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封面 4下一版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 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
坚持民生为本 幸福流淌心田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第十四批信访件
人人参与卫生行动,个个争当文明公民。
老当益壮 尽展风采
2021年全国老年人网球 交流活动在我市举行
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即知即改 立行立改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21年5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 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对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开展“四史”宣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学习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下转08版

 
下一篇4  
 
   
   
   
Copyright@2000-2011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