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0日讯(通讯员 党思波)近日,宁阳法院葛石法庭用4天快速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原告企业追回欠款及利息56.5万元,不仅为原告企业及时追回案件款,也避免被告企业信誉受损,得到双方好评。
在原告泰安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该案事关原告企业资金周转和被告企业经营信誉等因素,将该案纳入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强化做原被告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企业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原告55万元欠款及利息损失1.5万元。
为推动协议履行,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根据上级法院诉源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立案、执行等多部门完成了涉案款项划拨。该案从达成调解协议到全面履行仅用了4天时间。承办法官一心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行动得到了认可。