰环发〔2006〕112号),2008年通过验收(文号:泰环验〔2008〕02号);年产20万吨高档文化纸项目于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文号:鲁环审〔2009〕168号),2016年一期工程通过环保验收(文号:泰环验〔2006〕47号);以10万吨生物化机浆置换废纸脱墨浆技改项目2017年取得环评批复(文号:鲁环审〔2017〕3号),2020年3月已自主验收。2.该公司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废水处理系统,现日处理废水7000吨。主要工艺流程为:物化系统(絮凝沉淀)+生化系统(厌氧+好氧)+深度处理系统。该公司异味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的集水池、初沉池、厌氧池、污泥储存池等敞开式设施产生的无组织气体。该公司委托深圳维拓环保技术公司开展异味治理,利用生物处理技术建设一套日处理30万立方米废气处理设施,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废水池进行加盖和密闭处理,将无组织废气收集后集中处理后排放。该公司对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立了台账,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进行了监测。3.5月2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治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行记录齐全,经调阅该公司自行检测记录,检测数据显示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排放标准。是 针对群众反映异味问题,泰安市环境生态局宁阳县分局要求山东天和纸业有限公司对所有废气处理设施包括车间废气产生点位、废气收集加盖密封设施、废气传送管道、废气处理设备等定期进行排查,避免出现跑冒滴漏和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并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空气进行了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加强对企业废气治理的监督管理。29访受〔2021〕0523029来电肥城矿务局矿工佳园东侧有一个化工厂,每天早上排放呛人(有一点甜)的气味。肥城市大气 5月24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矿工佳园小区位于肥城高新区永安路南侧、矿业大街东侧。现场调查时,在矿工佳园小区附近未闻到异味,小区东侧及附近没有化工厂。经走访矿工佳园部分住户,群众反映,在风向为南风、东南风或者不利气象条件下,偶尔能闻到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矿工佳园东南方向2000米左右)淀粉生产气味。2.现场检查时,福宽生物正在生产,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异味主要是淀粉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玉米浸泡及后续玉米破碎、胚芽洗涤、纤维洗涤等环节中的挥发废气),胚芽、纤维、蛋白烘干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以上两部分废气统一收集后均采用碱液吸收+高压电场电离除味塔处理排放。3.2020年,福宽生物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检测,各项废气检测指标均不超标。2020年9月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宽生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臭气浓度开展监督监测,2021年1月8日,委托山东博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开展监督监测,检测结果均显示不超标。2021年5月1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淀粉车间有组织排放口臭气浓度开展监测。经检测,福宽生物厂界无组织、淀粉车间有组织排放口臭气浓度不超标。是 1.2021年4月初,福宽生物委托山东铭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定废气治理方案,计划投资334万元,新建、改建3套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深度治理改造。目前,双方正在签订合同,确认设计图纸,计划7月31日前完成废气深度治理工程。2.责令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快废气治理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跟踪其废气治理情况,继续开展监督监测;适时根据福宽生物整改情况,帮助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将气味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大对该信访的后督察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予以查处。30访受〔2021〕0523030来电宁阳县堽城镇毛庄村钢球工业园内的苏某某开的一家钢球厂没有营业执照和环评。宁阳县其他 5月24日,宁阳县组织堽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钢球厂为宁阳县华威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日,法人为吴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1310347579D,位于宁阳县堽城镇工业园区内泰隆路,从事钢球加工生产。2.经查,该公司于2017年10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4日,原宁阳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批复号为宁环审报告表〔2017〕44号,2018年8月30日,经第三方进行了验收。项目配套建设了沉淀池,院内生产设备共有光球机13台、冷墩机83台、拔丝机14台。光球机使用的光球液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是 下一步,堽城镇将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生产运营管理,杜绝环境污染问题。31访受〔2021〕0523031来电宁阳县伏山镇周家楼村西南角一家养羊户距离居民区较近,发出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宁阳县大气 5月24日,宁阳县组织伏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羊户为宁阳县葛石镇夏代堂村村民沈某某,2010年9月,沈某某购买宁阳县伏山镇周家楼村村民柏某某宅基地后投资建设用于养羊,该宅基地位于周家楼村村庄西南角,占地约180平方米,周围东、南、北3面均为村民的闲置宅基地,西侧为空闲地块,西墙外侧自建有一个占地约30平方米的母羊羊圈,处于限养区;目前山羊存栏38只,其中,小羊羔13只、母羊22只、种公羊3只。羊圈西面建有1处密封化粪池,平时集中收集存放粪污。2.5月24日上午,伏山镇政府进行了现场检查,院内环境卫生较为干净,无粪便堆积现象,现场存在异味。是 1.伏山镇已责令该山羊养殖户缩减养殖数量,做好粪污处置。在养殖山羊过程中,要及时清理羊圈,将羊粪集中堆放到化粪池内,密封发酵腐熟无味后及时对外出售,禁止在院内堆放羊粪;加大养殖院落喷洒药物制剂除臭消毒频次,力争把气味扰民降到最低。2.养殖户承诺先将成羊出售完毕,并彻底拆除清理母羊羊圈;待小羊羔长大可以出栏时及时出售,逐步把养殖数量控制在10只以内,以减轻臭味散发扰民;截至2021年5月26日下午,已出售成羊15只,羊圈粪污已全部清理干净,并喷洒了除臭药剂。现正在按照畜禽养殖三防要求,建设1处新的化粪池,以加大粪污处理能力。32访受〔2021〕0523032来电新泰市汶南镇岙山东村的岙山东水库下游建设猪栏,污染水库下面河流的水。新泰市大气 5月24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汶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岙山东村岙山东水库下游建设猪栏的养殖户分别是:杨某、杨某海、杨某玉、杨某启、杨某来、杨某全6家养猪户,均属规模以下养殖,不在禁养区内。经调查,杨某建有2座猪棚,现存栏母猪6头、育肥猪63头;杨某海建有3座猪棚,现存栏母猪8头、育肥猪30头;杨某玉建有3座猪棚,现存栏母猪2头、育肥猪18头;杨某启建有1座猪棚,现存栏母猪4头、育肥猪30头;杨某来建有2座猪棚,现存栏母猪21头、育肥猪200头;杨某全建有1座猪棚,现存栏母猪6头、育肥猪20头。6家养猪户养猪粪便均露天堆放于自家农田,储粪场所未采取三防措施,未建设粪水沉淀池;除杨某全养猪户未发现粪水外溢外,其余5户养猪粪水经硬化的导流槽外溢至附近自然沟内。2.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废水污染岙山东水库下游河流的问题,经调查,5家养猪户的养殖废水虽然外溢至自然沟,但未进入岙山东下游河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对岙山东水库下游2.5公里处河流断面采样,经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四类标准。是 5月24日,汶南镇政府立即责令该6家养猪户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5月26日,6家养猪户对存在的问题已经完成整改,清理了外溢的养殖粪水,建设了三级沉淀池和三防储粪场,将露天堆放的粪便用塑料布覆盖厌氧发酵后还田,实现了雨污分流,为了进一步消除异味污染,喷洒了除臭剂。下一步,新泰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小区)的综合整治力度,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整治,杜绝养殖粪便废水外排,对环境造成影响。*33访受〔2021〕0523033来电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与金山路交会处东南角位置(原武警宿舍东墙外面)的下水沟的水泥板损坏导致附近臭味严重。泰山区大气 5月24日,泰山区组织泰前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位置较为隐蔽,在两个小区中间,并且周边有其他杂物。排水沟遮盖物破损、缺失,周边部分居民随手丢弃垃圾到该处,导致周边异味严重。是 1.目前已对该处地点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将管道内淤堵垃圾进行彻底治理,保持周边环境整洁。2.因擂鼓石大街及周边小区建设,原盖板无法满足遮挡需求,周边墙体出现破损倾倒迹象,目前已经实地测量,将进行遮挡墙修补及盖板架设。3.该项整改工作已对墙体、覆盖板、水泥盖板进行现场设计,因建材需定制运送,待3-5天建材到位后进行施工。34访受〔2021〕0523034来电东平县稻屯洼湿地有污水排放情况,具体污水来源不清楚,导致庄稼都被淹。东平县土壤 5月24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东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为稻屯洼湿地附近有污水排出,导致庄稼被淹。2.5月24日,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县城西区至东平县康达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水管网损坏,损坏位置位于稻屯洼湿地北侧田地内。5月23日降雨时,因雨量相对集中,管网内污水在此处囤积,瞬时流量超过管网承载能力,将农田内的污水井盖顶出,污水溢流至农田内。 是 调查组现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将外溢污水回抽至管网内,同时对集水井予以加高处理,避免再次出现污水外溢现象。东平县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管网的巡查力度,及时疏通管网,对隐患集水井及时排查、整修,确保所有污水得到有效处理。35访受〔2021〕0523035来电东平县惠泽澜庭小区内河道有排放污水的情况,导致河道内水发臭(具体污水源不清楚)。东平县水 5月24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为惠泽澜庭小区南侧河道水质发臭。该河道为东平县城南排水河,起点为清月湖,终点为稻屯洼湿地。2.5月24日,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对惠泽澜庭段河道排查,现场未发现排污口,所有入河口均为雨水排放口。3.城南排水河两侧污水管网随河道铺设,惠泽澜庭以东地势坡度大,管道内水流速度和压力较大,惠泽澜庭以西地势低、坡度缓,5月23日降雨时,因雨量相对集中,管网内污水在此处囤积,产生狭管效应,导致管网内压力增大,将河道两侧污水井盖顶开,外溢至河道内。是 调查组现场安排施工人员对河道两侧井盖进行水泥浇筑封堵,对部分集水井进行加高处理,同时安排环卫人员对河道两侧的人行道及绿化带进行清洗、修整,避免再次出现污水外溢现象。36访受〔2021〕0523036来电肥城市老城镇以北5公里左右位置的化工厂排放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大气污染。肥城市大气 5月24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为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农嘉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山东众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均位于肥城市老城工业园,环保手续齐全。经现场调查,(一)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5月24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今年以来,该公司污染物在线监控日均值数据无超标现象。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该公司委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按规定频次对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气污染物排放值均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5月18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值均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二)山东中农嘉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月24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今年以来该公司污染物在线监控日均值数据无超标现象。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按规定频次对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气污染物排放值均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5月2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山东东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硫酸雾)进行检测,目前检测报告正在制作之中,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三)山东众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公司内已无职工。是 1.责令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农嘉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强化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环境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及时予以查处。
(下转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