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通讯员 郑玉国)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医保局、财政厅《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21年5月11日上午,市医保局举办了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业务培训班,部署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东平县医保局分工领导、价格招采科负责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同志及我县两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招采工作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代表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内容:一是传达省局《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二是解读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讲解结余留用信息化系统应用相关内容,安排部署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和使用工作。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马洪军同志对药品集采医保基金结余留用进行了强调:一是充分认识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三是明确时间节点,按期完成任务;四是吃透政策精神,确保数据准确;五是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宣传解读。
通过此次培训,该局及医疗机构有关药品集采专责人员加深了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政策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提高了有关参训单位及专责人员的政治站位,确保省市局有关部署顺利推进县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