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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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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记录表
5月18日,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8批信访举报件共计84件。截至5月25日12时,已办结63件(属实59件、不属实4件),阶段性办结21件,责令整改6家单位,立案处罚3家单位。
 

(第8批 2021年5月18日)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1访受〔2021〕0518001来电宁阳县磁窑镇青后村村民刘某某在村南村北挖砂,近一年一直在施工,在兴隆庄村十字路口以北300米路东的铁皮院内有一台洗砂机。 宁

生态2021年5月19日,宁阳县组织磁窑镇政府、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磁窑镇青后村村民刘志某、刘福某非法收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风化料问题。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宁阳县磁窑镇高家店村宁阳县丰鑫建材厂内,有一台筛料机,而非洗砂机,宁阳县丰鑫建材厂经营者宁方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0921MA3F9JL783,主营业务为水泥砖制品生产加工,2019年取得环评审批(宁环审报告表〔2019〕32号),2021年4月份建成试投产,正在开展环保验收。2.经现场检查,磁窑镇青后村未发现挖砂迹象,磁窑镇兴隆庄北院内及周边未发现洗砂痕迹。经查,2020年2月,磁窑镇青后村村民刘志某、刘福某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收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风化料,被宁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磁窑中队立案查处,2020年4月2日、2021年4月12日分别向刘志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综执罚字〔2020〕11006号、宁综执罚字〔2021〕11026号),共处罚款2万元。2020年4月2日,向刘福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综执罚字〔2020〕11008号),处罚款1万元。处罚之后,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未再发现挖砂、施工的情况。是下一步,宁阳县将继续加强对砂石等矿产资源开采、销售、加工流程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2访受〔2021〕0518002来电宁阳县文化路14号有一家富利达活塞有限公司,该公司进行熔铝,气味扰民,没有环评手续。 宁

大气2021年5月19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宁阳县富利达活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1MA3TTXUB8H,位于宁阳县八仙桥街道文化路14号,该公司年产300万只活塞项目于2015年1月23日由原宁阳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宁环审报告表〔2015〕05号。该公司为原泰安富达活塞有限公司建设,因经营不善长期停产,后因无力偿还宁阳县富利达活塞有限公司本金和利息约1083万元,于2020年8月26日租赁给宁阳县富利达活塞有限公司,租赁期20年。2.2021年5月2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八仙桥街道办事处共同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生产,熔炉、铸造、机械加工设备将铝块熔炼后,用铸造机加工成活塞,铝块熔炼废气经收集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房内存在轻微异味,外侧未发现明显异味。经查阅环评及审批材料,环评中生产工艺为淬火、回火、机械加工。该公司存在建设项目与环评审批不一、未经验收擅自进行生产的问题。是1.因宁阳县富利达活塞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活塞项目批建不一的行为已超过2年追诉期,按照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该项目未经验收擅自进行生产的问题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宁阳县富利达活塞有限公司停止项目生产,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并拟对该公司处罚款40万元,对该公司法人任某某拟处罚款8.75万元。该项目已于2021年5月20日当天停产。2.下一步,宁阳县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访受〔2021〕0518003来电信访人于2020年在宁阳县葛石镇后沙村承包水库,水库被东云村东南角的养鸡场污染。 宁

水2021年5月18日,宁阳县组织葛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鸡场为山东健翔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1MA3P9KUH97,距离宁阳县葛石镇东云岗村东南约500米。该公司50万只蛋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7月12日由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泰宁环境审报告书〔2019〕2号。2020年底,建设完成鸡舍8座、饲料加工车间1座、蛋库1座、发酵池6个、沉淀池2个。该公司与山东天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验收检测合同,正在进行环保验收。2.经查,该公司现在有4座鸡舍于2020年10月开始养殖至今,每座鸡舍每批养殖约5万只蛋鸡,约每500天养殖1批,现存栏20万只鸡。每天出鸡粪大约18立方米左右,鸡粪进行发酵处理,每个池存放量200立方米左右。3.蛋鸡养殖粪便为干粪,无废水产生,鸡粪每日清理,清理后将鸡粪倒入发酵池,加入菌渣、稻壳发酵后,出售给泰安市锦仓农业有限公司。发酵池全部密闭,发酵过程无异味,每个发酵池都有单独控制柜,发酵期间由控制柜操作。该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绿化灌溉。4.信访人反映其承包的水库实际为一鱼塘,位于该公司南1000余米,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入水库的现象,水库周边无粪便倾倒痕迹。是下一步,宁阳县将责成葛石镇加大对养殖业户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做好粪污的及时清理和综合利用,避免影响生态环境。4访受〔2021〕0518004来电泰山区青年路市公安局宿舍对面是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办公楼,该公司在一楼建设食堂,油烟排至市公安局宿舍,噪音严重。市城管局大气2021年5月19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食堂由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彩虹宾馆承包经营,并于2020年10月9日起在公司大楼一层内部东侧设立食堂,提供就餐服务。厨房位于食堂北侧,烟道穿过公司大楼东北侧一层外墙,自上而下连接油烟净化器和风机各3台,整体外观完整,无油污痕迹,距北侧院墙约3米,院墙隔壁为市公安局宿舍,距离≤20米。外露烟道、油烟净化器和风机使用黑色隔音棉进行包裹。2.现场勘验情况。现场检查食堂操作间及油烟排放情况,后厨操作期间,风机和油烟净化器运转正常。公司及承包单位提供了油烟净化设施、风机的合格证及出厂报告等原始资料。3.第三方检测情况。2021年5月20日,山东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早餐和午餐时间,对公司食堂油烟及噪声进行了2次检测,噪声数值为昼间52.9/53.2(dB/A),油烟检测数值均为0.2mg/m³,未超出国标排放限值。是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踪公司食堂油烟和噪声排放情况,督促定期清洗维护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协调公司食堂继续开展后期改造,公司食堂承诺在原有基础上,聘请专业队伍,搭建声屏障,促进噪声稳定、达标排放。5访受〔2021〕0518005来电一、新泰市谷里镇后北佐村西首的河沟内被堆满垃圾。二、有人员在该村西首铁路桥下焚烧垃圾。新泰市固废2021年5月19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谷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谷里镇后北佐村西首河沟距离该村约100米,西首铁路桥底也属于该河沟。目前,该村西首河沟及铁路桥底已干涸,有附近居民倾倒的生活垃圾,铁路桥下有垃圾焚烧过的痕迹。是谷里镇政府组织人员利用铲车、运输车对现场垃圾进行了清理,清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周边的垃圾站妥善处理;同时,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并要求村内安排保洁员不定期巡查。6访受〔2021〕0518006来电肥城市桃园镇桑杭村村东、山北侧有一个生物肥厂,露天发酵鸡粪,异味扰民。 肥

大气5月19日,肥城市组织桃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桃园镇桑杭村村东,距离桑杭村500余米。经调查,为业主靳某某租赁该村村民土地用于晾晒鸡粪,地块约18亩,涉及桑杭、东伏两个村庄。地上没有厂房车间,不存在生物肥厂。上面建有南北两个塑料大棚(未种植作物)。地块北侧属于东伏村,北大棚东侧现存放27米×6米×2米鸡粪堆一处,5月19日至21日现场检查时,均已覆盖,异味较轻。2019年10月,靳某某与东伏村村民签订租地合同,用于晾晒鸡粪。后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鸡粪无法运输。靳某某计划将土地改为种植作物,并将已收购鸡粪进行堆肥,用于改善土质,其中一部分鸡粪已撒入耕地,剩余部分全部覆盖存放在该地点。是目前,该承包户正在积极清理现存鸡粪,截至5月24日,已全部清理干净。肥城市将以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举一反三,对非法侵占耕地问题开展排查行动,促进环保工作健康发展。7访受〔2021〕0518007来电新泰市果都镇梁家庄村西南角有一家养牛场,异味、蝇虫扰民。 新

大气2021年5月19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果都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养牛场名称是新泰市果都镇士春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982MA3MJH5D0L,经营者杨某某,从事肉牛养殖,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37098200000372),该项目于2019年5月份建成投入养殖。该养牛场所在位置不属于禁养区,建有南北向2个养殖棚,北养殖棚存养购进的牛犊,南养殖棚存养育肥牛,养殖周期为1年。养殖棚中的养殖粪便、废水混合土、杂草外运至养殖场西南侧存粪场暂存后还田,现场有异味产生。是新泰市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指导该养牛场做好粪污处置工作,杜绝扰民问题的发生。8访受〔2021〕0518008来电肥城市石横镇驻地前期不定时散发出化工厂和木质物品味道。 肥

大气5月19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石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排查,石横镇驻地附近有3家企业,2家脱硫石膏制品公司、1家密度板加工公司。信访人反映的散发出化工厂和木质物品味道为肥城福山密度板有限公司生产过程排放气味所致。该公司建有高密度纤维板8万立方米生产线。2004年,该项目由原肥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1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由于该项目原环评报告中未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醛废气进行识别等原因,2018年4月,重新编制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报原肥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肥环评函〔2018〕3号),2018年6月完成了自行验收。该公司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因设备损坏停产检修(热磨机损坏),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该公司年产8万立方米中高度密度纤维板项目,主要生产密度板,工艺是木片→热磨制浆→施胶→蒸汽干燥→铺装预压→热压→成品。该公司购买石横发电厂蒸汽蒸煮木料,蒸煮废气有木质气味,废气经两级折流式沉降洗涤室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据肥城福山密度板有限公司购买发票显示,2021年1月20日,公司一次性购入化学试剂助剂消醛粉10吨,花费3.8万元。公司出具了部分环保设备运行巡查表,对加药机组、滤水机组、喷淋管道、喷淋喷头、布袋除尘进行检查,运行正常。2021年1月,委托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对颗粒物、甲醛、VOCs、氮氧化物进行检测,数据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是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石横镇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2.肥城福山密度板有限公司将加强治污设施管理维护,严格落实治污措施,确保环境安全。9访受〔2021〕0518009来电泰山区上高街道郭家灌庄村村委会南侧的公路被堆满建筑垃圾。 泰

固废2021年5月19日,泰山区组织上高街道办事处、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上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郭家灌庄村南侧道路路北发现建筑垃圾堆1处,为泰安市福源置业有限公司临时堆放。是 上高街道办事处、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泰安市福源置业有限公司立即处置,处置过程中做好降尘工作。现已经清运完成,并覆盖防尘布。10访受〔2021〕0518010来电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西百子坡村村南的热电厂夜间脱硫,异味扰民。 泰安高新

大气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为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泰安高新区新开南路东首,主要以火力发电、供热为主。2.经调查,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脱硫、脱硝、电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信访内容提到的“夜间脱硫,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场查看,脱硫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异味。2021年5月19日晚间,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委托监测公司对其开展异味监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办理。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11访受〔2021〕0518011来电宁阳县东庄镇王家庄村南首有一家养牛场,不定时向农耕地和该村的河流排污。 宁

水2021年5月19日,宁阳县组织东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单位为牧丰(泰安)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宁阳县东庄镇王家庄村环山路1号,成立于2020年6月5号,法人为闫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3370921MA3T7MTJ7M,养殖肉牛,年出栏70头左右。场内建设有粪污收集二级沉淀池,容量60立方米。2.2021年5月19日,东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养殖户闫某某在其养殖场周边承包了100余亩土地,将二级沉淀后上层粪水用于自家承包地施肥,养殖场周边没有河流。其承包地内有一塘坝,位于养殖场东北方向约200米处,为养殖户个人养鱼塘坝,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其有向塘坝内排污的情况,塘坝周边无任何粪污倾倒痕迹。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养殖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沉淀池无篷盖,二是晾粪场未硬化。是1.东庄镇已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对沉淀池进行篷盖,对晾粪场地面进行硬化。截至2021年5月22日沉淀池已篷盖完成,晾粪场预计于2021年5月27日前完成硬化。2.下一步,东庄镇将加强对养殖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养殖户规范养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周边生态环境。12访受〔2021〕0518012来电徂汶景区天宝镇槐林村村南柴汶河北侧前期有人员盗采河砂。徂汶景区生态5月19日,天宝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天宝镇槐林村村南,在柴汶河北侧,现场未发现采砂点。2.经调查,2011年10月至2017年9月,天宝一村村民李某在槐林村村南柴汶河北侧盗采河砂,现在李某因为盗采河砂已经被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逮捕。经徂汶景区社会服务中心河道办、天宝镇国土资源所、天宝镇建环办现场调查,该地点现在已栽种上杨树苗,恢复生态环境。是下一步,天宝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全镇的巡查,建立砂资源稽查点,重点加强夜间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13访受〔2021〕0518013来电新泰石莱镇木厂峪村北山有人员不定时开采矿产资源。新泰市生态2021年5月19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石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天成经贸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矿区总面积3.96万平方米,开采设计采用湿法凿岩方式,该项目于2019年5月22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新环验〔2019〕122号)。2020年6月,该公司因越界开采行为,被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收违法所得3.23万元,并处以9690元罚款,并对没收的矿产品由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石莱镇政府进行依法拍卖处置。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按照山石办要求进行整合,未生产。是下一步,新泰市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批复文件要求组织生产,禁止越界开采行为,恢复生产后采取降低噪声和粉尘排放措施,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14访受〔2021〕0518014来电泰山景区下港镇勤村党支部书记徐某某在西圈村西圈河道两侧和口粮田内盗采河砂。泰山景区生态5月19日,泰山景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西圈村位于下港镇政府北约4公里,涉及河道为石汶河西圈村段,长约1.5公里,宽约15米,河道两侧是果树和少量菜地。西圈村共有口粮田500余亩,全部种植果树。2.泰山景区下港镇政府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山景区分局共同成立专案调查组,对西圈村段河道两侧和口粮田进行实地踏勘并拍照取证,并与西圈村和勤村村委会及当地群众座谈了解情况。经调查,西圈村段石汶河上游部分为河堰,下游部分为2018年水毁现场,现场未发现破坏耕地和盗采河砂现象。否下一步,泰山景区将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措施,加大河道巡查力度,积极对上争取,努力改善河湖环境。15访受〔2021〕0518015来电泰山区宝龙广场华新山水居东门北侧堆满建筑垃圾。 泰

固废2021年5月19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前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位置为市政规划道路用地,属北上高大街至环山路分支路段,道路东西宽20米,南北长约100米,目前硬化部分长度约80米,道路东侧为岱道庵路公园,西侧为华新山水居小区,现场检查发现道路两侧有少量建筑垃圾及杂草。是已对道路两侧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对周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16访受〔2021〕0518016来电泰山区旧县弘盛现代城沿街门头房有一家兰州拉面馆,该店面将油烟排至小区内。 泰

大气2021年5月19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源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兰州拉面馆位于泰山区财源街道旧镇路A9号,财源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能正常使用,净化器和风机的连接处连接较好,无泄漏,集烟罩和烟道干净。执法中队当即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店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不超标。是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辖区内的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力度,为群众提供干净、优美、健康的生活环境。17访受〔2021〕0518017来电岱岳区角峪镇唐庄村前期由省里拨款建设唐庄坝,现一直未建设,导致大汶河生态不如从前。市水利局生态2021年5月18日,泰安市水利局组织泰安市河湖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通过现场调查,目前唐庄坝7孔橡胶坝、机电、电气设备均运转正常,有管理人员9人。唐庄拦蓄枢纽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同年10月竣工蓄水,12月开始通过胜利渠向泰城引水。工程蓄水长度4.3公里,形成水面面积3150亩,实现静态蓄水670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6850万元。否下一步工作中,泰安市水利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七个走在前列”、建成“五个名地”目标要求,立足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大局,继续弘扬“全力干在实处、全面走在前列”主旋律,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有力量。18访受〔2021〕0518018来电一、岱岳区祝阳镇焦南村村委会东北方向有一家养猪场,异味扰民。二、水泉峪村有人员常年晾晒鸡粪。岱岳区、泰山景区大气5月19日,泰安市组织岱岳区和泰山景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是岱岳区祝阳镇焦南村东北向的养猪场,地点位于焦南村村委会东北方向1公里处,负责人陈某某,该养猪场占地12亩,建有5栋猪舍,不在禁养区内,现存栏800头猪,粪污处理使用水泡粪工艺,两处沉淀池,容积600立方米,具备雨污分离设施,两处沉淀池运行良好,粪尿收集到水泡池内经3个月,收集到第一沉淀池,经沉淀后再进入第二沉淀池,发酵3个月后还田使用。水泡粪经发酵离熟后,排到养猪场外松树苗之间的沟中还田施粪,现因浇灌使用量过大,现场有异味。2.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泰山景区下港镇水泉峪村。该村庄西南方向500米处有两处晾晒鸡粪的场地,分别为水泉峪村村民徐某某1和徐某某2使用,总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2021年5月19日,下港镇建设环保办联合下里管区、水泉峪村进行了调查,两处晾晒鸡粪场地已于2020年3月23日由下港镇畜牧兽医站进行了取缔,现场两处晾晒场仍存在少量未清理干净的鸡粪残渣。是1.岱岳区要求该养猪场把沟中沉积的粪便再抽回沉淀池中,达到《粪污还田技术规范》的规定,土地达到合适的承载量,并在粪中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的散发。下一步,祝阳镇、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将对该养猪场环保配套设施运行进行督导,确保熟料还田,还田施肥不过量,气味不扰民;加大对养猪场排放情况巡查力度,确保不外排。2.泰山景区已责成当事人对场地进行了进一步清理打扫,全面消除鸡粪残渣,目前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加大畜禽粪污的监管力度,实施常态化监管机制,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做到立行立改。19访受〔2021〕0518019来电宁阳县堽城镇邵家庙村村西的村民宁某某在家中磕石子,噪音、扬尘扰民。 宁

大气2021年5月19日,宁阳县组织堽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是宁阳县堽城镇邵家庙村村民宁某,其于2021年3月开始在院内收集大理石下脚料,通过粉碎机加工成石粉,月均工作2天至3天,月产量约12立方米。宁某院内现有粉碎大理石下脚料的粉碎机1台、成品石粉料1堆、大理石下脚料1堆。2.经现场调查,宁某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项目。是1.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泰环境函〔2019〕37号)文件要求,堽城镇责令宁某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2021年5月20日,该加工点已把粉碎机拆除,现场产品及原料已全部清理完毕。2.下一步,宁阳县将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坚决杜绝出现噪音、扬尘扰民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20访受〔2021〕0518020来电宁阳县堽城镇茅庄有一家超威电瓶厂,将污水排至地下,污染地下水。 宁

水2021年5月19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全称为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堽城镇钢球工业园,为铅蓄电池制造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并通过了项目竣工验收。2.废水治理情况。该公司废水主要是含铅酸废水和生活污水,所有含铅酸废水经含铅废水处理设施,采用化学絮凝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与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宁阳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有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期雨水通过450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收集并导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该公司内部购置了检测设备,对废水、废气进行检测,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3.地面防渗情况。该公司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储罐区、危险品库房、事故水池及污水管道等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在生产装置区、生产车间地面、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污水输送管道、各种物料堆场、固废暂存场所等区域做了相应的防渗处理;硫酸罐区、盐酸储存区的各种设备均进行了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4.地下水监测情况。该公司厂区设有两个地下水监控井,一个位于办公楼东南角(地下水上游对照监控井);一个位于现有工程一厂极板车间东南角。检测项目分别为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硫酸盐、铅、镉以及总大肠菌群,每季度检测一次。5.2021年5月19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总排水口排入宁阳县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果庄河。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生产运行记录、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自行检测记录,数据均达标,未发现违法排污问题。是下一步,宁阳县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1访受〔2021〕0518021来电徂汶景区滨河片区颜张村村北高速路北侧有多家养鸭场,异味扰民。徂汶景区大气5月19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举报的养鸭场位于滨河片区颜张村村北高速路北侧,实为一家养鸭场,并非多家,名为付某某养鸭场,2007年建设养殖棚2个,现场有异味。2.经调查,该养鸭场负责人于3月4日接收《养殖场粪污设施整改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停养。鸭子已经全部出栏,粪污外运处理,未按照通知要求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不符合复养条件,还在停养中。是滨河片区将持续跟进,待该养鸭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达标后再复养。截至5月23日,异味已全面消除。下一步,徂汶景区管委会将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监管,持续跟进,同时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督促其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在不符合复养条件时,停止养殖。 22访受〔2021〕0518022来电肥城市王庄镇郭新村南侧(省道以南)有一家养鸡场,食品加工厂(冷库)东侧是一家养羊场,异味扰民。 肥

大气5月19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王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王庄镇郭新村南侧(省道以南)有一家养鸡场”问题。信访人所反映养鸡场名称为肥城市王庄镇四季旺家庭农场,已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现场检查时,肥城市王庄镇四季旺家庭农场有4个养鸡棚,养殖麻公鸡,1号、3号和4号棚各养约5000只,2号棚空栏(已空栏20多天),一年共出栏两批,共约2万只。该家庭农场养殖流程是先购进鸡苗,育雏之后进行棚内笼养,粪不落地,用传送带将鸡粪传送至鸡棚东侧堆粪棚内,堆粪棚约360立方米,堆粪棚已做防雨防渗,污水池约100立方米,也已做防渗处理,顶部也加装密封板。养殖周期为90天左右。该家庭农场鸡粪外运给张某用于大棚蔬菜种植,已签订畜禽养殖粪肥处理协议;污水池内污水发酵处理后用于流转土地还田。该家庭农场于2018年6月在每个棚内安装喷淋除臭设备管网,共计400米,有效降低了臭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该散养户提出了要求:加大喷淋除臭系统除臭频次,及时清运鸡粪。现场检查时无明显气味,除臭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池里面有粪尿水混合物,卫生防护距离约400米。2.“食品加工厂(冷库)东侧是一家养羊场”问题。该养殖户为个体经营户,位于肥城市桃园镇郭刘村祥盛冷库东侧,个体经营户名为韩某某。该个体养殖户69岁,贷款18万购买了牛,牛已养半年,羊已养2年,一直未出栏。院内有成年牛6头,犊牛8头,共14头;大小羊36只,棚内养殖,无明显气味。该个体养殖户于2016年租赁桃园镇郭刘村刘某某土地,租赁土地面积约1.7亩,与祥盛冷库一墙之隔,附近有商住户。该个体养殖户牛粪和羊粪每天打扫一次,产生的牛粪和羊粪用于自己租赁的农田施肥。是1.该散养户自行决定不再养殖了,截至2021年5月21日,已自行将牛出售完,羊正在售卖中,养殖场粪污正在清理。2.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举一反三,肥城市将对全市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开展集中整治,依照标准要求,对养殖粪污规范处理、综合利用,避免产生环境污染。加强监管和指导服务,督促全市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3访受〔2021〕0518023来电泰山区迎胜路北首洒水较多、水流较大,地面干后扬尘严重。市城管局其他2021年5月19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组织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市级环卫作业单位泰晟环境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1.经核查数字化车辆运行系统,泰晟公司已达到蓝天指挥部“强化道路扬尘污染管控”要求,按照蓝天工程指挥部关于《泰安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迎胜路每天机扫4次,洒水6次,高压冲洗2次。自5月15日至9月15日,在此基础上,如遇特殊天气、特殊情况时,每日适时增加洒水、高压冲洗频次。2.5月19日,经步行现场查看,迎胜路北首道路两侧及门前到墙的区域未发现地面积尘和扬尘严重的情况。是1.5月19日,责成泰晟公司立即组织对迎胜路及周边市级管理的道路进行一次联合作业和深度清洁。2.泰晟公司根据现场情况立即调整机械化车辆作业方式,将压力较大、洒水范围较大的车尾对冲式洒水作业适时调整为压力较小、洒水范围较小的车前鸭嘴式洒水作业,做到洒水均匀,避免积水现象出现。3.责成泰晟公司规范作业,加大自身监督检查力度。4.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将加强对泰晟公司环卫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关注群众对环卫服务方面的诉求,及时跟进督导。市城市管理局将监督检查结果列入泰晟公司环卫作业考核,与作业经费挂钩。24访受〔2021〕0518024来电在大汶河肥城市汶阳镇明新村水利站河段,深夜时河道内存在电鱼行为,且河道内存在大量拉网网鱼行为,废弃渔网、铅坠等被直接丢弃在河内。 肥

生态5月19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农业农村局、汶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走访、实地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的河段河面开阔、水面状况良好,距该村约1000米,河岸线约2.5公里。调查期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会同水产服务中心、汶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徒步对事发河段进行了拉网式巡查,现场未发现电鱼、网鱼违法行为。沿岸发现少量破损的无主网具,现场立即进行了清理。据村干部反映:该河段偶尔有网鱼或夜间流动捕鱼(捕鱼方式不确定)行为,经每天坚持巡河的村干部警告后均撤离该河段。是肥城市将严格要求沿河村村委会及相关业务部门加大渔业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该水域的监管,加大河面巡查管理力度,一经发现电鱼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从而改善水产渔业生态管理现状。25访受〔2021〕0518025来电肥城市仪阳街道罗山村村西道路被下雨时山上冲下的泥土覆盖,车辆经过时扬尘污染严重。 肥

大气5月19日,肥城市组织仪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仪阳街道罗山村西侧100米。此路是本村村民出行的主干道,建于2008年,长1200米、宽4米,此次泥土覆盖范围大约150米,日常有村保洁员维护。因近期雨水较多,泥土被雨水冲至地面,导致部分路面被泥土覆盖,车辆经过时有扬尘污染现象发生。仪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同罗山村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成员于5月19日下午到该地段进行实地勘察,发现路面确实存在车辆经过时扬尘漂浮现象。经了解,罗山村于2021年把此路段纳入维修计划。已经完成招标,中标单位是泰安市名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满后,施工队将立即组织施工。是经协调,罗山村首先进行路面清扫及清洗,砌部分山体围墙,避免雨后引起山体滑坡,已于5月22日清理完毕。后期将加强路面维护及保养,完成时限为2021年6月20日。责成罗山村加强日常监管及道路维修进度,仪阳街道办事处将持续跟进,督促整改进度,直至村民满意。26访受〔2021〕0518026来电新泰市宫里镇桃园村村南水库旁有一鸭养殖场,距离村子较近,粪便随意倾倒、填埋,导致气味难闻。 新

大气2021年5月19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新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宫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天信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第九养殖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060434580B,法定代表人刘某,从事肉鸭养殖项目。2018年11月12日,该养殖场经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批复开工建设(新环审〔2018〕9号);2020年7月29日,通过验收组竣工环保验收。该养殖场建有12个养殖棚,建设有全封闭式粪便阳光房、粪便废水干湿分离机和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养殖粪便废水进入收集池利用干湿分离机进行干湿分离,在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和施肥。养殖棚建有水淋除臭装置。该养殖场距离村庄600余米,不属于禁养区。该养殖场现存栏养肉鸭约36万只,污水处理设施,除臭塔、养殖棚水淋除臭设施正常运行。养殖场内有臭味,场外未闻到明显臭味。现场未发现粪便随意倾倒、填埋行为。2021年5月18日,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场内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项目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不超标。是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给该养殖场下达了《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意见》,要求该养殖场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规范养殖,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养殖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7访受〔2021〕0518027来电新泰市禹村镇初级中学南2公里处的丰禹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将鸡粪随意倾倒在路边,气味扰民严重。 新

大气2021年5月19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禹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丰禹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是新泰市丰禹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翔宇产业园,从事肉鸡养殖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MA3MH8LY9H,法人代表是赵某某。经查,新泰市禹村镇初级中学南约2公里处,路东麦地边有一堆干鸡粪(约2立方米)。麦地是禹村镇大寨村仉某某的,鸡粪也是其存放的,待麦收后当作肥料使用,不是新泰市丰禹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翔宇产业园倾倒的。是调查组责令仉某某立即清运鸡粪,避免污染环境。目前,仉某某已将鸡粪清理完毕。28访受〔2021〕0518028来电泰山区泰前街道东城村拆迁工地上的装载机未做防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严重。 泰

大气2021年5月19日,泰山区组织泰前街道办事处、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接到信访件后,泰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拆迁工地上没有进行拆迁作业,现场覆盖良好。2.东城村自拆迁开始以来,一直严格执行1机1炮,有时1机多炮,极特殊情况下,由于地理位置受限,雾炮车无法近距离跟进,导致偶尔出现扬尘现象。是要求拆迁单位严格按照拆除施工扬尘管控要求进行作业,加大洒水力度,避免扬尘污染。29访受〔2021〕0518029来电宁阳县磁窑镇驻地小区、商铺的自来水的水龙头容易被堵,信访人认为水的碱性较大,前期曾有村民称测出水中重金属含量超标,故担心存在风险。 宁

水2021年5月19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磁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是磁窑镇驻地供水公司为泰安市恒通水务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位于宁阳县磁窑镇西太平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921344630970L,负责磁窑镇、华丰镇驻地及宁阳经济开发区自来水供应。2.2021年5月19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磁窑镇政府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磁窑镇驻地供水由泰安市恒通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取水井位于华丰镇田家院村,日供水量能力1万立方米。2020年11月10日,泰安市恒通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万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华丰镇田家院水厂地下水水样进行检测,其中总硬度(以CaCO3计)为379mg/L(饮用水标准限值为400mg/L),PH为6.93,未检测出重金属离子,色度<5,浑浊度为0.2,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群众所反映的“水龙头容易被堵、碱性较大”,原因为宁阳县华丰、磁窑地区地下水为碳酸盐型水质,水中的钙镁离子偏高,沉积后易形成“水碱”,与检测数据中总硬度数值偏高相符。为解决这一问题,恒通水务在磁窑镇驻地区域安装3台净水设备,采用九级净化层级工艺,降低钙镁离子浓度,提升饮用口感。是1.宁阳县于2021年5月20日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田家院水厂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相应措施。2.下一步,宁阳县将持续做好水源井的水质监测,保护好水源井的环境安全,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同时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保障群众放心饮水。*30访受〔2021〕0518030来电岱岳区翡翠华庭小区最北楼尚未交房,施工方直接将建筑垃圾从楼上向楼下倾倒,且楼下存在锯大理石的情况,导致周边扬尘污染。 岱

大气5月19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翡翠华庭小区的1号公寓楼,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实施精装修,承建单位是济宁普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施工人员正在露天切割大理石板,用于铺装路面,有施工扬尘,部分装修垃圾未及时清理;现场未发现施工人员将装修垃圾从楼上向楼下直接倾倒的现象。是粥店街道办事处责令该施工单位立即停止露天切割大理石作业,将切割作业移至室内并做好降尘、消音措施。将现场的装修垃圾无死角覆盖并及时清运。警告施工单位严禁将装修垃圾从楼上直接向楼下倾倒,必须将装修垃圾装袋后人工或使用电梯运送下楼。5月19日,现场垃圾已清理完毕,大理石切割作业已移至室内并实施喷水作业。31访受〔2021〕0518031来电东平县东平街道前井峪村村中有一姜仔鸭食品厂,该食品厂虽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但一直未使用,污水直排,且前期该厂存在将村北山坡上的土地偷挖并售卖的行为。 东

水5月19日,东平县组织东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涉案单位名称为山东姜仔鸭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东平经济开发区内,主要生产项目为畜牧产品生产加工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6年9月由原东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东环发〔2016〕43号),项目建成后因银行抽贷、担保等资金原因,该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2019年下半年,该公司有意重新启动项目,因屠宰环节卫生防护距离不足500米、距离村庄过近导致项目无法验收,2019年11月,公司将屠宰生产线去掉,仅保留鸭肉制品、香肠和咸鸭蛋加工环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备案情形。该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2.公司肉禽加工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料经卤制、包装抽真空、高温杀菌后装箱外售,蛋制品加工项目工艺为来料鸭蛋直接进行腌制,再经分级、包装抽真空、高温杀菌后装箱外售。原屠宰加工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规模为800m³/d,处理后废水排入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现有项目产生的杀菌废水依托该污水处理站处理。(1)2021年4月,该公司蛋制品加工项目和肉禽类加工项目准备复产,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需处理后排入城区污水管网。由于公司长期停产,污水处理配套设施老化,需进行改造,5月7日至17日,公司对生产车间至厂内污水处理站之间的污水管网重新进行了铺设。5月8日,公司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输一车活性污泥注入污水处理站中培养。5月19日检查时,肉制品加工车间正常生产,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毕,污水管网内无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正在整修。公司生产蒸汽由中煤东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经核查蒸汽使用量,公司于15日开始调试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高温杀菌工序,生产以来杀菌废水均存于储水罐内,未外排,待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后,排至污水站进行处理。(2)经核查,该公司建设在井峪村北边的山坡上,厂区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公司计划在厂区西北位置进行绿化种植及建设消防池,在厂区西北角位置进行了挖土作业(约1000立方米),土方存放于厂区内并进行了覆盖。5月20日,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土地偷挖并售卖问题对该公司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调查询问,未发现存在售卖土地资源行为。是调查组现场要求公司10日内完成污水处理站改造,公司负责人承诺在污水处理站改造完成前停止生产,待改造、验收完成之后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环保各项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东平县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举一反三,提高对涉水企业的巡查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在指导帮扶基础上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32访受〔2021〕0518032来电新泰市放城镇下峪村、东石井村、西石井村、赤家峪村、阚家庄村、尚庄村的口粮田、山石、河道,被镇政府多名领导破坏、售卖。 新

生态2021年5月19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放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一是下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下峪村少数村民在村东南水库和村南河道非法采风化料洗砂问题。二是泰茶良心谷在东石井村、西石井村、赤家峪村(郗家峪村)、阚家庄村、尚庄村(上庄村)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1.信访人反映的下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经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和批复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涵字〔2019〕49号文件)批准,同意在放城镇菅家峪村、下峪村、上峪村等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年下半年,放城镇政府在日常联合巡查中发现,下峪村少数村民在村东南水库非法采风化料洗砂,现场对设备进行了查扣,放城综合执法中队立案处理。2019年10月25日被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2019-14-124号,处罚金额3万元;后因涉嫌破坏耕地,新泰市公安局立案调查,2020年9月,涉案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措施。2.信访人反映的泰茶良心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8年,山东泰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放城镇流转土地5000亩,建设良心谷贡米产业园,是集种植、加工、销售、贡米文化及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三产高度融合的综合性园区,是省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园区涉及东石井村、西石井村、赤家峪村(郗家峪村)、阚家庄村、尚庄村(上庄村)等村,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挖掘出的大量石灰石需要清除,外卖的石块已报请新泰市山石办批复同意。承包方将石块挖出后用土进行回填,方便耕种。该项目完成后立即清除一切机械设备,恢复农业生产。是下一步,新泰市将责成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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