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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123访受〔2021〕0521075来电宁阳县东疏镇兴隆庄村村东面,有人在此非法破坏耕地,开采矿石,影响生态环境。宁阳县生态 2021年5月22日,宁阳县组织东疏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宁阳县东疏镇政府西3.8公里处,所占地块为疏里村、疏外村、义和庄村等3个村庄的土地,该地块为泰安金实石业有限公司西疏北矿区I-1矿体东段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矿区面积215.25亩(0.1435平方公里)。该项目于2018年6月14日办理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18-370921-10-03-035422;2018年11月,原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山东钰镪地质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山东省宁阳县西疏北矿区Ⅰ-1矿体东段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于2018年11月26日通过了原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19年7月10日,委托泰安市金土地测绘整理有限公司绘制《勘测定界图》;2019年7月,由泰安金实石业有限公司委托泰安蔚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山东省宁阳县西疏北矿区Ⅰ-1矿体东段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21日,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审批意见(泰审批投资〔2019〕203号文)对该项目环保建设进行批复;2019年11月12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709002019117100148918;2019年12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宁阳县西疏北矿区饰面用花岗岩开发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出让该宗土地(14.1816公顷)于泰安金实石业有限公司,出让期11年,用于宁阳县西疏北矿区饰面用花岗岩开发利用项目。2.2021年5月22日,东疏镇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办、国土资源所、资源办等部门站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目前该项目处于开挖、清理地表土方阶段,还未正式对此处的花岗岩进行开采,不存在非法破坏耕地,开采矿石情况。是 下一步,宁阳县将继续狠抓土地监管工作,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强力打击违法盗采行为。*124访受〔2021〕0521076来电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绿地公馆与开元首府之间的河流,此河流淤泥很多,异味很大,一直未进行清理,影响环境。旅游经济开发区生态 5月22日,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开元河公园开元首府段。开元河公园主河道全长3892米,宽50米,两侧绿地各宽15米,总投资1.5亿元,北起泰山大街与高铁站交汇处,南至泮河大街。项目2014年11月26日开工至2015年6月全部改造建设完成。开元河公园开元首府段河水目前水位较高,未发现异味。此问题可能涉及两个原因:一是前期良宸美景项目施工时误将市政污水管道挖断造成污水外溢(第八批〔2021〕0518040号问题),对此段河水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污水已经停止外溢,正在疏通管道,河水水质已经恢复。二是为进一步美化河道公园环境,经旅游经济开发区研究决定,对开元河、泮河、岔河进行景观藕栽植。五月初,区公园管理所降低了此处河段的水位,裸露了部分河床淤泥进行景观藕栽植,可能造成了附近居民对河底淤泥的误解。目前河底泥土存量尚可,对水生植物生长和水资源保持起到了正面作用,不会污染环境,请居民放心。是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河水水质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对河底淤泥存量与生态环境的互相影响及时评估,给居民提供优良的生活环境。125访受〔2021〕0521077来电东平县斑鸠店镇子路村从村小学到大桥的路段,渣土车在此经过,车上的渣土产生了扬尘污染,未做相关的防尘措施。东平县大气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和斑鸠店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大桥为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斑鸠店镇解山村,由山东黄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目前正在建设。信访人反映的渣土车主要为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项目部的施工车辆及前往解山浮桥的过路车辆。2.经查,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施工车辆主要运输路线为246省道黄河大堤至解山村段,无其他可用运输道路。由于施工车辆较多,且道路保洁措施不到位,造成了道路积尘、扬尘问题严重。是 斑鸠店镇人民政府组织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项目部及有关浮桥负责人等,召开了子路小学至大桥段扬尘污染问题整治工作协调会议,明确了各责任单位任务,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东阿至东平黄河公路大桥项目施工车辆全部“平箱盖布”,避免物料遗撒;二是利用洒水车对涉及道路路面进行洒水降尘,乡镇街道确保每天至少洒水3次,浮桥确保每天至少洒水4次,大桥确保每天至少洒水3次,同时调动道路清扫车进行清扫,以确保路面环境卫生的整洁。东平县已责成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和斑鸠店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和运输道路的保洁、修缮,确保道路路面环境卫生,避免粉尘扰民。126访受〔2021〕0521078来电宁阳县泗店镇十一中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此处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处理,影响环境。宁阳县固废 2021年5月22日,宁阳县组织泗店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宁阳县泗店镇北十一中路口向西,老麻袋厂家属院门口两侧。经现场调查,发现该位置存有建筑垃圾、路边杂草和生活垃圾约80立方米,建筑垃圾主要为附近农村建房拆旧产生的砖头等,生活垃圾为周边居民丢弃的塑料袋等少量瞬时垃圾。是 1.泗店镇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对该处环境进行清理,共清运7车,于2021年5月23日下午6时前已全部清运完毕。2.下一步,宁阳县将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为人民群众提供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127访受〔2021〕0521079来电宁阳县鹤山乡东皋村村东的河里,有人在此进行盗采河砂,影响了生态环境。宁阳县生态 2021年5月22日,宁阳县组织鹤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现场位于宁阳县鹤山镇东皋村以东,河是大汶河。2021年5月22日,鹤山镇联合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等部门进行了走访调查,同时对信访人反映位置及周边区域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有盗采砂资源痕迹。是 下一步,宁阳县将加大辖区内矿产资源巡查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盗采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护矿产资源,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128访受〔2021〕0521080来电岱岳区大汶口镇西王庄村河段上游有很多的化工厂、农药厂、造纸厂,产生污水导致大汶河受到污染,有很浓的农药气味,水质呈暗红色,并且地下水也受到污染,导致村里的村民很多得癌症的。岱岳区水 5月22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岱岳区疾控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大汶口镇王庄村位于大汶河北岸,距大汶口镇驻地4.8公里,西与马庄镇平家村相邻,东与大侯村接壤,南为王家院水库,周边3公里以内无工业企业。针对“河段上游有化工厂、农药厂、造纸厂污染河水、产生农药气味”的问题,经现场排查,王庄村及大汶口镇管理范围内的大汶河河道未建有任何工厂。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在大汶口断面上游泉林坝、颜谢坝和柴汶河西高村桥设置了3个监测断面,对PH、COD、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5个项目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不超标。5月22日下午,大汶口镇对王庄村的1处集中饮用水源、2处灌溉水井和1处大汶河水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不超标。针对“水质暗红,地下水受到污染,导致村民得癌症”的问题。经现场排查,大汶口河水清澈正常,未呈现暗红色,河水没有任何刺鼻性气味。大汶口镇水利站每年都对各村水质进行检查,检验结果显示,王庄村及邻村大侯村地下水均符合饮用标准,不会引发癌症。通过与村干部和部分村民座谈,并协调泰安市岱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2018-2020年大汶口镇及其西王庄村肿瘤死亡情况统计数据,该村共有3人死于肿瘤疾病。是 下一步,责成大汶口镇加大对镇域企业的监管力度,持续做好沿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落实河长制,严禁沿河建设各类违规工厂,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清理水面及岸边杂物、垃圾,保持河清岸净。*129访受〔2021〕0521081来电泰山区方特游乐场附近的一个水库,岸边有很多的死鱼,产生了异味,无人清理,影响环境。位于安家岭水库,梨园村东南角,方特的西北角。泰山区生态 5月22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水利局、泰前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安家林水库位于方特欢乐世界西面,系小一型水库,水面由杏园村王某某等人承包,2021年3月份承包水库的人员打捞水库内的鱼和放养鱼苗约5000公斤,由于鱼苗不适应水库环境和打捞鱼时造成鱼的伤害,加之有人放生鱼类不适应环境,水库出现较多鱼死亡情况,部分死鱼积存在水库岸边。是 5月23日水库管理人员已对死鱼进行了集中清理。130访受〔2021〕0521082来电新泰市东都镇化工园区北区的晨晓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进行烧煤,产生了煤烟污染,影响环境。新泰市大气 2021年5月22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东都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晨晓建材有限公司,系新泰市晨晓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原新泰市东都镇化工园区北区,法定代表人:庄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75826101XW。2011年12月,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产1.5万吨泡花碱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泰环发〔2011〕352号),2015年10月8日通过环保验收(泰环验〔2015〕44号)。1.关于“生产时进行烧煤”问题。该公司加热炉窑环评文件批复的燃料为煤炭,现使用半烟煤为燃料,每天耗煤500公斤左右。为降低能源消耗,消减排污量实现清洁生产,该公司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将加热炉窑燃料改为用电(或用燃气)。目前,正在考察中。2.关于“产生了煤烟污染,影响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泡花碱生产项目正常生产,治污设施同步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脱硫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发现有冒黑烟现象。该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安装了环保电量监控系统,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公司生产设施与治污设施同步运行情况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日常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情况。经查阅该公司2020年12月13日、2021年3月31日自行检测报告,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指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要求。是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东都镇将加大对该公司的后续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31访受〔2021〕0521083来电新泰市石莱镇西扳倒井村村西七八里地的老寨山前面的耕地上,原村党支部书记常某某在此处进行挖砂,破坏了生态环境。新泰市生态 2021年5月22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石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涉案人员为常某某,原搬倒井村党支部书记。经对石莱镇西搬倒井村村西老寨山前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该位置在2020年发生过王某伟非法洗砂行为,2020年7月被依法取缔并处罚款5万元。是 下一步,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石莱镇政府将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破坏农田、私采滥挖砂石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132访受〔2021〕0521084来电泰安高新区良庄镇白庙村村南的山阳水库库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良庄镇业田家庭农场,是泰安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违规许可的,此处进行养殖业和餐饮业,造成了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泰安高新区生态 5月22日,泰安高新区组织良庄镇、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业田家庭农场位于泰安高新区良庄镇白庙村山阳水库旁。根据《泰安高新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方案》(2020年),“山阳水库取水口半径200m范围内区域为保护范围”,业田家庭农场所在地距离该取水口约2公里,不在保护范围内,不属于水源保护区。2.经查,该家庭农场设立于2016年,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先后对其进行了两次变更,一次为名称变更、一次为经营者变更,未涉及许可事项。3.该农场已于2019年12月份拆除,现仅有12间板房,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此处经营餐饮业及养殖业。经核实,土地性质属于荒滩水用地,现在土地性质未变,未发现破坏环境问题。是 下一步,良庄镇政府将继续依法严格监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进行巡查,坚决杜绝该家庭农场重新从事餐饮业和养殖业。同时,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发现此类违规家庭农场将依法依规处理。133访受〔2021〕0521085来电泰山区白马石社区紫欣园小区内有一条河流,现在此河流受到破坏,有业主在此进行养殖和种菜,破坏了生态环境。泰山区生态 5月22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进行现场勘察发现,该河道经开发商建设加固后作为小区内部景观河,因河道为季节性泄洪河道,一年内大部分时间河道处于干枯状态,河道内存在小区业主私自种菜及家禽养殖的问题。是 泰前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河道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治理,对河道内种植蔬菜进行清理,对河道北段鸭子进行清理。134访受〔2021〕0521086来电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北面大约200米处有一大土堆,一直未进行处理,造成了扬尘污染。肥城市大气 5月21日,肥城市组织石横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北200米处,经调查了解,确实存在一大土堆,该处土堆由刘某兴承包,此人为石横镇赵庄村村民,工作单位为肥城圣达爆破公司,其本人主要承接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项目建设过程中开槽等工程业务。该土堆是刘某兴在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新项目建设过程中开槽地面时产生的表土,其将表土拉运至此,暂时存放,当时因没有地方存放,所以暂存于此,准备部分用来特钢项目回填,部分用来原地复垦。5月22日,现场检查时,土堆已开始有植物覆盖,现场未起扬尘。是 5月24日,石横镇向刘某兴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对土堆进行覆盖。5月24日,该处土地已全部覆盖完成。石横镇要求刘某兴在对该土堆做进一步处理时,作业过程一定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湿法作业进行回填、复垦。石横镇将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力度,避免此类土堆乱堆乱放,减少扬尘污染源。135访受〔2021〕0521087来电肥城市汶阳镇西浊村村西北角河堤旁有一大型养牛场和养鸭场,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边,晚上牛叫声噪音扰民,并且异味比较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肥城市噪声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汶阳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两家养殖公司,分别是:肥城市森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和肥城市奥添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养殖公司相邻,均位于汶阳镇西浊村村北。5月22日,现场检查发现:肥城市森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肉牛养殖棚共4个,面积均为1800㎡,现存栏肉牛395头,配建700m3粪便贮存池一处,现存约100m3粪便,配建830m3污水池一处,现存有约500m3污水,签订粪污消纳协议300亩,自有承包土地380余亩。肥城市奥添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肉鸭养殖棚共3个,面积均为1300㎡,现空栏停养,配建1200m3三级沉淀池一处,现存约700m3液体粪污,签订粪污消纳协议500亩。以上两单位粪污处理台账填写规范,产生的粪污均用于承包的林地和周边的农田使用。位于汶阳镇西浊村西北,东侧、南侧是农田,西侧、北侧是树林,以西600米为漕河,以东540余米为最近的西浊村居民区,不属于禁养区,用地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在养殖期间,采用除臭剂对鸭舍、牛棚异味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在漕河附近未发现有污水直排入河现象,养殖现场存在一定异味,执法检查人员已委托山东东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周边漕河河水、夜间噪声和现场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临近的漕河水质为五类水质,与肥城市环境监测站5月21日对漕河断面的检测结果对比,基本相符;夜间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臭气浓度限值。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汶阳镇人民政府将对该两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增大喷洒除臭剂频次,加大畜禽粪污转运频次,减少粪污存量,依照标准要求规范粪肥还田利用,加强鸭舍和牛棚内的清洁作业,进一步减少异味排放,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136访受〔2021〕0521088来电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原赤脸店村委南有一垃圾中转站,距离小区生活区和活动区比较近,异味非常大,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活动。东平县大气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涉案地点为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单位东平县兴东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赤脸店垃圾压缩中转站(站厕一体),功能是将分散垃圾收集点的垃圾集中压缩后送至东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2.经核实,该压缩站前期已配备自动喷淋除臭设备,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生活垃圾腐烂发臭,同时生活垃圾装卸、转运过程中有一定异味散出。是 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垃圾压缩站进行了全面冲洗除臭、专业蚊蝇消杀消毒作业。目前,该垃圾压缩中转站已进行全面冲洗及消杀除臭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安排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压缩站进行全方位整治,并于2021年4月份聘请泰安润泽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对辖区内垃圾压缩中转站提供专业蚊蝇消杀控制服务工作,每月消杀2次。在此基础上给各站点配备了蚊香,灭鼠药及灭蚊蝇、除臭剂,每天不定期进行灭蚊蝇、消毒除臭作业。137访受〔2021〕0521089来电肥城市肥城矿务局北临老泰临路北侧的泰安泰山三合实业有限公司,主营洗砂,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地下,污染了地下水。肥城市水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市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泰安泰山三和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高新区老泰临路北侧。2004年6月原肥城市大封煤矿破产重组成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金。该公司砂石加工项目于2018年11月由肥城市环保局审批(肥环审报告表[2018]114号),2019年6月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共建设石子及水洗砂生产线各一条,年产石子60万吨、水洗砂30万吨。2020年6月该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因缺乏生产原料、设备检修等原因,该公司自5月初停产至今。2.该公司生产生活用水来自原肥城市大封煤矿自备水井,水洗砂工艺为投料——破碎——筛分——洗砂,洗砂环节建有泥浆压滤机一台,洗选废水经泥浆压滤机过滤后经3个100m3沉淀池沉淀,通过循环用水系统回用于洗砂工序。2016年,该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已将原大封煤矿主副井封闭、填实。2020年11月,主副井区域已改建为生产车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直排环境、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现象。是 1.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加大对泰安泰山三和实业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责令泰安泰山三和实业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38访受〔2021〕0521090来电新泰市岳家庄乡山头村村东有一养猪场,产生的异味比较大,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新泰市大气 5月22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岳家庄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岳家庄乡山头村陈某某养猪场,在自家院落东侧建设4排猪舍。根据新政办发〔2020〕4号文件规定,不在禁养区范围内。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在养殖生猪,存栏300头,沉淀池、废水管道未进行防雨淋措施,现场有轻微刺鼻气味。是 调查组要求业主加强养殖养管理,及时清理养殖粪便废水,严禁废水外排;立即对沉淀池、废水管道进行全部遮盖,减轻对环境的影响。139访受〔2021〕0521091来电肥城市边院镇过村村西的绿龙蔬菜厂,生产时产生的臭味很大,隔几天会在晚上7时左右排放,影响环境。肥城市大气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为泰安市绿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边院镇朱官村,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从事速冻蔬菜制品生产,现阶段工艺流程是将收购的蔬菜进行清洗、切制,然后漂烫,之后冷冻,最后包装外售。公司生产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6时,晚上根据蔬菜季节不定时生产,晚7时至11时。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和废水。废气由天然气锅炉产生,共计2台,一用一备,现场2吨天然气锅炉正在使用,4吨天然气锅炉备用,天然气锅炉废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进行检测。废水主要是在清洗、切割和漂烫过程中产生,产生后的废水进入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A/O工艺),废水经调节池(暂存池)、气浮机、曝气,沉淀后再经过在线监测设施排入边院镇污水管网,每天不定时排放废水,排水量约400立方米,最终进入肥城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外售给泰安锦利源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制作有机肥。在清洗、切制和漂烫过程中产生蔬菜渣与朱官村北养殖场签订了处置协议,用于牛羊饲料。2021年5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厂区无明显异味,污水处理站有轻微异味,主要是由调节池(暂存池)废水产生,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于2021年5月22日19时45分至52分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是 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已责成该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司生产厂区和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环境管理力度,确保环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该公司将添加植物除臭剂降低产生的异味,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和环保主体责任。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边院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监督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提升治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140访受〔2021〕0521092来电岱岳区范镇范西村新华书店西侧有一汽修厂,厂内进行喷漆时,产生的异味非常大。岱岳区大气 5月22日,岱岳区组织范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岱岳区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范镇范西村原新华书店位于泰莱公路与泰莱铁路交叉口以东,其西侧至泰莱铁路的沿街商铺无汽修厂。经排查,在泰莱公路以北、泰莱铁路以南有一迅达汽修厂,是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为泰安市岱岳区范镇迅达楷瑞维修中心,经营者是刘某某,占地面积约1亩,系租赁岱岳区公路局用地,2015年12月注册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汽车修理及配件销售,经营范围无喷漆项目。现场发现该企业主要修车设备有举升机一台、扒胎机一套、平衡机一套、闲置烤漆房一个。该企业烤漆房于2017年建成,无任何手续,建设初期,该企业向有关部门咨询是否能喷漆作业,相关部门回复其不能使用,然后将烤漆房作为贮存间,存放杂物,未从事烤漆业务,现场未闻到异味。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责令范镇迅达楷瑞维修中心立即把烤漆房拆除,截至5月22日已全部拆除完毕。下一步,范镇党委、政府将举一反三,加大巡查力度,对范镇辖区内修理厂行业进行摸排,对存在的环保隐患进行查处,督促整改,防止再次出现异味扰民的情况。141访受〔2021〕0521093来电东平县老湖镇梁林村村东面有一养鸡场,粪便未进行处理,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东平县大气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老湖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代某某肉鸡养殖场,位于东平县老湖镇梁林村村东,属非禁养区。该养殖场已进行环评备案。该养殖场目前存栏肉鸡2万只,建设1栋936平方米的鸡舍,配套建设了39平方米储粪棚和2立方米污水池,养殖产生粪污经堆沤发酵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2.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正在进行养殖,在对储粪棚内粪污进行清运过程中有粪污散落在路面,现场有异味。是 调查组根据调查情况,现场向该养殖场提出整改意见:一是清运现场及路面粪污,保持现场环境卫生;二是在鸡舍风机处建设隔离墙,减少异味扩散范围;三是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和灭蝇剂,降低臭味,灭蛆驱蝇。四是粪污日常腐熟及运输过程中做好密闭,减少异味扩散。截至5月27日已整改完成。142访受〔2021〕0521094来电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后古山村村大队前面的道路上,有人在此搁置了粪便,异味非常大,无人清理。新泰市大气 2021年5月22日,新泰市组织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2021年5月17日,青云街道办事处后孤山村村民康某某购买1车鸡粪用于果树施肥,将鸡粪堆放在后孤山村委前面道路旁空地上,堆放鸡粪未采取密闭覆盖,有异味。是 青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要求康某某尽快对该鸡粪进行使用或清理。截至5月23日,康某某已对堆放的鸡粪进行了清运,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143访受〔2021〕0521095来电宁阳县葛石镇镇政府北面供电站附近美立客食品加工厂,生产时的污水未进行处理直接排放,异味很大。宁阳县大气 2021年5月22日,宁阳县组织葛石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全称为宁阳县美立客食品加工厂,位于宁阳县葛石镇河西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1MA3MOFQ418,主要生产鸡肉串产品,年加工量100吨。生产工艺:速冻——成型——包装——成品出库。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目(2020年本)的通知》(鲁环发〔2020〕24号),该企业属于豁免名单范围,不需要办理环评或环评备案手续,已办理排污登记手续。2.经调阅用电明细,该公司2021年1月份已停产,现场检查时车间无生产迹象。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前期生产时有少量冲洗地面的水进入厂区沉淀池,用于厂区绿化。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迹象,现场无明显异味。是 下一步,葛石镇政府严格管控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减少异味产生,杜绝出现异味扰民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144访受〔2021〕0521096来电新泰市新汶街道孙村社区的玉鑫园工地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新泰市大气 2021年5月22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玉鑫园工地系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孙村社区玉鑫园住宅小区二期工程,主要是建设3栋17层住宅楼。玉鑫园小区位于新汶城区孙村路以西、孙村社区服务中心以北、榴园小区以南,是新泰市政府批准建设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系新泰市孙村建筑工程公司。该项目属环评豁免类建设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行政许可手续。玉鑫园小区二期工程施工工地北侧及东侧为居民楼,建设了高度为2米的硬质围挡,南侧及西侧没有建围挡。该项目地基基坑开挖工程已完成,开挖深度6.5米至10米,基坑内挖掘土石方6万余立方米,放置在西侧约100米空地上,已用防尘网覆盖。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基坑边坡喷浆支护,施工现场无雾炮、喷淋等洒水降尘设施,运输道路没有进行混凝土硬化,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是 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施工方新泰市孙村建筑工程公司停工整改,要求立即覆盖所有裸露土地,硬化施工场地进出道路,安装车辆冲洗装置,配备洒水降尘设施。目前,该施工工地已停止施工,道路已进行了硬化,购置洒水车和雾炮等洒水降尘装置,现场裸露土地已覆盖。145访受〔2021〕0521097来电肥城市潮泉镇张庄村村西卧猫岭周边的集体土地,被山东世外潮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破坏并且毁林(大约300亩),影响生态环境。肥城市生态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位置,位于潮泉镇东北,大张村居民点以西,卧猫岭周边,为潮泉镇大张庄村集体土地,面积约500余亩。2010年3月,张庄村将该地承包给肥城市金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承包期40年,至2050年3月2日到期。肥城市金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承包该处土地后,开始种植幼小苗木,主要以核桃苗、金银花为主。2012年,肥城市金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向原肥城市林业局申请并办理了林权证。后因肥城市金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多年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向大张庄村交纳土地承包费,截止到2018年1月,共拖欠承包费48.33万元。2018年3月,大张庄村委会依法解除了与肥城市金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土地承包合同。2018年12月,大张庄村与山东潮泉时和农业旅游开发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期限2019年1月至2048年12月。2019年初,山东潮泉时和农业旅游开发公司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保留原来的核桃树及樱桃树,清除了部分已干枯及生长不良的金银花,同时将不适合种植的地块进行土地平整,平整后的现场本着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种植了花卉苗木及草地。2021年5月23日,经联合现场踏勘,现场种植花卉苗木及草地,无毁林现象及痕迹。是 1.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2.潮泉镇将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146访受〔2021〕0521098来电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村西南方向有一养鸭场,每天下午的鸭粪排放时异味很大,刺鼻,影响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肥城市大气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及王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为肥城市安荣养殖场,位于肥城市王庄镇中于村,已进行环保登记备案。2.关于“每天下午的鸭粪排放时异味很大刺鼻,影响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问题。(1)基本信息:该养殖场建设内容为新建鸭舍5000平方米,存栏鸭1万只,养殖模式为网上养殖。(2)现场检查情况:5月22日,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位于王庄镇后于村西南方向,所在地不是禁养区,配套建有污水沉淀池及储粪棚,该养殖场污水沉淀池存有畜禽粪便,是异味的主要来源。该养殖场在每批肉鸭出栏时集中清理鸭粪,平常不清粪。该养殖场距离最近的村庄约610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是 1.责成王庄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全镇畜禽养殖场户开展集中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产生环境污染。2.责成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加强监管和指导服务,督促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定期清理同时喷洒除臭剂,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147访受〔2021〕0521099来电岳区马庄镇镇政府西邻的光强水产,每天将死鱼死虾排到此处的下水道,异味非常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影响环境。岱岳区大气 5月22日,岱岳区组织马庄镇、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是马庄镇光强水产干货酒店用品配送中心,位于马庄镇政府西十字路口南路西,负责人王某,该店主要经营销售百货、生鲜、蔬菜、水产。现场发现该企业门店外有一蓝色的装有活鱼的简易塑料水池。为了方便服务客户,活鱼宰杀后有少量的鱼鳞片散落到地面没有得到及时清除,存在少量的鱼腥味。关于死鱼死虾倒入下水道问题,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死鱼死虾倒入下水道的现象。是 责令该户立即对店外鱼池、下水道进行清理,不能进行店外经营活动,清扫门前卫生,消除异味。5月22日下午6时,店外已清理干净,下水道及店面门前卫生已清理,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进一步强化对商户经营的监管力度,真正让商户做好门前五保,规范经营。148访受〔2021〕0521100来信肥城市安驾庄镇西边桥南三四百米路西树林,有一化工企业,白天不生产,夜晚生产,散发难闻气味。肥城市大气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安驾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为肥城市荣祥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泰东路086号。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的脂肪酸系列产品项目因原料成本高、生产规模小,企业无法获取预期收益,所以一直未投产。2016年8月,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后,主要从事脂肪酸复配,生产工艺为:购进动物油脂肪酸和植物油脂肪酸后,按照客户要求的比例进行复配,最后将复配好的成品包装、外售。受新冠疫情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该公司脂肪酸复配工艺于今年1月停产,又因租赁的土地已临近租期,该公司研究决定全面停产,并按计划安全有序地拆除现有生产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无明显异味。该公司现有锅炉两台,其中,一台4蒸吨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安装完成后未使用,于2020年9月7日向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停;另一台1蒸吨天然气蒸汽锅炉今年1月停用。是 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要求该公司要认真细致地落实好停产拆除计划,生产设施拆除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环保、安全监管要求,安全稳妥地完成好拆除工作。2.该公司停产拆除期间,安驾庄镇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和帮扶力度,督促该公司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好各项应急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149访受〔2021〕0521101来信新泰市羊流镇工业园的山东裕鑫玻纤有限公司有两个厂子,占了很多土地,到现在没有办理土地证,没有环评手续,该厂涉及化工,好几台锅炉熬沥青,没有治污设施,气味难闻,污水乱淌,化工废料到处堆放,持续多年。新泰市固废 2021年5月22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羊流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是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羊流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马某。该公司从事无碱玻璃纤维、纸管、PVC颗粒料、土工格栅涂覆定型、窗纱线涂塑缠绕、纱线挤塑、玻璃纤维织品生产,上述项目均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1.除玻璃纤维织品生产项目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新环报告表〔2013〕第43号)尚未验收外,其他项目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公司有老厂区、新厂区两个生产厂区。2.没有办理土地证问题:经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现场调查,调取的材料(土地证)显示:南厂区的土地分两块,地块一面积为27545平方米(新国用2016第1154号),地块二面积为49636平方米(新国用2015第0970号),使用权类型均为国有出让;北厂区面积为19908平方米(新国用1999第B0900014号),批准使用期限为50年(1998年12月31日至2048年12月31日)。3.气味难闻,污水乱淌,化工废料到处堆放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窗纱线涂料加温搅拌时产生的生产废水排入车间北侧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无碱玻璃纤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浸润剂经收集后循环利用。无碱玻璃纤维、纸管、窗纱线涂塑缠绕、玻璃纤维织品生产项目产生的废气,以及三台燃气锅炉加温搅拌沥青产生的烟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位于该公司南厂区内西南空地上露天堆放有磷酸包装瓶、树脂下脚料及树脂包装桶物、盛放原料沥青的吨桶以及空桶、废玻璃纤维丝及各个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等固体废物。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针对山东裕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泰环改字〔2021〕03-4008号),责令该公司:1.玻璃纤维织品、无碱玻璃纤维、纸管、PVC颗粒料、土木格栅涂覆定型、窗纱线涂塑缠绕、纱线挤塑生产项目停止生产,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2.前期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申报,配套建设危废间并规范收集贮存,严禁抛、洒、滴、漏,露天乱堆乱放;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加强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150访受〔2021〕0521102来信肥城市安临站镇政府西不足千米有一处砖厂,脱硫废水随意排放。前几年废水流到农户栽树的地里,导致树木死亡。现排放废水的地方在砖厂西边离深井不足百米,如今砖厂井里的水已不能饮用。目前砖厂已拆除重建。担心废水以后再随意排放污染饮用水源。肥城市水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安临站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肥城市金凤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凤凰山村。5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产业政策原因无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已彻底停产,并于5月9日将主要生产设施48门轮窑主体拆除,现场仍留存1座脱硫塔,1个制坯车间、2个约1500㎡原料车间,1个135m3脱硫废水循环池,池内约存有100m3脱硫废水。对于信访人反映的“脱硫废水随意排放”问题,根据调查,该公司脱硫废水的处置是在其不能发挥脱硫作用后,将其抽取到原料土堆中,和煤矸石粉等掺混后用于砖坯生产,不存在随意排放问题。对于信访人反映的“前几年废水流到农户栽树的地里,导致树木死亡”问题,根据该单位自述,大约2018年前后,可能因脱硫塔用的石灰露天堆存,下大雨导致石灰水冲到相邻林地内,导致少量树木死亡,并非脱硫废水外流,同时,企业为和周边群众搞好关系,已就该损害事件进行了一定补偿,双方取得了谅解。对于信访人反映的“现排放废水的地方在砖厂西边离深井不足百米,如今砖厂井里的水已不能饮用”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在厂区及周边未发现脱硫废水排放口及外排现象,立即安排了肥城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周围水井(有且仅有2处,位于该公司西300米和东北100米处)进行逐一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基本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二、三类水质要求,地下水化学组分含量中等,可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工农业用水。对于信访人反映的“目前砖厂已拆除重建。担心废水以后再随意排放污染饮用水源”问题,经与企业负责人沟通,该单位尚无重建砖厂计划,镇政府工作人员也表示该单位尚没有在该地址报批其他建设项目。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将联合安临站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单位的后续监管,确保其妥善转移处置脱硫废水循环池内残留的脱硫废液,已确定由肥城市恒昌页岩制砖有限公司将脱硫废液连同剩余原料用作砖坯原料妥善处置,并对该单位后续建设项目予以及时跟进,确保其在满足水污染防治等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之后方可生产,为群众消除环境安全隐患。151访受〔2021〕0521103来信新泰市青云街道青龙路南侧,原新泰市电厂斜对面朝阳钢材市场里有很多小型加工厂,夜间噪声大,疑似无环保手续。新泰市噪声 2021年5月23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朝阳钢材市场应为新泰市西南关钢材市场服务中心,位于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670525666R,法定代表人肖某某,主要从事钢材市场服务项目。经调查,新泰市西南关钢材市场共有钢材经营户47家,均从事钢材销售项目。其中7家建有等离子切割机,均建有切割烟尘收集处理设施。市场营业时间早晨7时至晚上20时,夜间不进行营业。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是 对此,调查组要求钢材市场负责人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夜间经营。下一步,新泰市将加大对该钢材市场的巡查力度,督促建有等离子切割机经营户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切割烟尘全部收集处理。152访受〔2021〕0521104来信岱岳区山口镇户栗村与黄前镇交汇处,原有耕地近百亩,近几年河砂被盗采干净,被不明人员强行建厂。岱岳区固废 5月22日,岱岳区组织山口镇、岱岳区自然资源局、岱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核查,该地块位于岱岳区山口镇户栗村与黄前镇交汇处S103省道以东,石汶河以西,属于山口镇户栗村和石门村交界处,地块面积合计29763平方米,2019年由户栗村及石门村村委会将该地块进行出租。该地块在2018年前确实存在洗砂行为,2018年10月,根据市政府要求,对此处进行了彻底取缔。2020年,由户栗村及石门村村委会对该地块向外租赁承包,因该宗土地未办理相应建设手续,承包户一直未建设,不存在强行建厂行为。2021年5月22日现场排查时,未发现洗砂行为。是 针对租赁土地,山口镇督促租赁方对该土地进行复种,目前正在积极整改,计划于6月10日完成。下一步,安排山口镇加强巡查,严防私建乱挖行为,杜绝发生类似问题。153访受〔2021〕0521105来信宁阳县葛石镇张家崖村村南龙喜诚养猪场,为排污水在其后挖近百亩农田,破坏生态环境。宁阳县水 2021年5月21日,宁阳县组织葛石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山东龙喜诚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葛石镇张家崖村村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16619861969,生产经营范围为生猪饲养,2017年2月办理了环评手续(宁环字〔2017〕9号),2018年9月竣工验收,2017年5月15日设施农用地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号:(2017)6号,养殖场占地135亩,设计年产生猪5万头,实际年产2万头,环保治理设施有污水处理站1处,晾粪场1处,建设清水池1处,容积6235m3。2.经查,养殖场后面为养殖户自己承包的土地,面积81.75亩,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还田于承包土地。经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养殖户承包地大部分土地已种植农作物及少量树木,部分未种植地块已成荒草地,未发现挖农田的现象。是 1.针对部分未种植地块已成荒草地的情况,山东龙喜诚牧业有限公司将对未种植荒草地用机械清理杂草、整平,清理完成后即种植农作物。2.下一步,葛石镇将加强畜禽养殖业户管理,严格土地使用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154访受〔2021〕0521106来信泰山景区黄前镇李家庄村2家石材厂,噪声、污水、扬尘污染严重。泰山景区噪声 此件与第六批访受〔2021〕0516028号、第七批访受〔2021〕0517002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有关情况如下:5月22日,泰山景区组织黄前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两家石料厂均位于黄前镇李家庄村,一家为富顺石材厂,位于李家庄村西侧,法人代表为孙某某,经营范围为细料石加工、销售,主要通过切割、打磨等工序,生产石板材、路沿石等产品,年加工石料约1000立方米。该单位2018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泰管环审报告表﹝2018﹞11号),2020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配套建设4处共约300立方米的污水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调查,富顺石材厂采取了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湿法作业等措施,用于降低噪音、粉尘污染,厂区内配套建设4个废水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区积尘严重,厂区东车间南侧未完全密闭,未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开展废气、噪声监测。另一家(实为两家)位于一品香烧烤店后院内的南北两侧,北侧为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望湖石材厂,建有一台大锯,仅从事石材切割,于2021年2月拆除大锯片,停产至今;南侧石料厂具体名称不详,建有一台大锯,主要从事石材切割、打磨,于2018年拆除大锯片,停产至今。烧烤店院内的两家石材厂属“散乱污”企业,一直未生产,通过现场查看、使用无人机航拍设备等手段,未发现新的排放痕迹。是 1.泰山景区综合执法局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对富顺石材厂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该企业目前正在停工整改。2.已对望湖石材厂采取断电、水泥砌块封堵进料口,对南侧石材厂采取断电、混凝土封堵进料轨道的措施,并对两家石材厂未完全硬化的内部道路采取了覆网防尘的措施,使其彻底无法生产。3.下一步,景区将加强对石材厂及“散乱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巡查,监督整改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确保关停的“散乱污”企业关停到位、不反弹。155访受〔2021〕0521107来信东平县接山镇刘所村,新建污水处理站不正常运营,导致刘所村的生活污水不能有效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水直流村北河里,每到夏季,受污染的河水流入大汶河,最后流入东平湖。东平县水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接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污水处理站为接山镇刘所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该站建设时间为2019年10月,由县公用事业局发展中心建设,建成使用时间为2019年12月,2020年10月由刘所村负责运营维护污水处理站。目前该村常住人口不足200人,日产生污水约6立方米。2.5月22日,聘请山东圣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设备专家对刘所村污水站进行了检查维护,经专家现场检查调试并与原设备厂家沟通,该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查阅该污水站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化学需氧量为26毫克/升、氨氮为0.701毫克/升、总磷0.12毫克/升、总氮2.74毫克/升,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规定的排放限值。处理后水排到村北河道,该河道为原汇河废弃河道,不与其他河道通联,自污水站建成以来未发现排放水流入其他河道现象。是 东平县将继续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维护管理,强化巡查工作措施,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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