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检察院2007年9月13日办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账号为526201040004409,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宁阳县支行城区办事处,核准号为:J4631000094103。编号为:4510-01144538。以上开户许可证原件不慎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声明。
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