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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宣讲、入户宣传、组织系列主题活动
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启动

 

本报6月1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毕凤玲)今天上午,市民政局、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联合泰安彩虹桥公益组织中心、泰安市大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泰安汽车总站启动我市“关爱保护、护童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同时为困境儿童赠送了学习和生活用品。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的出台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宣讲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据悉,集中宣传月主要通过现场宣讲、入户宣传、组织系列主题活动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宣传。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儿童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创新工作机制,通过项目化运作,扎实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我市健全完善了市、县、乡三级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市、县、乡、村四级儿童关爱工作服务网络,构建了“市级有平台、县级有中心、乡镇有阵地、村居有人员”的四级组织架构。目前,全市共建有1个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6个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8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基地(儿童之家),配备儿童督导员103人、儿童主任3776人。同时,我市坚持让项目成为滋润生命的“心灵清泉”,开展了“成长在家庭、康复在机构”项目助力心理康复,“未成年人保护庇护工场”项目净化心灵,“守护闪闪红星”项目进行心灵陪伴,“类家庭”救助项目为爱找到家,帮助留守儿童点亮“心灯”,领航成长,让无数儿童走出心理阴影,重新焕发生命的光彩。

■工作人员向市民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毕凤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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