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94访受〔2021〕0521046来电新泰市府前大街与银河路交汇处有一家小青年鞠球俱乐部烧烤店,该烧烤店南侧有一间小屋,油烟直接排至居民楼。新泰市大气 5月24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小青年鞠球俱乐部烧烤店”,应为新泰市青云街道球迷部落烧烤店,位于新泰市青云街道府前街西首拐角楼路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82MA3F75XB88,法定代表人:张某,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查,餐饮店在实际操作中,分一、二层两部分,一层为烧烤区域,使用设备是无烟烧烤炉,在使用过程开启了油烟净化设施。举报人反映的“烧烤店南侧有一间小屋”应为二层操作台,二层操作台两个。主要是菜品加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抽烟机直排。是 针对二层操作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问题,5月24日,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烧烤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进行立即整改。95访受〔2021〕0521047来电徂汶景区天宝镇天宝四村村东首停放一辆拉鸡粪的车辆,每天下午停放,异味扰民。徂汶景区大气 5月22日,徂汶景区组织天宝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天宝镇天宝四村村委路南,此处有一处空场,停放了一辆拉鸡粪的农用四轮车,车主是韩某。2.经查,该车辆主要是从养鸡场运输鸡粪送往蔬菜种植户,鸡粪经过发酵后变成有机肥作为蔬菜肥料使用。车辆一次能运输1吨,现场检查发现车厢内存有少量鸡粪,车辆运输过程中未覆盖,有异味产生。是 1.天宝镇政府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韩某在装车时,鸡粪不能超过车厢围栏高度,在运输过程中对车斗全面覆盖,鸡粪卸车后将车辆清扫干净,并喷洒除臭剂后停放在距居民区较远的场所,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2.下一步,天宝镇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相关车辆的监管,规范停放场所,避免影响居民生活。96访受〔2021〕0521048来电一、肥城市孙伯镇琶山村村支书国某某在村北山开采矿石。二、该村支书在北山附近的河坝处售卖砂土。肥城市生态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孙伯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孙伯镇琶山村,位置在镇东北部,北山附近的河坝为村小型塘坝,该村党支部书记为国某某。1.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北山,位于孙伯镇琶山村居民点正北山坡上。2019年10月1日,泰安壹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与琶山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计划在该村北山以南山脚下(距离村居民点600米)建设蛋鸡生态养殖种植综合体项目,承包期限30年,到2049年9月30日。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开始对场地进行平整,场平时产生的山石在原地堆放。因该项目没有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加之该公司人事调整、土地承包费用支付不及时等原因,2020年5月该公司停止了项目建设。其间,孙伯镇政府及派出所值班人员夜间巡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山石外运现象。该项目暂停施工后,孙伯镇将此处作为重点监控范围实施不定期巡查,未发现山石外运问题。2021年4月30日,该公司将所欠土地承包相关费用支付给琶山村,琶山村将费用支付给相关村民。2021年5月23日,经联合踏勘,现场无开采痕迹。东侧有裸露山石,荒草丛生,无机械设备和新的施工作业痕迹。2.信访人反映的河坝位于该村北部,是一个小型塘坝。在调查时发现塘坝内有少量水,坝体及坝内杂草丛生,周围无裸土。现场未发现采挖设备、售卖人员及相应设施。勘察塘坝内外,均为泥土质地土壤,并不出产砂土。并向当事人做了调查了解,当事人如实陈述了个人情况,其个人未有经营售卖砂土的行为。另外经调查,该村历来缺水,为增加村北塘坝库容,琶山村曾于2019年7月14日召开了村“两委”会议,决定将村北塘坝扩容。开挖产生的泥土,主要用于村南土地整治覆土造地,剩余部分进行处置,收益纳入村集体账户管理,用于绿化、自来水维修等村级公共事业。是 1.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确保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2.孙伯镇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杜绝出现私自售卖砂、石等问题。3.孙伯镇责令泰安壹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6月3日前恢复土地原状。*97访受〔2021〕0521049来电东平县新湖镇臧庄村袁庄村(自然村)村西有一家养猪场,臧庄村村南有一家养猪场,臧庄村前李楼村村支书在村内养猪。东平县大气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湖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3家养猪户分别为常某某、臧某某、李某某养猪户。常某某养猪户,位于袁庄村村西,周边为住户,建设猪舍1栋,养殖母猪4头。臧某某养猪户,位于臧庄村村南,该养猪户南侧、东侧、西侧为农田,北侧为住户,建设猪舍2栋,存栏生猪20余头,建设化粪池1座,约20立方米。李某某养猪户,位于臧庄村村东,该养猪户北侧、西侧为住户,南侧和东侧为林地,建设猪舍1栋,全部生猪已于2021年1月出售,现场无粪污堆积,无异味。以上养猪户均位于非禁养区。2.经查,常某某养猪户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常某某、臧某某均存在粪污堆积问题;两家养猪户现场均存在异味。是 调查组要求:1.常某某养猪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于5月28日前完成。2.常某某、臧某某立即对猪舍外粪污进行清理,于5月26日前完成。3.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臭味。截至5月25日,常某某、臧某某养猪户猪舍外粪污已清理完毕,经与家人沟通,常某某养猪户已将母猪出售。东平县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宣传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有关政策,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粪污处理利用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由点到面,加大工作力度,保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实效。98访受〔2021〕0521050来电徂汶景区化马湾乡新店村村东南方向山脚下有人员盗采砂石。徂汶景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 5月22日,泰安市组织徂汶景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徂汶景区化马湾乡新店村村东南方向山脚下有人员盗采砂石。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现场土地类型为工矿用地,地形土地平整,无盗采砂石的迹象。否 下一步,徂汶景区将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盗采山石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杜绝类似问题发生。99访受〔2021〕0521051来电新泰市楼德镇西村新泰二中西侧有村民在家中制造假农药,异味扰民。新泰市大气 2021年5月22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楼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楼德镇西村新泰二中西侧有村民在家中制造假农药,指的是楼德镇西村村民常某搅拌加工农药颗粒。常某曾经在自家院内搅拌加工过农药颗粒。2019年9月16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接到举报反映此处气味污染,执法人员排查发现常某在自家院内私自搅拌加工农药颗粒,楼德镇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标准,进行了彻底取缔。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院落内无设备、原料、产品。据村干部介绍,其已有近2年不干了。是 下一步,楼德镇政府将加大对辖区内的排查力度,一旦发现“散乱污”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整治标准,彻底予以清除,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100访受〔2021〕0521052来电新泰市禹村镇北泉头村西北方向有一家食品厂,生产淀粉等物品,异味扰民。新泰市大气 2021年5月22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禹村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涉案单位是新泰吉福如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从事年产5600吨红薯粉丝、粉条项目,原料是红薯,位于新泰市禹村镇北泉头村西北方向约800米处。该公司建设有红薯粉碎设备一套,污水处理站一座。2020年6月18日,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泰审批投资〔2020〕96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红薯、淀粉、粉渣等,工人正在对沉淀池做防渗,破碎设备附近有轻微异味。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对有异味的地方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污染。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会同禹村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101访受〔2021〕0521053来电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财兴街中段鸡公煲早餐,早上四点之后就开始使用抽油烟机,噪音非常大,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岱岳区噪声 5月22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鸡公煲是泰安市岱岳区以恒鸡公煲店,个体工商户,位于财兴街中段路北。经现场检查,该店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只有油烟机,启动油烟机后噪音很大。是 现场责令店铺负责人立即停业整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检测达标后方可营业。该店铺已于5月23日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做了噪音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噪音排放达标,5月25日已恢复营业。下一步,将责成粥店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餐饮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制度,及时发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102访受〔2021〕0521054来电肥城市孙伯镇孙西村村南面靠泰东路的耕地上(镇政府往西1公里处路北),有很多的建筑垃圾一直未清理,影响环境。肥城市固废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孙伯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由孙西村村民在2021年4月18日左右堆放的装修房屋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具体位置在孙伯镇政府西1公里变电站门口处,约3平方米。是 孙伯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了清理,已于5月22日下午清理干净。孙西村已建立建筑垃圾存放点,规范存放。下一步,孙伯镇将加大排查力度,全面彻底地排查一切生态环保问题,力争以后不再发生任何问题。103访受〔2021〕0521055来电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三屯社区的周围,全天都有类似酒精发酵的异味,半夜最为严重,影响环境。肥城市大气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老城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现场调查时,在三屯社区附近未闻到异味。经走访三屯社区部分住户,群众反映,在风向为南风、西南风时,偶尔能闻到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三屯社区西南方向2500米左右)淀粉生产气味。2.现场检查时,福宽生物正在生产,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福宽生物异味主要是淀粉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玉米浸泡及后续玉米破碎、胚芽洗涤、纤维洗涤等环节中的挥发废气),胚芽、纤维、蛋白烘干过程产生的发酵废气,以上两部分废气统一收集后均采用碱液吸收+高压电场电离除味塔处理排放。3.2020年,福宽生物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检测,各项废气检测指标均不超标。2020年9月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宽生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臭气浓度开展监督监测,2021年1月8日,委托山东博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开展监督监测,检测结果均显示不超标。2021年5月1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淀粉车间有组织排放口臭气浓度开展监测。经检测,福宽生物厂界无组织、淀粉车间有组织排放口臭气浓度不超标。是 1.2021年4月初,福宽生物委托山东铭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定废气治理方案,计划投资334万元,新建、改建3套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深度治理改造。目前,双方正在签订合同,确认设计图纸,计划7月31日前完成废气深度治理工程。2.责令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一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快废气治理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3.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跟踪其废气治理情况,继续开展监督监测;适时根据福宽生物整改情况,帮助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将气味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加大督察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予以查处。104访受〔2021〕0521056来电泰山区泰山大街北侧的站前街,有很多的快餐店在此经营,此处的污水乱排,油烟污染和噪音污染非常严重。泰山区大气 5月22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源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的快餐店共7家,名称为泰山鲁菜馆·川菜(注册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文豪餐饮经营店)、杭州小笼包(注册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老宋小笼包店)、老潼关肉夹馍(注册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鹏鹏快餐店)、迎宾快餐(注册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长山快餐厅)、顺意快餐店(注册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岱香快餐店)、杭州小笼包面馆(注册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秋明快餐店)、天庭庄园(注册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天庭庄园餐饮中心),7家单位污水均已接入下水道,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有6家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能正常使用,净化器和风机的连接处连接较好,无泄漏,集烟罩和烟道较干净。其中,泰安市泰山区老宋小笼包店,主营蒸包、煮粥,经营过程中不产生油烟。6家存在噪声源,1家(泰安市泰山区老宋小笼包店)不存在噪声源。财源执法中队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涉及油烟的6家单位进行了油烟检测,对6家涉及噪声单位的抽油烟机进行了噪音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将根据检测结果做出合理处置。是 泰山区将责成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密切关注该区域周边动态,加大辖区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的监管力度。105访受〔2021〕0521057来电泰山区环山路水牛埠加油站南侧,有很多的建筑垃圾一直未清理,影响环境。泰山区固废 5月22日,泰山区组织泰前街道、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调查,此地块属开发公司所有,原为荒地,目前现场积累有建筑垃圾,覆盖良好。因土地所有权争议问题,涉及的村民与开发公司互不相让,导致暂时无法清理。现水牛埠村正积极协调双方纠纷,待纠纷处理后,将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是 泰前街道将加强对存放建筑垃圾的管理,发现覆盖网破损,及时修复。106访受〔2021〕0521058来电泰山区文化路农大家属院西邻的研究生宿舍门口有一垃圾处理站,此处产生的异味非常大,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市城管局大气 2021年5月22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组织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市级环卫作业单位泰晟环境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1.垃圾压缩台规划位置位于文化路28号临街。2.该垃圾压缩台除臭工作均是按照《生活垃圾中转站作业标准》进行,机器运行中设有自动喷淋除臭装置除臭。3.该垃圾压缩台开放时间为全天开放,两天清运一次。是 1.5月22日,泰晟公司在现有基础上增加除臭频次,且根据天气变化实际情况进行喷淋除臭,适时进行除臭作业和喷香;对垃圾压缩台及周边每天进行全面清查、清洁,防止异味产生。2.严格按照《生活垃圾中转站操作规范》,在设施非作业时间内将料斗升起,防止异味散出。3.调整垃圾收集站为定时开放,减少暴露时间,在垃圾收集站设置开放时间标识(开放时间:8:00-11:00,14:00-16:00,18:30-20:00);增加清运频次,调整为每天清运一次。4.对垃圾收集房内环境进行提升,更进一步密闭空间,实行密闭管理。5.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将加强对泰晟公司环卫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关注市民群众对环卫服务方面的诉求,及时跟进督导。市城市管理局将监督检查结果列入泰晟公司环卫作业考核,与作业经费挂钩。107访受〔2021〕0521059来电东平县尚礼路弘盛华庭小区沿街楼的鲁菜根饭店,多次将油污排放到下水道,造成公用下水道堵塞,导致污水溢出排到马路上,影响环境。东平县水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为弘盛小区西侧沿街楼鲁菜根饭店将油污排放到下水道,公用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2.经查,鲁菜根饭店产生的污水经该店南侧化粪池沉淀后,排入沿街楼路边南北走向下水道进入道路主管道,该管道由原弘盛小区开发商建设,主要用于沿街楼商户污水排放,由于下水管道管径过小,管道内存在油污等垃圾导致管道堵塞。是 调查组要求小区物业及相关责任商户立即对下水管道进行疏通,避免污水外溢,造成扰民现象。截至5月23日,该下水管道已疏通。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立即安排人员在弘盛小区西侧主路铺设长约200米、直径800mm管道,将该小区及沿街楼产生的污水接入小区南侧污水管网。目前,该工程正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预计6月底完工。108访受〔2021〕0521060来电宁阳县堽城镇大安村村北的耕地上,本村村委晚上在此进行挖砂卖砂,破坏生态环境。宁阳县生态 2021年5月22日,宁阳县组织堽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宁阳县堽城镇大安村村北100米处。2021年5月22日,堽城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大安村村北100米处确曾有一坑塘,因距离养猪场较近,为防止该养殖户向坑塘内排放粪便,2021年3月大安村村委已将坑塘整平,承包给本村村民颜某某种植庄稼。该坑塘现场无挖砂迹象,村内其他处未发现挖砂现象。是 下一步,宁阳县将继续狠抓土地复垦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强力打击违法盗采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109访受〔2021〕0521061来电新泰市禹村镇青泥沟村村南水库边上有一个砂厂,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并且产生的噪音非常大。新泰市水 2021年5月22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禹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涉案砂厂是烘干砂的加工点,位于北清泥沟村南侧,业主张某,禹村镇北清泥沟村人。2021年4月建设,5月中旬开始生产,无废水产生,属“散乱污”企业。经现场调查,该加工点未生产,建有烘干砂设备1套,皮带运输机1台,现场有少量原料及产品。是 5月23日,禹村镇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标准,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彻底取缔。110访受〔2021〕0521062来电东平县梯门镇一里庄村村北的聚广源商贸有限公司,主要是生产煤粉,扬尘污染比较严重,并且使用烧锅炉的方式进行生产,产生了煤烟污染。东平县大气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梯门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为山东聚广源商贸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位于东平县梯门镇一里庄村,生产项目名称为高效煤粉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2月编制了《山东聚广源商贸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高效煤粉加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9年3月28日,通过了原东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为东环评函〔2019〕10号,2020年6月4日,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370923334336946J001W。该项目原料存储及生产加工均在密闭车间内,生产过程配备了高效脉冲除尘器,产品装车使用伸缩节装置打入粉状物料运输专用罐车内,厂内道路进行了硬化,定时清扫、洒水降尘。经查,该公司主要在每年冬季供暖期间生产煤粉,大部分供应东平县热电公司使用,供暖期结束后停产,今年供暖期结束后于4月初停产。该公司使用天然气锅炉进行生产,调阅该公司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无组织粉尘、噪声等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是 东平县已责成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111访受〔2021〕0521063来电宁阳县东庄镇钟家庄村村南面的河道上游有一洗砂厂,产生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造成河流污染,并且排放的淤泥影响了此处的生态环境宁阳县水 5月22日,宁阳县组织东庄镇人民政府、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宁阳县东庄镇钟家庄村村南面,2021年1月22日,东庄镇政府巡查发现钟家庄村南一处废弃养殖棚旁有违法洗砂点一处,洗砂泥水流入附近水沟。东庄镇政府现场予以取缔,责令其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场地,不得再进行生产。2021年1月24日,该项目清理完毕。2.2021年5月22日,东庄镇政府、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现场无洗砂生产设备,未发现有近期洗砂经营活动的痕迹及污水排放到河里的情况。小河沟位于原洗砂厂西北方向约70米,现场检查时,小河沟处于干涸状态,无积水。是 下一步,东庄镇将加大巡查力度,打击非法洗砂等违法行为,杜绝污染环境情况发生。112访受〔2021〕0521064来电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尚古庄垃圾压缩站西300米有一洗砂厂,排出的污水影响了环境,并且产生的淤泥将此村的人工蓄水池进行了掩埋,导致耕地无法灌溉。肥城市水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单位名称为陈某某砂石加工点,位于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尚古庄村垃圾处理站西约300米。经调查,陈某某砂石加工点从事砂石加工生产活动。于2021年4月初发现,2021年4月30日完成取缔。5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加工点未生产,现场无加工设备,无原料,无成品。陈某某砂石加工点周边共3个人工蓄水池,自东向西依次是:630立方米人工蓄水池(无淤泥、已干涸)、630立方米人工蓄水池(有少量淤泥、少量储水)、320立方米人工蓄水池(无淤泥、有储水)。目前3个人工蓄水池都能正常蓄水。蓄水池现在蓄水用,蓄水主要是雨季下雨后形成蓄水。3个蓄水池四周不是耕地,全是林地,种植的杨树,主要在天气干旱时浇灌四周杨树使用。是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肥城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巡查,对非法砂石加工业户,发现一处,取缔一处。2.督促相关村加强农田灌溉蓄水池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农田灌溉蓄水池正常使用。*113访受〔2021〕0521065来电肥城市新城街道同园社区二开小区3号楼楼南面有一停车场,停放了大型车辆,早上5点开始,晚上11点左右,产生了很大的噪音,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肥城市噪声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该问题所在区域为肥城市宏源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场院内的空地上,地点位于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泰临路二开小区南邻,与二开小区仅一墙之隔,公司场院占地30余亩,因公司自身经营问题,该企业场院内的厂房和空地目前基本处于停产、闲置状态,公司有2辆自行式汽车吊车于夜间停放在该场院内的空地上,因公司疏于管理,夜间不锁闭场院大门,且无人值守,加之场院内有大面积的空地,夜间有多辆外部货运车辆自行到该处停放,久之遂自发形成了一个大型车辆停车场。经实地查访,该处扰民噪音系部分大型车辆早出晚归的过程中,尤其是早晨发车时,需原地热车怠速加压,车辆发动机运转过程中形成的噪音,因车辆停车位置离居民楼较近,影响了附近居民休息。经向该企业负责同志马某某等人了解,除该公司的2辆大型自行吊车于夜间停放在院内空地以外,其他货运车辆均为自行停放在该处。是 1.已要求该企业将院落大门修缮完毕,确保下班时间锁闭大门,安排专人在夜间值守院落传达,从根本上杜绝了社会车辆自行进院停放。其公司内部的2辆大型吊车也已安排停放至院内远离居民楼的位置,并且严格规定吊车进出时间段要错开居民休息时间。目前,上述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2.将对上述信访问题进一步跟进履职,切实关注涉及民生的环保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不走过场,切实整改到位,保证整改效果。114访受〔2021〕0521066来电泰山区乐园街9点之后到凌晨之间有大型车辆经过,产生了很大的噪音,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休息。市公安局噪声 5月22日、23日,泰安市公安局组织交警支队所属城西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2.涉案问题的基本情况:乐园街是连接东岳大街与长城路的重要辅助道路,日均车流量较大。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放宽货车城市道路通行限制”的要求,“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通行预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小时”。同时,对于部分本地车辆、外地来泰车辆涉及物流配送、城市建设等原因,必须通行该路段的,要为其办理通行证。综上,导致出现来电人反映的问题。是 下一步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和频次,突出午后、夜间等重点时段,通过设点盘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货车闯禁区、违规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乐园街周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要求企业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给大货车驾驶员上交通安全课,要求驾驶人夜间行车禁止鸣笛、禁止超速,提升文明行车意识。115访受〔2021〕0521067来电泰山区东岳大街富丽东方南面和西面的纺织工厂,产生了刺鼻的化工染料的气味,影响环境。泰山区大气 5月22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上高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西面的纺织厂名称是山东岱银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南面纺织厂是泰安岱银毛纺织有限公司,属于山东岱银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1.山东岱银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双龙河以西的纺纱织布车间(1988年建设),除保留1台25吨燃气锅炉外,其余全部空置;双龙河东侧的牛仔布生产车间,原有3条生产线,现1条生产线已搬迁至临沂市费县纺织工业园内进行生产,剩余生产线计划今年9月底搬迁完毕。该车间废气来自后整理工序定型机,年生产1800小时,主要为加温染化料产生VOCs排放,安装有循环喷淋吸收装置,设计流量2万m3/h,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按照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每半年监测1次,厂界无组织每季度监测1次,均未发现超标。2021年5月22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山东岱银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监测,监测结果均值为0.72mg/m3,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_2801.7—2019)表2中非甲烷总烃2.0mg/m3的标准。2.泰安岱银毛纺织有限公司于2010年投资360万元新上污水处理异味处理系统;为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2012年,企业又投资240万元对原先未加密封罩的处理系统(调节池、气浮池、二沉池、接触氧化池、水解酸化池)加装了密封罩;2017年5月,企业再投资72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加药存储罐、污泥存放处、格栅机用阳光彩板进行密封,现在污水站正常运行,密封完好。2021年5月22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泰安岱银毛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氨最大值0.12mg/m3;硫化氢最大值为0.008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2(无量纲),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1.5mg/m3的标准,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0.06mg/m3的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20(无量纲)的标准。是 泰山区将责令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116访受〔2021〕0521068来电一、岱岳区祝阳镇安乐庄村村南面有一养鸭场,产生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河流受到污染。二、岱岳区祝阳镇大官庄村村南有4个养殖场,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三、岱岳区祝阳镇穆家庄村村西的河里,被倾倒满了生活垃圾,影响环境。岱岳区大气 5月22日,岱岳区组织祝阳镇、岱岳区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针对信访人员反映的第一个问题中的养鸭场,该养鸭场位于安乐庄村村南,属于济南市莱芜区,所有人为徐某,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水西村人。经现场了解,因价格原因该养鸭场已停产近1个月,查看周围未发现污水排入到水沟的现象,同时,涉案单位现场并未发现河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该养鸭场位于济南市莱芜区,不在岱岳区管辖范围内。针对信访人员反映的第二个问题中的4个养殖场,经核查,东大官庄村村南共有6个养殖场,其中养鸭场5个,所有人分别是:1.张某某养殖场,饲养面积1600m2,共有2个鸭棚,现存栏肉鸭8000只,有5个容积为100m3的沉淀池;2.梁某某养殖场,饲养面积480m2,有1个鸭棚,目前已出栏,设1个容积为80m3的沉淀池,养殖棚周围有未运走的鸭粪;3.张某某养殖场,饲养面积800m2,有3个养鸭棚,已出栏,设有1个容积为100m3的沉淀池,养殖棚周围有未运走的鸭粪;4.赵某某养殖场,饲养面积800m2,有2个鸭棚,目前正在养殖,设有2个沉淀池;5.张某养殖场,饲养面积1700m2,有5个鸭棚,目前正在养殖,有1个容积为100m3的沉淀池;6.赵某某养殖场,饲养面积800m2,有4个养鸡棚,三黄鸡已经出售,养鸡棚已清空,晾晒场有鸡粪。以上6处养殖场均为养殖专业户,因正在养殖或场内存在未运走的鸡鸭粪便,现场均存在不同程度异味。信访人反映的第三个问题中的河,为永宁河流经穆家庄村河段,现场确有部分生活垃圾倾倒在河堤上。是 针对“岱岳区祝阳镇大官庄村村南有4个养殖场,产生了很大的异味,影响环境”问题:1.调查组要求养殖户将现场未运走的粪清运走,对敞开的沉淀池立即整改覆盖。2.对尚未出栏的3户养殖户要求其在喂鸭子时添加去臭用的益生菌,对棚内外进行喷洒除臭剂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异味。针对“岱岳区祝阳镇穆家庄村村西的河里,被倾倒满了生活垃圾,影响环境”问题:责令祝阳管区、穆家庄村对河堤上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理,现已完成。同时,举一反三,要求沿线各村对所辖河道进行清理。下一步,将责成祝阳镇、岱岳区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成立工作组,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督促其完善环保配套设施,避免出现扰民的情况;同时,举一反三,对流经祝阳镇境内的河流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河长制,发现危害河流生态的现象立即进行整治。117访受〔2021〕0521069来电东平县州城街道师柳林村村里磨面坊北面50米左右有1个养殖场,在村里胡同里距离居民区很近,并且在村北面也有2个养殖场,异味非常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东平县大气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州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反映的为高某某、师某某1、师某某2共3家养猪户。高某某养猪户,位于师柳林村村里磨面坊北50米。该养猪户位于东平县州城街道师柳林村内,周边为住户。该养猪户建设1栋30平方米猪舍,存栏生猪21头,该养猪户配套建设了1处化粪池约10立方米,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还田利用。师某某1养猪户,位于师柳林村村北,南侧为住户,东、北、西三侧为农田。该养猪户建设2栋234平方米的猪舍,存栏生猪50头。该养猪户配套建设了1处化粪池约21立方米,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还田利用。师某某2养猪户,位于师柳林村村北,四周为农田,建设1栋86平方米猪舍,存栏生猪31头。该养猪户配套建设了1处化粪池约20立方米,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还田利用。以上3家养猪户均属非禁养区。2.5月22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师某某2养猪户猪舍外堆存粪污,化粪池存在破损;3家养猪户现场均存在异味问题。是 调查组要求:1.师某某2养猪户立即清理现场粪污,对破损储污池进行修复,于5月26日前完成;2.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臭味。截至5月25日,师某某2养猪户已对现场粪污进行清理,破损储污池已修复完成。118访受〔2021〕0521070来电一、泰安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东段泰安国能热电厂,每天夜间进行作业,产生了很大的噪音,影响正常休息。二、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北集坡村村西,有货运火车经过,噪音很大,影响了正常休息。泰安高新区噪声 5月22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为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泰安高新区新开南路东首、主要以火力发电、供热为主。经查,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脱硫、脱硝、电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24小时运行。针对夜间噪声扰民问题,5月25日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夜间对其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2.信访人反映的货运火车经过站为京沪线北集坡段,隶属于中国铁路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该铁路线建于1911年,是中国最早的铁路线,也是全世界最繁忙的铁路线之一。该线路货运交替平均约5分钟一次,每天大约300次客运火车经过。经对京沪段北集坡站进行调查,北集坡站铁路两旁有绿化,可减少噪声污染,5月25日,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夜晚对其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是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持续跟进,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举一反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减少噪音污染。要求北集坡街道办事处通过各种形式做好沿线居民关于火车噪声问题的解释和稳控工作。119访受〔2021〕0521071来电泰山区迎春小区52号楼的好日子家常菜,产生了油烟污染,并且夜间营业时间比较晚,噪音扰民。泰山区大气 5月22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庙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现场调查,1.关于“油烟污染”问题。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岱庙执法中队现场核查泰安市泰山区鹏飞佳肴店,目前为营业状态,店内设有集烟罩1台、风机1台、油烟净化设备1台,油烟净化设施放置在院内屋顶。岱庙执法中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5月14日中午对泰安市泰山区鹏飞佳肴店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为0.26mg/m3,低于《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4小型1.0mg/m3标准,检测结果不超标。接到本信访件后岱庙执法中队于5月22日晚8点左右再次对该店进行油烟检测,同时,对净化器、风机等经营设备进行噪音检测。2.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餐馆就餐人员较多,说话声音大,营业时间较晚,存在噪音扰民现象。是 1.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2.针对就餐秩序问题,对当事人积极劝导并制止就餐人员大声喧哗。同时,要求饭店加强就餐秩序管理,在饭店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醒文明用餐。120访受〔2021〕0521072来电宁阳县乡饮乡南赵庄村的乡汇淀粉制品有限公司,每年七八月份进行生产,产生的污水集中在一个挖好的池子里,后期进行偷排,现在用挖掘机进行掩盖,影响土壤,并且产生了异味,影响环境。宁阳县水 2021年5月22日,宁阳县组织乡饮乡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全称为山东乡汇淀粉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乡饮乡南赵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9213491182984,该公司年产5000吨红薯淀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5年10月10日经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泰环审〔2015〕32号),2018年9月13日通过环保验收;年产1500吨红薯粉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4月26日经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审批(泰宁环境审报告表〔2020〕28号),2020年9月20日通过环保验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2.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挖好的池子”为该公司灌溉水暂存池,位于厂区西南侧,池底采取了加覆0.7mm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的防渗措施。按照环评要求该公司废水经处理后排入灌溉水暂存池,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林地灌溉。该公司为季节性生产(每年10月至11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无废水排放,厂区及周围无异味。灌溉水暂存池存有少量处理后废水。经调阅企业自行监测报告,2020年11月10日,该公司委托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排水口废水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达标。3.2020年该公司生产时,因洪涝灾害时废水与雨水混合后溢流至厂外土地和南部汉马河内,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泰环改字〔2020〕ny1023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0〕ny-9号),并处以罚款4.33万元。4.信访人反映的“用挖掘机进行掩盖”的情况,实为该公司原有灌溉水暂存池2个,后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一个水池进行了回填,2021年3月完成回填。现场查看时,土地上已经生长了一些青草。据了解,山东土发集团拟在该公司厂区西侧投建淀粉加工下脚料沼气发酵循环利用项目,该项目相关土地及规划等手续正在办理中,回填水池位置位于下一步项目规划区。是 下一步,乡饮乡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切实保护生态环境。*121访受〔2021〕0521073来电宁阳县华丰镇埠南村村中的河道,村书记刘某进行开采挖砂,破坏生态环境。宁阳县生态 此件与第十一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21023”内容基本一致,2021年5月22日,宁阳县组织华丰镇人民政府、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为宁阳县华丰镇埠南村西生产桥建设项目。该生产桥设计建设长约7.5米,宽约1米,目前在施工阶段。埠南村书记刘某是下派书记。2.经查,埠南村为改善农田灌溉,需在村西修建生产桥一座。此事宜经埠南村“两委”及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通过,2021年4月27日,在埠南村三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并向华丰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备案。经现场调查,埠南村西河道内有一段50米长、2米宽、1米深的施工现场,中间有涵管连接,为生产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另外村中大口井正在建设施工。该村仅以上2处施工现场,现场均未发现采砂设备及采出的砂资源。经对埠南村进行巡查,未发现存在采砂行为。是 下一步,宁阳县将加强砂石资源管理,打击非法洗砂行为,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122访受〔2021〕0521074来电宁阳县乡饮乡沙河村云谷自然村村西南的方向,村党支部书记去年在此处居民区搁置的鸡粪,一直未清理,异味很大,影响环境。宁阳县大气 2021年5月22日,宁阳县组织乡饮乡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沙河村云谷自然村,位于宁阳县乡饮乡西南方,沙河村党支部书记为苑某某,云谷自然村没有党支部书记,原云谷村责任人为张某某。2.经现场实地调查和走访群众,云谷村西南方向一处小树林里堆有若干鸡粪。鸡粪是2020年张某某应其母亲要求,从养殖场购买,堆积在小树林里,准备用来给树木施肥。该处小树林位于张某某母亲院子东侧,树木为张某某家栽种。因张某某平时较忙,其母亲年老体弱,鸡粪堆积在树下一直未能翻盖施肥,造成周边存在异味。是 1.乡饮乡环保办工作人员已当面告知张某某及其母亲,立即清理树林里堆积的鸡粪,截至2021年5月26日,全部鸡粪已清理干净,用于树木施肥。2.下一步,乡饮乡将加强巡回检查力度,杜绝出现异味扰民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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