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27访受〔2021〕0514027来电泰山区邱家店镇北颜张村村委西侧垃圾池旁边有一条水沟,现该水沟被使用建筑垃圾填平,并在水沟上建造房屋。徂汶景区固废 5月15日,徂汶景区组织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滨河片区西颜张村,单位名称为泰安市三泽巨机械配件加工厂,占地3亩,为看护厂区在该处建造一临时小板房。2.经查,北颜张村村委西侧的水沟为西颜张村属地,原为村废弃排水沟,每到汛期,都会产生积水,蚊蝇众多,臭气熏天,严重影响着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为根治这一顽疾,西颜张村村委将该废弃水沟填平后决定将该地块对外发包。既解决了群众的生活困扰,又壮大集体财力,更好地服务民生。但该单位在该地块建造房屋没有规划许可手续,为违法建筑。是 1.滨河片区立即责令该加工厂拆除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做好防尘措施,不能产生新的扬尘。截至5月17日,该工厂已全部整改完毕。2.徂汶景区将加强对违法建筑的监管,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坚决予以取缔。28访受〔2021〕0514028来电肥城市锦绣城小区物业房楼顶有一移动信号发射塔,其担心存在辐射风险,部门多次承诺拆除,但一直未拆除。肥城市辐射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肥城市锦绣城小区物业房顶有一移动信号发射塔,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于201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0月31日与肥城锦绣城物业签订了10年使用合同,地点位于新城街道办事处锦绣城小区物业二楼平台。经现场调查,该发射基站始建设于2010年,2010年至2020年期间有群众举报担心该基站存在辐射风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与肥城锦绣城物业多次协商将该基站进行拆除,由于两家因为使用基站期间存在一些费用纠纷至今未进行拆除,肥城锦绣城物业在2020年11月1日对基站已进行了断电处理。至今处于停电未使用状态,断电后无辐射。是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督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及肥城锦绣城物业今后不再使用该基站,待两家公司达成协议后对闲置发射基站进行拆除。29访受〔2021〕0514029来电宁阳县磁窑镇北村与铁路宿舍之间有一处深坑,此处垃圾堆积且铁路宿舍内厕所污水直接排入深坑中。宁阳县水 2021年5月15日,宁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磁窑镇人民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信访反映的问题位于磁窑镇北村与铁路宿舍之间堆满垃圾和污水的深坑。经查,该深坑位于济南兖州车务段磁窑车站职工宿舍西侧,与磁窑镇北村交界,属于铁路部门管辖范围。经向铁路部门了解,铁路宿舍建设年代较早,宿舍区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近年来由于铁路内部体制改革,导致铁路宿舍物业服务存在运行障碍,宿舍区居民在该处倾倒垃圾,宿舍区旱厕清理不及时,溢流的污水也排到此处。是 1.5月16日,磁窑镇已组织人员及机械将深坑内生活垃圾和污水清理完毕。后续日常垃圾收集工作和宿舍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铁路部门承担,确保清理及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下一步,磁窑镇将加大生活垃圾清理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到日产日清,营造干净卫生的生活居住环境。30访受〔2021〕0514030来电泰山区上高街道北上高家园小区内全天存在在小区内烧柴火的情况,且有居民在使用笼子养鸡。泰山区大气 2021年5月15日,泰山区组织上高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北上高家园小区是北上高旧村改造小区,回迁之前大部分是农民。小区仍有个别老年人为了节省生活成本,用木柴烧水;村民李某,2021年4月为了过生日,买了两只公鸡,吃了一只,另一只饲养至今。是 2021年5月15日,上高街道要求北上高村委全面排查、收缴小区内的木柴和炉具。同时要求工作方式人性化,处置方式合理化,一定要给群众讲明焚烧木柴带来的环境危害,争取群众理解,主动摒弃“住楼房、烧柴火”的落后生活行为。截至5月16日,北上高村委完成对小区的全面排查和收缴工作,共收缴炉具7个。经过村里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这些居民都表示不再用柴火烧水。北上高村委将积极开展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的宣传。2021年5月15日,北上高村委工作人员通过询问、全面排查了解到小区居民李某,饲养了一只公鸡。其余居民没有在小区养鸡的行为。通过耐心沟通,李某了解到在楼房养鸡不仅会对邻居产生影响,也有传播疾病的危险。村民当即表示把鸡处理掉,现已宰杀。31访受〔2021〕0514031来电一、新泰市楼德镇西王庄村村北柴汶河河边有一修路项目部,竞标项目是整理路边土地,以修路为名挖砂,其中东城前村、西城前村、东王庄村均存在此情况。二、楼德镇河道办主任在楼德敬老院以东的河道内挖砂,长600米,宽20米,深7米。三、新泰市楼德镇苗庄村苗庄大桥南侧和北侧的耕地,被村书记安某某破坏,将砂子挖走,埋上渣土,影响生态环境。新泰市生态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楼德镇政府、楼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信访人反映“新泰市楼德镇西王庄村村北柴汶河河边有一修路项目部,竞标项目是整理路边土地,以修路为名挖砂,其中东城前村、西城前村、东王庄村均存在此情况”的问题:涉案单位济南润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是新泰市柴汶河生态河道治理工程4标段(楼德段)项目中标单位。建设项目分为三部分:修防汛大坝堤12.538km;为13km护坡砂砾土植被;土地平整675亩。工程涉砂由新泰市砂资源指挥部批准,柴汶河生态治理中心(国有公司)负责经营。2.关于信访人反映“楼德镇河道办主任在楼德敬老院以东的河道内挖砂,长600米,宽20米,深7米”的问题:楼德镇敬老院以东的河道,未发现明显的采砂坑、河底平坦,两岸种植有多年生杨树,未发现机械作业的迹象。经了解河道周边种地群众和敬老院张院长,未发现在河道内采砂的现象。张院长介绍,泥沟河内没有砂,河底都是泥土,河道两侧是良田。不存在“楼德镇河道办主任在楼德敬老院以东的河道内挖砂”的问题。3.关于信访人反映“新泰市楼德镇苗庄村苗庄大桥南侧和北侧的耕地,被村书记安某某破坏,将砂子挖走,埋上渣土,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涉案单位是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负责新泰市柴汶河楼德段治理工程项目的施工。目的是清淤疏浚、培厚堤防、新建堤防、整平拓宽防汛路基、岸坡整治等,配套相关建筑物,保障河道等泄洪能力,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因河道清淤产生的砂资源,由新泰市砂资源指挥部批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外销售。是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意见》,要求济南润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组织施工,落实料堆覆盖、道路洒水、运砂车覆盖的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32访受〔2021〕0514032来电肥城市老城街道曹庄村老村村东北处,电厂的烟囱灰被拉至此处存放,用于出售,大量烟囱灰堆积导致扬尘污染。肥城市大气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老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为中节能(肥城)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中节能(肥城)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与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山东万盟隆昌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综合利用协议,由山东万盟隆昌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至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综合利用。经现场查看,山东万盟隆昌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车车主李某将还未出售至水泥厂的灰渣暂存于曹庄村旧址露天存放,200余立方米,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是 1.5月16日,已对现场进行了清运,灰渣均运至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2.老城街道办事处加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力度,社区、村对该地块做好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杜绝该存放点死灰复燃。33访受〔2021〕0514033来电东平县梯门镇大洼村中联石子厂距离居民区较近,装车、运输导致噪音污染、扬尘污染。东平县大气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和梯门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东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位于东平县梯门镇大洼村东,生产项目名称为废弃石灰石综合利用项目。环保手续情况:该公司于2013年4月编制了《废弃石灰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5月5日通过了原东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为东环报告表〔2013〕45号,2018年1月通过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2020年10月11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70923798680884G001P。该公司废弃石灰石综合利用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大气污染物自产生单元(成品仓)与大洼村最东侧居民最近距离为250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环境保护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粉尘治理方面,建设4座密闭骨料库储存产品,投料、破碎、筛分、下料环节安装了6台高效脉冲收尘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6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及运输道路进行了硬化,厂区内安装有3台高扬程雾炮,厂区门口处安装了车辆冲洗平台。噪声治理方面,6个排气筒均安装了消音器,破碎环节设置了基础减震措施,空压机及风机均安装消声装置并设置在室内,装车使用放散伸缩节装置,降低装车高度以减轻噪声排放,夜间(22:00-次日6:00)不生产。2.5月15日,调查组对该公司骨料生产线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因更换破碎设备锤头于2021年5月14日13时30分起停产检修。调查组调阅了该公司自行监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均符合排放标准。调查组发现,该公司运输道路与梯门镇大洼村最近距离约150米,设置有多处减速带,重型车辆尤其是空车经过时,会产生瞬时较大噪声,且车辆鸣笛声音较大。3.2021年5月17日,东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开始生产后,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委托山东鲁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梯门镇大洼村噪声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最高值58dB(A),夜间最高值45dB(A),均符合排放标准。是 调查组现场要求该公司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避免噪音扰民。截至5月18日,东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运输道路减速带已拆除,道路设置了限速20km/h标识,并通知运输车队要求运输过程中禁止鸣笛、限速20km/h。34访受〔2021〕0514034来电泰山区老泰良路南关热电厂南路东的晟丰管业每天晚上十一点后开始生产,生产声音较大,噪音扰民严重。泰山区噪声 2021年5月15日,泰山区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上高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晟丰管业每天晚上十一点后开始生产”问题。因挤出机加温时间较长,启动后不能停机,因此企业一天24小时生产。2.关于“生产声音较大,噪音扰民严重”问题。企业噪声主要为混料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产生。混料机1台安装于单独生产车间,车间顶层安装有隔音棉,车间门口安装有棉门帘。挤出-牵引-印字-切割为一条生产线,共有3条生产线安装于院内中间车间内,院四周为企业仓库,因变压器负荷和工人少等原因,目前1条生产线生产。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已委托山东安普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噪声监测结果分别为38.7dB(A)、38.7dB(A)、40.8dB(A)、36.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50dB(A)的标准。是 下一步,泰山区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同时做好周围住户解释工作,争取周围住户的理解。35访受〔2021〕0514035来电东平县银山镇钓台村银山大堤南300米左右220国道路东套装门厂院内,有一制砂机,每天晚上九点之后开始施工,噪音扰民,且存在污水外排的情况。东平县水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银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东平县天马装饰有限公司套装门厂,位于银山镇东钓台村,主要从事套装门窗加工,该厂由于效益原因,长期停产,现场无生产痕迹。在该厂院内存有一处机制砂加工点,经营者为王某某、李某,安装有水洗机制砂生产线一条,用来清洗石粉,无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银山镇人民政府接到转办件后,立即成立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现场检查时,机制砂加工点未生产,现场存在生产痕迹。该加工点无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应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是 银山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加工点经营者自行拆除取缔。截至5月19日该加工点已拆除取缔。36访受〔2021〕0514036来电光彩大市场北侧的泮河河段垃圾较多、杂草丛生。岱岳区生态 此件与第3批受理编号“访受〔2021〕0513112”内容基本一致,调查核实情况如下:5月15日,岱岳区组织粥店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区域河道及河岸卫生由粥店社区管理。5月15日,工作组对该区域范围内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组联合粥店社区负责人、河道附近小区物业经理到现场及沿线排查核实后,已确认河道内未发现有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河道内偶尔会有风吹来的白色垃圾。目前正值夏季,河水丰沛、水质清澈,河道内长有芦苇、水草等植物属自然规律。是 下一步,工作组将联合社区安排专职环卫工作人员对举报地点及沿线进行日常巡查,如有发现乱倒垃圾、污水直排等现象及时劝阻并汇报,同时责成粥店街道办事处积极对接河道管理部门,对杂草、野草情况及时巡查清理。37访受〔2021〕0514037来电新泰市汶南镇工业园东的亨胜建材是一洗砂厂,污水随意排放,直排入河,非法占用土地用于存放原料,未做覆盖。新泰市水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汶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亨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从事砂石加工项目,建有洗砂生产线一条。该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泰新环报告表﹝2020﹞第175号),2020年9月1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厂区无生产原料,有5吨成品砂,洗砂废水暂存在浓缩罐和回水池内,无洗砂废水外排,洗砂区未设围堰,有雨水冲刷外流的痕迹,该公司厂区雨水进入G342国道两侧的路边水沟,未直排入河。该公司从棚户改造区购进的原料存放在厂区南侧约300米处的空地,用防风抑尘网对原料进行了覆盖。经现场调查测绘,该处临时物料堆放区使用面积12795平方米,为新泰市汶南镇汶南东村集体土地,其中涉嫌违法占用土地面积9572平方米。是 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该公司生产区未设置围堰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2.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违法占用土地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8访受〔2021〕0514038来电新泰市泉沟镇小龙门村内没有垃圾桶,河道内被丢弃大量生活垃圾,堵塞河道。新泰市水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市河道管理中心、泉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所反映的河道是在小龙门村西北侧的一自然水沟,主要用于雨季山洪排涝。在该自然水沟中堆放着少量的生活垃圾,因此处地点较为偏远,村委保洁人员未能及时清理收集。是 2021年5月15日,泉沟镇政府调集人员,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械对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该自然水沟东侧放置了2个新垃圾箱。同时由村委包片工作人员引导小龙门村附近住户将生活垃圾主动投入垃圾箱,以便泉沟镇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39访受〔2021〕0514039来电新泰市宫里镇上宫隅村村南信记(音)饭店向南300米路西,过年时有人在此盗挖风化料,留有一个大坑。新泰市生态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宫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地块是上宫隅村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林地。2018年12月25日,上宫隅村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确定利用该地块进行公益性公墓建设,并向上级申报。目前,该公墓已列入《新泰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但是土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尚未办理。2020年11月前后,上宫隅村进行“户户通”建设时,施工队打算利用该规划公墓用地取料铺路基及道路建设,但是施工队刚开始采挖,就被宫里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巡查发现并制止了采挖行为,现场采挖面积较小。鉴于上宫隅村委公墓建设及“户户通”建设属于公益事业,且采挖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17号)可以不予立案、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对此,宫里执法中队给上宫隅村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此后,宫里执法中队加大了巡查力度,未再发生新的采挖现象。是 宫里镇人民政府已责成上宫隅村村民委员会加强土地保护,在公墓的审批手续办理完成前不得提前开工建设。目前,上宫隅村委已对此地块进行了土地平整,恢复了耕种条件。 40访受〔2021〕0514040来电岱岳区天平街道黑水湾钢材市场南侧修路,导致扬尘污染。岱岳区大气 5月15日,岱岳区组织岱岳经济开发区、泰安市岱岳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岱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扬尘路段为青龙山路,施工单位为岱岳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发现该路段正在进行路基施工,发现部分裸露土地未覆盖,导致现场扬尘污染。是 责成岱岳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安排相关单位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5月15日已全部覆盖完成。下一步,将积极按照区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举一反三,加大整改力度,杜绝扬尘污染问题。41访受〔2021〕0514041来电肥城市石横镇石横特钢厂,每天使用大车运送渣土,导致扬尘污染,且每天使用挖掘机作业到凌晨一两点,噪音扰民严重。肥城市大气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石横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全称是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有两处施工现场,一处是新旧动能转换泰安特种建筑用钢项目二期工程,主要是现有工程改造,地点在公司西厂区,预计2021年11月份完工;另一处是石横特钢培训学院项目,地点在东厂区北侧,主要建设教学楼一座,用于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预计2021年10月份可完成,目前楼体已基本建设完成。针对“每天使用大车运送渣土,导致扬尘污染”的情况。5月15日现场检查时东厂区培训学员建设项目楼体已基本完成,现场没有渣土车运行。西厂区工程改造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了围挡,配置了雾炮,洒水车,施工道路进行了硬化,裸露土堆及物料堆放进行了覆盖,出口设置了洗车平台,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封闭式车厢封盖,渣土装卸过程中采取车载雾炮湿法作业降低扬尘,现场检查时,有10辆左右渣土车正在排队等候洗车平台进行车轮冲洗,通过门卫检查后方可上路行驶。渣土没有外运,通过厂内道路运输至钢厂项目进行回填及用于绿化。但工地现场覆盖不完全,湿法作业不完全,工地内道路洒水频次少,现场检查时有部分位置产生扬尘。针对“每天使用挖掘机作业到凌晨一两点,噪音扰民严重”的情况。5月15日检查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钢厂工作人员介绍,为避免夜间噪音扰民,公司规定晚十时至早六时严禁挖掘机、油锤等高噪声设备作业,5月15日之前公司也一直严格执行这项规定,公司环保人员不定期对现场进行巡查,防止高噪声设备运行噪音扰民。5月15日、16日、17日,石横镇工作人员进行夜查,未发现有挖掘机作业,检查石横特钢例行监测报告,符合厂界噪音控制标准,走访周边居民,部分居民反映确实有噪音。5月18日,石横镇人民政府配合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对钢厂厂界布点监测噪音,等待监测报告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是 石横镇已向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工地现场进行覆盖,要求其制定扬尘防治深度治理措施,增加厂内外洒水频次,增加雾炮数量,保证路面湿润,车辆行驶中不起扬尘。环保办将不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确保现场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扬尘防治及噪音防控,强化环境监管,提高企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42访受〔2021〕0514042来电东平县梯门镇山头村附近水发石子厂每天晚上七点左右开始偷偷加工以及有大车通行,导致扬尘污染。东平县大气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和梯门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为山东水发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梯门镇苏庄村,生产项目名称为梯门镇苏庄东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保手续情况:该公司梯门镇苏庄东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0年1月2日通过了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批复文号为泰审批投资〔2020〕1号,2020年10月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投料、破碎、筛分环节采取全程水洗降尘,建有4座密闭式产品储仓,并在各个环节安装了8台袋式除尘器。厂区及运输道路已全部硬化,配备洒水车5台,移动雾炮车2台、道路清扫洒水一体车1台,厂区门口处安装了车辆冲洗平台。2.经查,因爆破公司未提供炸药,无法进行爆破作业,原料不足,该公司自2021年5月12日起生产线停产。经调阅该公司厂区视频监控,该公司近期未生产,但存在夜间运输现象,运输车辆均经洗车平台清洗后出厂,洒水车对厂区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作业防治扬尘污染。对运输道路进行查看,未发现明显扬尘。同时,该公司环评及批复未禁止其夜间生产。是 1.为进一步治理道路扬尘,同时考虑洒水车燃油、时间成本问题,该公司计划在运输道路两侧铺设喷淋设施,计划6月底铺设完成,目前正在编制施工方案。2.东平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梯门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山石矿山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改造,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43访受〔2021〕0514043来电东平县银山镇马山头村每天白天都有人将村西的宅基地的砂土挖出进行售卖。村书记将村中的山开采山石并售卖,并将村西侧、银山镇战屯村东侧土地的土对外售卖。东平县生态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平县矿产业发展中心、银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村西宅基地”原为马山头村老村驻地,自黄河滩区二期迁建试点项目工程马山头社区建设完工后,群众均选择搬迁,住进新社区。因旧房拆除堆存少量建筑垃圾导致土地高低不平,存在安全隐患,亟须进行土地整平,为复耕做准备。整平后清理出的土方自给自用,未对外售卖,仅用于村内道路两侧绿化项目。2.信访人反映的“村中的山”为马山。该山体历史上就有周围村的老百姓在此处开山采石,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形成多家开采企业。直至2008年,东平县人民政府开展全县山石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顿规范工作,该处采石企业全部关停。企业关停后,废弃采石场残留很多悬石、危石、隐石、乱石,山体高低不平。2017年,财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重点生态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将山东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纳入国家第二批试点。根据《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大汶河下游及环东平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马山治理区生态修复工程为其子项目(项目编号:110)。因项目区涉及黄河堤防工程,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以行政许可文件:鲁黄许可〔2020〕2号文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20年9月正式开工,项目区域对残留山体进行控制性爆破清理,破碎山体均用于土地回填及建设挡土墙,无外运渣石方量。自项目实施以来,片区内已基本实现复垦复绿、恢复治理,未发生过山石开采、售卖问题。3.信访人反映的“马山头村西侧、战屯村东侧土地”位于黄河滩区,属于治理河湖“四乱”问题重点区域,2021年4月14日,县河长办下发的东平县中央直管河湖“四乱”78项问题排查表中,仅涉及该片土地“四乱”问题就有7项。马山头村“两委”迅速行动,对涉及本村河湖“四乱”现象进行专项整治,根据清理河湖“四乱”要求,村“两委”成员积极联系业主本人,对原有的地面堆料的清理、运输、售卖均由业主自行处理,保证了马山头村治理河湖“四乱”问题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任务。是 东平县将以此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持续加大巡查与打击力度,坚决杜绝非法盗采现象发生。44访受〔2021〕0514044来电新泰市岳家庄乡辉德村东南的化粪池处被人丢弃生活垃圾,导致气味扰民,污水渗透影响附近村民种地。新泰市土壤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岳家庄乡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是岳家庄乡建设的一处农村污水集中暂存点(化粪池)。化粪池北侧土坑内积存有少量雨水,土坑北侧有建筑、生活垃圾约15吨,积存的雨水受到污染,未发现有明显刺鼻气味。该处农村污水集中暂存点是岳家庄乡政府于2020年6月按照规范建设的,采取了防渗措施,不存在污水渗漏问题。是 5月15日,岳家庄乡政府立即安排人员清运建筑、生活垃圾,对坑内积存的雨水外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对土坑进行回填。45访受〔2021〕0514045来电肥城市桃园镇北台村有人在村西的基本农田上建设养鸭、养牛场,粪便导致气味扰民严重。肥城市大气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园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关于“肥城市桃园镇北台村有人在村西的基本农田上建设养鸭、养牛场”问题。经调查,信访反映的养殖户为王某养鸭场,位于桃园镇北台村西。该养鸭场2012年3月建场,一直从事种鸭养殖。2019年12月,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再养殖。2020年10月,因种鸭市场不景气,业主欲将其改建成养牛场。在拆除部分鸭棚去桃园镇国土所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时,镇国土所人员仔细勘查后发现,该场西半区占用基本农田,遂告知业主不能建设养牛场。此后,业主建设养牛场的计划就此搁置,没有建设养牛场。关于“粪便导致气味严重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养殖场内并无饲养畜禽,且养殖棚舍大部分已经拆除,只剩下场内西面的一面残墙,且距离村庄1000余米,现场无明显气味。5月17日,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再次现场查看时,原王某养殖场的残墙已全部拆除完毕,并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以后不再养殖。是 肥城市将强化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做细、做实,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新路子,促进我市畜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46访受〔2021〕0514046来电新泰市羊流镇徐家庄到羊流镇安乐村的唯一一条乡村道路每天晚上七点到晚上九点期间,有大量大车在此通行造成扬尘污染。新泰市大气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羊流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信访人反映的道路是羊流镇高飞路,属于乡间道路,沿路居民主要集中在徐家庄村和安乐村。该路段路面比较整洁,通过观察,各型车辆经过该路段时,扬尘极小。通过走访徐家庄村和安乐村各10户沿路居民,均称未发现在每天晚上七点至九点期间有大量大车经过的现象。是 新泰市政府要求羊流镇政府加强对该路段的保洁工作,防止扬尘污染。47访受〔2021〕0514047来电泰山区省庄镇二十里埠村有一叫马某的村民在村东有一养牛场,将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直接排放至水沟内。泰山区水 2021年5月15日,泰山区组织省庄镇、泰山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该养牛场位于省庄镇二十里埠村东,养牛户系本村村民马某,主要养殖奶牛、肉牛,养牛场占地约300平方米,养殖地点属于适养区,目前牛存栏量约40头,属于养殖散户,无须办理环评登记备案。无粪污处理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粪污排放至牛场南侧水沟内。是 针对“养牛场将粪便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水沟内”问题,5月15日,省庄镇责令该养牛户立即清理水沟内的粪便、污水,清洗废水用吸污车收集后用于还田,目前养牛场院外水沟已清理完毕,并重新做防渗处理。同时按照畜牧养殖要求在院内建设沉淀池、消毒池,截至5月20日已建成。48访受〔2021〕0514048来电肥城市安临站镇东张村村民张某某在村西有一养猪场,养猪场的污水直接排至猪舍后面,5月14日村书记为应付检查在猪舍后铺盖土层,掩盖直排污水的迹象。肥城市水 5月15日,肥城市组织安临站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张某某为生猪散养户,猪圈位于安临站镇东张村村西约800米自家院内,占地面积约0.7亩(其中猪舍400平方米),现养生猪23头。该户建设了污水沉淀池和堆粪场,由于近期沉淀池入口堵塞,村里没有及时发现,导致污水临时外排至房后干枯的沟内,约6—7立方米。5月15日中午,安临站镇工作人员与村“两委”干部及时到达现场,详细查看了猪场附近的环境卫生和基本设施,发现确实存在污水直排现象,且猪粪堆放不规范。经与张某某交流和现场勘查,确认该户建有污水池和堆粪场。关于“在猪舍后铺盖土层”,系东张村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为展现服务群众的决心,于本周自发开展的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涵盖全域清扫、垫平、绿化等环节,因而在清理完毕后顺便对猪舍周边进行了覆土,不存在所谓“掩盖直排污水的迹象”。是 1.镇、村两级对其污水外排行为及时制止,并对污水及周边垃圾进行清理。5月15日,该户周边临时排放的污水已用吸粪车全部清理。东张村已督促养殖户把向外排的出口进行永久性封堵,污水道全部用水泥板加盖,粪污全部放入堆粪场内。2.责成安临站镇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开展集中整治,依照标准要求,对养殖粪污规范处理、综合利用,避免产生环境污染。3.责成肥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肥城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全市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49访受〔2021〕0514049来电岱岳区祝阳镇永宁村村西的祝山北侧、祝山管区附近有一采石厂,该采石厂采祝山的山石,导致祝山被采空。岱岳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 5月15日,泰安市组织岱岳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涉案地点原有两处采石场,西边采石场名称是常发采石场,企业负责人是金某,于2015年关停至今;东边采石场名称是永宋采石场,于2015年关停,两处采石场均有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现在原永宋采石场实施的项目是岱岳区祝阳镇梭东村等18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性质为土地整治,项目类型为占补平衡,其中永宁村项目区面积1.4公顷,现经多方考察,由泰安市宏旭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负责人是纪某某。1.工作组对原常发采石场检查时发现,现存的石子堆已覆盖,大门紧闭,现场无任何外运痕迹。对原永宋采石场检查,未发现开采痕迹。2.经调查,该土地整理项目有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主管部门岱岳区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泰岱国土资发〔2018〕97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项手续齐全。2021年5月6日开工以来,从未开采山石,只是客土回填土方540立方米左右,不存在山石外运现象。现场确实存在向里运输砂土的行为,为项目施工的阶段性工作,运来的砂土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但存在覆盖不全的问题。是 下一步,针对项目客土回填土方未覆盖的情况,已要求施工方购买绿网进行全面覆盖,防止造成扬尘污染,5月15日已覆盖完成。祝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将加大对该项目的检查力度,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避免出现扰民。*50访受〔2021〕0514050来电岱岳区满庄镇曹家寨村以修路为名在村西南角偷砂挖砂,全天都存在此情况,情况已持续两天。岱岳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 5月15日,泰安市组织岱岳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地点位于满庄镇人民政府南部,距离镇政府1公里,2020年6月经泰安市规委会批复曹家寨村周边地块控规(L1片区北留街以北萧大亨路以东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施工地块为控制规划中萧大亨路东侧公园绿地,通过对曹家寨村西南方向的所有地块进行排查,发现所反映的问题应为曹家寨村南侧土壤翻新,作为种植土壤使用,为完善镇区周边市政道路、美化镇区环境,把熟土上翻进行绿化。群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为是偷挖砂,通过实地察看,此地没有砂层存在,不存在偷砂挖砂。否 对照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满庄镇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严格按照规划施工,避免让群众产生误解。51访受〔2021〕0514051来电东平县银山镇东银火车站内建设大型石料厂,噪音扰民严重。东平县噪声 5月15日,东平县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银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为泰安瑞斯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东平县银山镇前银山村,建设项目为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生产项目,法人代表为王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3MA3N1KG64A,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文号:东环报告表〔2019〕23号),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司生产工艺为外购建筑垃圾(废旧混凝土、砖石、碎石块、砖瓦碎块等)经破碎、筛分后形成产品。2.5月15日,调查组对该转办件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破碎物料,为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公司采取了将破碎机移至地下、全封闭、移至距居民较远的位置以及夜间降低产能等方式降低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现场检查时,由于市场不好,公司未生产。随后查阅了公司2021年2月28日自行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公司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3.调查组要求公司正常生产,委托东平县环境监测站对公司正常生产期间厂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区东、南、西、北侧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是 东平县将以此次信访为契机,以科学发展和绿色发展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下大气力整治山石再生资源类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提升行业生产及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改善我县环境质量。52访受〔2021〕0514052来电新泰市新甫街道南公南村村中间有一河沟,5月14日下午两点左右存在通过河沟排放污水的情况,不清楚其来源何处,且此情况经常出现。新泰市水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新泰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新泰市新甫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是新泰市经济开发区连接新汶污水处理厂管网的污水管道,因该管网部分管道堵塞,出现溢流现象。2021年5月1日,新泰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开始对易产生堵塞外溢污水管道约600米进行疏通更换。是 目前,已疏通更换污水管道300余米,预计6月15日前完成剩余300米污水管道疏通更换。53访受〔2021〕0514053来电一、新泰市放城镇河北村村东有一条河,镇政府以整河为名洗砂卖砂。二、新泰市放城镇214省道五孔桥路东与平阴县交界处,有一洗砂点,该洗砂点每天晚上洗砂,已持续多年,将废水直接排入河沟内,河沟连接放城镇泗河。新泰市生态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新泰市河道管理中心、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放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放城镇河北村村东有一条河,镇政府以整河为名洗砂卖砂”问题:该项目是放城镇泗河生态治理项目(新砂综治发﹝2019﹞3号),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河道内有一套洗砂设备,未生产。2.信访人反映的“新泰市放城镇214省道五孔桥路东与平阴县交界处,有一洗砂点,该洗砂点每天晚上洗砂,已持续多年,将废水直接排入河沟内,河沟连接放城镇泗河”问题:该处在新泰境内原有一洗砂点,业主是放城镇马家寨子村村民巩某某。2021年3月4日,放城镇政府联合环保中队、国土、执法中队,将两县交界处新泰境内的巩某某等4家洗砂场已拆除取缔。是 针对泗河生态治理工程洗砂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下一步,新泰市政府将责成河道中心、综合执法部门、乡镇政府加大对砂资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不出现反弹,给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54访受〔2021〕0514054来电新泰市翟镇侯家庄村东面的翟镇煤矿排放污水到河里,导致土壤受到污染,并且此煤矿挖煤时导致地面下沉,树木死亡,影响生态环境。新泰市生态 2021年5月15日,新泰市组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群众反映的“翟镇煤矿”是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翟镇煤矿,该矿建设有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900m3/d,主要是收集处理矿办公区、家属区生活污水及职工洗浴废水,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1.“翟镇煤矿排放污水”问题:调查组对翟镇煤矿地面办公区、洗选场区和污水处理厂区进行了排查,在地面办公区和洗选场区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该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排放口的水质清澈。经查阅该矿污水处理站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及对外排口采样监测,外排废水未超标。对翟镇煤矿外围及羊村河翟镇煤矿矿内河段、矿西南侧河段进行了巡查,未发现违法排污口和违法排污行为。2.“导致地面下沉,树木死亡,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翟镇煤矿于2004年申报《矿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于2005年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进行的四期塌陷地治理项目,主要对翟镇侯家庄片区塌陷地进行了治理。调查组对该塌陷区域进行了实地调查,树木、农作物、药材长势良好,未见明显异常。是 新泰市政府将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加大对污水排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