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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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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表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55访受〔2021〕0514055来电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新城工业园区内的山东泰力宝橡胶有限公司,此公司是山东万力通轮胎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环评手续是两个公司使用一个手续,后期申请排污许可证时,未进行批复,但有相关文件和备案是可以办理排污许可证和补办环评手续的,多次跑部门也未办理下来,希望得到督查组的帮扶,进行办理。肥城市其他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山东泰力宝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称泰力宝)年产10万套农用子午胎项目,位于新城街道办事处,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公司未生产。1.关于“山东泰力宝橡胶有限公司是山东万力通轮胎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环评手续是两个公司使用一个手续”问题。山东万力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称万力通)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60万套工程轮胎生产线,于2005年10月由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泰环发〔2005〕198号),2006年10月通过原泰安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验收(环验〔2006〕17号)。2015年,山东泰力宝橡胶有限公司租赁东付村厂房,2016年年底建成投运,位于万力通西侧,万力通环评批复内容不涉及泰力宝。2020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落实橡胶制品行业产业政策要求的通知》,万力通产品属于淘汰产能,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2.关于“后期申请排污许可证时,未进行批复”问题。根据《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环环评〔2020〕19号),泰力宝属于“手续不全”类中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情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暂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同时,要求列入该类的企业应当在1年内完成整改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于2020年10月28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限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目前,泰力宝不具备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条件。3.关于“希望得到督查组的帮扶”问题。信访人反映“相关文件和备案是可以办理排污许可证和补办环评手续的”,所指文件为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205号),文件要求:对2017年6月27日前已建成投产的化工企业,相关部门在补办完善相关手续时,可以不受落地省政府认定公布化工园区的限制,但其他条件必须严格把关,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该公司未列入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名单中,无法适用于上述文件。是 1.山东泰力宝橡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农用子午胎项目,该项目未经验收投产,拟对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新城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56访受〔2021〕0514056来电徂汶景区徂徕镇珂珞山水库有船只往水库里倾倒化肥,污染水源,导致水质浑浊发绿。徂汶景区水 5月15日,徂汶景区组织区社会事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珂珞山水库位于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境内珂珞山处,属小一型水库,非饮用水水源地,正常蓄水水位175米,相应库容约250万立方米,水面面积约360亩。2.经查,现场未发现船只、网箱等设施,未发现倾倒化肥的痕迹,水库水质轻微浑浊,并无异味。发绿原因应为水生植物所致。为确定水库水质是否污染,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尽快对水质进行专业检验,检测结果出具前,安排专人不定时巡查,加强监控。是 徂汶景区将进一步完善水库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辖区内水资源的巡查力度,加大对水资源保护力度,坚决遏制各类破坏行为,并吸取此次案件的经验教训,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各类水库、塘坝可能存在的污染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水域联合整治行动,继续维持水面执法的高压态势。*57访受〔2021〕0514057来电东平县百货大楼斜对面金汇商业街的商铺进行宣传时,噪音污染严重,一直持续到晚11时左右。东平县噪声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为东平街道金汇商业街商铺白天和晚上宣传时存在噪音污染。金汇商业街主管部门为东平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共有商户350家左右。目前所有商户分别交由泰安晋森物业有限公司和泰安市家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2.2021年5月14日,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与泰安晋森物业有限公司和泰安市家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共同对金汇商业街噪音情况开展实地摸排调查。经查,共有5家商户使用高音喇叭正在进行商业宣传促销。是 针对商户存在的违法行为,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依法对违规商户的违法宣传行为给予警告,并告知商户,如拒不改正,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谈了泰安晋森物业有限公司和泰安市家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告知两个公司务必加强商业街昼间和夜间日常经营秩序维护,避免噪音污染。58访受〔2021〕0514058来电泰安高新区北集坡镇西旺村南面的铸造厂作业时产生的浓烟和粉尘比较严重,造成了环境污染。徂汶景区大气 5月15日,徂汶景区组织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滨河片区西旺村最南面,名称为泰安开发区诚铁铸造厂,距离西旺村居民区500米左右,厂区占地约600平方米,有简易厂房一间,生产加工设备为一台简易铸造炉,该炉以无烟煤为助燃原料。2.经查,该铸造厂现场无脱硫、脱硝等相关环保收集处理设施,没有环评等相关手续,对大气造成了污染。综上,认定该铸造厂为“散乱污”企业。是 1.滨河片区立即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责令该单位立即清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清除成品。清理过程中做好洒水作业,不能产生新的扬尘。截至5月18日,现场已全部清除。2.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将以高压姿态,加强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摸排、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个取缔一个,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9访受〔2021〕0514059来电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的泰山西湖已给泰城居民供水两年,但一直未在此处设置环境保护的标志。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市水利局、市住建局水 2021年5月14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水利局、泰安市住建局、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原设置的环境保护标志牌由于水库周边建设施工部分损毁、遗失,现存的标志牌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老旧现象。西湖景区周边目前雨污水管道改造已经完善,小区、餐饮单位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杜绝了污水直排的现象,保证了泰山西湖水质。是 针对存在的问题,泰安市水利局责成大河水库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新定制了30块水环境保护标志牌,组织专人在水库沿线展开安装工作,并对原有老旧标志牌进行维护;同时加强水库水环境保护专项巡查宣传工作。截至5月18日,已新安装环境保护标识牌30块,更新环境保护警示标语19幅。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将继续加强管控巡查力度,杜绝污水排入湖中,确保泰山西湖生态环境保持良好。60访受〔2021〕0514060来电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104省道路西的路铭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沥青,白天和夜间作业产生了很大异味,影响环境。肥城市大气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为泰安路铭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所在的院内共有2个单位,另一个是泰安路鼎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泰安路铭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016年下半年开始建设,2017年下半年建设完成。2018年,原肥城市环境保护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且已投产的违法行为,处以211000元罚款,该单位已缴齐罚款,目前正在委托编制环评文件。泰安路鼎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019年4月开始建设,2019年年底投入生产,该公司土工膜生产项目于2019年3月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12日取得了环评批复(肥环审报告表〔2019〕17号),2019年11月完成验收,2020年5月15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5月15日,对两单位现场调查。(1)基本情况:①泰安路铭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共有1条高分子聚合物防裂贴生产线,生产线包括5个8吨氧化搅拌罐,1个循环水池,1套涂层覆膜机,3台切割机,1台1.2MW天然气锅炉,型号为YY(Q)W-1200Y(Q),1台沥青焦油烟雾电捕器+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原料为沥青油膏、土工布等,生产工艺为将沥青油膏加热融化后涂到土工布上,经冷却、收卷,切割为成品防裂贴。②泰安路鼎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共有1套三层吹塑土工膜机组,型号为3FM3500-6500,1台活性炭吸附+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原材料为聚乙烯颗粒、色母粒和消泡剂等。(2)现场检查情况:①泰安路铭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沥青熔融、成型、收卷工序未生产。切割工序正在作业,切割环节不需环评,负责人称其防裂贴为成品外购,外购自潍坊市台头镇,切割后外售,并提供了进货凭证。执法检查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通过环评审批前不得从事防裂贴生产。②泰安路鼎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已停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的活性炭已变形,失去吸附效用,执法人员要求其在恢复生产前及时更换活性炭,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5月15日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异味,5月18日晚10时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生产。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将会同老城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两单位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61访受〔2021〕0514061来电肥城市石横镇双泉峪村村北面的山上,村党支部书记将山上的石头进行贩卖,破坏了山体,影响了生态环境。肥城市生态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石横镇双泉峪村位于石横镇中北处,所反映开采山石区域位于双泉峪村西山环山路两侧。经联合调查,因美丽乡村建设整治村域环境需要,石横镇双泉峪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对破损塘坝、沟渠、路坡进行整修。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双泉峪村对西山环山路两侧进行了削坡清理。4月1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横中队介入调查,现场已复耕并种植梨树。4月27日、5月16日,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横所会同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横中队对现场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场未发生变化。5月17日,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横中队对双泉峪村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尹某利、村委会会计李某英分别进行询问并做了《调查笔录》,笔录显示了村委会采石位置、开采方式及使用用途。村委会也提交了部分施工人员及部分工程量核算明细,笔录及照片显示采石用于村居塘坝、沟渠、路坡等新农村项目使用。是 1.对于该村信访举报采石等行为,事实存在,无申请批准许可,属擅自行为;鉴于双泉峪村采石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整治村域环境,且现场已经复耕并种植梨树。2021年5月19日,石横镇党委对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尹某祚进行了严肃批评,镇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2.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横中队继续进行调查,相关部门做好配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横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资源监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并移交,积极防范该类问题发生。4.石横镇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宣传与教育力度,全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砂石行为。诫勉谈话1人62访受〔2021〕0514062来电岱岳区粥店办事处高铁塔东面的口粮地被六郎坟村党支部书记程某某非法占用300余亩,现在搁置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影响环境。岱岳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废 5月15日,泰安市组织岱岳区政府、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岱岳区粥店办事处高铁塔东面的口粮地,经核实,该地块并非口粮地,而是规划绿地,面积170余亩,属于村集体所有,并非程某某非法占用。但该地块确实存在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经查,该地块上的建筑垃圾为2017年拆除违章建筑未清运完的建筑垃圾,该地块是空闲地块,距离社区较远,因疏于管理才出现了附近居民往此处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是 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六郎坟社区对该地块上的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对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已于5月15日整改完成。63访受〔2021〕0514063来电在新泰市放城镇良心谷茶园里,有人进行洗砂,原材料露天放置,将污水排放到湖里,污染了水源,并且产生了扬尘污染。新泰市水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放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良心谷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内的一洗砂点,该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进行设施及道路建设,为降低建设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尾料经洗选后用于项目内设施建设。现场有2台移动洗砂设备,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经了解,该洗砂点为了调试机器,进行了试生产,产生的废水排入茶园里、公司自建的塘坝内,沉淀后循环使用,主要用于浇灌茶园、果园、绿化苗木。洗砂点料堆覆盖不全,厂区及运输道路洒水不及时。是 调查组现场要求项目负责人立即对料堆进行全覆盖,及时对园区内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不得进行生产。同时,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洗砂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64访受〔2021〕0514064来电岱岳区祝阳镇石龙头村村东有一养鸭场,产生的粪便不进行处理,异味很大,污染了水源,影响了环境。岱岳区大气 5月15日,岱岳区组织祝阳镇政府、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该养鸭场于2010年8月建设,位于石龙头村东北方向,占地12亩,饲养面积2600平方米,现存栏肉鸭1.5万只,共有5间肉鸭棚,配有二级沉淀池一个,沉淀池容积288立方米,所有人为徐某某。1.该养鸭场由于没有铺设污水管道,水泡鸭粪通过水沟进入化粪池,且水沟未做防渗处理,虽然该养鸭场使用高效除臭益生素分解气味,但现场仍有异味。2.信访人员反映“污染了水源,影响了环境”。在两个棚中间有一眼弃井,内无井水,弃井离水沟有近1米的距离,且水沟坡度较大,粪水不在弃井北面沟中留存,观察土层未发现污染迹象。是 1.祝阳镇政府要求徐某某立即将水沟中鸭粪全部挖走、清运走,已于5月15日清理完毕,肉鸭也于5月15日晚出售完成,在新上鸭苗前必须全部完善环保配套设施。2.将鸭棚排污通道全部用管道连接到沉淀池,已于5月17日完成。65访受〔2021〕0514065来电岱岳区范镇镇政府向南6公里处、挨着杨庄村有一化工厂,此工厂排出废气,对身体有害,影响了环境。岱岳区大气 5月15日,岱岳区组织范镇镇政府、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岱岳区范镇镇政府向南6公里处、挨着杨庄村有一化工厂”是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岱岳区范镇大辛村胜利路中段,环保手续齐全,生产经营农药原药、制剂和中间体,距离范镇前杨庄村0.94公里。主要废气排气筒有RTO排气筒(处理物料的投加与转料及合成反应中产生的废气)、2#催化氧化排气筒(处理反吊膜密封后收集的尾气)、3#催化氧化装置排气筒(处理焚烧炉废气)、2#焚烧炉排气筒(处理焚烧炉焚烧危险废物后产生的废气)、50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排气筒(处理低氮燃烧器废气)、30吨燃气锅炉排气筒(处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制剂排放口排气筒(处理制剂加工产生的废气),均配套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其中RTO排气筒、2#焚烧炉排气筒、30吨燃气锅炉排气筒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经检查,企业生产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调取2021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排放,档案资料齐全,RTO设备现场有轻微异味。该公司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其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指标进行检测,经查阅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各项指标浓度均不超标。5月1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委托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点位(1、RTO排气筒;2、2#催化氧化排气筒;3、3#催化氧化装置排气筒;4、2#焚烧炉排气筒;5、50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排气筒;6、30吨燃气锅炉排气筒;7、制剂排放口排气筒)进行了检测,监测数据未超标。 是 1.责成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废气管控治理能力,在大气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2.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岱岳分局、范镇人民政府,继续加大对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导企业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水平。*66访受〔2021〕0514066来电泰山区农业大学南校区家属院前门的金星街,常年扬尘污染特别严重。对面的小区进行小区改造作业时未做相关环保措施,产生了扬尘污染。泰山区大气 2021年5月15日,泰山区组织上高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金星路无固定保洁单位,道路存在积尘现象,过往车辆带起尘土造成扬尘是道路扬尘的主要原因。2.信访人反映的“对面小区改造作业时未做相关环保措施,产生了扬尘污染”,该小区为宁家结庄村回迁楼。经查,宁家结庄村回迁楼东至梳洗河、西至宁家结庄村老村、北至农大经管学院、南至金星路,现场没有改造的痕迹。通过问询宁家结庄村村委会得知,该小区没有进行改造施工。是 1.泰山区上高街道立即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安排宁家结庄村和黄家庄村负责金星路日常保洁工作,包括每天洒水、除尘、清理瞬时垃圾等,5月15日当天已开始进行保洁工作。2.信访反映的小区为宁家结庄村回迁楼,未进行改造施工。67访受〔2021〕0514067来电宁阳县磁窑镇东村东面的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此厂区与居民区只有一墙之隔,作业时电焊产生的扬尘污染和喷漆产生的异味对身体有害,影响环境。宁阳县大气 2021年5月15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反映的单位为山东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原名宁阳县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宁阳县磁窑镇东村,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前身为泰安市矿山机械厂,1995年转由华阳集团管理经营,目前主要从事化工设备制造,生产工艺为封头下料、焊接制成成品,不涉及喷漆。2.2000年,该公司作为华阳集团分厂通过了“一控双达标”。2017年8月18日,宁阳县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焊接烟尘治理项目取得了原宁阳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文号:宁环审报告表〔2017〕27号),2019年11月通过环保验收。焊接烟尘治理项目环评报告表在原有“一控双达标”基础上,对整体现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企业建设有配套的粉尘治理设施,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烟筒排放。3.经查,该公司在西南车间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未发现其有喷漆作业的迹象,焊烟收集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无明显异味。靠近住户的东南车间仅进行设备的组装和拆卸,没有焊接工序。检查发现东北车间有1名工人正在进行焊接作业,未正常使用焊烟收集装置。4.2021年5月16日,该公司委托管控环境技术(山东)有限公司对厂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编号(NO.)MCET-Q20210513(1-1)}显示,该公司废气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于2021年5月16日向山东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山东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对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在东北车间焊接作业,在规定地点进行焊接,同时使用好焊烟收集净化设备。68访受〔2021〕0514068来电新泰市宫里镇马泉村东面的空心砖厂产生的扬尘污染和噪音污染比较严重。新泰市大气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宫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宫里镇马泉村东面的空心砖厂有3家。分别是新泰市宫里国庆石子销售中心、新泰市宫里镇万诚水泥预制件厂及新泰市宫里创新建材销售处。3家空心砖厂只有新泰市宫里创新建材销售处办理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在原新泰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新泰市宫里创新建材销售处厂区部分原料未覆盖,生产车间未全密闭。2021年5月16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山东国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是 1.新泰市宫里国庆石子销售中心、新泰市宫里镇万诚水泥预制件厂两家均属于“散乱污”企业,宫里镇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标准,依法予以取缔。2.执法人员给新泰市宫里创新建材销售处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对车间进行密闭,对露天存放的原料全覆盖,防止扬尘污染环境。2021年5月18日,调查组到3家空心砖厂进行了督查,新泰市宫里国庆石子销售处、新泰市宫里镇万诚水泥预制件厂,生产设施已拆除,原料已清理。新泰市宫里创新建材销售处对存放的原料进行了全覆盖,生产车间已密闭。69访受〔2021〕0514069来电宁阳县鹤山镇中皋村皋山社区将生活污水排放到汶河里,导致河水受到污染。宁阳县水 2021年5月14日,宁阳县组织鹤山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反映的是宁阳县鹤山镇中皋村皋山社区,经查,皋山社区目前建成32幢安置楼,共安置群众665户、2520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配套管网输送至皋山社区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皋山社区小型污水处理站每日实际处理污水量150吨左右,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位于皋山社区以东、与泗皋社区交界处的泄洪沟内,由于每日处理后实际产生的水量较少,未形成径流,未排入大汶河。是 下一步,鹤山镇将定期开展运维监测,确保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良好。同时加大大汶河流域的巡查力度,做好各类入河口的梳理和监测,避免河水污染。70访受〔2021〕0514070来电岱岳区夏张镇南寨村有建筑垃圾被堆放在村民耕地上,导致土地被破坏,种植的作物被压坏。此问题是信访人于5月12日反映的,其表示在5月13日晚上,工作人员将垃圾简单处理进行覆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岱岳区生态 此件与第2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2086内容基本一致,调查核实情况如下:5月15日,岱岳区组织夏张镇政府、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南寨村村民的耕地,经岱岳区自然资源局夏张自然资源所现场核查,实为建设用地。堆放的并非建筑垃圾,实为土堆,更不存在占压种植农作物的问题。夏张镇政府已连夜进行整改,对现场的土堆进行了整平,土堆已于5月13日被整平。是 下一步,要求属地村加强巡查,发挥好监管职能,通知当事人按照要求,依法依规使用土地。71访受〔2021〕0514071来电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乔庄村中心位置的两个砂厂将村里土地破坏,影响了生态环境。肥城市生态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这两家砂厂,分别为:山东新航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肥城市磐恒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其中,山东新航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资源项目于2019年1月由原肥城市环保局审批(肥环审报告表〔2019〕5号),目前处于验收阶段。肥城市磐恒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钾长石湿粉项目于2019年3月21日由原肥城市环保局审批(肥环发〔2019〕8号),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验收。经查,山东新航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厂房南侧有超范围堆放物料的情况,面积约1.25亩,为林地,未硬化,2020年4月,发现情况后,国土、执法等部门立即要求其整改恢复原状,截止到2021年5月,该公司已将物料清除干净,恢复原状并进行植树绿化。公司厂房门口南侧,超范围建设过滤塔、建房、道路硬化,面积3.49亩,属于违法占地行为,情况出现后,国土、执法部门及时介入,2020年11月,根据老城国土所的报告,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其移交给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查处。2020年12月15日,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64990元,同年12月16日,该公司缴纳了罚款。肥城市磐恒陶瓷原料有限公司自2021年春节后由于市场原因停产至今。该公司建设有4条钾长石湿粉加工生产线,1条备用生产线,年产钾长石25万吨,总建筑面积20704平方米。该公司在厂房北、西北侧有超范围堆放物料的情况,面积约20.25亩,其中耕地为12.13亩、林地8.12亩,但场地未硬化,系建筑物料、设备临时停放和原材料临时堆放,2020年6月发现情况后,国土、执法等部门立即要求其整改恢复原状,5月1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将物料清除干净,土地平整已完成90%以上,公司承诺5月下旬耕地恢复原状并种植农作物。是 下一步,老城街道办事处将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求环保、国土、执法等部门积极联动,靠前监管,监督企业完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可行的保护办法,在污水处理、扬尘治理、生活污水排放等方面都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各种车辆机械运行禁止扬尘,及时对路面和土方施工现场进行清扫和洒水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对恢复原状的土地,持续动态管理,坚决防止问题反弹。72访受〔2021〕0514072来电肥城市吾悦广场24小时不间断施工,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肥城市噪声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接到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后,5月15日夜间,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吾悦广场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5月16日,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因刚下过雨工地未施工,走访了解发现该工地之前确实存在夜间施工行为。是 为防止该单位再次发生擅自施工扰民,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吾悦广场施工负责人高正进行约谈,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如因连续浇筑等特殊工艺要求确需夜间施工,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否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求白天减少施工噪声,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该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立即整改。下一步,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吾悦广场施工工地的检查频次,防止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城区夜间擅自施工扰民问题立行立改。73访受〔2021〕0514073来电岱岳区粥店办事处粥店桥桥下北面的河水污染严重,导致蚊虫很多。岱岳区水 此件与第3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3112、第4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4036内容基本一致,调查核实情况如下:5月15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河道及河岸区域由粥店街道粥店社区管理,5月15日,工作组对该区域范围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组联合粥店社区负责人、河道附近小区物业经理到现场及沿线排查核实后,未发现河道内有生活垃圾,未发现污水直排等影响水质污染的问题。河道内偶尔会有风吹来的白色垃圾。因正值夏季,河道内长有芦苇、水草等植物,蚊虫较多。是 下一步,责成粥店办事处安排专职环卫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河道及沿线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如发现有乱倒垃圾、污水直排等现象及时制止并清理,增加蚊虫消杀频次。74访受〔2021〕0514074来电岱岳区泰山大街以北泮河上游杂草和垃圾都无人管理,经常有市民向上游河水内扔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岱岳区水 此件与第3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3112、第4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4036、访受〔2021〕0514073内容基本一致,调查核实情况如下:5月15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区域河道及河岸卫生由粥店社区管理。5月15日,工作组对该区域范围内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组联合粥店社区负责人、河道附近小区物业经理到现场及沿线排查核实后,已确认河道内未发现有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河道内偶尔会有风吹来的白色垃圾。目前正值夏季,河水丰沛、水质清澈,河道内长有芦苇、水草等植物属自然规律。是 下一步,责成粥店办事处安排专职环卫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河道及沿线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有乱倒垃圾、污水直排等现象及时制止并清理。75访受〔2021〕0514075来电新泰市龙廷镇上豹峪村内的山上有村党支部书记和某局领导建筑的别墅(违建),并在山上排放生活垃圾。新泰市生态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廷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圣水山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擅自占用上豹峪村集体土地738平方米建设的旅游民宿。该项目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属非法占地行为。调查组现场调查,新泰市圣水山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旅游民宿无人居住。经排查,上豹峪村内山上未发现其他别墅,不存在龙廷镇上豹峪村党支部书记和某局领导建造别墅的问题,也未发现排放的生活垃圾。针对新泰市圣水山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2020年7月23日,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处罚决定,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2月15日将案件移交新泰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 下一步,新泰市责成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廷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内的山体巡查力度,杜绝违法占地私自建设别墅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76访受〔2021〕0514076来电岱岳区一天门大街泰开箱变有限公司西北角喷漆的车间发出异味,造成大气污染。泰安高新区大气 5月15日,泰安高新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山东泰开箱变有限公司位于泰安高新区一天门大街1号,该公司西北角的喷涂车间属于二期项目,配备两套废气处理设施,喷漆废气均采用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分别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于2021年1月18日完成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工作。2.经查,西北角喷涂车间内未进行作业,未发现成品喷漆件,但喷漆房内有喷漆痕迹及油漆味残留。是 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立即要求该公司做好密闭措施,调试期加强废气监测频次,调试期及验收后正常生产时,待喷漆工艺结束后将废气处理设备继续运行一段时间,确保喷漆房内残留气味也得到有效处理,根据该公司调试期间生产情况,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厂区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2.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举一反三,以高压姿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摸排,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辖区内的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规范生产。77访受〔2021〕0514077来电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南大乡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某在东南水库内丢弃建筑垃圾,并将水库内的水排放到村里的河中。岱岳区水 5月15日,岱岳区组织天平街道、岱岳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问题中的水库为南大圈水库位于天平街道办事处南大圈村,该水库为小二型水库,主要功能是拦蓄防洪,其泄洪道与村内河道相通,该河道是南大圈村景观河。目前因水库坝后坡渗水,正在进行修复施工。1.反映“在东南水库内丢弃建筑垃圾”的问题情况:现场的建筑垃圾为水库作防渗处理时拆除的坝堤石头,目前水库渗水处防渗处理已完成,石头正用于坝堤恢复建设。2.反映“将水库内的水排放到村里的河里”的问题情况:经核查,水库只有将库容腾空至渗漏处,才能在该处做防渗处理。水库泄洪道与村内河道相通,该河道是南大圈村景观河,该河道流经南大圈村北大圈村流入龙门口水库。目前防渗处已完成,已停止将水库内的水排放到村里的河里。是 下一步,天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监督,确保5月31日前加固完成,确保水库安全度汛。78访受〔2021〕0514078来电新泰市放城镇邱子峪村祥和社区东南角的一条生产路经常有拉砂的大车经过,扬尘严重,造成大气污染。新泰市大气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放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放城镇邱子峪村祥和社区东南侧的一条宽约4米的生产路,该生产路未硬化,因洒水不及时,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是 放城镇政府立即安排有关村对该路段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止扬尘产生,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安排专人对该路段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杜绝扬尘污染。79访受〔2021〕0514079来电岱岳区下港镇水泉峪村党支部书记姚某某将小安门水库内花白鲢鱼捕出并出售,影响生态平衡。岱岳区生态 5月15日,岱岳区组织祝阳镇、岱岳区水利局、岱岳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小安门水库位于岱岳区与泰山景区交界处,信访人员反映的是下港镇水泉峪村党支部书记姚某某。经调查,小安门水库管理中心与姚某某签订了渔业养殖承包合同,合同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承包期内,姚某某可以对水库内的鱼进行捕捞,故反映问题属实。承包期到期后,按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自动终止,水库管理中心已通知姚某某停止一切水上作业行为。2020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未发现其捕鱼行为。是 下一步,祝阳镇工作组及水库管理单位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捕鱼行为将移交渔业执法部门处理。80访受〔2021〕0514080来电泰山区省庄镇北沟头村科技北大街啤酒厂南门路段每天下午6时30分开始使用大车运输砂土,扬尘严重,造成大气污染。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大气 5月15日至17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管突击队、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调查,信访人所反映道路为科技北大街啤酒厂路段,现场查看道路尘土较多,情况属实。目前管理单位为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清理现场后,于2021年5月17日交由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保洁。2.信访人反映的通行车辆运输的砂土为明堂路改造以及雨污分离工程所用,施工手续、车辆手续齐全。是 1.近期均未有渣土外运情况,未见运输砂土大车经过,有部分施工工地有混凝土搅拌车进出。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保持驶离施工工地车辆的清洁。2.城管局执法人员与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接,对该段道路进行深度保洁,于2021年5月17日交由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常态化保洁。3.城管执法人员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对运输渣土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和道路遗撒污染路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督促其整改。对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加强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保持驶离施工工地车辆的清洁,禁止车辆带泥上路,运输单位密闭运输,避免遗撒污染路面。4.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该路段的管控,加强巡逻密度和巡逻频次,积极配合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适时开展集中整治,严查货车超载、运输过程中抛撒、遗漏、机动车冒黑烟等交通违法行为。81访受〔2021〕0514081来电泰山区邱家店镇清华苑一期小区北门的道路经常有大车经过,扬尘严重,造成大气污染。泰山区、市公安局大气 2021年5月15日,泰安市组织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泰山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清华苑一期门前东侧道路是一条未硬化夯土路段,一直封堵未通行;近期因北侧的吴家庄村新硬化道路,为出行方便,部分村民私自破坏围挡进出车辆,造成该路段扬尘污染。是 1.泰安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该路段的管控,加强巡逻密度和巡逻频次,积极配合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适时开展集中整治,严查货车超载、运输过程中抛撒、遗漏、机动车冒黑烟等交通违法行为。2.泰山区邱家店镇政府立即对该路段进行重新封堵,禁止车辆通行,并引导经过车辆绕行北侧的吴家庄村新硬化道路,防止道路扬尘污染周边居民。82访受〔2021〕0514082来电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西周南村石龙水库以北300米的口粮田内的砂石被挖出售卖。新泰市生态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新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2021年4月30日,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甫中队接群众举报,反映在西周南村石龙水库以北约300米口粮田被偷挖。新甫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处进行了调查,确定采挖嫌疑人为新甫街道办事处西周南村村民王某某和新甫街道办事处西周北村村民徐某某,该盗采砂石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对该案涉及的盗采砂石违法行为,新泰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新甫中队正在调查取证中。是 下一步,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制止非法占地、开采砂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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