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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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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37访受〔2021〕0522037来电东平县梯门镇尚元村村北有一石料厂,作业时产生的扬尘污染非常严重。东平县大气 5月23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梯门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东平恒达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梯门镇尚元村,生产项目名称为干混砂浆生产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月25日通过了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为泰东环境审报告表〔2021〕5号,于2021年3月份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生产车间框架已搭建完成,破碎工序生产设施已安装,厂区地面及道路正在硬化。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干混砂浆生产项目正在建设,未发现生产迹象,因厂区地面及道路尚未硬化完成,且现场未进行洒水降尘作业,施工车辆通过时易产生道路扬尘。是 调查组现场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购置洒水车、雾炮喷淋设施进行湿法作业,定时对厂区地面及道路进行洒水抑尘,避免粉尘扰民,同时调整作业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段,避免噪音扰民。截至5月25日,该公司已购置洒水车一辆、雾炮2台,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治理。38访受〔2021〕0522038来电岱岳区泰山大街泰山公馆2号楼北面有一铁路涵道,里面有积水,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岱岳区大气 5月23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铁路涵道位于泰山公馆小区的北侧,该涵道北侧紧临三条铁路,分别是泰安铁路西货场内部铁道、泰肥铁路、京沪铁路;三条铁路之间均有隔离带,属于铁路通行禁区。该涵道内确实存在积水,附近没有污水直排现象,系存积的雨水,该涵道是铁路雨水渗沥池,是三条铁路预防暴雨浸泡铁路路基而建设的。是 现场建议泰安铁路西货场向上级汇报,定期清理铁路涵道的积水。下一步,向济南铁路局建议安排人员加强铁路沿线铁路涵道的清理。39访受〔2021〕0522039来电肥城市龙山路的山水名园36号楼南面有两个池塘,池塘的水质很浑浊,并且池塘里有很多的青蛙,晚上叫声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肥城市噪声 5月23日,肥城市组织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单位为泰安佳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山水名园小区内。现场调查情况:山水名园36号楼建成于2014年,为提高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要求,在前期工程建设规划中设计了一条东西长约150米左右的循环水系,其中楼南建有小型景观池塘一座,水深大约40厘米左右,距离该楼约15米左右,池塘内自然生成一些青蛙等水系动物,而且青蛙属于国家三级野生保护动物,在每年夏季雨季来临前也正是青蛙生长的高峰期,由于青蛙有叫声的自然属性,夜间鸣叫难免有时会影响部分居民。肥城山水名园小区属正在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小区。经查,水系浑浊是由于水系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是 物业公司立即对水系进行流动作业,改善水质状况,目前已整改完成。同时,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涉事物业公司采取降低企业信用评级2分处理意见,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40访受〔2021〕0522040来电岱岳区大汶口镇孙家庙村村西南方向有一个磕石子的厂子,产生了很大的噪音,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岱岳区噪声 5月23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磕石子厂为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嘉源石膏粉厂,位于大汶口镇四坡路孙家庙村,负责人为马庄镇的李某某。2020年8月,大汶口镇开展日常环境检查时,发现并查处了该企业磕石子的问题,拆除其磕石子设备,清理现场所有原材料。2021年5月23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任何石头、石子等材料。在该厂的角落中,发现了2020年8月拆除的设备,该设备未组装,不存在生产的情况。工作人员又对四坡路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磕石子的问题。是 5月23日,该企业已经将磕石子设备全部运走,厂房已空,反映问题整改完毕。下一步,大汶口镇政府将持续加强检查力度,对闲置厂房、空地等进行细致排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41访受〔2021〕0522041来电东平县彭集街道马代村村东北角有村民吕某某开的养鸡场,距离居民区非常近,产生的异味非常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东平县大气 5月23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彭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吕某某养鸡户,位于彭集街道马代村村东北侧,属非禁养区,距最近的住户约80米,南侧为空地、北侧为东宁路、西侧为林地、东侧为花生脱壳厂,建设鸡舍1栋,养殖蛋鸡4800只。配建储粪棚约16平方米,化粪池约13立方米。2.5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户鸡舍外存在少量粪污堆积,存在异味。是 联合调查组要求:1.立即对堆积的粪污进行清理,于5月24日前清理完成;2.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异味。截至5月26日,该养鸡户已将粪污清理完成。42访受〔2021〕0522042来电肥城市桃园镇桑杭村村东,山南侧有一片空地,用于晾晒鸡粪,产生的异味扰民。肥城市大气 5月23日,肥城市组织桃园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举报地点位于桑杭村村东,山西南方向,发现一地块(25米x4米)存有晾晒鸡粪,有异味。该地块为村闲置空地,郭某某将自家院内圈养的鸡产生的鸡粪倾倒于此进行晾晒。是 经解释教育后,该户表示理解接受,并立即进行清理。截至目前,鸡粪已全部清理完毕。43访受〔2021〕0522043来电泰山景区黄前镇红河村村北面的耕地,有人将建筑垃圾倾倒到此处,影响环境。泰山景区固废 5月23日,泰山景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位置位于黄前镇红河村4组,麻阳路以东,与大地村南石庙自然村交界,是本村村民任某某自家的承包地,占地面积约2亩,地类为果园用地。建筑垃圾是任某某翻建自家住宅(距离果园约300米)回填后剩余的,约2000立方米,运送至此地暂存。是 泰山景区黄前镇政府立即联合泰山景区执法局黄前执法大队,针对信访人反映,责令其立即整改,现已将建筑垃圾用绿网覆盖,防止扬尘。其占地及随意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现已移交泰山景区执法局黄前执法大队,依法处理。任某某已积极与有资质的清运单位及有资质的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商谈具体事项,签订建筑垃圾清运及回收合同。清运完毕后,将土地恢复原貌。清运时,将严格湿法作业、扬尘处理等相关环保措施。泰山景区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出现。44访受〔2021〕0522044来电肥城市老城街道罗窑村村东北角的果园地里,5月20日晚上有人在此倾倒了好几车的废旧电池,并且有硫酸的味道,破坏生态环境。肥城市固废 5月23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肥城市老城街道罗窑村。经调查,罗窑村村民罗某某家中建有封闭厂房一座,对外租赁,经人介绍,余某某(河南人)在2021年3月下旬租赁罗某某家中厂房,运来约10吨废旧电池及电池破碎料进行存放。据罗某某称,5月1日租期结束后,他与余某某通过电话联系,要求余某某将存放的物料运走,余某某表示自己不在肥城,提出由罗某某将厂房内存放的物料运出,暂存在厂房外。罗某某在5月20日晚上将此物料运出,堆放在罗窑村东北角土地上。经现场勘验,堆放物有废旧锂电池、炭黑、外包装等。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工作人员、罗某某多次拨打余某某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暂时无法确定该堆物料的具体来源和性质。是 1.5月22日下午5时许,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罗窑村村委组织人员,将罗窑村东北角土地上堆放的物料妥善清运至罗某某厂房中封闭存放,原堆放地恢复原状。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责令罗某某妥善封存该堆物料,老城街道办事处、罗窑村村委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安排专人盯靠,确保该堆物料妥善存放。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该堆物料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其来源和性质后,依法对涉案人员和该堆物料进行处理处置。*45访受〔2021〕0522045来电徂汶景区徂徕镇新庄村村南有一水库,有人将风化料回填到水库里,后期再挖出售卖,影响生态环境。徂汶景区生态 5月23日,徂汶景区组织滨河片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徂徕镇新庄村村南的新庄水库,水库属小二型水库,总库容30.08万立方米,非饮用水水源地,现场无异常情况。2.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徂徕镇立即到现场调查。经过问询水库管理员以及几天的走访调查核实,未发现倾倒风化料痕迹,未发现工程车辆。为防止发生问题,安排新庄村每日值守,每日巡查,坚决杜绝违法行为发生。是 下一步,徂汶景区将进一步做好水库巡查工作,完善水资源管理机制,加大保护和监管力度,继续维持高压执法态势,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重视群众情报信息,加强村民宣传教育,增强村民环保意识,以他律变为自律,切实维护好辖区生态安全。46访受〔2021〕0522046来电新泰市楼德镇西村村西北角有一养猪场,距离居民区非常近,排出的污水直接通过居民区排到河里,产生的异味非常大,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新泰市大气 5月23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楼德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是新泰市楼德镇郑某某养猪场,位于楼德镇西村西北约500米处,从事生猪养殖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82MA3JUJTW4K。2020年12月2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泰新环境报告书〔2020〕26号)。2016年8月12日,原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该养猪场生猪存栏约600头,母猪约200头,仔猪约400头。建有生猪猪舍4排(50米x17米),母猪及仔猪舍4排(30米x7米),一座1930m³沼气池。养殖粪水流入养猪场西北侧沼气池中,现场有轻微异味,未发现粪水外排现象。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新泰分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其对易产生异味的地方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污染。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政府将加大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整治,杜绝养殖粪便废水外排,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47访受〔2021〕0522047来电新泰市新汶街道中心花园台阶楼的南面,有一处空地,有人在此进行喂鸡养狗,噪音扰民严重。新泰市噪声 5月23日,新泰市组织新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汶街道长安社区利民街沿街居民楼,因楼房外形自下而上呈台阶形,当地居民俗称“台阶楼”,共有11栋。位于新汶街道中心花园小区西邻、新都路北200余米处,现由新泰市平阳物业公司具体负责管理。经查,居民翟某某在1号台阶楼前空地上用纱网将部分场地围起来,圈养了18只鸡,养大后自家食用;2号台阶楼居民姚某某门前空地上建有2个狗窝,养了两条土狗(姚某某和邻居各养一条),用于看家护院,现场检查时有狗吠声。是 对此,长安社区、平阳物业公司从建设平安社区、文明社区角度出发,动员翟某某、姚某某及其邻居将喂养在楼前空地的鸡和狗进行清理,防止鸡鸣狗叫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5月24日,翟某某和姚某某已将喂养的鸡和狗清理,并承诺今后不再进行喂养。因姚某某邻居外出不在,其喂养的狗暂时还没有清理,回来后进行清理。48访受〔2021〕0522048来电新泰市新汶街道良庄矿西岭社区,每到夏季晚上有烧橡胶和塑料的异味,影响生态环境。新泰市大气 5月23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新汶街道良庄矿西岭社区”,系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区,位于新泰市新汶街道西良村西岭、程家楼村北。经查,西岭社区东面是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西良村居民区,南面是程家楼村居民区、西面是泰安理工学校和小协镇郭家泉村居民区,北面为柴汶河,门前为新汶大街公路,周边无企业。5月23日白天和夜间,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新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西岭社区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放异味企业,现场也没有闻到异味。经走访小区保安(夜间2小时巡逻一次)、物业保洁人员,均称没有闻到过烧橡胶或塑料的气味。在走访小区居民时,大部分居民称没有闻到过烧橡胶或塑料的气味,但有个别居民称在去年冬天的时候曾闻到过轻微的烧胶皮气味,近期没有闻到。是 对此,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告知小区物业保安、保洁人员及部分居民,如再闻到异味时及时反映,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置。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汶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排放异味或其他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同时,要求社区物业加强管理,及时清理清运垃圾,杜绝焚烧垃圾、杂物现象发生。49访受〔2021〕0522049来电泰山区嘉德现代城金凤苑2号楼下的忆家一宴饭店,产生油烟污染,夜晚营业到很晚,产生的噪音扰民严重。泰山区噪声 5月23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油烟污染”问题。经泰前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该饭店设有风机1台、油烟净化器1台、燃气灶1台,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2021年5月24日泰前中队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饭店排出油烟进行检测,目前检测结果未出具。2021年5月24日泰前中队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在风机北侧(开窗时)、风机北侧(闭窗时)、1单元门楼、1单元二楼楼梯间、2单元门口、2单元二楼楼梯间共6个点位对该饭店的油烟净化器和风机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51.7dB(A)、52.4dB(A)、47.8dB(A)、51.6dB(A)、46.0dB(A)、43.3dB(A),均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dB(A)标准,检测合格。2.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饭店厨师晚8:30下班并不再接待来客,饭店经营时间截止到顾客用餐结束时间。是 1.待检测报告出具后,跟踪处理。2.关于饭店噪声问题。执法人员已通知饭店负责人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同时提醒顾客注意用餐时间,提倡文明用餐,禁止大声喧哗。50访受〔2021〕0522050来电东平县老湖镇浒源社区服务中心南面的大水沟发出臭味,无人清理,影响环境。东平县水 5月23日,东平县组织老湖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水沟为一处泄洪沟,主要用途为防洪、排涝,起点为东平县老湖镇水牛山,由水牛山向西南方向途经滨湖社区、浒源社区。2.经查,该泄洪沟滨湖社区南侧段内积存有雨水,且沟内及周边丢弃大量生活垃圾,堆存时间较长,导致异味扰民。 是 老湖镇已组织工作人员对泄洪沟内及周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将沟内积水抽运回社区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处理。截至5月26日,泄洪沟内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沟内积水已抽运完毕。51访受〔2021〕0522051来电泰山区南湖大街63号韩家结庄新村的回迁楼小区里,垃圾成堆,无人清理,异味严重,影响环境。市城管局、泰山区大气 5月23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城管局、泰山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韩家结庄新村,位于南湖大街63号,之前小区门口有20多个泰晟物业投放和管理的垃圾桶,附近居民将生活垃圾投放至此,此前,该清运点垃圾桶管理和清运工作均是按照《果皮箱(垃圾桶)管理标准》《生活垃圾清运作业标准》进行;保持桶体整洁和清运后做到车走地净、桶齐。2.5月19日,国家卫生城市自查指出“主次道路摆放垃圾桶太多”问题,泰晟公司对道路两侧明显位置垃圾桶进行撤离,此处垃圾桶撤离后,泰晟公司未及时与韩家结庄村委沟通好,致使该小区未及时在回迁楼内安置相应的垃圾桶,导致20日、21日居民投放的生活垃圾暂时堆积。是 1.5月22日18时在韩家结庄新村的协调下,泰晟公司协助韩家结庄村对积存两日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2.5月23日经与韩家结庄村委多次对接,确定小区内垃圾桶的放置位置,解决居民楼的垃圾投放问题。泰晟公司负责清运工作。3.责成泰晟公司将对此处垃圾桶定时定点清运,杜绝垃圾落地现象的出现。4.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加强对泰晟公司环卫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关注市民群众对环卫服务方面的诉求,及时跟进督导。市城市管理局将监督检查结果列入泰晟公司环卫作业考核,与作业经费挂钩。52访受〔2021〕0522052来电肥城市新城街道西付村工业三路肥城实验中学西面的饲料厂,生产时发出刺鼻的气味,影响环境。(表示此饲料厂两面都是学校)肥城市大气 5月23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西付村试验中学西面饲料厂为肥城天普阳光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城街道西付社区,公司东侧距离肥城市实验中学西校区约190米,距离肥城市试验幼儿园西区约150米。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以玉米、豆粕、鱼粉等原料,经配料、粉碎、制粒(利用蒸汽加热)、冷却、包装等工序,生产高档饲料。蒸汽外购于福宽生物有限公司。2017年,投资33万余元,委托济南羲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废气治理工程,安装了光解除臭等设备。2020年9月,委托了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上、下风向开展无组织检测,臭气浓度均达到《GBT14675-1993-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标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界无刺鼻气味。是 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新城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2.肥城天普阳光饲料有限公司要加强治污设施管理维护,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53访受〔2021〕0522053来电岱岳区马庄镇朱家寨村村东有一养猪场,养猪场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养鸡场,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岱岳区大气 5月23日,岱岳区组织马庄镇人民政府、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马庄镇朱家寨村村东,所有人夏某某,紧靠住户,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现饲养生猪2头,属散养户;信访人反映的养鸡场,位于朱家寨村村内东南角,所有人夏某某,在自家院内南侧房屋内饲养蛋鸡200只左右,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属散养户,排放的粪污两天清理一次,没有发现外排;两处养殖场现场确实存在异味。是 1.现场责令养猪户夏某某立即整改,规范养殖,消除气味,清理好场内外卫生,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现场责令养鸡户夏某某立即整改,规范养殖,消除气味,清理好场内外卫生,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54访受〔2021〕0522054来电泰山区荣疗东路生资小区2号楼和4号楼的东面有一条河沟,北面的桥下有污水排水口,一直排放污水,导致此河流受到污染,并且臭味很大,影响环境。泰山区水 5月23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源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生资小区2号楼和4号楼的东面有一条河沟,为三里河的上游部分。北面的桥下有污水排水口,为周围小区接入三里河污水管网的管道。污水穿过的桥涵为铁路桥涵,兼具防洪、排污功能;因涉及行洪问题,桥涵内目前无法铺设管道,污水穿过铁路桥涵后排入污水管网。2018年,针对该处存在污水直排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其列入污水(河道内)整治项目,招标、施工方案等工作均已完成,区政府安排人员到济南铁路局申请穿越铁路敷设管道,济南铁路局未予批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只能对河道内(桥涵外)铺设了污水管道。2021年4月,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协调,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项目将该处纳入改造范围,并报济南铁路局进行审批,济南铁路局因此处涉及铁路运行安全、影响行洪等原因,改造方案未予批准。财源街道办事处在日常河道巡查工作中,发现该处部分污水管道存在渗漏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修复。是 接到省环保督察转办件后,为进一步提高河道环境质量,财源街道办事处于5月24日对河道进行杂草清除、河道平整、河道表面硬化等施工作业,工期预计10天。55访受〔2021〕0522055来电泰山区徐家楼新华城南郡与小区的自来水加压泵有一墙之隔,噪音很大,电机声音24小时不间断,通过法院进行处理,答复是环保局批准并验收的,但表示共用一个墙体,是不符合规定的,噪音污染严重,并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市住建局噪声 5月23日,泰安市住建局组织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新华城南郡建于2016年,同期配套建设二次加压供水泵房两座,保障高层住户生活用水。泵房位于该小区负二层地下车库内,泵房北墙为热力加压泵房、西墙为车库、东墙为车库安全通道、南墙为车库车辆通道。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客厅的噪声排放限值昼间50db(A)、夜间40db(A),卧室昼间45db(A)、夜间35db(A)。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3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21年5月18日出具(2021)鲁0902民初136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原告关于小区地下停车场中自来水泵运行中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形成噪音污染,请求被告采取降噪措施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2019年1月14日,信访人委托鉴定机构对其房屋的负一层卧室、客厅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客厅昼间34.8db(A)、夜间34.5db(A),卧室昼间31.8db(A)、夜间33.8db(A)(详见泰山区人民法院(2021)鲁0902民初1367号民事判决书第4页)。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周围噪声排放限值均未超出国家标准,不存在噪音污染的问题。2021年5月24日上午,对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进行了现场查看,自来水加压泵房位于负二层楼栋西山墙西侧地下车库内,负二层西山墙为自来水加压泵房东墙,泵房正东为负二层储藏室,新华城南郡32号楼2单元102室用户房屋结构为复式一层及负一层,位于负二层储藏室东斜上方,不存在与自来水加压泵房共用一个墙体的情况。自2020年6月份以来,按照用户要求,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对供水泵房进行降噪处理,如在泵房东墙加装一层5厘米厚隔音棉和隔音板,在设备东侧60CM处修筑一面实体墙,与原泵房东墙形成一个1.5米的中空地带,在中间填充吸音棉,新砌墙内外两侧均铺装隔音板,给泵房内风机房内加装了一层吸音棉,对原加压泵减震垫进行了加厚更换,并将泵房内原加压设备“安装基础”切除50厘米,断开与原泵房东墙墙体的连接。经检测,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周围噪声排放限值均未超出国家标准,不存在噪音污染的问题。否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督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积极与信访人对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56访受〔2021〕0522056来电肥城市安驾庄镇洼里村一村村西面有两家养猪场,分别是:五组王某某和六组杨某某开的,排出的污水异味很大,影响环境。肥城市大气 5月23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安驾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五组王某某和六组杨某某”是肥城市安驾庄镇洼里村五组村民朱某某和六组村民梁某某。村民朱某某和梁某某均是个体养殖户,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属散养户,均无营业执照。现场检查时:(1)散养户朱某某猪舍内存栏育肥猪62头(其中待出栏32头),母猪3头,哺乳仔猪36头。该散养户猪舍内建有处理猪尿的地下沼气池,沼气池内沼液和沼渣定期外运至自家农田;每天将猪粪用小推车外运至自家农田堆肥。猪舍南边紧靠住户,距离约2米;东边为胡同,距离约16米;西、北两边无住户。现场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但猪舍周边异味明显。(2)散养户梁某某猪舍内存栏育肥猪46头(其中待出栏25头),仔猪14头,母猪3头。该散养户猪舍南边为住户,距离约10米;东边为村内公路,距离约25米(公路东为住户);西、北两边均为空地。该散养户养殖产生的猪粪和猪尿每天用小推车运至自家农田堆肥。现场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但猪舍周边异味明显。是 1.调查人员现场与两散养户进行了沟通协调,向他们讲明了畜禽养殖政策和污染防治要求,两养殖户现场表态立即开始清理猪舍内外粪污垃圾,并自愿承诺分别于2021年5月26日和5月30日前通过售卖等方式将存栏生猪全部处理,随后自行拆除养殖设施,彻底消除异味扰民隐患。2.肥城市安驾庄镇政府和洼里村委将积极帮助和配合两散养户安全稳妥地处置好存栏生猪,并和市畜牧兽医、生态环境部门一起指导和督促两散养户合理处置养殖粪污,避免产生二次环境污染。57访受〔2021〕0522057来电岱岳区大汶口镇彭徐店村村中间有一石料厂,扬尘污染比较严重。岱岳区大气 5月23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大汶口镇彭徐店村位于镇驻地北4公里,全村314户1034人,村“两委”4人。该村从2020年9月建设农村道路三通,全村累计需要硬化路面7500米。为了便于施工,该村在村委南临时存放沙子、石料等建筑材料。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处空院内有沙子80立方米,石子70立方米,水泥搅拌设备1台,水泥、沙子、石子未覆盖,有扬尘现象。是 5月23日,彭徐店村和施工队通过多安排施工人员、多条道路同时开工等方式,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三通工程,尽快使用存放的沙子、石子。5月24日下午5时,全部材料已经使用完毕,搅拌设备已经清场,现场卫生已打扫完毕,问题已经整改完毕。58访受〔2021〕0522058来电宁阳县磁窑镇颜家庄村村西的耕地里(靠近京沪高速),有人在此倾倒了废油污,导致土壤受到污染,无法正常耕种。宁阳县土壤 5月23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经济开发区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耕地由宁阳县磁窑镇后丁村村民王某某耕种,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颜家庄村村西,倾倒油污为废机油。2021年3月17日,接到王某某报警反映其自家耕地内有倾倒的废油,宁阳县公安局磁窑派出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倾倒油污为废机油,受污染耕地面积约70平方米。因周边无视频监控可供调查线索,经王某某同意后,2021年4月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协调山东卓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染耕地表土进行了清理收集。收集的污染表土委托山东卓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目前存放于该公司危废暂存间。2.接到信访件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经济开发区进行现场调查,该耕地内仍有部分污染表土未清理彻底。是 1.2021年5月23日,山东卓泰油脂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王某某要求对污染耕地表土再次进行清理收集。截至2021年5月26日已全部清理完毕,宁阳经济开发区已对该块耕地进行重新覆土,恢复种植条件。2.下一步,宁阳经济开发区将加强巡查,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59访受〔2021〕0522059来电东平县老湖镇大王峪村村东北金源矿业的东北方向的山沟里,被大唐东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破坏了山体,贩卖了石头,影响生态环境。东平县生态 5月23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老湖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大唐东平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大唐东平风电场工程项目。该公司于2010年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10月14日通过了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为泰环审报告表〔2010〕112号,后因项目风场机位与部分石料厂位置发生冲突,对部分机位位置做出了调整,属重大变更,该公司于2016年重新编制了《大唐东平风电场工程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6月21日取得了原东平县环境保护局备案意见函。2.经查,信访人反映的破坏山体的行为,实际为大唐东平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大唐东平风电场维修道路两侧危岩体清理项目。该处上山检修道路是2011年修成,其中部分路段两侧山体垂直高耸,由于长时间的风化和大雨冲刷,经常从山体上坠落大量碎石,特别是夏季烈日暴晒后突然遇到极端的狂风暴雨,山体由热遇冷风化严重,使得山体产生大量的大小不等的落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3.为消除道路两侧危岩体的安全隐患,该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山东钰镪地质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东平县老湖镇大王峪村大山顶大唐东平风电场维修道路两侧危岩体清理设计》方案,采取削坡卸载、修筑平台及坡面修整等手段,消除治理区内地质灾害隐患,保障治理区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该方案于2020年11月18日通过了专家审查。4.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将清理的危石就近丢弃于附近山沟中,未进行外运出售,现场无运输车辆。是 东平县已责成老湖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督促项目依法、依规实施,严防山石资源等国有资产的流失。*60访受〔2021〕0522060来电东平县商老庄乡田庄村村北有一养鸭场,距离居民区比较近,粪便乱排,异味非常大,影响环境。东平县大气 5月23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商老庄乡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东平县商老庄乡田庄村村北有4家养鸭户,从南至北分别为田某某、贾某某1、徐某某、贾某某2养鸭户。4户养鸭户周边均为农田,属于非禁养区。田某某养鸭户,建设鸭舍1栋,2021年3月,该养鸭户养殖肉鸭8000只,于4月20日出栏。该养鸭户建设2处化粪池,合计约174立方米。贾某某1养鸭户,建设鸭舍1栋,2021年3月,该养鸭户养殖肉鸭9000只,于4月19日出栏。该养鸭户建设了1处化粪池,容积约150立方米。徐某某养鸭户,建设鸭舍1栋,2021年3月,该养鸭户养殖肉鸭9000只,于4月18日出栏。该养鸭户建设了2处化粪池,合计约130立方米。贾某某2养鸭户,建设鸭舍1栋,2021年3月,该养鸭户养殖肉鸭9000只,于4月18日出栏。该养鸭户建设了1处化粪池,容积约90立方米。2.5月23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4家养鸭户均未养殖,田某某养鸭户鸭舍周边存在粪污未清理;徐某某养鸭户化粪池存在部分损坏。是 调查组要求:1、田某某养鸭户对鸭舍周边粪污进行清理,于6月2日前完成。2、徐某某养鸭户立即对破损化粪池进行修复,6月1日前完成。截至5月28日,养鸭户正在进行整改。61访受〔2021〕0522061来电宁阳县华丰镇华丰中联水泥厂北门西面的院子里,此处进行加工砂石,也打石子,噪音非常严重,并且扬尘污染也比较严重。宁阳县噪声 5月23日,宁阳县组织华丰镇人民政府、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项目位于宁阳县华丰镇白土厂村南,泰山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北,距离白土厂村村驻地约两公里,该项目厂房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为白土厂村民宁某某所有。2020年10月,赵某口头承包了此处,主要从事烘干沙加工,未签订承包合同。2020年11月,安装了洗砂设备,进行调试,至今没有正式生产。2.2021年5月23日,华丰镇人民政府、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加工点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加工点未生产,院内有堆放的细沙,约15立方米。是 1.华丰镇责令赵某立即拆除生产设备,对细沙进行清理。2021年5月26日,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现场物料已清理完毕。2.下一步,华丰镇将严格砂石领域监督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遏制问题势头。62访受〔2021〕0522062来电岱岳区大汶口镇和平村镇一中西邻的一中公寓东面的路口,有一垃圾池,垃圾处理不及时,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岱岳区大气 此件与第11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21029”内容基本一致,调查核实情况如下:5月23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镇人民政府、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位于大汶口镇第一中学附近,现场调查发现一处露天垃圾池,约8平方米,有少量生活垃圾,大部分为废纸,垃圾池有异味。是 1.大汶口镇立即对大汶口一中露天垃圾池内现有的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5月22日已全部清理完毕。为避免垃圾池产生的异味再次影响群众,将该露天垃圾池采取关停措施,并在学校设立了2处分类垃圾站,投放带盖分类垃圾桶用于储存、清理学校产生的垃圾。并在学校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师生做好垃圾分类。2.开展大汶口镇人居环境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露天垃圾池,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3.要求建伟保洁服务中心及时做好垃圾清理工作。63访受〔2021〕0522063来电肥城市边院镇后营村村委往东大约100米向南有一家养猪场,距离居民区比较近,产生的异味非常大,影响环境。肥城市大气 5月23日,肥城市组织边院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所反映的养猪场所位于后营村内,负责人为李某,该养殖户猪圈内存栏14头猪,其中2头母猪,6头育肥猪,6头猪仔。经调查了解,后营村村民李某,2020年在自家老房子内改造建设简易棚,2020年进行养猪。现场检查时,猪圈内有2头母猪,6头育肥猪,6头猪仔,建有粪便暂存池约3平方米,现场无猪粪堆存,有异味,产生的粪便用于自家农田施肥。是 1.经后营村民委员会工作,该养殖户于5月25日将14头猪进行了销售处置,暂存池和猪舍已打扫干净,现场异味已消除。2.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对全镇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开展集中整治,依照标准要求,对养殖粪污规范处理、综合利用,避免产生环境污染。3.加强监管和指导服务,督促全镇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64访受〔2021〕0522064来电一、新泰市东都镇东牛村村书记牛某某将村南的山林进行破坏,建成自己的墓地,破坏生态环境。二、村民委员会主任牛某某在村南的山脚下小山,将此处的松柏树进行砍伐,破坏了生态环境。新泰市生态 5月23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东都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东都镇东牛村村书记”系该村村民牛某周,现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墓地”系牛某周父亲(已故)坟墓,建于2012年4月,位于东牛村南1500余米处的南山(当地人俗称)山腰下。经查,2012年4月,牛某周为给其亲人修建坟墓,在该村南山山腰下非法占用林地355.86平方米,砍伐板栗树1株、刺槐幼树7株、侧柏3株。对此,新泰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原新泰市林业局)已于2012年7月12日,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3559元的行政处罚。2.信访人反映的“村民委员会主任牛某某”系该村现任村主任牛某东。“村南山脚下小山”系该村村南1000余米处牛某东的樱桃园,占地面积5.6市亩。经查,牛某东现在经营的樱桃园,原为该村村集体桃园,牛某东于2013年5月承包该处土地后种植樱桃树至今。牛某东称承包该处土地时此处就没有松柏树,其本人没有砍伐过松柏树。林业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中,也未发现牛某东有破坏山林、砍伐松柏树违法行为。是 下一步,新泰市将督促新泰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东都镇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破坏山林、盗伐树木违法行为。一旦发现破坏山林、非法砍伐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65访受〔2021〕0522065来电宁阳县东庄镇南鄙东村村东有一苹果果园,村民在此进行养羊,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到地下,并且异味非常大。宁阳县大气 5月23日,宁阳县组织东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人员为宁阳县东庄镇南鄙东村村民王某某,在南鄙东村村东承包土地种植苹果树,发展经济林。在苹果园内圈养22只羊,羊粪用于果园施肥。2.2021年5月23日,东庄镇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未发现污水直排到地下情况。羊圈距离村庄300余米,羊粪较少,异味较轻。是 东庄镇已督促该养殖户规范养殖,及时清理粪污,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下一步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养殖户规范养殖,避免出现环境问题。66访受〔2021〕0522066来电东平县商老庄乡董庙村村西靠近国道的正大混凝土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倾倒到附近,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环境。东平县大气 5月23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商老庄乡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东平县正大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商老庄乡董庙村南220国道东侧,建设项目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该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文号:东环报告表〔2012〕50号),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司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3台,真空吸尘扫地车1台,洒水车1台。2.5月23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布袋除尘器正常运行。3.信访人反映的“建筑垃圾倾倒行为”实际是因220国道需封闭施工修建,为贯彻落实中央“六保、六稳”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及群众出行需要,经商老庄乡政府协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银山管理站、董庙村等,由正大混凝土有限公司修筑县界北辅路一条,正在进行路基铺设。是 联合调查组要求该公司在修筑辅路时,采取洒水车实时作业喷洒,抑尘降尘;暂不修筑时,采用防尘网进行有效覆盖。67访受〔2021〕0522067来电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兴隆街西段的鲜百味饭店,每天饭点的时候油烟污染严重,影响环境。宁阳县大气 5月23日,宁阳县组织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鲜百味饭店位于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兴隆街西段的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21MA3T22BY3T,院内有1栋二层餐饮场所,周围无居民区,店内安装净化器3个,直排烟囱3个。2.2021年5月23日,经实地调查,该店已安装3个净化器、3个蒸煮直排烟囱。中午12时30分,八仙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人员对该店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检测,发现该店油烟净化器安装不标准,口径不符合检测要求,无法当场检测。是 1.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鲜百味饭店立即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进行检测。该饭店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5月26日检测,6月3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待报告出具后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2.下一步,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督促有关业户抓好油烟整治,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污染排放,保障人居环境。68访受〔2021〕0522068来电宁阳县堽城镇城南村20号胡同正北头有一养狐狸的养殖场,产生的异味很大,影响环境。宁阳县大气 5月23日,宁阳县组织堽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宁阳县堽城镇堽城南村20号胡同正北头有一养狐狸的养殖场,业主系宁阳县堽城南村人魏某某,在宅基地内养殖狐狸300余只。该养殖项目位于适养区内。经实地查看,养殖场内粪污清理不及时,养殖场外露天堆放粪污一处。是 1.堽城镇已责令该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笼下粪污及养殖场外露天堆放粪污,并对养殖场内外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2021年5月25日粪污已全部清理完成。2.下一步,堽城镇镇直相关部门、村级对该养殖场加强监管,督促养殖场业主及时清理粪污,减少异味产生。69访受〔2021〕0522069来电新泰市西张庄镇东韩庄村的灌溉井和饮水井,被协庄煤矿韩庄风井排出的污水污染,导致村民无法正常使用水。新泰市水 5月23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西张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汶矿业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协庄煤矿副立井项目,位于西张庄镇东韩庄村东北300米处,2017年1月5日投入试运行,2017年4月1日通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新环验〔2017〕7号)。该项目设计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的水全部来自井喷水,井喷水以30m3/h的量喷涌,均由井下-550米处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水源热泵供暖,后排入地面储水池,用于生活、绿化、消防用水水源,仅供暖季少部分达标排入柴汶河,其余时间均不对外排放矿井水。职工生活污水826.230m3/a,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地面绿化使用。经查,协庄煤矿韩庄风井(协庄煤矿西立井)南侧有一排水沟渠,内有少量清澈流水,该沟渠沿东韩庄村村东土地边缘向南延伸至红霞路,西拐约160米,再向南沿排水沟至柴汶河。该沟渠流经区域主要有东韩庄村71户老年房和两口灌溉用机井。通过与东韩庄村村委工作人员和居住的群众进行了解,老年房住户饮用水为该村净水站净化后的水,其他用水为该区域地下水,两口灌溉机井井水主要用于该村农作物种植。5月25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对协庄煤矿副立井外排水、东韩庄村老年房生活用水井和两口灌溉用机井水分别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副立井外排水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砷均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一般护区域标准值。生活用水井和两口灌溉用机井水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砷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是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加大对协庄煤矿副立井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外排水稳定达标排放。70访受〔2021〕0522070来电新泰市石莱镇三山村和朱家庄村两个村里,有很多村民在家里喂养猪,导致村里的异味严重,影响环境。新泰市大气 5月23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石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石莱镇三山村和朱家庄村是传统养殖专业村。三山村约有50余户居民在家里养猪,养殖数量5-20头不等;朱家庄村约有40余户居民在家里只养殖了一头母猪,10余户在家里养殖生猪5-10头。以上都是散养户,不在禁养区内。这些散养户在家里或院外建有沉淀池,未进行有效遮盖,现场有轻微异味。是 调查组要求养猪户加强养殖管理,及时清理养殖粪便废水,严禁废水外排,立即对沉淀池进行遮盖,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下一步,石莱镇政府加强村庄内家庭养殖户的指导,对粪便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减轻对村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同时,逐步引导养殖户到村外养殖,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71访受〔2021〕0522071来电东平县沙河站镇柏村集村村西头的村民健身中心,夜间不定时会在此装卸大型设备,噪音很大,并且在清理的过程中产生了扬尘污染。东平县辐射 5月23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和老湖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沙河站镇柏村集村一个仓库,位于东平县沙河站镇柏村集村西村民健身中心南侧,负责人为刘某某,主要从事建筑工地脚手架及相关的建筑施工材料暂存,所有的建筑施工材料,装卸、储存都是在密闭的厂房内。2.5月23日现场检查时,查阅了监控,监控显示该仓库只是在白天装卸建筑施工材料,不存在夜间装卸问题。3.装卸是在密闭的厂房内,厂房为硬化的地面。装卸期间产生的扬尘为密闭的厂房内地面的扬尘。是 调查组要求该仓库白天装卸时避开周边群众中午休息时间,同时及时清理仓库地面积尘和安装喷淋设施。截至5月25日,该仓库喷淋设施已安装完毕。72访受〔2021〕0522072来信宁阳县高桥林场黄某某从2020年开始乱杀树,破坏国有林区树木近100亩,破坏生态环境。宁阳县生态 5月23日,宁阳县组织宁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高桥林场为国有林场,面积1.1万亩,自东往西有大胡林区、高桥林区、中皋林区、史庄林区4个林区,沿汶河南岸带状分布,涉及磁窑、蒋集、堽城、鹤山4个乡镇,南边界与沿河26个村接壤,为敞开式管理,现有职工38人。2.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和林场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经现场调查和核查资料,2020年高桥林场曾持证采伐林木,采伐地点位于高桥林场高桥林区高桥组大汶河大堤以北,2002年造林,采伐面积6.7公顷(100.5亩),蓄积量137.2m³,2020年3月17日领取采伐证,当年完成造林更新。采伐证发放程序合规,采伐证和采伐现场的面积、时间、蓄积量、四至边界等内容相符。“十四五”采伐限额于2021年5月由省政府发放,今年没有进行采伐。3.2021年5月24日上午,经调查组对林场其他区域现场巡查,全场没有其他无证采伐和毁坏林木区域。是 下一步,宁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将加大林区巡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偷伐树木等行为,确保林区秩序稳定和国有资产安全,发挥应有的社会和生态效益。*73访受〔2021〕0522073来信肥城市安临站镇政府书记王某某将其承包的山地卖给他人,在其承包的土地上乱开乱挖,粉尘漫天,污染环境,目前人身受到威胁。肥城市大气 5月23日,肥城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临站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肥城市安站镇政府书记王某某,为现任安临站镇党委书记,自2016年12月担任安临站镇党委书记。经调查,安临站镇南虎门村葛台村外西南角的山地,该位置设置1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山东省肥城市南虎门地区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人为山东泰西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7月15日,经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挂牌,山东泰西水泥有限公司取得采矿权。2020年7月15日,该矿山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发证,采矿许可证号:C3700002020077170150251,有效期自2020年7月15日至2035年7月15日,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该公司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环保、营业执照等相关审批手续。目前,矿山正在实施基建工程,是合法有效的。2020年9月2日,该矿山为顺利实施基础建设和采矿工程,与南虎门村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该协议明确了租赁面积、期限、租赁费用和权利义务等内容,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且该土地租赁协议已在安临站镇政府备案。所涉及的土地租赁事项,南虎门村委均按照程序,由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不存在“肥城市安临站镇政府书记王某某将其承包的山地卖给他人”。5月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临站镇政府共同现场检查,该矿山正在开拓采矿运输道路,运输道路的施工严格遵守安全、开采设计规定的路线施工。目前,矿山正按方案设计进行基建期施工,尚未形成开采工作面,不存在乱开乱挖问题。现场采取覆网遮盖、雾炮等防尘抑尘措施。信访人所反映的“人身受到威胁”事宜,经征询当地派出所,未收到相关举报电话。否 1.肥城市政府高度关注区域内资源监管工作,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避免矿山资源开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2.肥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部门联动,举一反三,统筹推进和解决在资源开发、矿山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3.安临站镇政府要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矿山企业规范管理,帮助指导矿山企业、驻地村居做好企地和谐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妥善解决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和睦共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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