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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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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31访受〔2021〕0520031来电松园小区最北侧居民楼楼下有一家摩托车维修店,该店将废机油直接倒入下水道内,且地面油渍严重。泰山区水 5月20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财源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现场检查,该商户主要从事电动车销售及维修,偶尔进行摩托车更换机油服务,最多时候一个月更换8辆摩托车机油,约产生废机油5.2升/月,更换的废机油贮存于铁桶内,未发现倒入下水道的情况,未发现地面油渍严重迹象。否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已责令其将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该商户已与泰安超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泰岱危废证01号)签订废机油处置协议。32访受〔2021〕0520032来电东平县实验中学西侧的公共卫生间清理不彻底,苍蝇较多,此情况全县普遍存在。东平县其他 5月21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涉案地点为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单位东平县兴东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实验中学公厕,该公厕为水冲式公厕,配有管理间、3个卫生间(男女通用)等配套设施,因运营管理不到位,导致存在公厕卫生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等现象。2.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迅速行动,立即安排人员对辖区内公厕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整治,积极查找问题抓整改。针对个别公厕因人流量大、使用频繁出现保洁不及时的现象,已要求公厕管理员按照每日不低于2次的频次清理环境卫生。目前,实验中学公厕已完成环境卫生整改及蚊蝇消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公厕蚊蝇消杀、消毒工作,已于2021年4月份聘请泰安润泽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对管辖内公厕提供专业蚊蝇消杀控制服务工作,每月消杀2次。是 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将严格要求公厕管理员按照作业标准和管理要求及时清理卫生环境,增加保洁频率,定时消杀消毒,并强化对公厕管理和服务的考核监督,采取日巡查和随时抽查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洁、灭蚊蝇消杀工作的长效性。33访受〔2021〕0520033来电5月20日有人将宁阳县伏山镇前石梁村的鸡粪,拉至伏山镇北刘庄村的大汶河河边倾倒。宁阳县水 5月21日,宁阳县组织伏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问题中倾倒的鸡粪位于宁阳县伏山镇刘庄村村庄以西200米,大汶河西岸的土地复垦项目区内。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大汶河河岸70米左右,根据宁政函(2018)76号《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第二批鹤山镇等3个(乡)镇3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施工。项目涉及大梁王、刘庄村等6个村庄,规模31.1461公顷,合计467.19亩,主要内容:对原来的废弃工矿地进行清理障碍物,复垦,覆土,整平,整修硬化生产路,排水沟,新打机井,铺设暗管,栽植绿化,达到可种植的条件。2021年5月20日,伏山镇刘庄村原土地复垦项目区内土地承包大户刘某某(承包土地270亩),为了增加土地肥沃度,自行从伏山镇前石梁村明强养鸡场购买未经发酵腐熟的鲜鸡粪约300立方米,拉运至刘庄村西复垦地块内,准备于5月21日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追肥还田。鸡粪被倾倒后,露天存放,现场存在异味。2.5月21日上午,伏山镇工作人员到群众举报的鸡粪存放地点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鸡粪倾倒地点距离河岸100余米,集中堆放,河岸上未发现倾倒鸡粪,未对河水造成污染。是 1.伏山镇约谈了刘庄村委负责人,对刘某某在农业生产中鸡粪处置不当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敦促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保证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5月21日上午,刘某某安排人员购置了油纸薄膜对所有鸡粪进行覆盖并培土封闭,进行腐熟发酵杀菌消毒,消除气味,现已覆盖完毕,待发酵无味后再还田追肥使用。3.下一步,伏山镇将加强畜禽粪便在农业生产追肥还田环节的巡查监管,指导农民正确处置使用畜禽粪便,坚决杜绝臭味散发扰民,污染环境问题再次发生。*34访受〔2021〕0520034来电长城路路东国山中心小区外的排污市政管网2015年被挖坏后,管道被堵,但一直没有维修,导致小区内一直需要通过抽水泵排污。市城管局、泰山区水 5月21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城管局、泰山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长城路路东国山中心小区外的排污市政管网2015年被挖坏后,管道被堵,但一直没有维修”的问题。该处管网位于长城路路东国山中心小区北侧,为2015年长城路金融中心建设期间造成破坏,由当时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并督导建设。经与当地物业及居民了解,该管网建设完成后污水存在排水不畅及堵塞情况。为确认此处污水管网堵塞的具体位置,现正组织开挖。2.关于“导致小区内一直需要通过抽水泵排污”的问题。国山中心小区内部管网通畅,污水因北侧管网不通畅导致污水倒灌,造成污水堵塞、倒灌,国山中心小区内只能开抽水泵进行污水外排,对小区物业及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不便。是 待确定污水管网堵塞的具体位置后,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35访受〔2021〕0520035来电宁阳县东庄村、陈美村村西北角有一养猪场、一养鸡场,距离村庄较近,气味扰民严重。宁阳县大气 5月21日,宁阳县组织东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东庄村为宁阳县东庄镇驻地,无养殖场,陈美村村西北角的养殖场为宁阳县东庄镇豪杰养猪场和赵广某蛋鸡养殖场。2.宁阳县东庄镇豪杰养猪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21MA3JTY209N,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出栏生猪800头,建有化粪池,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赵广某蛋鸡养殖场,现存栏蛋鸡4000只。根据《宁阳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修订方案》(宁政办发〔2020〕2号),两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3.经查,宁阳县东庄镇豪杰养猪场位于陈美村村北,距离村庄30米,现场检查时化粪池篷盖损坏,有异味。赵广某蛋鸡养殖场位于陈美村村西北,距离村庄80米,无粪污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鸡粪有少量堆积,有异味。是 1.东庄镇已责令宁阳县东庄镇豪杰养猪场负责人立即修复化粪池篷盖,加强环境管理。截至5月25日,化粪池篷盖已修复完毕。东庄镇已责令赵广某蛋鸡养殖场立即清理堆积鸡粪,5月25日现场鸡粪全部清理完毕。2.下一步,东庄镇将加强对各养殖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养殖户规范养殖。36访受〔2021〕0520036来电新泰市石莱镇赵家沟村村西、牛石路路东村民陈某某占用口粮田建设猪圈,污水直接排放至路边水沟,气味扰民。新泰市大气 5月21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石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石莱镇赵家沟村陈某某养猪场,该养猪场位于石莱镇赵家沟村村西1500余米处,建有1个养殖棚,现养殖生猪100余头,属散养户,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根据新政办发〔2020〕4号文件规定,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范围内。该养猪场雨污分流设施已建设,现场有轻微刺鼻气味,粪便清理后直接拉到自家农田沤肥,废水排入养猪场西侧(用防渗膜做防渗处理),未发现废水直排水沟现象。执法人员要求业主加强养殖管理,及时清理养殖粪便废水,严禁废水外排,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是 下一步,新泰市将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乡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户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养殖,指导养殖户对粪便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减轻异味对环境的影响。一旦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37访受〔2021〕0520037来电肥城市安临站镇西北方向的坤泰矿产石料厂,该石料厂装车、运输未采取降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肥城市大气 5月21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所反映的单位为泰安坤泰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安临站镇东虎门村,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开采及销售,环保手续齐全。1.该公司产品为破碎后的石子,采用爆破采石,将石料送至一级破碎机,破碎后进行一级筛分,根据所需产品规格调整筛网大小,加工后的成品石子按照粒径大小分别暂存于3座料仓,最后料仓卸料外运。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由破碎和筛分环节产生,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采用封闭设计和负压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主要来源于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石子装卸粉尘,主要采取洒水喷淋保持物料表面湿润、雾炮降尘和车间壁阻挡等抑尘措施。2.5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内袋式除尘器正常运行。公司开采区有10台雾炮机、5台流动雾炮机、5台固定雾炮机,均正常喷雾中;卸料口有车辆正在装料,卸料、装车处有喷淋设施、运输车辆用篷布覆盖,厂区出口有洗车台,喷淋设施和洗车台正常运行。厂区内运输道路、工业广场、生产车间、卸料车间、厂区外货运道路均设有管道喷淋,洒水车2辆、洗扫车1辆。现场检查该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该公司正常生产期间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是 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已责成该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企业生产厂区环境管理,生产期间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依法依规生产。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安临站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提升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38访受〔2021〕0520038来电徂汶景区泉林片区张家庄村牟汶桥南颜谢坝以北的牟汶河河道内,有人放“绝户网”网鱼。徂汶景区生态 5月21日,徂汶景区组织徂徕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徂汶景区辖区大汶河流域牟汶桥南、颜谢坝以北,滨河片区泉林管区张庄村临河处。2009年,因市委、市政府实施大汶河综合开发天泽湖工程,修建了泉林和颜谢两处拦蓄工程。其中修建颜谢坝征占了张庄村沿河的部分土地,包括该村村民张某某承包地86.4市亩,承包期2008年至2026年。因张某某等村民对征地补偿款要求过高,未能达成协议,2010年工程完工蓄水后,部分未征地成为水淹地。经查,发现在未征地范围内确有设置的渔网存在,但现场未发现涉案人。经调查,该渔网是由张某某等村民在未征地范围内设置的。是 1.目前区执法局已扣押船只,并要求滨河片区尽快化解涉案土地的征地补偿问题,并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渔网。如7日内协商无果,区执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法律规定,强制收缴扣押。2.下一步,徂汶景区将继续畅通24小时举报电话,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安排执法局联合属地乡镇、公安开展水域联合整治行动,进一步依法严打非法捕鱼行为。39访受〔2021〕0520039来电一、徂汶景区泉林片区泉林庄村村南,泉林庄窑厂附近、牟汶河河西岸边的饭店,将洗菜水、刷锅水、油污均直接倒至外面地里。二、徂汶景区泉林片区张家庄村牟汶河岸边,很多人前往钓鱼,钓鱼时丢弃随意垃圾。徂汶景区水 5月21日,徂汶景区组织滨河片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饭店为泰安高新区钰窑地锅店,位于滨河片区泉林管区泉林庄村村南环湖路,从事小餐饮服务。经查,该饭店由原来废弃的泉林庄砖窑厂改建,有7个包间,洗菜水、刷锅水、油污倒在饭店南侧一个坑地里,大约排污水2立方米/日,无污水处理设施,无油烟净化器。2.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徂汶景区泉林管区张家庄村沿牟汶河岸边。该地区汶河流域宽广,交通便利,鱼类资源丰富,很多市内市外钓鱼爱好者到此野钓。经查,确实有钓鱼人乱丢垃圾的行为。自2020年4月份,徂汶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以来,依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每天固定2辆巡逻车在汶河流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加强了对汶河流域的巡逻管控,也积极劝离钓鱼人员在此钓鱼,取得明显成效,但野钓行为屡禁不断,个别随意扔垃圾行为依然存在。是 1.滨河片区与该饭店负责人沟通后,其认识到倾倒洗菜水、刷锅水、油污到地里这一行为破坏生态环境,该单位负责人立即组织机械,清理该处垃圾,截至5月22日,已将此处清理完毕并填平。2.徂汶景区将结合“河长制”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河道管理保护和监管力度,依据有关规定,做好钓鱼群众的劝离工作。组织执法队员向来景区垂钓、游玩的群众发放《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彩页,让游客、垂钓人员做文明出行人。同时,徂汶景区继续做好汶河流域垃圾清理工作,保持景区内汶河流域干净整洁,让大汶河河更清、水更绿、岸更绿、景更美。40访受〔2021〕0520040来电泰山区省庄镇芝田河谢过城桥两侧的河道修复治理,没有国土手续违规施工,且施工时没有采取降尘措施。市自然资源局、泰山区大气 5月21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自然资源局、泰山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省庄镇芝田河谢过城桥两侧的河道修复治理,施工时没有采取降尘措施”问题,芝田河工程施工现场已实行围挡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内出入口进行了混凝土硬化,土方开挖过程中挖掘机等机械配备机上喷淋设施或者雾炮机。现场发现部分裸露场地绿网覆盖不全,施工现场临时道路车辆行驶过程中存在扬尘,未及时进行洒水作业等情况。2.信访反映的“泰山区省庄镇芝田河谢过城桥两侧的河道修复治理,没有国土手续违规施工”问题。该项目是泰山区水利局为主体实施的山水林田湖草芝田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已于2019年10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备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优化实施方案》(鲁财资环〔2019〕15号),明确该《方案》是“泰山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据”。2020年9月14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0年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名单》(鲁发改重点〔2020〕1122号),其中包括芝田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 1.要求施工方中铁上海局立即进行整改,对部分裸露场地进行绿网覆盖,配足洒水车定时对临时道路洒水作业,消除施工扬尘。截至5月27日,施工方已落实整改要求。2.该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组件补办用地手续面积136.8亩,正在调整规划面积193亩,待调整规划完成后完善用地手续。目前,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未办理用地手续建设行为已立案查处。41访受〔2021〕0520041来电东平县东山路麻纺厂宿舍、昂立郡邸、人民银行宿舍均未建设化粪池,导致路面气味扰民严重。东平县大气 5月21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平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反映的小区分别为:人民银行家属院,紧邻人民银行东墙,仅1幢楼房,化粪池位于楼后正中位置;昂立郡邸小区,位于县建一区南侧,共3幢楼房,化粪池位于其西南侧楼南中间位置;麻纺厂宿舍建成已30多年,其化粪池位于小区西南侧楼后位置。2.调查组对3个小区逐个细致走访排查,3个小区均是老旧小区,早期自建排污管道均沿小区主道路接入东山路主排污管道,化粪池均定期清理,未发现因化粪池气味外溢造成扰民现象。是 东平县将加强对驻地下水管道的巡查检查,发现淤堵,立即清理,确保下水管道畅通,为市民提供更为舒适的居住环境。42访受〔2021〕0520042来电宁阳县松园小区阿里巴巴飙歌房西侧有一公共厕所,该公厕的排泄物直接排放至河内,气味扰民。宁阳县大气 5月21日,宁阳县组织宁阳县公共事业管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反映的公共厕所属于宁阳县财贸行业服务中心直属企业富源商贸有限公司商圈内公共设施。经现场调查,2018年5月,宁阳县住建部门对该公厕进行了改造升级,排污口直接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井盖编号QT500-7,由富源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共厕所进行维护,经现场检查未发现直接排入河内的情况,周边也无其他公共厕所,现场无明显异味。是 下一步,富源商贸有限公司将加强对公共厕所的卫生管理措施,为居民提供更加卫生便捷的服务,提高居民的满意度。43访受〔2021〕0520043来电肥城市老城街道月庄村东三技校向北500米左右与老泰临路交汇处路西,存在破坏耕地洗砂、建盖厂房的情况,已持续两三年。肥城市生态 5月21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老城街道月庄村,老泰临路南,矿务局技校北550米,路西。该地块原为月庄村旧村址,面积9.54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04亩,林地4.5亩,不涉及耕地。该地块涉及两名土地承包人孙某青、石某成。经调查,2018年12月27日,月庄村将建设用地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石某成自主经营(拟养殖狐狸),合同期5年;2019年5月19日,月庄村将林地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孙某青自主经营,合同期5年。2019年下半年,石某成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使用东地块,遂将使用权转给孙某青使用至今。2020年12月底,孙某青在林地地块临时堆放砂石料约3000立方米;在建设用地地块上计划建设车间1座,仅完成了地基和骨架建设,占地面积约2.24亩,未完全封闭,处于闲置状态,该车间建设无任何手续。2021年4月26日,为做好砂石资源监管,老城街道办事处召开了涉砂涉石场点排查工作会,要求各社区、村居对辖区内砂石存放、加工场地进行排查登记。经排查发现,月庄村民孙某青在技校北550米处存放砂石物料约3000立方米,现场未发现洗砂的情况。2021年4月28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孙某青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肥自规改字〔2021〕lc006号),要求其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因孙某青外出,由其指定的岳某代收)。同时,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所向月庄村下达了《关于督促整改的通知》,要求月庄村积极配合,督促孙某青按要求整改到位。在月庄村、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老城中队等单位的监督和督促下,孙某青对4.5亩林地上的物料进行了清理,对东部5.04亩建设用地上的物料进行了绿网覆盖。5月23日,经联合现场踏勘,现场物料已全部清运,土地已恢复原状,5.04亩建设用地上的物料进行了绿网覆盖。是 1.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2.老城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3.老城街道办事处督促月庄村加大该地块的后期监管,坚决杜绝和防范问题的再次发生。*44访受〔2021〕0520044来电肥城市汽车站附近的新城街道刘庄村,村内道路因硬化较少,导致扬尘污染严重。肥城市大气 5月21日,肥城市组织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道路属于刘庄居委会棚户区改造C区道路,该区北邻肥城汽车站,居民楼于2020年建设完工,目前正在进行道路硬化施工,需硬化的道路涉及主路2条,辅路5条。南北主路5月中旬已经硬化完成,正在进行辅路硬化,2条辅路已经完成部分硬化,针对未完成硬化的道路,采取了铺撒石硝、洒水降尘的办法,减少扬尘产生。是 刘庄居委会立即组织人员对未完工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处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快道路施工进度,采用洒水车增加洒水频次,减少扬尘隐患。计划7月30日完成道路硬化任务,以消除道路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45访受〔2021〕0520045来电一、高铁新区万官大街开元盛世福园22时以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已持续2个月。二、梅山西路以东、万官大街以南,泰安实验中学南侧,有土堆未做完全覆盖,导致扬尘污染。旅开区噪声 2021年5月21日,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调查组对交办件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开元盛世福园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开元盛世福园项目因分为5个标段,目前均处于大面积混凝土浇筑施工阶段,存在交替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现象,容易对相邻的恒大城小区造成影响。经调查组核实,福园项目各标段在夜间混凝土浇筑施工前均办理了夜间施工证明,并在周边小区和工地门前进行了公示。经了解,福园项目各标段混凝土浇筑施工阶段将于6月初结束,夜间施工现象将停止。2.泰安实验中学南侧土堆扬尘问题。此处为旅游经济开发区设置的一处建筑渣土临时存放场地,经现场查看,前期已经对渣土堆进行了覆盖,但通行便道尚未覆盖,部分土堆防尘网有被风吹开现象。调查组立即安排人员对场地内所有裸露区域进行了全面覆盖,目前已覆盖压实完毕。是 下一步,旅开区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一是对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工程严格管控,减少特殊工艺夜间连续施工对居民的影响;二是加快渣土堆清运速度,防止长时间堆放再次引发扬尘问题。46访受〔2021〕0520046来信东平县彭集街道办事处西郭庄村与汶上县交界处,李官集桥北500米以内105国道西,存在违规经营:废铁加工、搅拌站、砂石料场等。东平县大气 5月21日,东平县组织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银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李官集桥北500米以内105国道西无废铁加工、搅拌站。李官集桥北1000米以内105国道西侧共排查出2家堆场,分别为彭某(堆场)、彭某某(堆场),其中彭某(堆场)占地约4亩,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彭某某(堆场)占地约6亩,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2.5月21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走访调查,前期上述两个堆场堆存的物料为宏达铁矿下脚料,于2021年4月清售完毕,现场检查时,彭某(堆场)、彭某某(堆场)场内无物料堆存,土地已板结,未发现扬尘污染现象。是 东平县将督促彭集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47访受〔2021〕0520047来信一、新泰市泉沟镇天宇耐火材料厂周围3公里内能闻到刺鼻性气味儿。二、莲花矿西山东一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染严重。三、高崖头村党支部书记马某某在十里河河塘偷挖河西地砂。新泰市大气 5月21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泉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山东泰山天宇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泰市泉沟镇工业聚集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2006年9月6日,该公司《5000吨/年连铸用功能性耐火制品生产线项目》通过原新泰市环保局批复,2009年12月2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新环验〔2009〕41号)。2016年6月15日,该公司《侧烧式燃气梭式窑建设项目》通过原新泰市环保局批复(新环报告表〔2016〕58号),2020年1月3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配料、制料工序产生的VOCs和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UV光解净化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1号排气筒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含酚类、甲醛和VOCs的有机废气通过梭式窑充分燃烧后经梭式窑的2号排气筒排放。2021年5月19日,山东泰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现场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厂区及厂区外未闻到明显异味。2.信访人反映的山东一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成立于2019年1月24日,生产销售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MA3P3GLQ1N,法定代表人任某某。2020年10月1日,该公司与山东奎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租赁使用山东奎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厂房、设备,租赁期为1年,但是一直未投入生产。3.信访人反映的偷挖河西地砂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是迈莱河西侧的十里荷塘湿地公园,属于泉沟镇上报的《关于柴汶河流域迈莱河段水质净化提升工程》,由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工程所涉及砂资源已纳入新泰市柴汶河生态治理中心泉沟分中心平台管理,由新泰市砂资源综合指挥部批复,其收益已上缴市财政,不存在偷挖砂资源等问题。是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和泉沟镇政府将加强对泉沟工业聚集区涉气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加大对河砂资源监管,坚决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确保自然资源得到依法全面保护和依法有效利用。48访受〔2021〕0520048来信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罗窑村村民丁某某在师某某承包的土地东面进行洗砂,淤泥被冲到其承包土地中。肥城市固废 5月21日,肥城市组织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为丁某涛,2019年1月份在老城街道办事处罗窑村北200米处租用林地进行洗砂,无任何手续,在老城砂石专项治理检查中被取缔,对现场进行了“两断三清”,场地进行了清除整理。经核调了解,丁某涛于2019年1月份在洗砂前曾找到师某某协商洗砂水排放问题,两人达成口头协议,丁某涛付给师某某2000元作为补偿,将洗砂水排放至师某某承包的土地闲置坑塘中,师某某当时也接收了此补偿款。老城街道办事处发现后,立即对其进行了取缔,达到了“两断三清”标准。5月21日老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罗窑村负责人再次对村北丁某涛原洗砂处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已经恢复林地种植,无任何设备和洗砂原料及成品,师某某土地处未发现洗砂淤泥,已经种植了树木。是 此前,老城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砂石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开展辖区内涉砂石生产单位现场巡查检查,取缔非法砂石加工点;同时,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与村(社区)签订了非法砂石加工监管责任书,下一步将重点加强日常巡查,与村(社区)一起加强监管,防止非法砂石加工点“死灰复燃”。49访受〔2021〕0521001来电东平县滨河大道河畔豪庭小区物业在郊区内安装净水机,距离6号楼2单元8米左右,机器发出噪音扰民。东平县噪声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平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河畔豪庭小区位于县城滨河街南,清河公园西邻,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山东益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通物业)。2.调查组将该问题向益通物业工作人员进行通报后,物业公司立即与该净水机厂家取得联系并进行了有效沟通,厂家同意尽快将净水机迁移别处。是 为方便居民饮水,同时保障净水机周边居民良好休息环境,在迁移前,每天8:00至20:30净水机正常使用,其余时间断电停机。东平县将继续跟进该小区饮水机迁移进度,督促益通物业及净水机厂家尽快开展迁移做,保障居民的合法环境权益和正常生活。50访受〔2021〕0521002来电泰山区花园路与岱宗大街交汇处圣源国郡小区工地每天晚上都打混凝土,发出噪音扰民,且施工中没有降尘措施,导致附近扬尘严重。市城管局噪声 5月22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组织泰安市建筑渣土和工地管理服务中心和行政执法支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涉案地址为岱宗大街以南,花园路以西,涉案项目为泰安市隆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圣源国郡商住楼项目。涉案单位为泰安市兴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及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方的分包公司。项目施工工地东西长180米、南北宽90米。目前,施工进度为3号楼负一层顶板浇筑、2号楼地槽清理。5月22日10时,市城市管理局对圣源国郡商住楼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作业面为3号楼东侧负一层顶板浇筑;3号楼其余位置施工工人正在进行钢筋捆扎。施工工地西侧2号楼位置正在使用一台挖掘机清理底槽,雾炮机未设置在有效降尘位置,物料堆放杂乱且部分位置未有效覆盖。其余现场作业面覆盖良好。5月22日10时25分,执法人员调取现场监控及现场询问施工方,发现施工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施工至23时30分,夜间超时施工,产生噪声污染。是 1.5月22日11时,执法人员对涉案单位泰安市兴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泰城改字〔2021〕103404号),施工单位在土石方施工时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泰城改字〔2021〕103405号),案由为施工单位夜间超时施工,造成噪声污染。5月22日16时,完成调查笔录,形成行政执法案卷。目前涉案单位缴纳罚款2万元整,案卷完结。2.5月24日10时40分,建筑渣土和工地管理服务中心联合行政执法支队辖区大队对圣源国郡商住楼项目进行整改情况复查。通过联合复查,该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毕。3.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现场监管,及时与行政执法大队做好联勤联动工作,强化施工单位扬尘防治责任意识,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51访受〔2021〕0521003来电肥城市安驾庄镇西岭村深井水浑浊,水锈严重,附近有盐化工厂,不知是否有关,附近居民只能买水喝。肥城市水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安驾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信访人所说肥城市安驾庄镇西岭村,位于安驾庄镇域东南,盐化工厂位于肥城市边院镇驻地,距离西岭村6.27公里。经现场核查,安驾庄镇西岭村附近没有盐化工厂,在距离该村6.27公里的边院镇驻地,有4家岩盐生产企业,分别是:肥城胜利盐业有限公司、肥城光明岩盐有限公司、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山东肥城精制盐厂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用盐和生活用盐。生产废水全部用于矿区采卤。该村于2004年实行了社会化供水,全村335户都集中饮用安驾庄镇第一供水站的集中供水,2020年4月9日肥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供水站水质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水质合格。西岭村现有浇地机井7眼,深度15米,仅浇地使用;原有深水井一眼,深度201米,也是浇地使用,2017年至今没有使用,供电电线也已经拆除。安驾庄镇西岭村于2015年安装净水机一台,西岭村村民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可选择性使用纯净水,费用自理,不存在“只能买水喝的问题”。是 为确保饮水安全,责令安驾庄镇对镇供水站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改进。*52访受〔2021〕0521004来电泰山区梅园小区1号楼门头房的岱峰汽车装具美容店在中午午休时,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且洗车的污水不知排放到何处。市城管局噪声 5月22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组织行政执法支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问题反映单位为泰山区梅园小区1号楼门头房的岱峰汽车装具美容店,位于东岳大街与花园路路口东侧,东岳大街路北沿街门头房西起第三家。店面约60m2,为2间等面积门头房,东间用于汽车装具,西间是洗车房。洗车房北侧小隔间内放置“JPS-B20洁普斯”洗车机1台,铭牌标注功率2.5kW,压力60—110公斤,流量22L。洗车位上方房顶处,使用自制角铁架固定可旋转式水管(产生噪音),用于冲洗车辆。洗车废水经室内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经管道排入门前污水管道后,向东排入唐王河西侧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现场勘验情况。执法人员分别于5月22日、23日组织现场勘验,进行调查取证,通过排查店内声源,未发现洗车机等设备存在异常噪声,同时左右相邻门头房业主反馈“噪声不明显”。(走访该门头房上层住户时,3层住户反映有轻微噪声污染。)2.第三方检测情况。根据上述调查勘验情况,5月24日,委托山东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选取点位,检测边界噪声,检测结果为50.3dB(A),未超出国标规定的排放标准。是 1.用于冲洗车辆的自制角铁架固定可旋转式水管已拆除,同时提醒并督促该店进行设备维护,尽量避开午休时间洗车,减少对周围住户的影响。2.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增加执法巡查频次,开展不定期走访,如有异常,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噪声检测,及时督促维护或整改,避免后续出现噪声排放扰民现象的可能性。53访受〔2021〕0521005来电宁阳县复圣大街经常有大货车经过,导致附近扬尘严重,影响附近生活。宁阳县大气 5月22日,宁阳县组织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反映的宁阳县复圣大街东起郭台路、西至西外环、贯穿宁阳县。根据城区企业、商铺、施工工地要求,大型货车在办理城区临时通行证,并按规定路线行使且避开高峰期的情况下可以驶入城区。是 1.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宁阳县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规范货运车辆管理,对未办理临时许可证的货运车辆严禁驶入,督导持证驶入的车辆严格落实平厢盖布措施。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委托益民物业公司,每天开展3次机器清扫,2次洒水冲洗,环卫工人及时清扫瞬时垃圾。2.下一步,宁阳县将加强对进入城区货车的监管,同时加大道路清扫力度及洒水降尘频次,减少扬尘污染。54访受〔2021〕0521006来电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东河北村内的胜利渠中有存的积水,现已发臭无人管理,且东河北村正东方向紧挨老泰莱路的两栋楼向胜利渠内排放污水。交通局、泰安高新区、岱岳区水 5月22日,泰安市政府组织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高新区、岱岳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实,反映问题属实。1.信访人反映的胜利渠,位于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由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京台高速改扩建运营,施工地点位于东河北村。积水段位于支干渠,积水量约3000多立方米,因京台高速改扩建,原胜利水渠干渠被破坏,导致东河北村胜利水渠段积水无法排放。2.信访人反映的向胜利渠排放污水的两栋楼为静淞花园,每天排放污水约15立方米,建有3级污水处理池,容量分别为20立方米,污水经吸粪车抽运至长城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查,发现静淞花园楼房有一条管道裂缝,并且化粪池溢满,造成楼房内生活用水经管沟流入胜利水库干渠。是 1.5月23日,市交通局直属分局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1.征地拆迁资金尽快补偿到位;2.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汛期安全;3.建议重新规划变更渠道路线;4.限期7月10日前完成渠道改造。2.静淞花园开发商、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和泰安市岱岳区胜利水库管理中心已制定胜利渠积水清理方案,租用吸粪车抽运至满庄镇污水处理厂,由山东禹然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5月26日,已开始陆续清理,预计1个月内清理完成。3.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对住宅小区内的化粪池进行清理,修复管道,封堵了排污口,并定期将住宅小区内的生活污水处理。4.下一步,将继续对该住宅小区污水排放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在该小区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不得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外环境。同时,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小区排污的日常监管,督促小区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55访受〔2021〕0521007来电宁阳县华丰镇与磁窑镇交汇处的歇息铺营房存在洗砂的情况,且经常有大车运输砂土,导致附近扬尘严重。宁阳县大气 2021年5月22日,宁阳县组织华丰镇人民政府、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营房位于宁阳县华丰镇歇息铺村东,距离歇息铺村约300米,厂房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该厂房为部队资产。厂房内洗砂点为朱某某所有,无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2.2021年5月22日,华丰镇政府、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加工点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加工点院内有风化岩堆放约2000立方米,现已封存。是 1.该加工点属于散乱污项目,华丰镇已责令其进行拆除。5月23日洗砂机已拆除,并对设备主体进行了结构性破拆。2.下一步,华丰镇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巡查,坚决打击违法行为,防止砂石矿产领域有关问题死灰复燃。56访受〔2021〕0521008来电肥城市高新区创业路和水牛路北面桥头位置晚上经常有大车运输砂土,散落砂石,导致附近扬尘严重。肥城市大气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位置属于肥城市高新区辖区道路范围,日常道路清洁职责归属王西康居物业公司。经调查,“肥城市高新区创业路和水牛路北面桥头位置”实际是肥城市高新区创业路与孙牛路路北铁路桥头路段。现场检查时,该路段有砂土等物料运输车经过,路面有少量遗撒砂土,存在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是 1.肥城市高新区立即责成王西康居物业公司组织洒水车、道路清洁工人对该路段进行清理,保持路面整洁,该项整改工作于5月24日完成。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肥城市高新区落实好监管职责,督促责任单位加大清扫频次,确保辖区道路整洁,避免产生扬尘污染。肥城市高新区将积极寻求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帮助,对不合规砂石运输车辆加大执法力度。57访受〔2021〕0521009来电肥城市石横镇左丘明路与329省道交汇处(石横镇牌坊以南)的位置有很多工厂,晚上有排放废气的情况,造成大气污染。肥城市大气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石横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石横镇丘明路与329省道交汇处(石横镇牌坊以南),沿丘明路企业分别为泰安市腾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泰安正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肥城岳海化工有限公司。1.泰安市腾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5月22日现场检查时,一期项目试生产,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一期项目,2021年3月开始3个产品分步调试生产,使用3个车间,共有2个排气筒(1号、3号)。1号排气筒,粉尘采用布袋除尘,酸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引入二级碱喷淋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3号排气筒,粉尘采用布袋除尘,酸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引入二级碱喷淋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2021年5月,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固定污染源废气进行检测,结果符合标准。2.泰安正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时间为早8:00至18:00。公司在焊接、抛丸、喷漆工序产生废气,并分别建有焊烟净化器、袋式除尘器、喷漆水帘柜+光催化氧化设备。5月22日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2021年3月,委托泰安三英环境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区废气进行了检测,数据满足标准。3.泰安市泰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公司经营收集、贮存、转运26大类危险废物。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暂存期间挥发少量非甲烷总烃及恶臭气体,暂存库产生的挥发废气由集气管、集气罩收集后送入“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活性炭过滤吸附”组合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5月22日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2020年12月,委托齐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数据符合标准。4.肥城岳海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废气产生有4个环节:缩合、蒸馏、干燥、污水处理站挥发,分别建有三级吸收、“碱洗+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碱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5月22日,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21年3月,委托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数据符合标准。是 1.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石横镇加强对上述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2.泰安市腾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泰安正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肥城岳海化工有限公司要加强治污设施管理维护,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58访受〔2021〕0521010来电岱岳区粥店办事处樱桃路路西杜家庄小康楼进口和小区内公共用地有附近居民养殖家禽的情况,发出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岱岳区大气 5月22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地点是粥店街道杜家庄社区旧村改造拆迁现场,大部分房屋已拆除,剩余少数居民未拆迁仍在现场居住。5月22日,工作组现场调查发现,被拆迁户杨某某私自搭建鸡圈一处,圈养着8只鸡,因天气炎热,鸡圈附近确有异味散发,经询问当事人,鸡是养大了自己食用并不销售。是 现场责令杨某某将鸡自行处理并将鸡圈拆除,不得再圈养家禽。5月22日,杨某某已将鸡全部处理,鸡圈也已拆除。下一步,责成粥店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小区、空闲地等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如有发现圈养家禽、家畜现象及时制止并清理。59访受〔2021〕0521011来电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北石店村村民刘某某在205国道以西的丘陵挖砂,破坏生态环境。新泰市生态 5月22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205国道以西的丘陵地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处有挖砂、破坏生态环境现象。经调查了解,石某泉与刘某某耕地相邻,两人对荒地进行整理复垦时因地界产生矛盾,石某泉对刘某某如进行了举报。否 5月22日,青云街道办事处北师店村委对石某泉和刘某某邻耕地重新进行了划分,石某泉对村委处理情况表示满意。60访受〔2021〕0521012来电东平县东平街道后屯村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每天中午施工发出噪音扰民,晚上也经常有夜间施工的情况。东平县噪声 5月22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为后屯社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国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地点位于东平县东原路以西,银山街以南;劳务分包公司为重庆富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5月22日,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项目于2021年5月18日晚间因设备故障导致商砼连续浇筑作业超过规定时间(晚10时),未按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造成噪声扰民。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是 调查组现场约谈该项目负责人,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期间采取措施做好噪声防控工作,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和情况调整施工时间,错峰生产,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针对该项目未按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其立案调查。东平县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优化执法方式,通过随机检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避免噪音扰民。61访受〔2021〕0521013来电肥城市边院镇潮汶路与泰东路交汇处以北200米路西的洗砂厂,属于非法洗砂,且存在噪声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肥城市噪声 5月22日,肥城市组织边院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单位名称为丁某砂石加工点,位于边院镇北仇村,经营者为边院镇后黄村村民丁某,该砂石加工点为个体经营业户,无手续。经调查,丁某砂石加工点从事砂石加工生产活动,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加工点未生产,现场存在移动式洗砂生产线1条,无环保设施,现场堆存约30吨成品砂、约20吨原料,均堆放在车间内,未覆盖。生产车间外30米处有1个240立方米左右的生产水池,生产废水排入该水池内循环使用,未外排河道。是 1.肥城市边院镇立即对丁某砂石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进行清理取缔,已于5月24日取缔完成。丁某砂石加工点生产水池已回填整平,生产车间内原料、成品沙及设备已全部清除。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边院镇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巡查,对非法砂石加工业户,发现一处,取缔一处。通过宣传动员,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严防非法砂石加工业户死灰复燃。

(下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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