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7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玲玲)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2020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我市综合成绩获全省第二名,其中,“工作效果”及“工作创新”获得分项目全省第一名、第二名。
本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根据《山东省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2020年度各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由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实施,评价指标分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工作保障与管理、工作效果共3项13个方面内容,并设定工作创新加分项及安全管理扣分项。经地方自评、部门联评和第三方抽样调查,省民政厅对各市评价指标进行了逐项评分,并划定评价等次。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