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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共亮剑 守护东平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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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共亮剑 守护东平绿水青山

 

本报5月10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柴苹)岸边芦苇丛生,水中鱼虾嬉戏。近年来,随着东平湖的有效治理,湖水碧波荡漾,呈现出一幅和谐美丽的画卷。近日,83304斤商品鱼及苗种被投放入东平湖中,这正是泰安市公益诉讼在东平湖进行的增殖放流活动。

坚决打击非法捕鱼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4月8日,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联合泰安市中级法院、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在东平县共同开展泰安市公益诉讼(东平湖)增殖放流活动,非法捕鱼者郭某某、陆某某等人为弥补自己非法捕捞给当地生态造成的损失,将自费购买的83304斤商品鱼及苗种投放入东平湖,以此修复因非法捕捞造成的生态损害,用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美好家园。

这场“特殊”的放鱼行动还得从2017年7日说起。郭某某、陆某某等人在东平湖禁渔期内,使用电鱼等禁用的捕捞工具捕捞水产品共计12495余斤,被东平县公安局东平湖湖上分局抓获,此次违法捕捞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东平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对嫌疑人判处缓刑和罚金,但被破坏的东平湖生态暂未得到有效补偿。东平县检察院在委托山东省淡水渔业监测中心对其非法捕捞活动进行评估后,2019年12月,泰安市检察院就以上案件向泰安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检察机关在庭审后与被告积极沟通,达成调解,要求其按照评估方案,向东平湖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符合投放鱼类来源和质量要求的商品鱼及苗种共计83304斤。被告在确定鱼苗购买方案后,东平县检察机关多次实地查看鱼苗放养资质、品质,在其符合标准后,组织了增殖放流活动。

12495余斤鱼需要赔偿鱼苗83304斤,但是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资源造成的损坏却远不止于此。一方面电捕鱼通过电鱼机等设备,向水中释放高电压强电流,将各种鱼类电死电伤,被电流击中的鱼即便侥幸存活,也基本失去交配、产卵、孕育等繁殖能力,易使鱼类遭遇灭顶之灾。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工具的使用给东平湖水域水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东平湖水域资源是大自然对东平人民的厚爱与馈赠,在这里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共同守护好东平的一湖碧水。

多部门强强联动 守护东平绿水青山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东平湖生活环境发展,县公安局坚决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为保护天然生态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水生野生资源多样性,全面实施河湖警长制,把沿湖巡逻排查常态化,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管理职责,严格监管,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主动出击,严厉打击电鱼、药鸟、灭绝式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有案必查,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确保东平湖水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自2017年实施河湖警长制以来,全县共查破涉河湖案件11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4人,拆除网箱6.7万架、网围8万亩,取缔湖区餐饮船只21艘,取缔违法建筑、违规餐饮场所79家,取缔非法载客渔船1083艘,实现了湖区秩序根本上的改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东平县人民法院被山东省高院确定为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东平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辖区特点,切实发挥好环资审判职能,全力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着力形成了“保护、打击、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东平湖流域环资法庭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51件,审结232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6件,民事案件184件,行政案件2件。

东平县检察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立全省首家“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工作室”,打造东平湖生态保护“前哨站”。2018年以来,共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僵尸”船只1500余搜,清理菹草及水面漂浮物1000余吨;拆除沿湖废弃房屋及违法建筑280处,积极参与全县东平湖综合整治,共办理非法捕捞案件17件,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9件,当庭依法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逐渐彰显出行政办案刑事惩罚、环境修复、教育罪犯的“三赢”局面。

惩罚不是目的,减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才是目的。东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为东平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2019年以来,东平县司法局共审核涉及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府各类文件5件。采取专项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问题记录并告知相关执法部门落实整改,提出相关执法整改建议10余条,发送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八百水泊流中原,碧波万顷银光闪”,东平湖是黄河下游唯一重要蓄滞洪区,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节点和京杭大运河战略枢纽。近年来,东平县政法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刘家义书记对东平湖保护管理的指示要求,深入践行“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理念,结合本年度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整体合力,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贡献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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