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21日,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10、11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55件。截至5月28日12时,已办结133件(属实129件,不属实4件),阶段性办结22件,责令整改30家单位,立案处罚4家单位。
(第10、11批 2021年5月20日、21日)
序
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1访受〔2021〕0520001来电泰安高新区房村镇房村村西首的道路电焊红炉北侧路东朝西的蓝色大门向下水道排猪粪便,异味扰民。泰安高新区大气 5月21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房村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房村西首,养殖户为周某,是本村村民(残疾人),养殖母猪1头、小猪7头,有猪舍4小间,均在自家住宅院内,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属于自繁自养,位于非禁养区。2.经查,其住宅北侧有一雨水沟,现场发现有部分粪便流入该水沟,粪污流入约5米长、2米宽,住宅院内的猪舍无粪污沉淀池。是 1.房村镇政府要求该散养户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喷洒除臭剂,要做到日产日清,综合利用,防止扰民。截至5月21日,周某及村工作人员已完成水道内猪粪的清运工作,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现场工作人员对涉事村民周某进行批评教育,严禁再往水道内倾倒粪污。2.下一步,房村镇政府将提升巡查频次,加大散养户的监管力度,对于偷排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访受〔2021〕0520002来电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碧桂园小区彻夜施工,噪音扰民。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噪声 5月21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调查组对交办件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碧桂园小区夜间施工情况,实为碧桂园黄金时代二期19#楼夜间混凝土浇筑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5月21日,调查组通过到碧桂园黄金时代二期项目现场调查、经区审批大厅调取审批备案资料,证实该项目于2021年5月19日、20日存在夜间施工浇筑混凝土的现象,因该项目需要对主体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工艺较为复杂,浇筑方量大约200立方米,为防止出现施工冷缝,需进行连续浇筑,已申请办理了夜间施工证明,并张贴了施工公告。是 下一步,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将继续加强管控巡查力度,对夜间施工严格审批管理,要求必须采取减震、隔音等噪音防控措施,提前张贴施工公告,减少特殊工艺夜间连续施工对居民的影响。3访受〔2021〕0520003来电东平县东平街道王村村东南首有一个垃圾场,异味扰民。东平县大气 此件与第二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2067”内容基本一致,调查核实情况如下:5月13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和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查,该场于2021年4月25日已停止所有生活垃圾进场,目前正在组织封场(使用PE膜进行覆盖),填埋区进行了全覆盖。渗滤液储存区全部采用HDPE防渗透膜进行封闭存储。渗滤液处理装置为厢式处理设备,处置过程有异味产生。现场检查时,渗滤液储存区无明显异味,厂界下风向、垃圾填埋区和渗滤液处理区存在异味。2.经查阅资料,该场按照排污许可证项目、频次要求对厂界污染物指标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3.5月1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臭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是 调查组要求垃圾处理场做好封场期间及后续各项环保工作:1.在现有除臭、灭蝇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药量,加大喷洒频次,减少异味产生。2.为更有效解决异味问题,该场正在采购新上一套喷淋滴灌除臭设备,覆盖填埋区、渗滤液处理区等异味源,保证除臭的安全性、高效性和长效性。3.针对封场后填埋区导排出的异味问题,该场正在与设计单位和部分废气再利用企业对接进行妥善处置和废气再利用,避免形成二次污染。4.东平县新建东平光大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已投入使用,全县生活垃圾已全部由光大接收。现正在进行垃圾回挖作业面异味等环保不良影响消除的方案论证工作。同时,该场已与光大达成渗滤液处置协议,以彻底实现东平县填埋场存量垃圾及渗滤液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下一步,东平县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处理机制,敦促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确保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4访受〔2021〕0520004来电东平县新湖镇后泊村村西、331省道北侧有一家天普阳光养鸭场,异味扰民严重。东平县大气 5月21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天普阳光畜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史某某,位于新湖镇后泊村,属非禁养区,建设项目为年存栏8万只种鸭养殖及2000万只/年鸭苗孵化项目。该公司已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东环报告表〔2012〕85号,已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共建设养殖棚舍30栋。现存栏下蛋种鸭4万余只,育成鸭1.5万只,公司鸭子饮水时遗撒的污水经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排入清水池,达到灌溉标准之后,用于公司承包的新湖镇后泊村150亩土地还田。公司养殖时采用稻壳垫料养殖,出栏之后废弃的稻壳与阳谷县互惠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作为种植肥料处理。2.5月21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排污沟未覆盖和异味问题。针对异味问题,调查组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是 调查组要求该公司:1、立即对排污沟进行覆盖;2、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和灭蝇剂,降低臭味、灭蛆驱蝇。截至5月23日,公司已将排污沟覆盖完成。东平县将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责成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全县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的监督指导,推广引用异味减控新技术,有效减控养殖异味,提升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5访受〔2021〕0520005来电东平县接山镇中套村山东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从事养猪,异味扰民。东平县大气 5月21日,东平县组织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银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名称为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中套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该项目位于接山镇中套村南,养殖场四周为农田,属非禁养区。养殖场建设猪舍5栋,占地41565平方米,主要开展母猪养殖,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6年由原东平县环保局审批(东环发〔2016〕25号),2017年8月猪舍建成投产,2018年10月份通过验收。项目配套建设400t/d粪污处理设施,3座黑膜暂存池共计3万立方米。固体粪污进堆肥车间发酵处理,处理后废水及发酵后粪污全部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2.经现场检查,养殖区存栏母猪9000头,粪污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养殖舍需进行通风降温,设置了水帘式抽风机,水帘循环水中添加生物除臭剂,通风降温的同时对猪舍内恶臭气体进行吸附。堆肥车间产生的异味气体通过除臭塔处理,黑膜池已覆膜覆盖,养殖区周边仍存在异味。3.经查阅资料,公司于2020年10月,汉世伟公司委托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进行了废气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限值。5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目前正在检测中。是 调查组现场要求公司安排专人加大生物除臭剂和灭蝇剂的喷洒力度和频次,减少异味产生和扩散。东平县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该养殖场的管理,加强宣传引导,通过采取在饲料中使用除臭添加剂等措施,控制异味产生和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6访受〔2021〕0520006来电一、肥城市王庄镇玉皇山北侧、南侧、西侧道路两侧被堆满粪便、垃圾。二、玉皇山东侧有一个养鸡场,异味扰民。三、玉皇山南侧有一个养鸭场,异味扰民。肥城市大气 5月21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及王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肥城市王庄镇玉皇山北侧、南侧、西侧道路两侧被堆满粪便、垃圾”问题。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位置是王庄镇生产路玉皇山路段。5月21日,经现场调查,该路段道路北侧堆放有土豆秧、两堆鸡粪及少量垃圾。土豆秧和垃圾为附近村民倾倒,鸡粪是附近村民在路边作腐熟处理后准备进行农田施肥。2.关于“玉皇山东侧有一个养鸡场,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肥城市庆平肉鸡养殖场。(1)该养殖场位于肥城市王庄镇南尚西村,距离最近的村庄约850米,环保手续齐全,建设内容为新建鸡舍1.4万平方米,年出栏肉鸡25万只,养殖模式为舍内笼养。(2)该养殖场位于王庄镇玉皇山东侧,不在禁养区内,配套建有污水沉淀池、储粪棚及喷淋除臭设备管网。检查时,该养殖场污水沉淀池、储粪棚存有畜禽粪便,是异味的主要来源。3.关于“玉皇山南侧有一个养鸭场,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肥城六和养殖有限公司。(1)该养殖场位于肥城市王庄镇五里屯村西,距离最近的村庄约520米,环保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内容为饲养种鸭9万只,养殖模式为舍内全封闭稻壳垫料养殖。(2)该养鸭场,配套建有污水沉淀池、储粪棚及湿帘滤气系统,现场无明显异味。是 1.王庄镇政府组织人员对粪便垃圾立即进行了清运,5月23日已清运完毕。责成王庄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全镇路域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产生环境污染。2.要求2家养殖场定期清理粪污,加大喷淋除臭系统除臭频次,加强湿帘滤气系统的运行维护。7访受〔2021〕0520007来电泰山景区宝龙社区北侧(环山路以北)的河沟内有污水,水流至公园的小水坝。泰山景区、泰山区水 5月21日,泰安市组织泰山景区、泰山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河沟位于环山路与岱道庵路交叉口西北侧,是历史自然形成的河沟,长约200米,上游建有污水管网。该河沟有径流,流经南端小水坝,过环山路进入岱道庵水库游园,沿途约有饭店7家、村民11户,该段未建设污水管网,污水采取自建化粪池定期抽运的方式进行处理,不外排。经调查,该河沟内前期污水是因未建设管网,上游管网内污水直接排入导致。为解决污水直排河沟问题,经泰山景区与泰山区沟通协调,2021年4月,由泰山区泰前街道将上游管网接入该区域的城市管网,污水不再外排。现河沟内少量流水颜色清澈无异味,应为山体渗水,非生活污水。是 下一步,泰山景区红门管理区、红门执法大队,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执法力度,加强与泰山区泰前街道岱道庵社区沟通协调,共同管理好污水排放问题。8访受〔2021〕0520008来电东平县彭集街道袁楼村村南1公里处有一个30多亩的露天砂厂,施工噪音、扬尘扰民。东平县大气 5月21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彭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为王某某砂厂,距离袁楼村村南1.2公里,占地约30亩,现场建设筛砂生产线1条,无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厂区内储砂约900立方米。2.5月21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现场有生产痕迹。是 联合调查组要求该厂自行取缔拆除。截至5月24日,该厂已自行取缔拆除。东平县将督促彭集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9访受〔2021〕0520009来电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兴隆庄村村西疫情防控活动板房道路以西第一个十字路口以北六七十米路西有一家塑料制品厂(蓝色推拉门),使用再生颗粒,异味、噪音扰民。泰安高新区大气 5月21日,泰安高新区组织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信赢塑料有限公司,位于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兴隆庄村,该企业实际经营人为李某某,生产厂区位于居民区,生产原料为聚乙烯颗粒,生产工艺为投料、加热挤出、冷却、牵引、成形、收卷、入库,主要生产土工网。2.经查,现场发现该企业未生产,厂区内有3台生产设备,原料约7吨,成品约10万平方米,已安装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光氧催化),无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是 1.北集坡街道办事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限期3日内将原料、产品、设备进行清运完毕。截至5月22日厂房内原料、厂房内产品、设备、原料已清理完毕。2.下一步,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将持续跟进,加大监管力度。同时,泰安高新区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10访受〔2021〕0520010来电肥城市王瓜店街道东大丰村大丰加油站以西200米路北、路南是洗砂点,扬尘、噪音扰民。肥城市大气 5月21日,肥城市组织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问题的单位(由北至南)分别为张某砂石加工点、马某砂石加工点、张某军砂石加工点,都位于肥城市王瓜店街道东大封村,该3处砂石加工点均为个体经营业户,无手续。主要从事砂石加工生产活动,肥城高新区于2021年3月12日发现后,立即进行了取缔,于2021年3月17日取缔完成。5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3处砂石加工点均已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完成取缔。张某军砂石加工点正在进行土地平整,现场无原料和成品砂,无设备;张某砂石加工点和马某砂石加工点土地已经整平,现场均无原料和成品砂,无设备。是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肥城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巡查,对非法砂石加工业户,发现一处,取缔一处。2.通过宣传动员,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严防非法砂石加工业户死灰复燃。11访受〔2021〕0520011来电岱岳区夏张镇大信号灯位置不定时有前四后八大车通行,噪音、扬尘扰民。岱岳区大气 5月21日,岱岳区组织夏张镇政府、岱岳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岱岳区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夏张镇信号灯位置位于泰东路(S326)夏张段,该省道于20世纪80年代建设;道路两边有沿街门头房,于20世纪90年代初建设。现场调查发现,该地点确有前四后八大车通行,大车通过产生噪音及扬尘。因泰东路属省道,通过交通部门的了解,省道允许前四后八大车通行,其夏张段归岱岳区公路局管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岱岳区大队夏张中队经常对过往大车进行检查。公路站每天对泰东路进行3次清扫、洒水作业。夏张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地区噪声和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7分贝,颗粒物检测不超标。是 1.为了避免扬尘问题,公路站增加了清扫和洒水频次。2.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噪音和粉尘的问题,夏张镇政府已在府前街东西路上安装了抓拍监控,禁止12吨以上的大车通行,并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12访受〔2021〕0520012来电宁阳县八仙桥街道任家庄村党支部书记等人在村东首的口粮田内以建设地下大棚的名义偷砂卖砂。宁阳县生态 5月21日,宁阳县组织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宁阳县八仙桥街道办事处任家庄村旧村东,系宁阳县西外环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3370921MA3PU9Q09H,项目占地205亩,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全部为农业用地,计划建设蔬菜大棚49个,共分二期建设,现已完成一期建设8个大棚并投入使用,二期41个大棚正在建设。2.经现场调查,根据该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要求(泰安市城镇建筑设计院)“经勘测地下砂层厚度约10米,砂层透水对蔬菜种植非常不利,为了蔬菜种植必须换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清理部分砂资源换土,根据《宁阳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砂石资源综合管理的通知》规定,砂资源清理由山东鲁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采、加工、销售等综合经营管理,经现场巡查,信访人反映位置及周边并没有发现盗采砂资源的情况。是 下一步,宁阳县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砂资源动态巡查,对私挖盗采易发区、高发区,实施全天候、无缝隙动态巡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3访受〔2021〕0520013来电徂汶景区徂徕镇杜家庄村北的汶河正在施工,没有降尘措施,导致附近扬尘严重。徂汶景区大气 5月21日,徂汶景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由山东水总有限公司负责杜家庄村段岸坡整治与河槽的施工项目,该项目位于徂徕镇杜家庄村北侧,2020年开始施工。2.经查,现场有两台挖掘机正在进行道路两侧边坡施工,个别临时道路存在扬尘,现场洒水车、雾炮等抑尘设施未全部运行,存在部分物料及土地未完全覆盖的问题。是 5月21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该项目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所涉及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十个百分之百”,立即将现场物料及裸露土地进行全方位覆盖,按要求配备扬尘防治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截至5月22日,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4访受〔2021〕0520014来电泰山区佛光路北头东岳幼儿园院内有堆放的建筑垃圾,且此处有一处旱厕,散发臭味,造成大气污染。泰山区大气 5月20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1.确认东岳幼儿园院内存放着建筑设备、器材等杂物,不属于建筑垃圾。2.该幼儿园厕所为水冲式,设备能正常使用,村里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入污水管网,不属于旱厕。否 泰山区将责成泰前街道督促该幼儿园做好庭院卫生和厕所保洁工作。15访受〔2021〕0520015来电岱岳区范镇田庄村村东的一处养牛场,散发臭味,造成大气污染。岱岳区大气 5月21日,岱岳区组织范镇政府、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范镇田庄村村东有一户养牛场,户主为亓某某,占地面积约6亩,系租赁田庄村集体土地,距离村庄约300米,不属于禁养区,现存栏肉牛约80头,为养殖专业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畜禽养殖手续齐全。现场有钢结构牛棚两个,面积约800平方米,地面均已硬化,有雨污分流设施,场区东侧有储粪棚一座,面积约90平方米,南侧有沉淀池一座,容积约50立方米,养牛场内部及储粪棚位置均有异味散发。是 1.要求田庄村“两委”立即对养牛棚内粪便进行清理,并加密清理频次,减少气味扩散。5月21日养牛棚清理已完成,2.要求该养殖户加强管理,建议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对储粪棚等易散发异味的地方定期喷洒除臭剂。下一步,范镇党委、政府将举一反三,加大巡查力度,继续对范镇辖区内畜禽养殖行业进行摸排,对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出现异味扰民的情况。 16访受〔2021〕0520016来电肥城市湖屯镇张店旧村以北的金华骨胶厂有烧骨头的情况,散发臭味,造成大气污染。肥城市大气 5月21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湖屯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是肥城市金华骨胶厂,经营范围为动物蛋白、骨油、骨渣及其副产品加工,动物骨收购,环保手续齐全。位于肥城市湖屯镇老泰临路以北,南距张店旧村址约1000米,西邻156乡道,东、北、南侧均为农田。目前张店旧村原住户已基本搬迁至新村,该单位周边多为养殖户。该单位2005年建成投产时主要生产骨胶,骨油、骨渣、骨炭为副产品,初始生产能力为骨胶150t/a。2009年,扩建至骨胶270t/a规模。2014年,因市场原因不再生产骨胶,相应生产线也已一并废弃,骨炭成为主要产品,目前骨炭的生产规模为1000t/a,低于环评及验收中骨炭的生产规模1439.63t/a。现因市场原因,骨炭的生产也不稳定。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有2座骨炭炉(1备1用)、1台色选机、1台振动筛、1台布袋除尘器、1台电捕焦油器、4个水喷淋塔、1套剪切式破骨机、2座650平方米的原料库,1座300平方米的成品库。该单位收购动物骨骼为原料,经破碎筛选后进入骨炭炉,燃烧后进行筛选、色选,即为成品骨炭。工业废气治理是先通过4个水喷淋塔水洗,经电捕焦油器捕集后由16米高排气筒排出。执法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生产,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在维护,原料仓中约存有100吨骨头原料,成品库中约有100吨成品骨炭,均存放在封闭厂房内,无明显异味。执法检查人员调阅了该单位今年以来的用电记录,其5月份仅有少量生活用电负荷,显示该单位5月份未生产。该单位正常生产时委托齐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对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将督促该单位加强恶臭气体治理,调整生产周期,做好正常生产期间的检测工作,确保达标排放,联合湖屯镇政府不定期开展巡查、突击检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单位在生产期间正常运行各项治污设施,敦促其尽快实现转型升级,减轻、消除环境隐患。17访受〔2021〕0520017来电东平县银山镇石庙村村民徐某某在村西头筛石砂,导致附近扬尘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东平县大气 5月21日,东平县组织银山镇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位置位于银山镇石庙村老村黄河大堤西侧,经营者为徐某某,占地约1亩。2.5月21日,联合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场无生产设施,堆存部分渣石,无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是 截至5月22日,该场物料已清理完毕。东平县将督促银山镇对辖区“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取缔,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18访受〔2021〕0520018来电徂汶景区天宝镇陈汶西村村民尹某某在陈汶西村、杨汶西村和南汶西村交界处开设养鸡场,距离居民区不足200米。徂汶景区大气 5月21日,徂汶景区组织天宝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陈汶西村、杨汶西村和南汶西村3村交界处,通过询问附近村民了解到陈汶西村无尹姓养鸡户,此处有两户养殖户分别是陈某1和陈某2,距离居民区不到200米,但都在非禁养区。2.经查,陈某1经营小鹅为主,购置小鹅苗后销售,现存栏1000多只,育雏污染较轻,无粪污池。陈某2饲养肉食鸡,有一个养鸡房、面积200平方米,无粪污池,5月20日购置小鸡苗1500只,已经出售500只,现存1000只。两家经营户,主要以销售为主,不以养殖为目的,仅为周转饲养,现场检查时养殖区域地面已硬化,每天产粪污量约10公斤,气味较小。是 1.天宝镇政府向两家经营户下达《关于加强粪污管理及时清运告知书》,责令该散养户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喷洒除臭剂,要做到日产日清,综合利用,防止扰民。截至5月22日,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下一步,天宝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按照农村畜禽养殖规范性政策,明确养殖条件。对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执法监管,明确处罚措施,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破坏的养殖场,一律依法处理。19访受〔2021〕0520019来电泰山区唐訾路中国移动营业厅的电信机房的空调外机24小时运行,发出噪音,影响附近居民。泰山区噪声 5月20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高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5月21日16时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高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勘验,在移动公司南楼3楼顶部有17台专用空调(室外风机)正在运转,且有噪音发出,该平台北侧及东侧部分已设置2.8米高降噪声屏障体。2.执法人员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17时及22时对风机西侧,风机西北侧,福泰雅居6楼住户东卧室、中卧室、阁楼阳台分别进行了检测,昼间检测结果分别为50.8dB(A)、51.2dB(A)、42.6dB(A)、40.1dB(A)、56.1dB(A),夜间检测结果分别为45.7dB(A)、48.3dB(A)、38.7dB(A)、36.2dB(A)、48.9dB(A);按照泰安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该位置为2类环境功能区,检测结果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边界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检测结果不超标。是 泰山区将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密切关注该区域周边动态,加大辖区噪音扰民问题的监管力度。20访受〔2021〕0520020来电泰山区金色领域小区以南的河道内存在生活垃圾、淤泥和污水,发出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市城管局水 5月21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组织雨污分流指挥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该问题反映情况属实。4月26日,泰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专班接到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送的《关于请求对河道污水治理给予支持与协调的函》,专班立即组织市排水处、雨污分流指挥部、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调查,早先该处雨水管缺失,排水不畅,每逢大雨就会出现积水现象,影响正常交通。雨污分流指挥部将原雨水管修复,直通青兰高速以北河道。接到专班通知后,雨污分流指挥部在检查时发现,原雨水管存在雨污错接点,导致污水直排。查明原因后,雨污分流指挥部先后投入清淤车辆、管道机器人、潜水员等专业人员及设备数批次调查污水来源。经反复摸排,长城路万官大街桥下,道路东侧人行道下存在暗接点。随后雨污分流指挥部立即安排施工单位将此暗接点挖开。现已初步查明污水经该暗接点流入雨水管道,造成末端雨水排口排污现象。5月20日,雨污分流指挥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现场研究改造方案。经现场查看,该处暗接点东西南北4个方向均有管道,材质为混凝土,管径均在1米左右,污水自东向南流动明显,自东向西流动不明显,需要进一步验证。是 1.目前,雨污分流指挥部已组织施工单位正在对水流方向进行封堵验证。验证工作预计2021年6月1日前可以完成。2.改造方案待验证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水流方向确定。如自东向西管道畅通,则仅对此节点进行改造即可,施工难度较小、工期较短;如自东向西管道不通,则需新建管道约200米,施工难度较大、工期较长。雨污分流指挥部将尽最大努力,压缩工期,尽快将该处问题整治完毕。21访受〔2021〕0520021来电泰安高新区龙潭路御景龙城小区内西墙位置有物业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泰安高新区固废 5月21日,泰安高新区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御景龙城小区西南侧,小区内部位置存在建筑垃圾和绿化修剪产生的树叶、树枝,总计约30立方米,此处垃圾产生的原因系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清运不及时所致,确实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了影响。是 1.泰安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该物业公司3天内将所存放的各类垃圾予以彻底清理,清理过程中做好降尘措施,并对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整治,还广大居民舒适的居住环境。敦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截至5月22日,该问题已整改完毕。2.下一步,泰安高新区将对御景龙城小区该点位加强监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区各小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随时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2访受〔2021〕0520022来电宁阳县泗店镇南王村村南200米的淀粉厂排放废气,造成大气污染。宁阳县大气 5月24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泗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山东勤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泗店镇南王村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921MA3UFBF155。2021年3月18日,山东南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泰安弘兴玉米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勤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经营。该公司12万吨/年玉米淀粉开发项目,2006年8月26日,由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审批文号为泰环发〔2006〕236号,2009年1月19日,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一期6万吨玉米淀粉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文号为泰环验〔2008〕02号,2014年3月20日,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对二期6万吨玉米淀粉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泰环验〔2014〕11号。2.该公司共设有6个废气排气筒。(1)沼气发电废气排气筒:废水处理厌氧罐产生的沼气燃烧发电,燃烧废气排放。(2)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通过密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3)玉米淀粉风送废气排气筒:淀粉风送粉尘经二级旋风、水喷淋处理后排放。(4)玉米卸载筛选废气排气筒:筛选粉尘经高效除尘器除尘后排放。(5)蛋白干燥废气排气筒:蛋白干燥粉尘经循环喷淋后排放。(6)亚硫酸生产废气排气筒:亚硫酸生产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3.该公司前期因经营问题长期未生产,变更经营主体后,2021年3月开始正式生产,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部有轻微异味,厂外未发现明显异味。山东勤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5月2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尚未出具。是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泗店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23访受〔2021〕0520023来电肥城市湖屯镇小中泉旧村没有垃圾箱,村民只能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村头的水沟或路边,发出臭味。肥城市大气 5月21日,肥城市组织湖屯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小中泉旧村没有垃圾倾倒在水沟、路边的问题。经了解,小中泉旧村现有住户42户,为未搬迁遗留户,居住较为分散,旧村居住区居民一直未交垃圾处理费,小中泉居委会也一直未按规定收取垃圾处理费,造成管理空白,村内垃圾无人收集处理。旧村卫生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造成垃圾乱倒现象。是 责成小中泉居委会对倾倒的垃圾立即予以清理,并与垃圾处理第三方对接垃圾收容倒运事宜,5月22日已清理完毕。同时按规定收取垃圾处理费,增设垃圾桶等垃圾收容设施,按时予以清运处理。24访受〔2021〕0520024来电泰安高新区良庄镇员外庄村北的口粮田内存在挖风化料的情况。泰安高新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废 5月21日,泰安市组织泰安高新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良庄镇员外庄村北,员外庄村位于良庄镇与天宝镇交界处,员外庄村北部丘陵地貌,表层土壤很薄,很多土地自己裸露风化岩,采挖成本低,施工简单,客观上为盗采风化料提供了方便。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17年来,在员外庄村北岭共查处非法盗采风化岩案件6起,都已作出行政处罚,其中,赵某某已经移送公安机关,刘某、梁某某已被判处刑罚。2.经查,近期未发现有挖风化料的情况。是 下一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联合铁塔公司利用监控系统对该区域进行无缝隙监控,对所属辖区加大巡查频率和力度,通过“田长制”进一步压实基层村“两委”的监管责任,严格控制村民对土地的非法出租行为,与泰安高新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办公、联合巡查,做到信息共享,一个部门有线索,相关部门共同联动,严厉打击非法盗采风化岩的行为。*25访受〔2021〕0520025来电东平县新湖镇小河涯村村民李某某在村南头开设养鸭场,发出臭味。东平县生态 此件与第三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3093号、访受〔2021〕0513126号”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5月21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华凯龙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李某某(济宁市兖州区人),位于新湖镇小河涯村村南,属非禁养区,建设项目为生态养殖项目。该公司已备案,环评备案号:201937092300000093。公司养殖棚舍于2019年8月开始建设,12月底建成,目前共建设肉鸭养殖棚舍14栋。公司当前存栏4.9万只,场区北侧配建有6个化粪池合计720立方米。养殖产生的粪污经化粪池发酵后委托周边7户树木种植户(种植面积合计70余亩)综合利用,2021年5月与山东东平绿九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粪污委托处理协议。2020年9月,该公司委托东平县金地测绘中心进行了实地测量,距离周边居民点最近距离为673.01米。2.5月21日,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前期场内化粪池附近遗撒的少量粪污已清理,周边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已建成两座黑膜池,现场有轻微异味。经前期现场检测,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限值要求。是 调查组要求:继续加大喷洒除臭剂频次,降低臭味。东平县将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责成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全县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的监督指导,推广引用异味减控新技术,有效减控养殖异味,提升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26访受〔2021〕0520026来电徂汶景区滨河片区赵庄村村北头(二层楼红色的铁大门)的机械加工厂是“三无”企业,没有环评手续。徂汶景区大气 5月21日,徂汶景区组织滨河片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开发区方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赵庄村中心街北段,靠近泰良路,从2007年1月8日开始运营,从事外协机械加工,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2.经查,生产现场有车床6台、钻床2台、铣床1台、电焊机3台,有焊烟收集处理设施,该行业属豁免类,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但需进行排污网上备案登记。是 1.片区环保办督促企业进行排污备案登记,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定时洒水,做好抑尘工作,保持厂区整洁。2.下一步,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将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持续跟进,同时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督促企业完成排污备案登记。27访受〔2021〕0520027来电新泰市禹村镇东白家沟村内的河道存在排放污水粪便的情况,导致河道臭气熏天,影响附近村民生活。新泰市其他 5月21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禹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导致河道污染的涉案单位是新泰市义龙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禹村镇东白家沟村村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70982NA001361X,法定代表人是程某某。该养殖专业合作社从事肉鸡养殖项目,建设有养殖大棚5座(12米x60米),废水暂存池1座(约2米x5米x12米),不在禁养区。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未养殖,废水暂存池内的废水溢流到养殖棚南侧自然沟中。据该合作社负责人程某介绍,2021年春节后,因市场原因一直未养殖,现在准备重新养殖肉鸡,工人在冲刷养殖棚时,用水量过大,造成冲棚废水溢出暂存池,流入自然沟中。 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其加强对暂存池的管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外溢的粪水,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污染。5月21日,禹村镇政府工作人员督促、指导该合作社,利用抽粪车将沟中的粪水回抽后,运至禹村镇青山牧业有限公司沼气池用作原料。5月22日,外溢的粪水已清理完毕。28访受〔2021〕0520028来电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路南温泉东区11号楼与沿街门头房中间过道,存在污水外溢情况。泰山区生态 5月20日,泰山区组织泰前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沿街门头房污水管网设施老化严重,且有堵塞现象,现场检查发现主要有2个溢水点。前期由物业公司牵头,15家沿街门户每家出资3000元聘请了维修公司对污水管网进行维修和疏通,但维修效果不理想,后期又出现污水外溢现象。是 泰前街道、科大社区协调物业方、业户代表,并找到当时的维修公司,共同商讨研究解决问题,并已出具相关解决方案。5月24日下午,施工队伍进场,预计3到5天完工,泰前街道办事处将持续跟进,督促社区、物业、商户将污水管网彻底维修。29访受〔2021〕0520029来电东平县银山镇簸箕王村村中心有一家水泥加工厂,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开始加工生产,噪音扰民。东平县噪声 5月21日,东平县组织银山镇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水泥加工厂为一处水泥预制件加工点,位于银山镇簸箕王村内,经营者为邵某某,无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2.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建设10余台搅拌机,未生产,现场有生产痕迹,厂区存在部分生产原料、模具、试生产成品。调查组对周边进行了仔细核查,未发现喷漆迹象。是 调查组要求该加工点经营者自行拆除取缔。截至5月22日,该加工点已拆除取缔。30访受〔2021〕0520030来电徂汶景区天宝镇天宝二村社区院内有一家制造水泥块的工厂,噪音扰民且造成扬尘污染。徂汶景区噪声 5月21日,徂汶景区组织天宝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天宝镇天宝二村社区内,是一家制造水泥块的工厂,经营者是苏某某,属天宝二村村民。2.经查,该工厂有简易厂房一处,面积大约60平方米,厂区占地4亩,距离居民区50米,现场有1台水泥砌块制砖机,原料为水泥2吨、砂4吨、石子2吨,原料未使用防尘网覆盖,成品1000多块水泥块,无抑尘处理设施,无合法手续。是 1.天宝镇政府立即对其下达《停止生产告知书》,并实行“两断三清”,立即停止供电,限5月29日之前对所有原料、成品、设备清理完毕,并要求该工厂对现场做好抑尘措施。2.下一步,天宝镇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全镇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监管,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下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