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83访受〔2021〕0514083来电岱岳区祝阳镇桐花沟村西头生产塑料颗粒的工厂排放塑料味,造成大气污染。岱岳区大气 5月15日,岱岳区组织祝阳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信访人员反映的单位位于祝阳镇桐花沟村村西,企业负责人是王某某,桐花沟村人,现场有厂房一处,约160平方米,从事塑料颗粒生产,无环保手续。该企业已于2020年12月份被关停,现场已断电、断水、拆除设备,由于成品无处存放,在原厂房暂存。经现场检查,厂房内有部分塑料颗粒(成品),有部分包装袋,现场及厂房周围无生产痕迹,不存在排放塑料味造成大气污染的情况。是 1.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将厂房内现有的东西全部清理彻底,5月16日已清理完成。2.下一步,祝阳镇政府、岱岳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各管区、村委对辖区内闲置厂房、院落进行检查,发现违法生产企业立即进行处理。84访受〔2021〕0514084来电高铁新区西湖特大桥下面有使用地笼捕鱼的情况,破坏生态环境。旅游经济开发区生态 5月15日,旅游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自2020年以来,旅游经济开发区一直狠抓西湖范围内非法地笼捕鱼的行为。区执法局联合区治安警察管理大队组成巡查组对西湖周边不定期巡查,区环卫所在日常工作中也主动发现清理。截至今年5月份,共清理私设地笼400余个,有效地保护了西湖的水生物环境。但现在仍有部分周边居民进行地笼捕鱼。5月15日至今,调查组每日查看,但因蓄能电站放水后水位过高,未发现地笼。后期将持续跟进,待蓄能电站抽水水位下降后立即清理私设地笼。是 下一步,旅游经济开发区将继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依照《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捕鱼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坚决处罚,确保西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85访受〔2021〕0514085来电东平县彭集街道尚流泽村村西有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管理,已堆放五年,散发臭味,造成大气污染。东平县大气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彭集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为尚流泽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位于彭集街道尚流泽村村西,收集点内存有移动式生活垃圾收集箱三座,收集箱外存有部分路基渣土。2.5月15日,彭集街道办事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成立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核实,该件反映的系尚流泽村西生活垃圾存放点,现场存有移动式垃圾收集箱三座,村级有保洁人员对生活垃圾每天进行收集和清理。关于该处存有建筑垃圾的问题,是由于对垃圾存放点北侧的老路进行硬化施工,为防止新修道路在养护期内遭到碾压,所以利用路基渣土对新路周边进行了围挡。3.彭集街道办事处于2013年开始实行生活垃圾“村收集、街道运输、县级处理”运转模式,全街道53个村都建有移动式垃圾箱和保洁员队伍,保洁员每天都对村内进行保洁,所收集后的垃圾运送到移动式垃圾箱暂时存放,由街道专门队伍负责运送到街道垃圾压缩站进行压缩,最后运送到县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由于村民素质不一,为图方便省事,经常出现生活垃圾随手扔在垃圾箱外的情况,在垃圾箱外倾倒建筑垃圾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是 近期,尚流泽村安排专门人员对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至5月19日,彭集街道已对存放的建筑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对垃圾箱喷洒了除臭剂和灭蝇剂。东平县将督促彭集街道加强生活、建筑垃圾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素质。同时,提高保洁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垃圾转运制度,及时收集清理村庄垃圾,确保村庄环境美丽整洁。86访受〔2021〕0514086来电肥城市新城街道巧山社区井楼小区3号楼的化粪池坍塌一年有余,发出臭味,造成大气污染。肥城市大气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化粪池属于肥城市磷胺厂老家属院,是新城街道井楼小区3#楼的一处化粪池。5月15日新城街道办事处与巧山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此处化粪池因前期水管维修大车碾压造成坍塌,存在异味,影响周边环境。是 新城街道办事处立即要求巧山社区组织人员对化粪池进行修复,消除对居民的异味影响。2021年5月17日下午,巧山社区委托建筑公司对化粪池进行修复,计划5月25日修复完成。新城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加强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发生。87访受〔2021〕0514087来电宁阳县八仙桥街道沙岭店村以西50米处有造钢球的厂子,将污水排放在厂子西北角的口粮田内,且发出刺鼻的气味,造成大气污染。宁阳县大气 2021年5月15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单位为宁阳德润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八仙桥街道沙岭店村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1074402598Y,为钢球加工企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6月27日由原宁阳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宁环审报告表〔2013〕49号。2018年5月通过了环保验收。该公司配套建设了废水沉淀池,热处理冷却水、清洗循环水经排水沟排向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5月13日,该公司由于生产操作失误,导致厂区内排向沉淀池的排水沟损坏,造成部分废水流到厂区西北废弃排水沟,外排到厂区外土路上,未进入农田,农田内未发现排水痕迹。经现场查看,企业废水没有刺鼻气味。事故出现后,该公司未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自行对废水进行了收集清理。是 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于5月17日对宁阳德润工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处罚款3.5万元。5月16日,废弃排水沟已进行了拆除,排向厂区外的废水已清理。2.下一步,宁阳县将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企业的监管,督促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依法做好应急处置工作。*88访受〔2021〕0514088来电东平县梯门镇西芦泉村村民王某某在村北面道路上路南的位置存放煤炭,装车卸车时产生扬尘,造成大气污染。东平县大气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梯门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陈某某散煤销售点,位于梯门镇西芦泉村,从事民用散煤销售,建有煤棚一间,用于存放散煤。2.经查,陈某某散煤销售点只在秋冬季从事散煤销售,近期未出售散煤。现场检查时,煤棚内堆放有冬季销售剩余的部分散煤,场地内零散堆放少量散煤,地面有积尘。是 梯门镇人民政府现场要求该散煤销售点进行整改,一是将散煤全部入煤棚存放,对场地进行彻底清扫,并进行洒水降尘。二是做好场地常态化保洁措施,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装卸过程中利用雾炮降尘。截至5月15日,该散煤销售点已完成整改。89访受〔2021〕0514089来电东平县银山镇徐把什村富民浮桥河西150米路北的小石子厂工作时发出噪音,且排放废气,造成大气污染。东平县大气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银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小石子厂经营者为陈某某、丁某某,位于东平县银山镇黄河以西、富民浮桥西北侧一处养羊场内。占地面积约2亩左右,主要从事米石加工,建设米石生产线1条,无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2.5月15日,银山镇人民政府接到转办件后,立即成立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排查。工作组在信访反映的位置排查出一处废弃料场。随后,又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于5月16日凌晨又在该废弃料场西约20米处发现一处隐蔽在养羊场内的米石加工点,确定其为陈某某、丁某某经营的米石加工点,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现场存在生产痕迹。是 1.银山镇人民政府于5月15日对废弃料场和米石加工点进行了清理,于5月15日下午将废弃料场清理完毕。2.银山镇人民政府5月16日对米石加工点进行拆除,于5月16日晚将该加工点彻底取缔。90访受〔2021〕0514090来电宁阳县伏山镇沈家坪村西头的排水沟经常有村民排放生活垃圾,发出臭味,造成大气污染。宁阳县大气 5月15日,宁阳县组织伏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问题涉及的排水沟位于宁阳县伏山镇曹汶路西,沈家平村、开元寺村居民楼西。沈家平和开元寺两个村的两栋居民楼各建有1处密封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两个污水池管道相通,污水满后由村委联系污水收集罐车进行外运处理。2.经现场调查,排水沟内有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水为入夏后业户用水量增大,抽运不及时,生活污水溢出至沟内,加之沟旁村民浇麦子的灌溉水也流入了排水沟,时间久了产生臭味。是 1.伏山镇对污水收集沉淀池污水处理工作职责重新进行了界定,督促沈家平村、开元寺村两个村对两个污水池内的污水进行了抽取,污水池已全部抽运干净,之前溢流至排水沟的污水经罐车收集转运至伏山镇驻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水沟内的生活垃圾已用机械设备清理干净。2.沈家平村、开元寺村已成立居民楼管理小组,将分组对居民楼的水、电、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消防安全每天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为群众服好务。3.下一步,伏山镇将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居民楼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乱倒垃圾、乱排污水行为,避免出现生态环境问题。91访受〔2021〕0514091来电泰山区省庄镇西苑庄村到万官大街的双拥路路边上堆放着建筑垃圾,且此道路一直无人修路,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造成大气污染。泰山区大气 5月15日,泰山区组织省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泰山区省庄镇西苑庄村到万官大街的双拥路路边上堆放着建筑垃圾”问题,2021年4月,省庄镇对中心大街西苑庄村西侧偷倒垃圾进行集中清理。5月15日,接到转办件后,省庄镇立即到现场核查,现场出现新增建筑垃圾。2.“此道路一直无人修路,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造成大气污染”问题,根据现场调查,青兰高速改扩建工程现进入收尾阶段,2021年4月西苑庄村委为改善道路坑洼不平、扬尘等现状,用沥青刨洗料进行铺垫,每天多次洒水降尘。是 1.经过调查,确定偷倒垃圾当事人,并取得联系,当日清运完毕。2.省庄镇将进一步修缮路面,加大对该路段环境卫生的巡查检查,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全面提升道路情况。92访受〔2021〕0514092来电泰山区邱家店镇栗林村以北的道路经常有渣土车经过,产生扬尘,造成大气污染。泰山区、公安大气 2021年5月15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泰山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调查,栗林村以北的道路为前指路(前店村至省庄镇指挥庄村的乡间道路),路面已硬化,部分路面已破损。该道路车辆经过时,带起路面浮尘,引起扬尘。该道路由金顺保洁公司负责路面的清扫工作,每天都有专人清扫路面卫生。是 1.泰安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该路段的管控,加强巡逻密度和巡逻频次,积极配合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适时开展集中整治,严查货车渣土车超载、运输过程中抛洒、遗漏、机动车冒黑烟等交通违法行为。2.泰山区邱家店镇将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路面干净整洁。93访受〔2021〕0514093来电肥城市新城街道东尚里村村支书李某某在村委南侧的耕地里建设休闲用品厂,且在村东侧的耕地修路,影响生态环境。肥城市生态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建设休闲用品厂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休闲用品厂”全称为“山东润超休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尚里村以南、黑桃路以西、国道341线以北,占地面积共14.56亩,其中:采矿用地11.31亩,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3.25亩。2021年3月10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违法占地案件线索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13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认定:李某某于1992年开始在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东尚村南、黑桃路以西,擅自占用东尚村土地建设厂房及办公室,现已建成使用。经实地勘测,李某某占用土地总面积为9703.68平方米,合14.5555亩。经查询,该占地范围符合肥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为7537.17平方米,地类为采矿用地;不符合肥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为2166.51平方米,地类为永久基本农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4月26日对当事人李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2021年5月19日,经第三方测绘公司重新勘测,李某某现占用土地总面积为8417.42平方米,合12.6261亩,其中占采矿用地面积为7511.99平方米,剩余905.43平方米为永久基本农田。该行为属于违法占用土地行为。2.关于在村东侧耕地修路问题。村东侧的道路原先为生产路,为便于群众出行,在原先的基础上进行了硬化。经查询,道路占地类型为耕地,宽度不超过8米,符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农村道路”“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8.0米,北方宽度≥2.0米、≤8.0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是 1.5月20日,经新城街道党工委研究,对东尚里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李某某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针对违法占地问题,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李某某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8417.42平方米土地;(2)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905.43平方米基本农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的7511.99平方米采矿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112679.85元;对非法占用的905.43平方米基本农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27162.9元;共计罚款139842.75元。3.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新城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的监管,对于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建立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4.新城街道办事处督促东尚里村要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责任,健全村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坚决防止违法用地的发生。5.新城街道办事处、东尚里村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山东润超休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结果,落实对压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复耕。党内警告1人94访受〔2021〕0514094来电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尚古庄村村支书王某某在村垃圾场以东的口粮田内掩埋垃圾,且经常在此处打砂,产生扬尘和噪音。肥城市土壤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单位名称为姜某砂石加工点,位于肥城王瓜店街道尚古庄村,该砂石加工点为个体经营业户,无手续。经调查,姜某砂石加工点属于个体户,经营者为姜某,王某某与此案无关。主要从事砂石加工生产活动,5月15日现场检查时,该砂石加工点未生产,无砂石生产加工设备,场地内遗存有约21吨成品砂,未覆盖。场地东侧堆存约200吨建筑垃圾,其中夹杂少量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是 1.肥城高新区立即对姜某砂石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进行清理,已于2021年5月17日完成。2.同时,肥城高新区责成尚古庄村委对堆存建筑垃圾进行筛分,对夹杂的生活垃圾筛捡后,集中运送至垃圾处理站处置,建筑垃圾回填利用,限期2021年5月31日完成整改。肥城高新区责成尚古庄村对涉事场地加筑围墙、加装门锁,并督促其对辖区加强巡查,防止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发生。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由肥城高新区经济建设局牵头,组织由行政执法、公安、供电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巡查,对非法砂石加工业户,发现一处,取缔一处。通过宣传动员,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严防非法砂石加工业户死灰复燃和杜绝垃圾随意倾倒行为。95访受〔2021〕0514095来电东平县金汇街位置有商家使用高音喇叭,产生噪音污染。东平县噪声 此件与第四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4057”内容基本一致,调查核实情况如下:5月15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问题为东平街道金汇商业街商铺白天和晚上宣传时存在噪音污染。金汇商业街主管部门为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共有商户350家左右。目前所有商户分别交由泰安晋森物业有限公司和泰安市家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2.2021年5月14日,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与晋森物业有限公司和家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共同对金汇商业街噪音情况开展实地摸排调查。经查,共有5家商户使用高音喇叭正在进行商业宣传促销。是 针对商户存在的违法行为,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依法对违规商户的违法宣传行为给予警告,并告知商户如拒不改正,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谈了晋森物业有限公司和家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告知两个公司务必加强商业街昼间和夜间日常经营秩序维护,避免噪音污染。96访受〔2021〕0514096来电泰山区五马街新訾佳苑小区门口东首金手指教育培训学校门头房每天发出架子鼓的噪音。泰山区噪声 5月15日,泰山区组织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高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高中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去现场查看情况,现场确实有架子鼓等乐器声音发出。2.5月15日,上高中队执法人员当即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到现场进行检测,但因天气原因,达不到检测条件,暂时无法对其进行噪音检测。5月16日,上高执法中队再次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金手指教育培训学校架子鼓教室西侧、南侧及居民楼楼梯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43.8 dB(A)、40.6 dB(A)、55.8 dB(A),检测结果低于国家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边界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dBA的限值,检测结果不超标。是 下一步将密切关注该区域周边动态,加大辖区噪音扰民问题的监管力度。97访受〔2021〕0514097来电岱岳区大汶口镇东吴村的化粪池将粪便排放在村里的水源地内。岱岳区土壤 5月15日,岱岳区组织大汶口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岱岳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大汶口镇东武村,距离镇政府3公里。全村共有832户3060人,村“两委”7人,侯某某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按照上级农村改厕要求和技术标准,东武村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累计完成农村改厕806户(剩余26户常年不在家,已在区住建部门备案),顺利完成了各级部门的验收。5月15日,经现场排查,东武村内未发现粪便排放村里水源地的情况。东武村已经完成的农村改厕,全部采用三格式化粪桶。现场放置的化粪桶为PE材质,桶底厚实不漏水。户内化粪桶由大汶口镇统一安排的岱岳区大汶口镇建伟保洁服务中心负责统一抽取、拉运、处理。2020年,根据区改厕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农改厕后续管护工作要求,大汶口镇在东庄村村东建立了大汶口镇粪液存取池,与东武村土地搭界,不在东武水源地区。该项目于2020年10月竣工,该套设备由5个100立方米的玻璃钢一体式罐体组成,共计500立方米,玻璃钢一体式罐体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强度高、不破裂、全密封的特点,具有国家合格证书。粪液存取池的粪便,经3个月的发酵,再抽出用作肥料。该设备属于地埋式,地上覆盖50厘米土层,用于种植蔬菜及农作物。该粪液存取池由岱岳区大汶口镇建伟保洁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维护。经现场查看,粪液存取池已使用450立方米,剩余50立方米。否 1.强化对大汶口镇粪液存取池的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设备维护等工作,及时清理处理完毕的粪便。2.强化宣传教育。因粪液存取池地上覆盖50厘米土层,让群众误以为是倾倒到土地上。组织周边村村干部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3.加强全镇农村改厕管理巡查力度,及时维护损坏的厕所。98访受〔2021〕0514098来电宁阳县蒋集镇添福庄西南村西北角老农校以西的院子里有加工鸭子毛的,散发臭味。造成大气污染。宁阳县大气 5月15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蒋集镇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反映的鸭子毛加工点位于蒋集镇添福庄西南村西北角,为蒋集镇添福庄西南村村民黄某某所有,主要以废鸭毛为原料,生产羽毛粉。经调查发现,该加工点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还未开始生产,院内堆有废鸭毛原料,有明显臭味。该加工点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属“散乱污”项目。是 1、5月15日下午,蒋集镇对该加工点进行依法取缔,对从潍坊收购来的鸭毛原料进行退回,对加工设备进行拆除。2.下一步,宁阳县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一步做好排查,加强监管,坚决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99访受〔2021〕0514099来电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青云分校早上七点半和中午一点半左右使用高音喇叭扰民,影响居民生活。新泰市噪声 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新泰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该学校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加强学生作息时间管理,要求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为确保学生每天早上到校后能尽快地进入校园学习生活状态,学校根据小学生的成长特点,规定在早上7:30开始播放两首欢快的校园歌曲,用时大约10分钟,以此形式迎接学生到校。学校下午入校时停放音乐已经1个月左右,学生上午放学(12:00)至下午上学(14:00)这段时间,学校没有进行播放音乐。该校已于2017年停止使用高音喇叭,校内广播使用的是健康环保的校园音柱,声音传播较近。是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工作人员要求青云小学对播放系统进行最大优化,在保证正常功能的基础上,尽可能地降低音量。100访受〔2021〕0514100来电岱岳区夏张镇平家官庄村村南有从事粉碎木材的公司产生扬尘和噪音,每天早上七点左右开始工作一直到晚上八点左右。岱岳区大气 5月15日,岱岳区组织夏张镇人民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康辉木材回收再利用公司,企业负责人是朱某某,该企业位于夏张镇平家官庄村,总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现有职工2人,主要从事木材回收粉碎加工。生产工艺:废旧木材—木材粉碎—成品—装车。主要设备:一台1600-800木材粉碎机,抓车二台(一用一备)。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2021年3月3日建成投产,截至目前生产800吨,该企业无任何手续,生产现场有喷淋设施,院内有碎木机器噪声,地面有锯末。是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企业负责人立即停产整治,清理现场环境,并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月19日清理完毕。下一步,夏张镇和区环境生态分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该企业停产整治,拆除生产设施。101访受〔2021〕0514101来电新泰市西张庄镇唐家庄村村东洗羊毛的厂子向村里的水塘内排废水。新泰市水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西张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洗羊毛的厂子是新泰市白沙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1500吨/年碳化毛洗净项目通过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7年9月建成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正式生产。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碳化毛洗净项目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通过对该公司厂区周边进行详细排查,未发现存在暗管及偷排的痕迹。否 下一步,新泰市将加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对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发生暗管偷排行为;督促乡镇加强对存在的坑塘巡查力度,防止形成纳污坑塘。102访受〔2021〕0514102来电东平县接山镇张徐庄村南1.5公里处的养猪场发出臭味,造成大气污染。东平县大气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接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涉及养殖场为东平县接山镇邦富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东平鑫汉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和东平县博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现全部由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租赁经营。以上三个养殖场相邻,形成养殖区,位于接山镇张徐庄村南1.5公里,属非禁养区。其中,东平县接山镇邦富农牧有限公司位于养殖区北区,环评备案号为201737092300000029,备案规模为4800头育肥猪,2017年8月8栋猪舍建成投产,每栋猪舍810平方米,共6480平方米,当前存栏2400头;东平鑫汉农牧有限公司位于养殖区南区,环评备案号为201737092300000028,备案规模为4800头育肥猪,2018年9月8栋猪舍建成投产,每栋猪舍810平方米,共6480平方米,当前存栏2300头;东平县博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养殖区东区,无环评备案手续,2019年12月建设2栋猪舍,每栋猪舍1860平方米,共3720平方米,当前无存栏,计划改造场区。2.5月15日,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养殖场内及周边存在异味,臭味主要来源为未覆盖的黑膜池和中转池以及养殖区猪舍通风臭气。该场建有2座中转池共366平方米,1座已覆盖,1座未覆盖,2座黑膜池共8000平方米,1座已覆盖,1座未覆盖。养殖区产生的粪污经专门管道进入黑膜池暂存,委托东平京鲁时代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养殖区设置水帘式抽风机,水帘循环水中添加生物除臭剂,利用水帘降温除臭处理,对猪舍内恶臭气体进行吸附,同时定期对养殖场区、中转池、黑膜池附近喷洒除臭剂。2021年3月28日,汉世伟公司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养殖区周边进行了废气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限值。3.2021年5月17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养殖场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目前结果正在检测中。是 调查组现场要求该养殖场采取措施,减少臭味产生和扩散。一是对未封闭的中转池和黑膜池进行全封闭;二是对养殖区和粪污暂存区加大生物除臭剂和灭蝇剂的喷洒力度和频次,降低臭味产生,灭蛆驱蝇;三是对中转池和黑膜池内的粪污及时抽运,减少在养殖场内的暂存时间。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针对东平县博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无环评手续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与东平县接山镇邦富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合同于2021年4月到期,与其余两家合同2021年底到期,现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承诺6月20日前将养殖区内所有培育猪(4700头)转运至汉世伟其他子公司培育场。103访受〔2021〕0514103来信新泰市西张庄镇前高佐村村党支部原书记徐某某等人2017年-2018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采砂,破坏耕地,污染环境。新泰市生态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泰市公安局、西张庄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前高佐村村党支部原书记徐某某等7人2017年-2018年联合非法采砂,破坏耕地、污染环境,2021年4月,徐某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其余4人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调查中。是 2017年-2018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采砂问题。目前,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泰市公安局、新泰市水利局河道管理中心联合调查中。破坏的耕地,属于山水林田湖草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范围内的已全部修复为莲藕池,不属于山水林田湖草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已全部整理并复耕复种。污染环境因素是挖掘现场扬尘和运输车辆道路行驶产生的扬尘。非法采砂行为终止,土地修复后扬尘污染问题也随之消除。104访受〔2021〕0515001来电一、新泰市小协镇郭家泉村有一水库,前期周边工厂的废水都直接排至水库,水库正在整改,但整改速度过慢。二、小协镇政府东侧柴汶河边,有直排污水现象,此处也在整改,但整改速度过慢。新泰市水 2021年5月16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小协镇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小协镇郭家泉村水库主要水源是水库东南侧和西南侧两条自然雨水沟,两条雨水沟均来自于新汶工业园区。“周边工厂”,主要是指上游新汶工业园区内企业,园区内产生废水的企业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备,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汶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都直接排至水库,整改速度过慢”问题。一是指2020年10月,新汶工业园内配套的污水管网曾出现过破损,导致管网内污水外溢通过雨排渠流入郭家泉水库;二是长年雨水冲刷的工业园区和水库南侧243国道路面垃圾、煤末等通过下水道观察口流入地下涵道内汇入水库,水库长年无新鲜水汇入,加之长期存积不流动,底泥长期发酵富营养化,造成水库水质较差。对此,新汶街道办事处、小协镇已对新汶工业园内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对破损管网进行了修复,并与新汶第二污水处理厂对接,将郭家泉水库存水(约2万立方米)先委托临沂清源环保公司进行预处理后,再输送至新汶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截止到5月17日,已处理1.8万余立方米,水库内存水尚有2000立方米左右,预计5月底前全部处理完毕。2.关于“小协镇政府东侧柴汶河边直排污水,此处也在整改,但整改速度过慢”问题。由于近年来小协村旧村改造建社区,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不完善,造成社区东南部居民楼生活污水通过社区东侧自然沟流入柴汶河。为收集处理该股污水,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今年3月上旬由金锣水务公司在小协社区东北侧入柴汶河自然沟西侧,建设日处理能力15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目前,污水处理站主体及抽排水管道已建成,将于5月底前投入运行。是 下一步,将督促小协镇、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对郭家泉水库治理和小协社区东北侧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责成新汶工业园区加强对污水管网维护和巡查,防止出现管网泄漏现象发生。同时,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加大对新汶工业园区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从严处理。105访受〔2021〕0515002来电宁阳县文化街99号华宁家园6号楼和4号楼中间有一垃圾中转站,露天存放垃圾,每半个月才清理一次,气味扰民严重。宁阳县大气 2021年5月15日,宁阳县组织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华宁家园住宅小区位于宁阳县城文化路东首路北(文化路99号),信访反映的垃圾转运站是华宁家园住宅小区连体密闭式垃圾暂存箱,位于4号和6号楼之间,2017年10月份投入使用。该暂存箱投入使用前为地埋式垃圾池,密封不严,气味较大。2.经现场查看,该密闭式垃圾暂存箱占地面积约42平方米,主体设施长6.8米、宽2.45米、高2.45米,处理工艺为挤压后暂存,设备压缩腔总容量3.5立方米,距离楼房约5米。暂存箱周边地面已硬化,加装防护栏杆、绿化遮挡,配备有冲洗设施,现场环境卫生整洁,无明显异味。该垃圾暂存箱由物业公司派专人管理,每日两次集中对各楼宇间小垃圾桶内垃圾清理压缩暂存,每5天清运一次,把密封式垃圾箱运到20公里外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清空拉回后立即由保洁人员进行内外部清理。在垃圾收集过程中有轻微异味,管理人员在收集垃圾时喷洒除臭剂,并及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扫。是 下一步,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将督导华宁家园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垃圾暂存箱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在收集垃圾时加大除臭剂使用量,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异味产生。106访受〔2021〕0515003来电岱岳区粥店街道大展鸿府9号楼10号楼之间的四季羊肉馆,每天晚上五点左右到晚上十二点,将桌子摆至店外营业,顾客大声喧哗吵闹,噪音扰民严重,且烧烤的油烟导致油烟、气味扰民。岱岳区噪声 5月16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的是泰安市王府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字号“四季羊肉馆”,该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该公司的厨房设施,因是非营业时段,该公司厨房设施未运行,经对企业负责人询问,确实存在店外经营、噪音和油烟扰民的情况。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油烟和噪声进行监测,等待出具检测结果后,参照检测数据对其依法处理。是 1.执法人员责令企业负责人立即停止店外经营的行为。城管部门也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要求该企业调整营业时段,优化油烟净化设备,减小烟气、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下一步,粥店街道办事处将强化日常监管,加大辖区内餐饮行业噪音、油烟污染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联合巡查和联合执法制度,及时发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107访受〔2021〕0515004来电肥城市湖屯镇董四村老村村北的养猪场,直接使用养猪的污水灌溉耕地。肥城市水 5月16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湖屯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反映的单位为肥城市同心利牧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猪养殖企业。位于湖屯镇董四村,设计年出栏商品猪2万头。该养猪场建设了两个沉淀池,其中一个为三级沉淀池,分别是1815立方米、3300立方米,采用水泡粪清粪模式,产生的粪便经沉淀发酵后,均用于猪场协议土地林地使用。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养猪场共有承包和协议土地3400余亩,多为果树林地。浇灌林地时多用三级沉淀池中第三个池子里发酵后的畜禽污水,且一年浇灌两次,并无直接使用,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标准。现场查看时,杨树长势良好,无漫灌迹象。是 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服务,依照标准要求,规范畜禽养殖场(户)粪肥还田利用,避免产生环境污染。108访受〔2021〕0515005来电宁阳县生资公司家属院4号楼南侧有一排车库被小区一名居民承包,并将车库私自改为仓库,用于存放水泥、地板砖等建筑材料,造成扬尘污染,每天晚上或凌晨进货出货导致噪声污染。宁阳县大气 2021年5月16日,宁阳县组织宁阳县供销社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宁阳县生资公司家属院4号楼位于宁阳县磁窑镇后丁家庙以南,中共磁窑镇委员会党校以东。宁阳县生资公司2004年5月依法破产,2006年11月经宁阳县政府批准对原生资公司院内的3000平方米的土地进行挂牌出让,出让给宁阳县兴隆房地产公司。兴隆公司在院内建造宿舍楼一栋(即4号楼),仓库一排共21间,其中水泥专用库2间40平方米,住户和商户与生资公司共同走一个大门。2.经现场调查,4号楼南侧仓库内存放水泥和地板砖,其中2间存放水泥,19间存放地板砖。仓库内外及周边存在积尘、地板砖碎屑。经核实,仓库租赁人共两名,商户颜某某租用仓库1间存放水泥、15间存放地板砖,商户刘某某租用仓库1间存放水泥、4间存放地板砖。经实地走访了解,两名商户仅工作时间内进出货物,平均每月进一次货物,不存在晚上和凌晨进货出货导致噪声污染的情况。是 1.经与商户对接协调,两名商户已将仓库内外存在的积尘、碎屑清理干净,两名商户均承诺保证不在晚上或凌晨进出货物,进出货物确保包装无损坏,进行全覆盖,杜绝扬尘粉尘污染产生,对仓库内外卫生及时清扫。生资家属院已纳入宁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完毕后将进行规范化管理。2.下一步,宁阳县将责成宁阳县供销社督促商户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责令商户严格控制仓库货物搬运时间,严格仓库管理,做好防尘工作,保证周围环境的清洁,加强对仓库使用情况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将立即制止。109访受〔2021〕0515006来电肥城市王瓜店街道以北老泰临路与孙牛路交会处向西200米的肥城市矿务局水泥厂,现被个人承包,每隔一天晚上下料,造成扬尘污染。肥城市大气 5月16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高新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位于肥城高新区(代管王瓜店街道办事处)穆庄村北。该公司Φ3.2米×13米水泥磨机置换技改项目于2014年9月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鲁环报告表〔2014〕6号),2016年4月由原泰安市环保局验收(泰环验〔2016〕16号),项目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建设1条Φ3.2米×13米水泥磨机粉磨生产线。2.关于“现被个人承包”问题。经调查,2009年9月,自然人吕某与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经营承包协议,负责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生产经营。3.关于“每隔一天晚上下料,造成扬尘污染”问题。因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该公司一般夜间生产。查阅生产台账,该公司夜间生产无规律。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没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该公司建有密闭料棚,水泥熟料、炉渣、煤矸石等原料均在密闭料棚内存放;水泥熟料、炉渣、煤矸石上料,球磨,包装等粉尘产生环节均建有袋式除尘器。该公司自建洗车台一座,配备洒水车一辆,日常采取清洗进出运输车辆、洒水车洒水等抑尘措施。2020年来,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自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检测结果均不超标。是 1.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高新区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监督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责令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10访受〔2021〕0515007来电新泰市新甫街道龙山村西北方向,白天全天存在开山打石子的情况,已持续多年。新泰市生态 2021年5月16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新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合丰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石材开采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3446638013,法人代表为巩某某。该项目于2005年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经查,2017年8月12日,该公司已被新泰市国土资源局查封关停,新泰市供电公司已于2018年8月24日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2018年11月15日,新甫街道办事处已对其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经现场检查,该公司至今未恢复生产,现场无生产设备,未发现有生产石子、石料等涉砂石项目。是 下一步,新泰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新甫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辖区内的砂石资源的巡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砂石行为。111访受〔2021〕0515008来电一、宁阳县磁窑镇西太平村村委以北100米左右的河沟存在排放污水的情况,气味扰民。二、宁阳县磁窑镇西太平村村委北部道路未硬化,硬化道路也已损坏,导致车辆经过时扬尘污染。宁阳县大气 5月16日,宁阳县组织磁窑镇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磁窑镇西太平村村委以北100米左右的河沟存在排放污水的情况”,为华阳新村小区排放的生活污水,该小区建于1990年,管网建设时污水收集不全面,个别居民楼生活污水未收集进入污水管网,排入小区化粪池。经查,信访反映的河沟内污水为化粪池溢流所致。2.信访反映的道路为磁窑镇西太平村委后道路,该道路为原新农村建设时的内部道路,已硬化多年,现路段出现局部水泥面破损情况,存在扬尘问题。是 1.磁窑镇已对河沟内污水及华阳新村小区化粪池进行清理,同时由磁窑镇和华阳集团共同组织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21年5月18日已完成地上附属物清理和路面开挖工作,磁窑镇将督促工程尽快完工。2.针对路面扬尘问题,磁窑镇已要求西太平村对破损路段进行修补,工程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有效减轻扬尘污染,预计15天内完成。3.下一步,磁窑镇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公众环保意识。112访受〔2021〕0515009来电肥城市潮泉镇百福图村村南200米左右,有一养鸭场,村中有多家养鸭场前期均已被环保局关停,但唯独该养鸭场继续养殖,养鸭场粪便无处排放导致气味扰民。肥城市大气 5月16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潮泉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乔某峰养鸭场,位于肥城市百福图村村南200米,土地性质为农业设施用地,不在禁养区范围内。2009年10月开始饲养肉鸭,设计养殖规模6000只,为畜禽养殖专业户。该场于2017年登记环评备案。其余多家养鸭场因建在村庄内部被关停。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采用干清粪处理模式,建有污水池一处,70立方米,池顶盖板有破损;建有堆粪场一处,80平方米,场周围未按要求加护防溢墙。自有承包土地9.5亩,并未达到粪污消纳土地标准,多余粪便销售情况也无记录台账。是 1.责令该养殖场更换污水池顶部盖板,垒砌堆粪棚防溢墙,配套粪污消纳土地,签订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议,按时填报粪污处理台账,确保粪污100%资源化利用,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注意厂区内环境卫生。2.截止到5月18日上午,污水池盖板已全部更换,堆粪棚围墙已垒砌好,与种植大户签订了粪污协议土地50亩,达到了农业农村部制定的粪肥还田标准要求,粪污台账已建立。3.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服务,依照标准要求,规范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避免产生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