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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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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32访受〔2021〕0519032来电新泰市西张庄镇高孟村高某煤场向南200米路东的口粮田内,村中村民常年在此晾晒鸡粪,多次向12345反映,每次反映后都会清理,但清理完后还会继续晾晒。 新

固废2021年5月20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西张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晾粪场为高孟村村民张某涛和张某红在自家土地晾晒鸡粪用于种植农作物施肥,该场地位于高孟村村南,省道241以北约150米处,共占用两块耕地,全部硬化地面,面积约1300平方米。晾粪场晾晒鸡粪约1.5吨,现场有臭味。2.信访人反映的“多次向12345反映,每次反映后都会清理,但清理完后还会继续晾晒”问题,经调查了解,自2020年以来反映过几次,每次接到群众反映后,镇政府相关部门都给予了积极整改,清理鸡粪、消除异味、教育涉案人员。是2021年5月21日,西张庄镇政府组织西张庄行政综合执法中队、生态环境科、畜牧兽医站、管理区、高孟村“两委”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该鸡粪晾晒场地进行了取缔,现场鸡粪全部翻耕于耕地内用于施肥,同时恢复了土地原貌。下一步,新泰市将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对粪污科学无害化处置和利用,严厉打击破坏耕地和随意处置畜禽粪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33访受〔2021〕0519033来电新泰市禹村镇北泉头村与石莱镇孙家泉村交汇处,有人在此养鸡,污水直接排放到河中,导致下游水质污染,且气味扰民。 新

水2021年5月2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石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佳昌肉鸡养殖场,该养殖场位于石莱镇南孙家泉村村西1500余米处山坡上,已办理畜牧养殖备案和环保登记备案,已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和晾粪场、三级沉淀池。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经查,该养殖场自2021年2月23日出栏后一直未养殖,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周边也没有河道。是调查组要求养鸡场业主严格按照环评备案承诺要求进行养殖,及时清理养殖粪便,禁止粪污外排污染环境。34访受〔2021〕0519034来电其在肥城市安驾庄镇洼里村村东的村边养羊,其不在禁养区、限养区,但在没有任何文件通知的情况下被要求搬离。 肥

其他5月20日,肥城市组织安驾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村东养羊场位于洼里村东边,业主赵某,2021年3月,赵某开始肉羊养殖。目前有一个养殖大棚,6个羊圈,养羊200余只,属于养殖专业户。该户没有在镇畜牧站备案,没有相关配套设施。关于“在没有任何文件通知的情况下被要求搬离”问题,经调查,该养羊场与洼里三分村住户距离仅为300米左右,离村民居住区比较近,所饲养的羊露天散养,羊粪露天存放,从而导致臭味很浓,村民反映强烈,村民要求该养殖户搬离。因为上述情况,安驾庄镇也多次与该业主协商,但协商未果。5月15日,安驾庄镇相关负责同志到现场与赵某进行摆事实讲道理,使其明白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不利于自己健康可持续发展,最后赵某同意搬迁,并写下保证书,表示理解。是1.5月21日,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督导,再次进行说服教育,养殖户回答已找到合适的养殖场,目前正在进行签订合同、消毒等准备工作,计划在2021年6月16日前搬离。2.安驾庄镇要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整改,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同时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依规进行规划,按程序予以审批备案,加大监管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3.安驾庄镇监督养羊户赵某如期搬离。35访受〔2021〕0519035来电东平县弘盛小区门口南侧的尚礼路下水道堵塞,导致道路污水外溢。 东

水5月20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为弘盛小区西侧沿街楼前下水道堵塞,有污水外溢。2.5月20日,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弘盛小区西侧沿街楼路边有一根南北走向的下水管道,该管道由原弘盛小区开发商建设,主要用于沿街楼商户污水排放,由于下水管道管径过小,管道内存在油污等垃圾导致管道堵塞。是调查组要求小区物业及相关责任商户立即对下水管道进行疏通,避免污水外溢,造成扰民现象。截至5月23日,该下水管道已疏通。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立即安排人员在弘盛小区西侧主路铺设长约200米、直径800毫米管道,将该小区及沿街楼产生的污水接入小区南侧污水管网。目前,该工程正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预计6月底完工。36访受〔2021〕0519036来电天平街道金牛山社区的龙湾别墅门口有一条河,河里的水有异味,一直无人治理。 岱

水5月20日,岱岳区组织岱岳经济开发区、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位置为天平河道龙湾别墅门口天平河段,目前正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分为老旧河道清理清淤、新建和修复驳岸挡墙、雨污分流纳管、绿化景观提升4部分。该河道属于季节河,汛期水流转大,枯水期河道内基本无水,全年枯水期较长,并且无直接流入的水源进行补充更换;由于新设计河道标高落差较大,拦水坝较多,造成存水面深度不够,且流动性较差,长时间日晒容易滋生浮藻,需要经常清捞,人工清捞时浮藻会出现异味;龙湾别墅北门口有大量居民居住出行,部分住户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不够,随手扔掉的垃圾丢入河道造成污染,沿河两岸并未发现有污水源流入。是5月20日,岱岳经济开发区已安排人手对河道内的漂浮垃圾和浮萍水绵进行打捞清理,计划于5月29日清理完毕。下一步,将继续按照设计规划进行施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大力排查沿河两岸是否会有新的污水源流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环境污染发生。37访受〔2021〕0519037来电东平县河畔豪庭小区南侧河堤中间有人进行砂石料施工,扬尘扰民。 东

大气5月20日,东平县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平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为河畔豪庭小区南侧有砂石料场施工,该料场位于清河公园西侧,河畔豪庭小区项目大门南侧。2.5月20日,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河畔豪庭小区项目大门南侧共有3处存放有河砂和石料的堆场。第一处是大门正南侧堆存占地10余平方米石料,该处石料为河畔豪庭小区项目所有,用于小区外道路硬化。第二处是大门东侧堆存河砂800立方米左右、石料10立方米左右,所有人为刘范村村民刘某。第三处是大门西侧堆存河砂70立方米左右、石料8立方米左右,所有人为古台寺村村民袁某。是调查组现场要求3处物料负责人立即对所属物料进行清理,同时清理后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截至5月22日,现场所有物料均已清理完毕,同时对裸露土地进行了覆盖。38访受〔2021〕0519038来电一、泰山区校场街东岳小区21号楼南北两侧都是饭店,油烟直接排至21号楼。二、附近的泰山菜馆和虾吃虾涮的抽烟机在楼顶,噪音扰民严重。 泰

大气2021年5月20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源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泰山区校场街东岳小区21号楼位于泰山区财源街道校场街中段,其东南道路两侧饭店分别为王中旺牛肉拉面、黄焖鸡米饭、泰山菜馆、虾吃虾涮、高大厨家常菜、老地方家常菜、财源老火锅,现场检查均处于营业状态,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能正常使用,净化器和风机的连接处连接较好,无泄漏,集烟罩和烟道较干净。2.5月16日,财源执法中队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虾吃虾涮、泰山菜馆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虾吃虾涮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597-2006)表4中型0.8mg/㎥的标准,泰山菜馆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597-2006)表4小型1.0mg/㎥的标准。剩余单位于5月20日、21日进行了检测。3.5月20日下午财源执法中队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虾吃虾涮、泰山菜馆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dB(A)的标准。是1.待其他单位油烟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后续处理。2.泰山区将责成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密切关注该区域周边动态,加大辖区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的监管力度。39访受〔2021〕0519039来电一、徂汶景区天宝镇大东庄村东南角有一家颗粒厂,夜间生产,且将废水排至该厂东侧200米的树林内。二、该村东南角有一家养鸭场,将粪便放至东岭晾晒。徂汶景区大气此件第1个问题与第6批受理编号﹝2021﹞0516012反映问题基本一致,此件第2个问题与第3批受理编号﹝2021﹞0513032反映问题基本一致,有关情况如下:5月20日,徂汶景区组织天宝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地点是一处苗圃看护房和空场,不存在颗粒厂。此处空场周围为绿化苗木和杨树地,铺设管子用于灌溉苗木。原为一处废铁收购点,截至5月18日,现在已经全部清理完毕。2.经查,大东庄村东南方向果都镇杨官庄村内建有一处大型养鸭场,将鸭粪排放到西朴里村耕地内晾晒,截至5月26日已清理完毕。是下一步,天宝镇政府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继续排查辖区内的所有加工厂,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对于存在污染的坚决予以取缔,督促整改落实,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的执法监管,明确处罚措施,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破坏的养殖场,一律严肃处理,保护生态环境。40访受〔2021〕0519040来电宁阳县磁窑镇西太平村村委北侧的道路未维修,扬尘扰民。 宁

大气此件与第五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5008问题2内容基本一致,2021年5月20日,宁阳县组织磁窑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宁阳县磁窑镇西太平村村委后道路为原新农村建设时的内部道路,已硬化多年,现路段出现局部水泥面破损情况,存在扬尘问题。是1.针对路面扬尘问题,磁窑镇已要求西太平村对破损路段进行修补,工程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有效减轻扬尘污染。2021年5月22日,已开始实施西太平村村委北段道路修补工程,工期预计10天。2.下一步,磁窑镇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公众环保意识。41访受〔2021〕0519041来电东平县银山镇卧牛村浩然鱼宴南侧、小康超市北侧有一个污水池,该池子满后会流向东平湖。 东

水5月20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银山镇卧牛山村村委会东北侧,浩然鱼宴以南、小康超市以北,为卧牛山村及周边山体泄洪通道。2.银山镇政府接到转办件后,立即成立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污水池”为一处在建雨水沉淀池。该处为卧牛山及周边山体泄洪通道入湖口,因泄洪时,雨水会将泥土、垃圾等带入东平湖,为保证东平湖水质,因此在此建设雨水沉淀池一处。沉淀池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泥土、垃圾沉淀,清水则排入东平湖,减少对东平湖水质造成的影响。3.该雨水沉淀池由银山镇人民政府建设和维护,尚未投入使用。经现场核实,雨水沉淀池周边未发现污水管网接入。沿泄洪通道排查,卧牛山村和浩然鱼宴均建设化粪池,污水通过管道进入化粪池,有专人进行定期抽运,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是东平县将督促银山镇继续加强后续监管,确保做好沉淀池后续维护工作,定期清淤,保证东平湖水质安全。42访受〔2021〕0519042来电新泰市汶南镇鲍音村村北的农田内有人员盗采石头,已挖地10米,共400余亩。 新

生态2021年5月20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汶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农田是新泰市一牧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所租赁的土地。2019年6月27日,新泰市一牧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与汶南镇人民政府签订租赁协议,租赁411.88亩土地用于新建养殖项目,该块土地位于汶南镇鲍音村以北,吴山村以东,重兴村以西。根据租赁协议,新泰市一牧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项目审批要求,进行土地整理、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建设畜禽养殖需用的房舍。2020年6月18日,新泰市一牧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批复(泰新环境报告书〔2020〕14号)。经调查,2020年11月,新泰市一牧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山东龙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委托山东龙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整该合作社养猪项目所租赁的土地。针对信访人反映的盗采石头的问题,经查,养猪项目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山东龙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于2020年9月与新泰市金埔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产品营销服务协议”,纳入新泰市金埔矿业有限公司平台管理。是下一步,新泰市自然资源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辖区内砂石资源、农田耕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项目建设、河道治理、土地整理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严格管控,杜绝盗采砂石、破坏耕地等违法现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43访受〔2021〕0519043来电岱岳区范镇范西村范西饭店东北方向有一家垃圾回收站,夜间焚烧垃圾,异味扰民。 岱

大气5月20日,岱岳区组织范镇人民政府、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垃圾回收站是岱岳区范镇范西村个体工商户李某某经营的废品回收站,位于岱岳区范镇范西村,泰莱公路以北,泰莱铁路以南,原范西饭店北侧,系原范镇汽车站用地,占地面积约4亩,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调查发现现场存放废铁约15吨,废纸约1.5吨,酒瓶、废塑料等其他废品约200袋,尚未分类废品约4立方米。现场存在废品分类不规范,有塑料袋飘散现象。检查组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摸排,没有发现焚烧痕迹。经询问李某某,其曾经烧过废电线等物品,今年未再焚烧。是1.要求范西村“两委”立即对李某某经营的废品回收站进行规范,将废品分类存放,将白色塑料袋全部覆盖,防止飘散。李某某本人做出承诺,不在厂区内焚烧废品,确保不再影响周边村民。2.因该垃圾回收站存在土地租赁纠纷,按照岱岳区人民法院2021年2月2日民事调解书要求,李某某7月1日前要将场地腾空移交。44访受〔2021〕0519044来电宁阳堽城镇东滩村村东有一家养猪场,距离该村水井不到500米,污染水源,异味扰民。 宁

大气2021年5月20日,宁阳县组织堽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系宁阳县君昊生猪养殖场,位于宁阳县堽城镇东滩村村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0921MA3T4KTXXR,法人为高某某,堽城镇班堂村人,养殖场于2020年5月建设养殖棚2个,主要育肥猪,设计存栏量1100头,年出栏量2200头,配套建有四级沉淀池,贮存粪污容量为1000立方米,已采取防渗措施。该养殖场位于适养区,已进行环评登记。2.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因2021年4月25日、4月30日分2批共出售育肥猪970头,暂时未进行养殖,正在清理沉淀池内粪污,因清理粪污时需掀开部分沉淀池覆盖物,现场有明显气味,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3.养殖场周边有灌溉井3眼、饮用水井1眼,分别位于养殖场南100米处(简称灌溉井1)、养殖场西150米处(灌溉井2)、养殖场西南200米处(灌溉井3,电机损坏,多年未使用);饮水井在养殖场西南215米处。2021年5月20日,堽城镇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灌溉井1、2和饮水井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未发现水质受到明显污染的现象。是1.堽城镇已要求宁阳县君昊生猪养殖场提高粪污清理效率,缩短清理时间,防止污水外溢,清理完成后对沉淀池上面增加一层盖板,进一步达到防雨防异味的要求。2.下一步,堽城镇将加强养殖场监管,严格管控粪污处理设施,及时清理粪污,减少异味产生,杜绝出现异味扰民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45访受〔2021〕0519045来电肥城石横特钢厂在东3号门北100米处排放污水,水直接排至石横镇北高余村,造成农作物减产,且肥城环保局5个多月一直未处理。 肥

土壤5月20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石横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反映问题涉及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现有29个建设项目,均有环评审批手续,26个项目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个项目正在验收,1个在建。该公司2021年4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占地面积较大,东3号门附近共有7个项目,分别为:1.半连轧棒材生产线的全连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008年6月环评批复(鲁环报告表〔2008〕94号),2011年10月验收(鲁环验〔2011〕116号);2.1#高炉扩容大修及配套转炉技术改造项目,2016年11月备案(鲁环评函〔2016〕91号);3.采用控制轧制控制冷却工艺生产高强度钢项目,2007年2月环评批复(鲁环审〔2007〕20号),2008年11月验收(鲁环验〔2008〕117号);4.钢渣热焖综合利用项目,2015年7月环评批复(肥环审报告表〔2015〕52号),2016年1月验收(肥环验〔2016〕007号);5.20万t/a活性石灰工程,2009年12月环评批复,2011年4月验收(肥环验〔2011〕11040801);6.活性石灰项目,2017年5月环评批复(肥环审报告表〔2017〕16号),2018年5月自主验收;7.型材生产线高强度化节能改造工程,2008年6月环评批复(鲁环报告表〔2008〕93号),2016年11月验收(泰环验〔2016〕73号)。7个项目中涉水项目3个,分别是半连轧棒材生产线的全连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采用控制轧制控制冷却工艺生产高强度钢项目、型材生产线高强度化节能改造工程,均为间断排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东3号门附近的7个项目均正常生产,生产、生活废水日产生量约3000立方米,由管网排入西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全厂生产、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循环利用,部分经管网排入康汇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水量约15万立方米/年,外排废水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线数据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该公司东3号门北100米处为雨水排放口,5月20日,现场检查时无水。外排口与最近耕地距离约400米。半年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未收到涉及该事项的信访件。是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石横镇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2.要求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加强治污设施管理维护,治污措施严格落实到位,确保环境安全。46访受〔2021〕0519046来电宁阳县东庄镇南鄙南村村中心有一个荒废的院子,村民张某某在该院子内养羊上百只,现一直未清理过羊粪便,异味、噪音扰民。 宁

大气2021年5月20日,宁阳县组织东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为宁阳县东庄镇南鄙南村村民张某某,在南鄙南村中心街路北一处沿街宅院内养羊40只,为家庭散养。2.2021年5月20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宅院内有未及时清理的羊粪,有轻微异味,噪音较小。是1.东庄镇立即责令养殖户张某某将羊粪清理干净,同时要求其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及时清运粪污,减少对周围村民的影响。截至2021年5月22日,该养殖户已对现场羊粪进行了清理。2.下一步,宁阳县将加强养殖户监督管理,规范养殖,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47访受〔2021〕0519047来电泰山区南关园林小区6号楼每天早上有人员烧穿心炉,污染环境。 泰

大气2021年5月20日,泰山区组织岱庙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5月21日4:30岱庙街道环保办与南关社区“两委”成员前往现场调查,发现园林小区6号楼下,一居民正在使用穿心炉烧水。是岱庙街道环保办对炉具进行证据保全,并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告知当事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危害性,当事人现场承诺以后不再使用穿心炉。48访受〔2021〕0519048来电新泰市东都镇西都村老村村东有一家煤场(原301钢厂处),施工扬尘扰民。 新

大气2021年5月2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东都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山东韶华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东都镇东二村汶蒙路以北原山东省301物资储备库院内,法定代表人:朱某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MA3DGMFX7F,从事煤炭储存及配送项目。2018年1月16日,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以新环报告表〔2018〕21号文对该公司煤炭存储及配送项目予以审批,2018年11月19日通过环保验收(新环验〔2018〕141号)。该公司围墙上方建设安装了防风抑尘网,自2021年5月9日后,因门前修路停止生产作业至今。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煤场尚有存煤700余吨,全部用防尘网进行了防尘覆盖。正在对煤场及厂区道路洒水降尘。现场虽未发现有扬尘现象,但厂区路面、煤场地面(已硬化)有已压实的散落煤末,如不及时洒水降尘,存在扬尘隐患。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委托山东泰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进行了检测(检测频次为一年一次),检测结果均不超标。 是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给该公司下达《现场环境监察意见》,要求对地面、路面积尘进行清理,每天不定时洒水降尘;恢复生产后,生产作业须采取喷淋洒水、雾炮降尘等湿法作业,防治扬尘污染。49访受〔2021〕0519049来电岱岳区山口镇驻地与环山路交汇处西南角山口劳务西侧有村民在口粮田内建房,破坏生态。岱岳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5月20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岱岳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现场有一处单体建筑,该建筑为1栋二层楼,位于山口镇东碾疃村环山路与S237十字路口西南角,共400平方米,房主为卢某某,山口镇北村人。2020年3月,房主卢某某在拆除原有房屋的基础上,新建二层建筑物,原有房屋土地证(岱岳国用2004第052号)未占用口粮田。该处建筑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1款、《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19条、37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65条的规定,该行为属于违法建设。2021年3月2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月14日,山口镇街道事务管理中心对其下达《山口镇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是目前,该建筑正在拆除整改中,预计6月3日拆除完毕。下一步,山口镇将举一反三,安排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国土所加强巡查,严防私建乱建行为,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50访受〔2021〕0519050来电新泰市石莱镇北高家庄村村南有村民在河道上建房,破坏生态。 新

生态2021年5月20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石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对石莱镇北高家庄村村南河道排查,未发现有村民在河道内建房的现象。否下一步,新泰市将责成新泰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石莱镇政府加大对河道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占用河道乱建乱搭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51访受〔2021〕0519051来电肥城市王瓜店街道马庄村村民马某某在老村村北(曹庄煤矿运煤的必经之路路西)的湿地上盗采山石,且进行打砂。 肥

生态5月20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打砂人,实际为肥城市高新区(代管王瓜店街道办事处)北仪仙村村民路某。路某于2020年3月租用马庄村村民马某某的养牛场。1.针对湿地盗采山石问题。经调查,该地位于老泰临路北,马庄老村村北湿地,该处地貌是平原湿地无山体,没有发现其有采石行为。2.针对打砂问题。经调查:2020年3月,路某租用马某某的养牛场,用于打砂洗砂。2020年6月,肥城市委、市政府开展了深入推进涉石涉砂专项整治行动,该处打砂洗砂场纳入了专项整治范围。路某因涉及收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矿产品和违法占地两项行为,被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20年8月和2021年1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肥综罚决字〔2020〕5-Y020号、肥综罚决字〔2020〕5-Y038号);2020年9月10日、2021年2月1日,路某分别缴纳罚款30000元和15100元,并对马庄路某洗砂点进行了取缔,清理了原料、设备和产品。2021年3月10日肥城高新区又发现其死灰复燃,3月15日肥城高新区联合王瓜店派出所、执法中队、自然资源局肥城高新区分局、马庄村对该洗砂点设备采取破坏性强制拆除,并清理了原料、产品和设备。5月2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肥城高新区联合现场踏勘时,现场无人员,有少量原料约85吨,无洗砂设备。经调查,现存原料为路某2021年5月初新拉进的。是1.目前,肥城高新区正组织人员清理原料,截至5月26日清理完成。2.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3.肥城高新区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报告处理,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52访受〔2021〕0519052来电泰山区南关大街与南湖大街交汇处西南角咱姥姥水饺馆门口的化粪池(或排污管道)外溢,异味扰民,影响通行。 泰

水2021年5月20日,泰山区组织岱庙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岱庙街道组织南关社区、环保办、城管办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中岳花园三角花园咱姥姥水饺馆营业房属于天宏开发公司开发,每个营业房门前均有1个污水检查井,共计13个,所有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检查井进入花坛内的化粪池。由于咱姥姥水饺馆长期排放含油刷锅水导致下水道管壁堵塞,无法正常流入化粪池,致使门口的污水检查井污水外溢。是南关社区立即协调疏通下水道人员对中岳花园小区三角花园营业房门口的13个污水检查井、化粪池进行疏通清理,共抽取管道污物17车,解决了咱姥姥水饺馆门口污水外溢的问题。53访受〔2021〕0519053来信泰明公路(省道)途经泰安市泰山景区下港镇大港村内路段,往来大型货车、各种车辆络绎不绝,车流量很大,汽车的轰鸣声、喇叭的刺耳声造成特别严重的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尤其是下港村村北大坡处两侧和村南幼儿园处。 公

噪声5月20日,泰安市公安局组织所属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景区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泰明公路(省道)途经泰安市泰山景区下港镇大港村内路段,大型车辆多,车流量大,汽车的轰鸣声、喇叭的刺耳声造成特别严重的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2.涉案问题的基本情况:泰明公路(省道237)是泰安市重要的干线公路,向南连接岱岳区山口镇,向北连接济南市莱芜区,是很多外地和本地车辆的必经之路,不在城市货车禁限行区域之内,日均有约5000台次车辆途经该路段。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放宽货车城市道路通行限制”的要求,“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通行预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小时”。综上,导致出现来电人反映的问题。是下一步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和频次,突出午后、夜间等重点时段,通过设点盘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货车闯禁区、违规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周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教活动,要求企业履行监管主体责任,给大货车驾驶员上交通安全课,要求驾驶人夜间行车禁止鸣笛、禁止超速,提升文明出行意识。54访受〔2021〕0519054来信新泰市东都镇新庄村的村主任胡某某乱挖乱采,开采农民土地的石头,对生态环境破坏非常大。 新

生态2021年5月20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都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胡某某乱挖乱采,开采农民土地的石头系指新泰市东都镇新庄村药用动植物产业园项目和新泰市东都镇新庄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1.新泰市东都镇新庄村药用动植物产业园项目。系该村乡村振兴项目,位于该村村南约2公里,于2019年12月27日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备案号:2019-370982-01-03-085813。2020年1月16日,新泰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审核论证,2020年7月3日东都镇政府下达了《关于同意东都镇新庄药用动植物产业园项目用地的批复》。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设施农业大棚60个,配套建设相关农业设施,主要实施土地整理、修生产路、打深水井、水电设施配套等工程。由山东新庄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施工单位是新泰市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新泰市东都镇新庄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涉及该村村南5个地块。2020年4月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编制完成《新泰市东都镇新庄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11月30日,新泰市人民政府以新政字〔2020〕33号文件批复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报的《关于新泰市东都镇新庄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复垦方案的请示》(新自然资规字〔2020〕98号)。主要是通过采取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工程措施,将工矿废弃地复垦为耕地,从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区域内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态质量。施工方为新泰市东都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这两个项目在建设施工平整土地过程中清理出来的杂石,主要用于垒砌田间地堰,剩余杂石通过新泰市砂石交易平台公开拍卖给石料加工企业,由新泰市市矿产业发展中心扎口管理、全程动态监管。是下一步,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业发展中心(新泰市金埔矿业有限公司)、东都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这两个项目的动态监管,一旦发现有非法采石、卖石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55访受〔2021〕0519055来信新泰市放城镇养鸭子、养猪、养鸡的近两年死灰复燃,不少养殖棚把废水直排河道,污染水源。另外,放城镇挖砂、偷石现象依然猖獗。 新

水2021年5月2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放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河道是放城镇境内的泗河,共排查出养殖户17户,养鸭1户,养鸡3户,养猪13户,均是在原来拆除后复养,不在禁养区内,未发现养殖户废水直排河道现象。2.信访人反映的放城镇挖砂、偷石指的是良心谷田园综合体项目,该项目是经泰农建字〔2020〕32号文件批准的放城镇南涝坡村水库二期扩容处置项目。2021年4月30日,该企业同新泰市砂石资源管理中心签订了砂石资源处置协议。2021年5月17日,该企业同新泰市金埔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矿产品营销服务协议书,开始进行砂石外运处置。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其他挖砂、偷石现象。是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新泰分局、放城镇政府将加大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整治,杜绝养殖粪便废水外排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新泰市将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乡镇政府加大对砂石资源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私采滥挖砂石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不出现反弹,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56访受〔2021〕0519056来信新泰市龙廷镇宝泉庄村安信塑业厂区西面的大院子存在非法洗砂,污水外溢。偷挖老百姓的地获取风化料原料。 新

水2021年5月2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龙廷镇宝泉庄村安信塑业西面的洗砂厂是新泰市万和丰建材有限公司,从事砂石建筑垃圾精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021年5月8日,该公司砂石建筑垃圾精加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通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审批(泰新环境报告表〔2021〕48号),计划建设两条石子加工生产线和四条机制砂生产线,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截至2021年5月8日已建设完成一条机制砂加工生产线,该条机制砂生产线配套建设了袋式除尘器、压滤机、三级沉淀池、浓缩罐等治污设施,配备了洒水车,正在调试生产设备。1.污水外溢问题:现场检查时,新泰市万和丰建材有限公司未生产,工人正在安装生产设备、平整厂区内土地,修建厂区雨水泄洪道,生产车间内存有生产原料约500吨,生产车间外成品砂约100吨已经覆盖,三级沉淀池内水质清澈,三级沉淀池西南侧少量清水积存,压滤机东侧有少量泥饼,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经调查了解,该公司于2021年5月8日、9日调试过生产设备。2.偷挖老百姓的地获取风化料原料问题:2021年4月3日,新泰市万和丰建材有限公司与新泰市青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新泰市滨湖新区泰安恒大三期地面垃圾及表层浮土清运协议,新泰市万和丰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的机制砂生产原料是新泰市滨湖新区泰安恒大林溪郡项目三期土石方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表土等,未发现偷挖老百姓的地获取风化料原料的情况。是下一步,新泰市将加大对砂石洗选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组织生产,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禁止污水外排污染环境。同时,责成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乡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私采滥挖砂石、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从严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杜绝私采滥挖砂石行为的发生,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57访受〔2021〕0519057来信山东良达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骗取环评手续。一期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不足300米,二期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不足200米,不符合环评中的600米标准。环评批复生产硅锰合金,实际生产高碳铬铁。 新

其他2021年5月20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山东良达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新汶工业园区内的良达科技工业园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7618906852,法定代表人:臧某某,成立于2004年5月11日,从事硅锰合金生产项目。1.关于“违规骗取环评手续,一期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不足300米,二期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不足200米,不符合环评中的600米标准”问题。2003年5月9日,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新泰市发展计划局)以新计审批字〔2003〕第101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列入新泰市发展建设计划并登记备案。该公司建设规模为2台6300KVA+2台25000KVA矿热炉,设计产能为7.6万吨。环评确定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600米,项目建厂时周边最近居民区为北侧1000余米的北寺山村,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近年来,该公司厂区北侧的蒙馆路(243国道)北侧新建设了部分住宅及居民区。2019年11月,山东环宇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居民区进行了测绘,距离该公司厂界最近的住宅为151.22米。该公司二期工程实际建设了一台25000KVA矿热炉(减少一台),实际产能由5.2万吨变更为2.6万吨,2020年1月,该公司委托山东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良达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硅锰合金冶炼迁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分析》,并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生产车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2.关于“环评批复生产硅锰合金,实际生产高碳铬铁”问题。该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与新泰日益合金炉料有限公司签订厂房设备租赁合同,由日益公司利用该公司设备进行生产,2019年4月停产至今。期间原材料购买及产品销售记录保存于日益公司,因两公司之间有合同纠纷,并诉讼至人民法院,无法提供2017年至2019年之间相关记录。经查阅该公司2015年生产期间原材料购买及产品销售合同,该公司生产产品为硅锰合金。是目前,该公司因与日益公司诉讼纠纷问题处于停产状态。自2019年4月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汶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恢复生产前按照现行环评及排污标准完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和配套治污设施。若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坚决不予批准该公司恢复生产。否则,将依法从严处理。58访受〔2021〕0519058来电肥城市安临站镇东虎门村村东面有一石料厂,24小时不间断施工,机器产生了噪音并且开山炸石,噪音非常大,并且因开山将山上1000多亩的树木进行砍伐,影响了生态环境。 肥

噪声5月20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临站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村东面石料厂为泰安坤泰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肥城市安临站镇东虎门村。矿区西侧外沿距东虎门村东侧直线距离约560米。经联合调查:该矿山于2019年通过公开出让取得采矿权,由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发证,采矿许可证号:C3709832019087100148410,有效期自2019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9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泰安坤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依法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20〕67号),并依据该许可,该公司依法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37098302200317001号),并按规定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2725280元,采伐树木已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采伐树木均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且符合《林木采伐许可证》要求。该矿山主要在每天的6时至22时,进行矿石的铲装及零星石料的破碎,不存在24小时施工的情形。采石场采石产生机械噪声和爆破噪声。针对机械噪声,因露天采石场噪声源具体位置不固定、排放不连续等特点,且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采石场临空面的降噪量随之发生变化,钻孔时距离100m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夜间不生产),露天采石场最近的村庄为东虎门村,相距560m。针对爆破噪声,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①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择爆破参数,科学的装药和填塞作业可有效降低爆破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②在保证给定体积的岩石爆破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炸药的使用量及同一瞬时起爆的次数,从而减轻爆破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③在每次爆破前提前告知有可能受爆破噪声影响的居民,以防对居民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④禁止夜间及中午爆破,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该企业落实环评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轻爆破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爆破由山东天宝爆破有限公司设计方案及施工,当地派出所监管,每次爆破由山东天宝爆破有限公司实施。放炮频率每月15次左右,共22炮,响声时间为几秒钟。是1.肥城市政府高度关注区域内资源监管工作,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避免矿山资源开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扰动。2.肥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部门联动,举一反三,统筹推进和解决在资源开发、矿山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3.安临站镇政府要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矿山企业规范管理,帮助指导矿山企业、驻地村居做好企地和谐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妥善解决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和睦共处关系。59访受〔2021〕0519059来电泰山区省庄镇指挥村原书记白某某前期在村中开建镀锌厂向地下排放硫酸,泰山区环保局让白某某在排放的硫酸上盖一层土进行掩盖。 泰

土壤2021年5月20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省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2019年3月1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接到市生态环境局转办的关于省庄镇指挥庄村电镀厂信访案件后,当日下午安排执法人员会同省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前期信访处理情况:白某某在村外自己的闲院内,出租给耿某某做热镀锌厂,未发现外排水的情况。此热镀锌厂按照“散乱污”企业的界定标准及处置原则进行了取缔。2019年4月12日泰山区环保局委托检测单位对厂区土壤及厂区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热镀厂南墙外(苏某某院内)地下水:锌0.016mg/L≤地下水质量标准一类标准(≤0.05mg/L),六价铬未检出,PH6.77≤地下水质量标准二类标准(≤8.5);热镀厂院内土壤:PH4.2≤12.5,2.18mg/L≤100mg/L,六价铬未检出。根据标准:热镀厂地下水特征性污染物PH、锌、六价铬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9》二类水质标准;热镀厂土壤特征性污染物腐蚀性PH达不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2007》,浸出毒性锌、六价铬达不到《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2007》。2、关于“泰山区环保局让白某某在排放的硫酸上盖一层土进行掩盖”问题。热镀锌厂取缔后,白某某为了自己的院子不闲置,自行运送了少量的新土并种上苗木, 2021年5月21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安排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的位置现在已种上松树且长势良好。该问题不属实。否泰山区将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置。60访受〔2021〕0519060来电宁阳县华丰镇任家街村内的河道被污染,有刺鼻味道,已持续20余年,其认为污染源是磁窑镇工业园区排放废水等物品。 宁

水2021年5月20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华丰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任家街村位于宁阳县华丰镇北,距离华丰镇镇政府驻地约8公里左右。任家街村全村人口1052人,柴汶河河流自南向北,河长度约1.3公里,柴汶河位于任家街村东,不贯穿任家街村,村内无其他河流。2.任家街村位于宁阳化工产业园东南方向,距离化工产业园约4公里。宁阳化工产业园区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宁阳磁窑中环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化工产业园的雨水一路经小汶河、堡头大街进入大汶河,一路经雨水管道进入海子河,均不进入柴汶河段。3.2021年5月21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华丰镇政府委托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柴汶河在任家街村区域上下游分别进行了取样,上游处COD浓度为42mg/L、氨氮浓度为0.535mg/L,下游处COD浓度为37mg/L、氨氮浓度为0.532mg/L,数据显示COD、氨氮浓度均是呈下降趋势的,表明该阶段河流自净能力较好,未受到外界污染。是下一步,宁阳县将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下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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