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61访受〔2021〕0519061来信泰安高新区房村镇肖庄村党支部副书记侯某非法占用农田耕地,开办窑厂,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毒有害气体。 泰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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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此件与第2批受理编号﹝2021﹞0512004反映问题基本一致,有关情况如下:5月20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窑厂位于泰安高新区房村镇肖庄村,名称为泰安市晨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3月14日完成环保验收,2020年7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该企业主要生产煤矸石烧结砖,侯某为该公司负责人。废气、除尘等环保设备正常运行。通过企业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查看到该企业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要求,煤矸石等物料已全面覆盖并设有围挡。该企业于2021年5月13日向泰安市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提交了停产报告,现场脱硫除尘设施正在进行维护升级。2.信访人反映的“非法占用农田耕地”问题,2016年5月已行政处罚,并要求企业拆除占地上的设施和建筑物,退还所占土地,恢复土地原状。是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及房村镇政府将持续跟进,加大监管力度。同时,泰安高新区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砖瓦窑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62访受〔2021〕0519062来电按规定市政污泥不允许使用蚯蚓处理,但现肥城市康龙污水处理厂、康汇污水处理厂、中节能污水处理厂、边院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泥以及福宽生物的工业污泥,均是向蚯蚓养殖户支付68元一吨的费用,让养殖户运走用于养殖蚯蚓,其认为存在套取国家补助的行为,且会造成二次污染。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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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5月20日,肥城市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肥城康龙、康汇、中节能三座污水处理厂所产污泥采用生物(蚯蚓)处置。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污泥资源化利用,生产有机肥。边院污水处理厂(肥城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委托泰安锦利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堆肥处置。经核查,对信访人所说的“按规定市政污泥不允许使用蚯蚓处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阅了大量资料文件,并进行了咨询,未找到禁止使用这种处置方式的相关法规文件。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中有条款提出,污泥处置可“综合考虑污泥泥质特征、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泥处置方式。鼓励符合标准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允许符合标准的污泥限制性农用”等指导性政策,因此,污泥处置方式是多样化的。目前,肥城康龙、康汇及中节能所产污泥均采用生物(蚯蚓)处置方式。为实现污泥的安全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2021年市住建局排水处组织实施了2021年污泥处置项目招标。4家中标处置单位,单价分别为80元/吨、84元/吨、84元/吨和89元/吨。该种处置方式是通过蚯蚓采食污泥,利用蚯蚓自身的新陈代谢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置,蚯蚓的代谢产物即蚯蚓粪,可以改良疏松土壤,提升土壤有机质。边院污水处理厂污泥,运送至泰安锦利肥业进行免费堆肥处置,不产生污泥处置费用。4座污水厂均为生活污水处理厂,所产污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重金属指标已达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指标(GB4284_2018)要求,再经蚯蚓采食分解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根据福宽生物玉米深加工及配套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该公司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2020年,福宽生物与山东大地丰溢粮食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合同自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2021年6月30日终止,处置费用80元/吨。目前,山东大地丰溢粮食有限公司与肥城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协议,将福宽污泥资源化利用,生产有机肥,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目前,国家没有污泥处置补助政策,不存在套取国家补助的行为。是要求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泥的处置监管,确保污泥处置安全、及时。关注国家对污泥处置政策的调整,确保污泥处置工作安全、环保。63访受〔2021〕0519063来电一、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尚古庄老村,学校内有一工厂,每天晚上九点开工,并将加工废料堆积在学校院内,噪音扰民、气味扰民。该工厂承包村中土地,将废料埋在地下。二、尚古庄老村路西有一养猪场东侧有一配电室,配电室所在的土地被村委承包给他人用于填埋化工原料。三、尚古庄老村垃圾中转站东侧有15亩地,土地使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填埋后,在地面上建设了打砂厂。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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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5月20日,肥城市组织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问题一,(1)涉及单位为泰安市众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丝生产加工。该公司所在院落原先为尚古庄旧村原小学,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院落内未发现有加工废料堆积现象,现场检查时无异味。2021年5月18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和肥城高新区要求该公司临时开机,并委托第三方对其噪声排放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噪声排放超标。(2)信访人反映的“该工厂承包村中土地,将废料埋在地下。”问题中涉案单位是山东大地丰溢粮食有限公司。经调查,2021年4月6日,山东大地丰溢粮食有限公司将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污泥5.41吨转运至尚古庄旧村,堆存在尚古庄旧村林地内,污泥未填埋。该公司提供与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污泥清运协议及转运单据,同时查阅福宽生物玉米深加工及配套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该公司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可以外运作肥料。目前,山东大地丰溢粮食有限公司与肥城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协议,从事污泥转运。2.关于问题二,信访人反映的“填埋化工原料”地点位于尚古庄旧村养猪场(泰安恒鑫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东侧约200米,该地块由尚古庄村民陈某于2018年11月承包。经调查,尚古庄村民陈某从尚古庄旧村垃圾处理站东侧洗砂点处共运输4车约20吨污泥填埋到该承包地块当肥料使用。经过询问陈某,陈某叙述不知道谁倾倒到他洗砂点的。根据2021年5月17日出具的对填埋污泥取样检测报告单(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显示:重金属(铅、镉、铜、锌、铬)未超标。3.信访人反映的“打砂厂”为姜某砂石加工点,位于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尚古庄旧村。经调查,姜某砂石加工点主要从事砂石加工生产活动,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加工点已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完成取缔。场地堆存约200吨建筑垃圾(其中夹杂少量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正在进行筛分,主要采用振动筛选设备和人工拾捡的方式,对夹杂在建筑垃圾中的生活垃圾进行剔除,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场地尚古庄旧村垃圾处理站处置,后对筛分后的剩余建筑垃圾就地填坑利用。是1.(1)2021年5月2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泰安市众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泰肥环限改字〔2021〕40号),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同时肥城高新区将配合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督促该公司做好降噪整改,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将在其恢复生产后跟踪开展噪声检测,如检测结果超标,将依法进行处理。(2)山东福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计划新上高压带式压滤机(现已签订购机合同,预计一个半月内完成安装)。新上污泥处理设备后,产生污泥不再外运,全部进入锅炉焚烧,用于发电。2.2021年5月17日,陈某与山东源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协议,将填埋污泥挖出后运送至山东源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填埋污泥已挖出运送处理4车,共77.56吨(含大量掺杂在一起的土壤),填埋污泥的现场已清除完毕。3.5月21日,姜某砂石加工点垃圾已剔除,场地已整平。64访受〔2021〕0519064来电肥城市安临站镇站北头村村东山上有一石料厂,该石料厂没有任何手续,前期问政山东处理过此问题,但该石料厂一直在施工一直未停工。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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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5月20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临站镇,对信访件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站北头村东山石料厂为肥城路兴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安临站镇站北头村。经调查:肥城路兴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通过公开出让取得采矿权,由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发证,采矿许可证号:C3709832019087120148402,有效期自2019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7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该公司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环保、营业执照等相关审批手续,矿山处于基建期。2021年1月14日,《问政山东》栏目曝光了站北头村村东山西侧一处历史遗留残存山体资源处理施工现场。该施工现场是为了解决该区域存在的视觉污染、安全隐患,更好地修复区域生态环境而设立的。依据的是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9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泰政办字〔2018〕60号)和《关于加强山石和地砂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泰政办字〔2019〕3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采取综合开发式恢复治理方式予以公开处置的。由安临站镇政府申请,报经肥城市政府同意,在完成动用资源测量,编制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基础上,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公开招标,最终确定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由监理单位对资源处置进行全程监管。施工期间,因该项目扬尘防治不到位,被《问政山东》曝光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加大了扬尘防控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到位。5月17日现场检查时,现场已完成场地平整和修复绿化工作。是1.肥城市政府高度关注区域内砂石资源监管,不断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避免资源开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2.肥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部门联动,举一反三,统筹推进和解决在资源开发、矿山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3.进一步压实镇街区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镇街、社区、村居三级监管网格,形成上下联动资源监管格局,积极防范、有效制止打击辖区内砂石资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65访受〔2021〕0519065来信泰山东城热电公司废水偷排私排,该公司把污水排入南边闲置空地当中。 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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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5月13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泰山分局执法人员对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南渣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南渣场未硬化的场地存在脱硫石膏污泥排放的痕迹。经调查,该企业2021年1月因压滤机损坏,将脱硫石膏泥浆排入南渣场。是5月15日泰山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泰山环改字〔2021〕0513003号),要求其立即对污泥进行清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进行并立案调查。泰安市泰山东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于5月20日将污泥清理完毕,并对未硬化的南渣场地面进行了绿化处理(撒种草种子)。66访受〔2021〕0519066来信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大封村玖泓科技东邻一处非法洗砂厂,位于S250省道与金源大街十字路口西行500米路北,门口有家收废品的,蓝色铁皮大门。非法洗砂、卖砂,洗砂产生的大量淤泥直接排放到铝业公司院内,把几十亩的树林全部掩埋。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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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5月20日,肥城市组织肥城高新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单位名称为肥城东行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冯某砂场。现场检查时,冯某砂场已停产,有洗砂生产线一条,现场未见砂料、成品砂和淤泥。现场检查时,肥城东行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未生产,现场有1条水洗砂生产线,有1条煤矸石制砖生产线,水洗砂生产线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现场存有煤矸石约50吨、砂料约500吨、水泥15吨,成品砖500块,现场未见成品砂。该公司场内有砂料露天存放,未密闭贮存,进行了部分覆盖,覆盖不严;煤矸石存放于生产车间内;水泥存放于水泥筒仓内。场区堆放砂料地面未完全硬化。该公司北侧为淤泥堆放区,面积有20余亩,位于原铝厂(现为空置院落)院子最南侧,和洗砂厂区紧邻,经现场检查,淤泥堆放区杨树生长正常。是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给冯某砂场做了现场询问、勘验笔录,冯某砂场生产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完毕,达到了“两断三清”标准。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现场执法人员对肥城东行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并对该公司批建不一等违法行为做了现场询问、勘验笔录,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由肥城高新区监督肥城东行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对铝业公司院内淤积的20余亩砂土进行耕种种草,保护植被,于6月15日前完成。67访受〔2021〕0519067来信肥城市新城街道西尚村原支部书记李某某之子挖山卖石材从2015年到2019年,毁坏柏树5000多棵,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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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5月20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新城街道办事处西尚里村位于新城街道西南,与桃园镇、王瓜店街道接壤。该村西北原有多处采石场,2000年起,因政策原因被陆续关停。经调查:在该村西北角的姑山顶正后面,曾有2处石料场。2013年4月,该村在此处建设蓄水池1座并交付使用,主要解决西尚里村姑山后农田浇水问题,同时提升该区域肥桃生产品质,扩大水浇地面积,促进村民增产增收。2015年,为方便群众灌溉,在该蓄水池旁边建设了1处护林和生产管理用房。2015年以后,未收到该区域有非法采石行为的举报。在该村西北角处原曾有1处石料场。2018年5月21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该村西北、旅游路以西有涉嫌非法采石行为;同月23日,将线索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5月2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回函:该村2017年起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对原有的废弃石料厂进行整理整平,部分土地已栽种经济树木及农作物。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不予立案查处。目前,无证据证明李某参与上述案件。5月22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城办事处实地踏勘,姑山顶现场建有蓄水池1座,部分土地裸露,部分已覆土种植;西北角现场已种植果树。否1.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对乱采乱挖情况及时报告、及时移交,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2.新城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坚决和防范山石盗采行为。68访受〔2021〕0519068来信肥城市安驾庄镇店子村村委破坏荒滩60余亩,砍伐杨树1900余棵,挖掘地下3米砂层十几万余方售卖,造成生态破坏,导致该土地大片塌陷。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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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5月20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是肥城市安驾庄镇店子村村民委员会。1.针对反映问题“肥城市安驾庄镇店子村村委破坏荒滩60余亩”问题。2019年10月份,店子村村委将土地承包给胡某某用于存放砂土。小汇河清淤项目的施工方胡某某租赁该地后,清除了“清河行动”遗留的树根,还留有一部分施工废弃物。2.针对“砍伐杨树1900余棵”问题,根据省市级安排,要求彻底清除大汶河管理范围内二十年一遇防洪水位线内所有树株等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根据规定依法对店子村的1400余棵树木清除。3.针对“挖掘地下3米砂层十几万余方售卖,造成生态破坏,导致土地大片塌陷”问题。现场无违法采砂痕迹,骆驼沟位置小汇河清淤项目的施工方胡某某租赁存放于小汇河清淤项目的施工垃圾和土,更主要的是方便施工车辆运输和车辆调头。是1.5月20日,胡某某对该地块剩余废弃物进行清除,地面进行了修整,5月21日已完成整改。2.责成水利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大汶河的巡查力度,坚决打击违规采砂的违法行为,并举一反三,在大汶河沿岸村庄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生态、保护水资源的意识。69访受〔2021〕0519069来信肥城市仪阳街道黄柏山村村书记涉嫌伙同别人自2006年开始盗采山石、非法砍伐60年以上的大柏树4000多棵。被开采的山体南北长200米,东西宽150米,高150米。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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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5月20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仪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黄柏山村村书记”,为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黄柏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孙某某,任职时间从2004年3月份至今。反映的盗采山石、非法砍伐地点位于潮汶路以东、黄柏山村以东、村生产路以南。经调查:大约1996年或1997年,赵某峰在现场北侧的生产路以北,建设石灰窑一座,在现场采挖山石烧制石灰;2000年左右,孙某某和王某某,在赵某峰石灰窑西侧,建设石灰窑一座,在现场采挖山石烧制石灰,2004年3月份孙某某将该石灰窑转让给王某某使用,大约2006年王某某又将该石灰窑转让给赵某山使用;大约2008年,赵某峰在王某某西侧又建设一座石灰窑,同样在现场采挖山石烧制石灰。2016年,因全市取缔关停石灰窑,这三座石灰窑相继关停并拆除。2010年,赵某峰在该处非法采石,被原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2011年,赵某山在该处非法采石,被原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2021年5月21日,经联合现场踏勘,采石现场南北长约160米,东西长约150米,坑深约50米。现场无新的采挖痕迹,坑内已覆土,坑周边已复绿并种有柏树。坑内有少量的新土,经了解,为黄柏山村修建村内道路剩余土料拉至此处。因该采石坑形成时间久远,无法核实柏树的数量。是1.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2.仪阳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70访受〔2021〕0519070来信一、肥城市仪阳街道董家南阳村党支部书记自2018年3月份开始,在其承包的荒山内(东至标志界,西至安临站镇邓家庄村山界,南至安临站镇后马村山界,北至董家南阳村刘某某山界林地),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开采石头1万余立方米。二、肥城市仪阳街道董家南阳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将6组村民农作物毁掉,下挖6-7米,将土卖给高速公路。2018年,从西山非法采石运到此处,现场打石,并且下挖村民田地,用于放置石渣。 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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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调查,此件与第3批〔2021〕0513104反映问题基本一致。5月20日,肥城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仪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一)关于违法开采山石的问题。反映的非法开采位置位于董家南阳村西南方向的荒山。仪阳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双提升项目实施过程中,董家南阳村计划借此项目修建该村西南部防火道路,既能防火,也能方便村民生产、生活。2018年3月,对部分路段进行了施工。同月,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会同仪阳街道办事处就修建防火通道事宜,到董家南阳村进行了实地查看,初步确认了防火通道的大体路线。在查看现场时,发现在修建防火通道线路上有线状破损,存在疑似未批先建、非法采挖石料行为,后期因群众多次举报,2018年4月,因涉及林权纠纷,防火通道手续无法批复,项目无法修建,该处采石点采石活动停止至今。5月21日,经现场踏勘,现场线状破损约360米,北部存有疑似山石清运痕迹,南部山石现场堆放,无人员、无设备、未发现有外运的痕迹和新的开采行为。(二)关于非法取土的问题反映的非法取土位置位于董家南阳村西、青兰高速以南。2016年,董家南阳村西北石油管道两次改线,施工方施工完成后按要求恢复地貌,其中董家南阳村6组土地上有一个约5亩地的三节土高台,因南面临河、西面靠沟,恢复地貌难度太大。经村、组同承包户协商,同意撤土整平土地。2017年2月至9月,石油管道施工方对该地块进行了撤高填低,就地平整。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继续对该地块的西部进行了平整。多余土方就地填入董家南阳村六组与七组之间的一条约7至8米宽,长约100米、东面约7至8米深、西面约2、3米深的宽沟。整平土地过程中,石油管道方为保证石油管道安全,安排人员现场监督,不存在盗土卖土。为此,将土卖给青兰高速无事实依据。后因青兰高速工程建设,该地块被租用作为物料场。2018年4月,因青兰高速公路王晋料场供应石子不及时、工期紧,青兰高速施工方在该处进行了石子加工,石料是使用的开凿蟠龙山隧道产生的石料,未从董家南阳村西山非法采石。5月19日,仪阳街道办事处责令董家南阳村立即进行快速整改。5月20日,经现场踏勘,现场石渣已清理,土地已平整复耕。是此件与第3批〔2021〕0513104整改处理情况一致,有关情况如下:1.针对该村破坏林地、私自采石行为,2021年5月1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董某某破坏林地一案移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对董某某非法开采一案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2.针对该村存在非法采石等现象,引发多次信访,且未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的问题,2021年5月19日,仪阳街道党工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董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纪工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3.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4.仪阳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