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近日,国家统计局泰安调查队公布今年我市一季度居民收支情况。经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反馈,2021年一季度,泰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9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1元,增长10.2%,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5.2%;人均消费支出497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9元,增长10.7%,泰安市城乡居民收支实现较快增长。
一季度,按常住地分,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6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2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4元,增长14.5%。细看居民收入组成结构,随着经济发展活力持续恢复,复商复市深入推进,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已全面恢复经营,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增幅大幅回升。一季度,泰安城乡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5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8元,增长13.8%,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6.4%,同比增速和两年平均增速均为四项收入中最高,拉动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608元,同比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469元,同比增速达到20.7%。
四大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季度,泰安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77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0元,增长10.1%,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4.9%,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2.8%,拉动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